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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拿了一束白色雏菊,站在阳光里。看上去还是干净而剔透。我愣了一会,有点不自然地拢了一下头发,没说话。
“言言,我送你回家。”他笑着说。
“不必。”我简短地说,“我姐姐送我就可以了。你走吧。”
乐瑗有点诧异地问,“这位是……”
“以前认识的一个人。”我抢着说,“姐姐,咱们走吧。”
以乐瑗的聪明,早就看出来又不对劲,她点点头,没有多问,帮我拎起一个包,“走吧,司机在下面等着。”
我们从许陆的身边走过去,他轻轻抓住我的手。“言言,还记得这花吗?”
我驻足,咬了咬下嘴唇,“对不起,我不记得了。再见。”
原来,挣脱开来的感觉也是很好的。我背对许陆站着,在走廊里吸了一口气,跟着乐瑗下楼。乐瑗微微笑着,拍了拍我的手臂。“今天姐姐陪你吃饭,也叫上你的室友吧。”
“好,谢谢姐姐。”
晚饭时分,在一家优雅的西餐厅,我,聂青,乐瑗。
喝了一瓶红酒之后,我们都有了微醺之意。乐瑗脸色有点发红,更加娇美。她捏着杯子,说,“温言,你这姑娘,明明是善良敏感感情丰富到了极点,明明相爱还相配,就偏偏和Raymond别扭来别扭去,看得我都着急。”
“乐瑗姐,你不知道,”聂青沉闷地说,“我们媛媛是被人伤过的,她怕。”
“是今天去医院找你的那个男人吗?”乐瑗轻声问我。
“他又去医院找你了?”聂青问我。
我对着她们都点头,“姐姐,你要想知道,我就告诉你吧,其实,都过去了,也就是故事了。”
初遇许陆,我只有19岁。读大三,从未经□□。
我们在网上认识,见面之前,已经有了近7年的相识。保持淡如止水的君子之交,从未谋面,甚至连照片都没有见过。后来,慢慢熟识,直到他大我4岁,在北京读书。我高考考到北京,也并没有想到急着见他,一拖就是两年。
有一天,他说,出来见见我吧,我就要去德国了。
我在那时,还一直将他当做一个知心哥哥,他要出国,心里也是有不舍的。于是答应,却不知,这一见,就是一场劫数。
他来学校接我的那一天,阳光灿烂地让人全身生暖。他开一辆昂贵的雷克萨斯,却穿了蓝色的格子衬衫,瘦高英俊,脸上带着少年般的清冽。站在我的宿舍楼下,手里拿着一束白色雏菊,对我笑,轻轻叫我,“你就是温言吧。”
我在学校里,没有遇见过动心的同龄男孩。总觉得幼稚又无知,不能在同一个平台对话。许陆的出现,为我打开一片全新天地。我也终于明白,什么是动心,这个男人,第一次将一种叫爱情的花朵种在我的心底。
当时许陆已经工作,家境殷实,自己的收入也颇丰。他带我去吃了后海胡同里熟识的私房菜,然后开车带我去了郊外的薰衣草花田。我还算是个小女孩,在偌大的北京,只过着三点一线的生活,连化妆都不会。在那个时候,他能给我的,比任何人都多,就是眼界。而他的用心良苦,让我不可能不沦陷其中,不可自拔。
傍晚,他送我回宿舍的时候,在车里轻轻吻我,说,“温言,做我女朋友吧。等我回来。”
我没有拒绝的余地,也没有拒绝的能力。心里是前所未有的甜蜜和幸福之感,甚至有一种奇妙的归属感。回到宿舍的聂青,我迫不及待把这一日的经历告诉聂青,她那个时候,也是青涩而易于感叹,抓着我问了好多,最后说,“你们要好好在一起啊,言言。”
许陆是我的初恋。而我,并不是他的。他在北京的最好楼盘,有两套大的房子。自己住一套,出租一套出去。他那个时候,也不过是24岁不到的年纪。这样的差异,必然导致很多的不平衡性,其实我在当时,也隐隐知道,却贪恋着和他在一起的感觉,只是一味追逐。
他喜欢养花,喜欢猫,用老版的CK香水,十分爱干净。刚在一起的时候,他邀请我去他家,帮他浇花,他做带培根的意大利面给我吃。我们能够在他白色的沙发上窝着看一下午碟片,往往都是沉默的。他性格略略自闭,也极其情绪化。不爱说话。心情好的时候,会抓过我的手指,慢慢摆弄,或者,削一个梨给我吃。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把我晾在一边,自己做自己的事。
我却是,对每一个状态的他,都有一种近乎痴迷的爱慕。喜欢他的一切,甚至想着能够把我的一切都给他,只要我有,只要他要。即使他不和我说话,我也能长时间陪着他,看着他,心里就有十足的满足感。
他作工程师,做机械。说是工作狂也不过分。有的时候,在家里一叠一叠地画图,图纸摆的到处都是。如果我不小心给他碰乱,他就会翻脸。现在想来,他是有一些性格缺陷的,非常自我。而在那时,我统统不知觉,小心翼翼而格外珍惜地跟着他。因为太在意,而患得患失,逐渐危险地失去自我。
我们在一起一个月之后,由于签证的问题,他出国的事情被搁置。我内心肯定是纠结的,为他遗憾,自己也高兴。觉得毕竟他会在国内陪我,好好谈一场恋爱。那一天,他心情不好,我安慰他,他在不识真假的微醺中,拿走了我人生中最宝贵的东西。我在那个时候,居然只觉幸福,没有遗憾。
可是,事情,总不会像期盼中一样发展。抑或是我没有看清,抑或是他也没有看清,他对我的态度,慢慢从旖旎,变成了让我现在还觉得心底发凉的八个字,呼之则来,挥之即去。我们恋爱是在冬天,最冷的一个晚上,零下十二度,我被他一个电话叫过去,坐整整两个半小时的地铁,他只为了让我陪他吃一顿饭,吃完就把我送到地铁口,心安理得和我说再见。
即使这样,我也觉得幸福。每天的事情,都是等他的电话。越来越少的电话。如果能见他,就会开心好几天。而我打给他的电话,要么不接听,要么简短两句就挂掉。有一次他去外地出差,我联系不到他,终于第一次觉得我们的感情和关系岌岌可危,以为他就此抛弃我,疯了一样找他却找不到。长久以来积攒的怨怼爆发出来,在宿舍一口气喝了一打啤酒,聂青陪着我,骂我,也不断帮我联系许陆。最后,我把喝下去的酒全部吐出来,睡了近整整一天。他知道了之后,只是轻描淡写说我小题大做。
越是追逐,越是得不到,被人看清,丢尽一切尊严。我及其害怕失去他,他大概终究承受不了我这样强烈的感情,开始逃避。每次电话都拿工作搪塞我,没有时间见我。明明在一个城市,却一个月也见不到两次。我像初中女孩一样写日记,没有他陪伴的时候,就把他对我的好都写在日记里缅怀着。片刻清醒的时候,也觉得自己无聊而疯狂,而只要他对我稍稍的一个眼神,我就会重蹈覆辙,恶性循环。
我们从深秋,一直到来年的早春,满打满算,我快乐的时光也没有两个月。三月,某天开始,我便再也,再也联系不到他。
他每个电话都不挂断,任它响着,只是不接。我由一开始的诧异,到惊慌,到愤懑,到伤心,到绝望。什么事都无心做,只是等待,和尝试。这样的日子过了一个月,聂青有一天,终于红着眼睛,抱着神情恍惚哭得眼睛都要睁不开的我,说,“言言,放弃了吧。许陆再也不会回来了。他对不起你,配不上你。你何必对自己这样。”
我知道,我一直知道。只是不愿承认,聂青点醒我的时候,我的脑海里,却都是他最初的样子,那样干净清冽的男人,怀抱着一束雏菊。
我最后,给许陆发了一条短信。只是说,我明白了,一切都到此为止。那一瞬间,我知道自己,再也不是那个懵懂的小姑娘,再也不会对爱情充满洁癖一般的完美向往。而变得现实而淡薄,习惯冷眼旁观,自己却不肯投身。我知道这是成长,但是,代价未免太大。
许陆给我的伤,就算痊愈,也会留一个疤,长久地在心底,永不会忘记。看到了,碰到了,就会想起来。我自此,不敢再对任何一个人流连,也不愿意轻易相信身边任何一个男人。时常逃避,时常装傻,装作自己什么都看不出来,以此自我保护。甚至觉得,自己就这样,孤身一人,了此一生,就算寂寞,也再也不会有这样刻骨的痛。
而当我,在五年之后,终于鼓起勇气把我的手,交到贺炎阳的手里的时候。他却连一个背影都不肯给我,就离我而去。所谓爱情,就是脆弱到不堪,伟大的时候惊天动地,卑微的时候,连烟尘都不如。我居然愚笨地从同一个地方以自杀般的方式跌倒两次。
至少,这一次,我还保留着自我。我的内心,已经足以保护我,能够全身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