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第五幕 龙穴(4)(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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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被云霞所渲染,带上一抹艳色。
走出龙穴,哥伦布第一眼就望见了伊丽莎白林奈。而他的出现也让伊丽莎白的眼里重新燃起了光采。“黑龙诺亚的愿望,真让人意想不到。”还好一切都结束了。虽然挑起这场决斗的始作俑者本来就是诺亚,但哥伦布一点也不想抱怨。他只是简单地告诉他的女巫:“那场决斗,我赢了。虽然诺亚到最后也可以杀死我或者把我囚禁在墓地里,但它没有那么做。”
“诺亚已死。愿它在龙穴里安息。”
伊丽莎白出了一会神,轻轻地把头靠向他。“你们的神明,有一句话说得很恰当——尘归尘,土归土。”他们也只剩下极为有限的时间,没有必要为逝去的种族过多地抒发悲叹。而且在结识了诺亚和伊丽莎白之后,也没有再去必要羡慕永恒的生命。
真正永恒不灭的事物,是不存在的。
哥伦布说:“我终于可以实现自己的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承诺。——守在你的身边,哪怕是一步也不会离开。直到我们被死亡分开,直到我孤独地死去。”伊丽莎白和诺亚一样,都经历了过于漫长的寿命,“……伊丽莎白,如果这是你害怕的,就让我来代替你承担。”不允许她在无人看见的暗处死亡,更不允许她就此被所有人遗忘。
伊丽莎白沉默着。过了许久,把他的左手翻过来,看见掌心处刚刚才止住血的伤口。这只手已经不能再执剑,甚至连握紧拳头也难以做到。不过他们都明白,杀死龙不可能不付出任何代价。这处伤痕并非全无意义,它在他的身体上刻下了一枚最辉煌的勋章。
女巫在自己的手心轻轻一划,殷红的血立时涌出来。她扳过哥伦布的手与他掌心相对,血和血就此融在一处。伴随着尖锐的疼痛,伊丽莎白带给他的些微暖意也顺着手臂一直钻到哥伦布的心里去。她解释说:“这是冰封之国的仪式。无论有着怎样的过去,罪孽也好隔阂也好,从这一刻起,我们以血为契,合而为一。”
“我……”哥伦布略显紧张地问,“可以把这个理解为……婚礼吗?”
“是的,如果你此时的心意和我相同的话。——当然我也可以按照你们的方式宣誓,但是那样的誓言对我来说没有约束力。”伊丽莎白低着头回答他。
出于胸腔中强烈鼓荡着的冲动,哥伦布伸出手去,抚过伊丽莎白的脸颊。他触到湿凉的液体,透明而洁净。不敢置信地问她:“你竟然哭了……”记忆所及,她从来不曾哭泣流泪。
“以后,我不会再令你落泪。”哥伦布坚决地说。
——如果还有以后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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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哥伦布平安无事地返回,年轻王储的脸上早已写满了喜悦,不过他一直克制着自己没有上前拥抱他的好友。直到哥伦布答应伊丽莎白陪她一起返回异教徒森林,他才跟着他们起身。“呃……哥伦布……”不知道该不该说“祝贺你”。
要是一切顺利,他和哥伦布就会在岩石迷宫的另一侧分手。然后大概就不会再见面了吧。
可是,抬头望望天色,就知道他们不可能在“蚀”降临之前抵达目的地。
下山的一路上,哥伦布和奥古斯都勉强地寻找闲聊的话题。两个人都看出伊丽莎白·林奈已经非常非常疲倦,但她怎么也不肯就此安睡。“带我回家,哥伦布。”伊丽莎白希望回到月亮湖畔的小屋里。(月亮湖是冰封之国的末裔所选择的墓地,就和黑龙诺亚的龙穴一样。)她方才还轻声说:“以前在森林里,有时候我也会幻想,如果还能回到生国,再看一眼幽蓝的冰山……”然后以叹息结束了还没说出口的话语。世界虽然已经变得陌生,但还算可爱。有可爱的骑士,还有……不怎么可爱的王储和公主。
“你们的婚仪……很有,呃,特点。”奥古斯都觉得那其实相当血腥。
“那是因为我们的祖先相信,成为伴侣的两个人可以借助这种方式共同享有生命和力量。”这仪式和人类最原始的繁衍方式确有相似之处。——以血的羁绊维系彼此,通过做/爱来交换、分享和创造生命。
哥伦布听到这里,不禁遗憾地想,要是真的可以通过交换血液来分享生命,那就再好不过。
就可以把他的生命分给伊丽莎白·林奈。
就不必像现在这样,无望地看着她在死亡的交界处挣扎。
恰好奥古斯都把话题转到了龙的身上:“据说龙血可以用来炼制长生不老药,还有,据说龙鳞做成的锁甲和盾是最坚固的防具,而龙翼做成的披风可以使人隐形……杀死一头真正的龙,却什么也不带走就离开龙穴的人,似乎你是唯一的一个,哥伦布。”
哥伦布无法想象他把诺亚的尸体拆卸得七零八落的样子。
奥古斯都接着说下去:“虽然这不过是一些不知真假的传闻,但你杀死了龙,要是留下些证据就好了。”就像杀死敌人要割下对方的头颅或者耳朵一样。不管是龙牙还是龙鳞,都可以成为哥伦布的战功。奥古斯都也就可以在今后某个时机,名正言顺地邀他重返王国。而且,“王国也需要这些,以证明人类确实拥有战胜龙的实力。我们需要从这上面找到自信心。”
“但是龙族的确比我们强壮。”
“我们本来就有能力战胜比我们强壮的敌人。——流传至今的屠龙之剑就是证明。”
哥伦布想起来,黄金剑还挂在他的腰间。
那本来就不该属他所有。
解下宝剑,递给王储:“奥古斯都,这是你的剑。……这确是一把屠龙的剑。”
王储明白他的意思。哥伦布既然已经不是王国的骑士,就不应该成为屠龙的英雄。他今后不再有权利接受人民的欢呼和崇拜,不再有权利享有勇者的荣耀——战胜龙的荣耀。而作为王国的合法继承人,奥古斯都更有资格担当这些。
他抛下军队、从国境线上追来此处,不也正是为了杀死龙么?
“但是……”奥古斯都没有伸手去接。肯定会被灼伤。黄金剑并没有选择他。
“剑的选择什么的,不必放在心上。”哥伦布自嘲地笑笑,“大概是因为整个王国里只有我可以毫无顾忌地使用异教徒的魔法,所以才能够点燃剑刃里封印的火焰吧。——即使是远古时代流传下来的圣剑,也不可能具备自身的意志。既不会因为我们膜拜它而神圣,也不会因为解开了火系魔法的封印而堕入邪道。宝剑本身,是没有正义和邪恶之分的,它不过是杀人的凶器。”
他把黄金剑强硬地塞到奥古斯都手里,不给他拒绝的机会。
奥古斯都这才发现剑上的温度已经消失了。剑刃不再生出火焰,而血沟处虽然仍有碧色的血痕,但他抚过剑身时,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察觉到灵魂的悸动。看上去这只是一把普普通通的铁剑,只是剑鞘的装饰更华丽些,花纹更古朴些。
王国的圣剑已失去了生命。
自从哥伦布拒绝了诺亚提出的契约,火元素就不再受到任何人为的约束。火系的魔法就此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所以,封印着烈火的黄金剑也随之死去。
现在,它真的只是一把历史悠久的古剑而已。
奥古斯都怀着微妙而复杂的心情体味到,占星官“先知”阿克西斯的预言已经以另外一种方式实现。哥伦布的确从黑龙的洞穴前找回了它,但是现在,它已经“死”了。圣剑已经不属于神圣王国。原来,这就是先知。虽然他的所有预言都将成为事实,命运仍然无从捉摸。
未来是看不真切的。
年轻的王储扬起眉:“既然如此,我就收下黄金剑。……谢谢你寻回了王国的圣剑。”他凝视着哥伦布,一字一句地说,“无论发生过什么,它永远都是王国的圣器,是君权的象征。——它亦是我的佩剑。赐福于它的,是天主,将它刺入龙的心脏的,是我们的王国里、最最英勇的战士。”让黄金剑成为圣剑的,原本就不是火系魔法,而是神圣王国的君权和教权。
那是超越力量的存在。
是人类令他们崇拜的神明成为神明。而维护王国和教廷的权威,正是王储今后的责任。
永夜之“蚀”很快就将降临,而黄金剑上也不再有阳光。在神圣王国,光明和希望的唯一来源就只剩下这位金发的王储。
作者有话要说:于是此文为什么叫《王子屠龙记》……望天。
sigh,要上班了……
昨天晚上没码完,今天早起又赶了几百字。
没仔细看,今天或者明天可能会回来小修。
以及感谢各位留评……
作者表示码字已经码晕头了,等今天下班回来再一起回复吧,咳咳。
爱乃们~~么么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