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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到午时,突然听笙儿说爷过来了,我刚迈出门槛,就看见了一身朝服的他。接过他的朝冠后问:“今天怎么这么早?”虽然皇上的御门听政一般在午时之前就结束了,可事实上,他往往得忙过了晚膳才会回家。如今回来这么早,我还真有点吃惊。
“今天没什么事儿,皇阿玛本说要查查我们最近的学业,可巧皇祖母差人来请皇阿玛去尝个什么,我也没太听清,便告了假提前回来了。”
我点点头问:“对了,你带回来的东西我都看了,要怎么处理?”
“你瞧着办吧,把自己喜欢的挑出来就行。”
“你还是亲自去看看,我命人把箱子搁房里了。”
他捏捏我的鼻子,笑说:“什么都来问爷,不是白养了你这个小管家么!”我拍开他的手道:“你倒是给府上寻个管家来,我最近都把账目荒废了。”
“你瞧着办吧。”
“还有……”
“你瞧着办吧。”
我登时腾起三丈怒火,喝了一声:“胤祥!”
他一本正经地回说:“小声些,爷听得见。”
“哎,你怎么就动上手了?别掐脸……胳膊也别掐……疼!你谋杀亲夫呀……”
……
用了晚膳后,胤祥在我的威逼利诱下,牺牲了他口中所谓的“宝贵”时光,站在一旁看我清点箱子里的东西。
我没好气地说:“既然你这么不待见它们,干嘛又买回来,浪费钱,看来是本福晋给你拨的活动经费有点多了,下次减半。”
“啊!难道萌儿你不觉得这翡翠簪子很漂亮么?还有这个,也挺不错的。”此话一出,某人就已经以光速窜到了我身边,开始指手画脚,当看到那一箱子书籍和文房四宝时,他有些惊讶地道:“嗯?这个箱子怎么也搬过来了?我不是让人抬书房去了么。”
我一边比对着手中的项链,想给笙儿和暮紫挑一条,一边漫不经心地说:“我怎么知道……话说,你去的是塞外吧,怎么弄这么些东西回来?”
“是六月那次比试时夺魁后,皇阿玛许的,回宫后才领的赏。”
“这些个东西你书房里不都摆满了么,库房里也有。”
他挑了块暗紫色的砚台,故意作出一副显摆的样子说:“这可是广东行省肇庆的上品紫金端砚,就是四哥那也找不到质地如此好的。”
这句话却充分激起了的强烈的好奇心,连雍正都没有的东西,嗯,得看看。放下手中的珠链,我拿过那品砚台,煞有介事地端详起来。胤祥在一旁解释给我听,只不过那装出来的骄傲已经被省去了:“你不是嚷嚷着要习字么?今天爷就教你怎么识砚。”
我乖巧地点头,俨然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学生。
“这好砚讲究色泽与质地,首先看起来要润泽净纯,然后用你的指腹去感受,它细腻的质地,晶莹而平滑的纹理,还有一点,好的砚绝对是易发墨而不吸水的。”说话的时候,他顺势用自己的大手握住了我的手,简直是败坏师德。
“你刚说这是哪儿的什么砚来着?” 我很体贴地包容了某人的行为,继续求知。
他一把将我揽在怀里,磨着我的耳鬓轻声说:“是广东肇庆端砚,与之齐名的还有安徽的歙砚、山东鲁砚和山西澄泥砚。”
“那其他的呢?”我望着箱子里的东西问,然后不顾他无声的抗议,挣脱出去拿起一支看起来最丑的笔问:“这支是什么笔?”
不想他却天打雷劈地说:“挑得还真有眼光,这是善琏的紫毫,管子是用玳瑁做的。”然后瞅准时机,长长的手臂又环上了我的腰肢。
由于爷爷喜欢书法,我对这善琏也有所耳闻,这笔中的翘楚湖笔就是以此为源地发展起来的。不过紫毫是什么东西,我只听过狼毫、兔毫,当下便问:“紫毫?因为这毛毛是紫色的么?”
“嗯。一般兼毫笔,只能开锋三之一,唯有紫毫笔,能全开其锋,”他窝在我颈间点了点头,弄得我怪痒痒的。“这做工也是极其精良的,有诗云:江南石上有老兔,吃竹饮泉生紫毫。宣城工人采为笔,千万毛中选一毫。”
我皱眉道:“这是哪门子破诗?”
他一脸真诚地回答说:“白乐天那门子的破诗。”
“啊!白居易的呀?”我尴尬地笑笑给自己圆场:“倒真像个宝贝,皇上平常都藏着掖着,怎么突然就赏了这么多好东西?”
“嘿嘿。”一般人都很难想象,那个白衣翩翩的十三爷也有笑得如此贼的时候,只听他好不得意地说:“其实我估计当时皇阿玛说完就后悔了,奈何他老人家金口玉言,不兑现也不行呀。”说完,他吻上了我的右颊。
我感觉到他的图谋不轨,便插科打诨地指着墨石问:“那黑黑的是什么?”
“什么也不是。”他径自埋首吻着我的脖子,连看也没看一眼。
“哎呀,我想起……”
结果话还没说完,他就不留情面地打断:“爷都跟你讲了这么久了,也该收点学费了吧……”
“现在可是白天!哈哈……你别,别挠我呀!哈哈……胤祥……叫你别挠……你,你有完没完!”我“哀婉”的声音飘荡在空中,却被锦被绫罗缚住,渐渐消失。
胤祥,我今生是你的妻,也只能是你的妻了。因为上天他,没有给我做母亲的资格,所以,我注定要老无所依。但我不怕,我还有你,也只有你。
“胤祥……你要,对我好……天荒地老……”
他声音微微有些沙哑地说:“嗯,天荒地老。”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听清我的话——因为大概在这种情况下,要求他保留理智确实有点困难,不过,只要我听到了他的承诺就好。
时光的□□一转,我步入了康熙四十四年的冬天,十一月的阳光,格外让人心疼。清晨,他便扈驾谒陵去了,然后还要伴驾巡游近塞。
我坐在他常常挑灯夜读的那张桌案前,学着电视里的淑女,搜罗出他很宝贝的那支善琏紫毫,开始在又白又软的宣纸上鬼画桃符。
谁,执我之手,敛我半世癫狂;
谁,吻我之眸,遮我半世流离;
谁,抚我之面,慰我半世哀伤;
谁,携我之心,融我半世冰霜;
谁,扶我之肩,驱我一世沉寂。
谁,唤我之心,掩我一生凌轹。
谁,弃我而去,留我一世独殇。
谁,可明我意,使我此生无憾;
谁,可助我臂,纵横万载无双;
谁,可倾我心,寸土恰似虚弥;
谁,可葬吾怆,笑天地虚妄,吾心狂。
伊,覆我之唇,祛我前世流离;
伊,揽我之怀,除我前世轻浮。
执子之手,陪你痴狂千生;
深吻子眸,伴你万世轮回。
执子之手,共你一世风霜;
吻子之眸,赠你一世深情。
我,牵尔玉手,收你此生所有;
我,抚尔秀颈,挡你此生风雨。
予,挽子青丝,挽子一世情思;
予,执子之手,共赴一世情长。
曾,以父之名,免你一生哀愁;
曾,怜子之情,祝你一生平安!
我花了整整一天,写完了仓央嘉措的这首长诗,当然,那字体的形状,连我自己都不甘恭维。这位开创了一代情诗王朝的喇嘛,此刻大概还坐在布达拉宫的佛殿中诵经吧……
搁下笔,我有些失神地看着宣纸上染出的点点墨迹。
若说仓央嘉措是雪域最大的王,是世间最美的情郎。那么胤祥,你便是大清子民的贤王,亦是我苏萌的情郎。
眼下便是年关,从腊八起,胤祥就整天不着家,把我忙的晕头转向。各方筹备,各宫年礼,银钱收支的账目,全部都要我亲自过手。而对于就满文只通了胤祥这一窍的我,堪比读阅无字天书。
二六那天,我起了个大早,先看了春联,实话说,这宫里的春联我看了这么些年仍旧没能习惯,白色的绢子往门楹上一挂,活像办丧事一样。外加那奇形怪状的满文我也看不懂,装模作样地审视了一番后,便命人张贴上。然后又看了贴的门神,这与现代的门神倒是差别不大,除了长得更凶狠外,其他的都差不多。
以前在永和宫的时候,每年都有太监首领来挂樊姬谏猎图,这东西六宫共十二份宫训图,就是不挂春联也得先把它挂上。
我来来回回一直忙活到天黑,胤祥却连个影子都看不到,这好吃懒做捡闲活儿的家伙,看本福晋不克扣你的压岁钱!
三十那日,天还没亮,我便迷迷糊糊地被拉起来梳妆打扮,想起昨夜自己教训人的话还没说出口,反而被人给教训了,累得我现在是眼睛都睁不开。
好在礼服是前几日就挑好了的,此刻我只用像提线木偶一样就可以了。我给自己挑的是身素绒绣花袄裙,虽不很喜庆但也不算很素淡,外面披一件捻金织锦羽缎斗篷,毕竟还是不能太寒碜。胤祥的礼服自是我挑的,按他平日里的喜好,我选了件绘金银线的素衣,反正满人崇尚白色,这样搭着也不错。
收拾一番后,尚在犯困中的我再睁眼时,已经到了威严的紫禁城门下。我和胤祥也在此分手,他倒好,一头扎到打小一块儿长大的皇子中去了,而我,却不得不跟一群八竿子打不着的妯娌虚与委蛇。
痛苦,连带着悲哀。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胤禟的福晋栋鄂氏,说不得漂亮,但很气质,真的是顾盼之间都带着那种名媛闺秀的风范,可能是刚生产完,脸上的福态尚未消去,看起来微微有点胖。
我之所以率先注意到她,不是因为胤禟,而是因为她是满堂子福晋中第一个跟我打招呼的,她用一种被疏远后的亲切冲我微笑,我亦是有礼地回去一笑。
整个三姑六婆七嘴八舌闲谈会的过程中,四阿哥的福晋乌拉那拉氏对我很照拂,生怕我被冷落了似的,逢人就介绍一通。不过这也很好,免去了我被撇在角落里的尴尬。
也不知乱七八糟地说了些什么,反正扯着扯着就扯到了对方老公身上:“十三弟待你的好,可是在京城都出了名儿的。”
“哪有!他就像个孩子一样,总是不如四阿哥成熟,绯夕不如姐姐有福。”呃,这话说得我都想咬了自己的舌头,那满脑子的坏主意,没半分像个孩子,如果非要说说孩子,他也绝对是个早熟的。
就在乌拉那拉氏想要说什么时,一道爽朗的声音插了进来:“姐姐今个儿好生漂亮,让妹妹都不敢出门了。”
我抬眼一瞧,是个穿着大红袄子的瑰丽女子,柳叶弯眉,水瞳俏眼,纤腰细腕,却不也是那种弱柳扶风的女子,颇有宜妃娘娘的味道。
乌拉那拉氏笑道:“八妹可是要折煞我了。”然后又向她介绍我说:“这是十三弟家的媳妇儿,绯夕。”
我挑起帕子,开玩笑似的佯作了个万福礼道:“给姐姐见礼了。”原来,这就是传说中赫赫有名的妒妇,可怎么左看右看都看不出来呢?
“早听说十三弟娶了个水灵的姑娘,今日一见,果然漂亮。”她明眸一眨,不带脂粉气的声音煞是好听。
哈哈,那是,再怎么说,本福晋也是个警花嘛!想是这么想,不过嘴上还是要谦虚谦虚再谦虚。
一屋子女人就这么喧嚷着,不消一会儿,我就头昏脑胀,胸口烦闷,找准个空档就逃了出去。一出来,就感觉到刺骨的风直往我扑来,前几日积起来的雪铺了厚厚的一层,而且一点儿要化的迹象都没有。
我本想顺着廊子走走再回去,哪知这一走就走迷了道儿,朔北刮来的风,吹得我的面部肌肉麻木,就连无奈的表情都做不出来了。
“你是哪个宫里的?”背后突然传来一个脆生生的调子。
我侧脸一看,是个粉妆玉琢的小丫头,也不知是公主还是格格,她身着一件绛红色织锦镶貂毛袄子,踏着双小鹿皮靴子,煞是玲珑可爱。
“我?我是永和宫的。”她大约把我当成宫里的侍女了。
那粉嫩嫩的小脸一偏道:“那你带我去东暖阁吧。”这个嘛……我也很想去。
我提议说:“虽然我也不太识路,不过我们可以一起走,总比站在这儿挨冻的好。”
她轻轻点头,转而站到了我身旁。其实,我还是比较喜欢这个孩子的,至少,没有那种自觉高人一等的架子。
在我们不懈地瞎转后,终于看到一所很有人烟的地方,殿门上的牌子是用满文写的,我并不认得。不过进进出出有不少的人,我想即便不是东暖阁也是离得不远了吧,到时找个丫头把我和这位小主子带过去就行了。
于是,我对她浅笑道:“我们进去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