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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第九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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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急转而下。

没错,接下来就像是很多很多烂俗电视剧言情小说甚至武打小说商战小说□□小说中都描写过的那一种场面,她纤腰一扭,娇呼一声,立足不稳,仰天就要跌倒,他抢上一步,伸出手去,一把揽住她的腰肢。

这是春天的晚上,月色很美,风中有清清淡淡的花香,她惊魂未定,一双眼睛亮晶晶的瞧着他,他好像是受了迷惑一样,慢慢,慢慢的俯下头去,轻轻的,在她的唇上,吻了一下。

很清淡,像是蝴蝶的触须一样。

传说中的初吻,果然很美好啊。

要不怎么说桃花都是祸水呢,她只觉得头脑中一阵眩晕,有一个瞬间里天旋地转,情不自禁的伸出手去,搂住他的脖子,很笨拙的迎了上去。

确实很笨拙,因为没有经验,不过没有关系,他有。

该怎样来形容呢,吻,是情人之间进程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分水岭,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阶段性事件,那之后不是确立关系,就是用来告别。而如果是用来告别的话,那么文艺小说上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抵死缠绵,抵死,就这样一个热辣的长吻,唇齿交缠,火花四射,两个人昏天黑地,如入无我之境,视天地于无物。

可是这个天地不能视他们于无物啊,正好社区里一位老大妈怀抱小孙孙手牵吉娃娃蹒跚走来,老人家眼神不好,偏偏好奇心盛,瞧了半天才看明白,随之大惊,一把扣住看得津津有味的小孙孙的眼睛,小孙孙奶声奶气:“奶奶,他们在做什么啊?”

老大妈本来是基督教徒,情急之下只念“阿弥陀佛”:“罪过罪过,他们两个在做坏事。”

小孙孙幼小的心灵像白纸一样纯洁:“坏事,那一定得制止。”连忙叫小狗:“贝贝,咬他们。”

一人一狗替天行道,又有小孩子这种世界上最聒噪的动物掺和在里头,刹那之间人声犬吠,好不热闹,徐长卿这才稍微拾回了自己的一点点残存的理智,连忙伸手去推他,他眼神迷乱,紧紧的揽着她不肯放手,又要凑过来,长卿眼见出去遛弯的人渐渐回来,故意做出行色匆匆的样子,那眼神却极其暧昧,其中还有诸如保安管理员之类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关键人物,说不得就是又羞又恼,只觉得血往上冲,抬腿就是一脚。

徐长卿什么都好,最好不过这一脚。

一直到她逃也似地回到屋子里,一张脸还热得烫手,她就捧着这张可以摊鸡蛋的脸坐在床上恨恨的想,全毁了,什么都毁了——多唯美的场景,多凄清的台词,多缠绵的吻别,她等了这么久,才抓住的一次机会,多符合她这么多年对于爱情美好的想像啊,都叫这一脚,给毁了!

内疚加害臊,辗转反侧一宿,结果是第二天顶着黑眼圈去上班,艾莎莎正愁没有人听她八卦:“你听说没有,昨天下午方小姐出国了,今天早上《都市周刊》都报了。”

言简意赅,直奔主题,果然是媒体从业人员应该具备的素质啊,徐长卿一愣:“不知道啊,为什么?”

艾莎莎狐疑:“你真不知道啊?这不就说明方顾联姻破裂,虽说没有说明,不过已经是板上钉钉。”

长卿只是摇头:“真的不知道。”

莎莎上上下下打量她,那眼神恨不得变成X光,透皮穿骨,一直看到她的心里头:“不是为你?”

长卿“扑”的一口,用来提神的咖啡全都清洗了电脑屏幕,她且不管,回过手来指着自己的鼻子:“我,你看我像那种破坏王子公主大团圆的后妈?”

艾莎莎捏着下巴,“啧啧”有声:“是不像,最多是个中人之姿,要是整整形还凑合,目前来看似乎没有那么大的魅力。”

长卿心里烦乱,没有功夫理会她的胡说八道,只是干笑:“算你说得对。”

艾莎莎却又话锋一转:“不过现在的小说电视里都流行这一口嘛,你落伍这么多年了,还不赶一赶潮流?”

长卿有气无力:“莎莎你饶了我吧,昨晚上本来就没有睡好,你让我清静清静一会不行。”

莎莎点头道:“那你快清静吧,主编已经决定,要根据这个现象作一个专题出来,上午可能要讨论。”

十点的时候果然开了主题编辑讨论会,主编坐在上头口若悬河,从格林童话的溯源谈起,一直说到韩剧日剧台剧以极大陆的青春偶像剧,众女子的八卦积极性被调动起来,灵感如同泉水,滔滔不绝,等到说无可说,品味渐次低俗,又把什么嫁入豪门的明星啊,王子的地下情人啊,富豪的私生活啊,这些网络地摊三级小报上流行的东西一一列举,主编本来兴致勃勃,听到后来只是叹气:“你瞧瞧,咱们这么时尚,这么高雅,这么有品味的一本杂志,怎么养出你们一群狗仔。”

竹西西接口:“不是狗仔,而是八卦——面对一小群人的八卦,然后把它公布出来,就是公众的时尚。”

艾莎莎也笑:“我们要都是狗仔,您就是狗仔头儿。”

众人闹了一阵子,说的也都差不多了,主编敲着桌子道:“静一静——静一静——”

她停了一刻,等到女孩子们完全安静下来,她继续说道:“我早就跟你们说过,做杂志就是一门题目的学问,既要醒目,又要响亮,让人一见就提起兴趣来,这一个专版的总题就叫水晶鞋PK水晶冠,怎么样?”

美编小佳笑:“好啊,那个PK用正红色,最后底下弄几滴血,还触目惊心。”

莎莎去推她:“你当是杀猪呢。”

就这样定下来,主编又去叫长卿:“你平时好看些文艺小说什么的,煽煽情叹叹人生什么的最在行,这个版的文字就给你了,你原来不是采访过顾修明么?这一次再找找他,请他谈一谈提出分手的理由,听说是他先把人家甩了,毕竟桃花公子嘛,不过提问的时候注意要讲究策略。”

长卿一惊,她心乱如麻,一时不知如何是好,莎莎一直都在注意她的脸色,连忙接口:“明天西安有一个服装节开幕,我想着长卿在西安读过书,对那里比较清楚,已经跟主办方说,叫她过去了,连身份证和联系电话都传过去了。”

主编想一想,点头:“那也好,长卿,你把掌握的资料和顾氏的私人联系方式转给西西,这个版的文字由她来负责,版式就是小佳。”

众人点头答应,等到分配完了工作出门,长卿低声对莎莎说:“谢谢。”

莎莎难得正经:“谢什么,我也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不过心情不好的时候,最好是出去转一转,等到回来之后,什么都忘了吧,还是要开开心心的过——别整天哭丧着脸,这不是徐长卿。”

长卿吐一吐舌头:“对了,书院门那里有桃红绣花肚兜,我给你带一个,等到洞房花烛夜好穿。”

莎莎顺手拍她一掌:“得了吧,你还是别做这个怪样子,那两个大黑眼圈一条红舌头,就跟食尸鬼似的。”

因为脸色不好,第二天长卿去机场之前特意化了淡妆,又选了一件鹅黄色的风衣换上,色彩和化妆术的作用真的是不可小觑,整理完了整个人就觉得精神了很多,她对着镜子做了一个大大的笑脸:“美女,出门艳遇去!”

果然就有艳遇——如果算的话,居然在候机大厅里遇见邹远,难得穿了一身休闲服,整个人却还是紧绷绷的,脊背挺得笔直的高大男人,十分挺拔向上的感觉,走过来跟她打招呼:“徐小姐,今天也要出差?”

长卿回眸浅笑,十分老练淑女:“邹先生也是?”

邹远颔首,忽然问:“那一天,徐小姐怎么没有去?”

长卿一怔,脸上的优雅微笑还没有来得及下去,呆愣愣:“哪一天?”

邹远沉声回答:“法国菜馆,约你老地方见的。”

那个,那个,徐长卿大汗,瀑布汗,她什么时候答应过他?可是这种陈年问题都是掺杂不清,越搅和越黄,徐长卿很聪明的陪笑:“那个,那个,那天我,我有事。”

邹远点头:“有事也不要紧,如果下次去不了,记得给我打电话。”

就像教训小孩子,徐长卿唯唯诺诺,点头不迭,说话间她的航班时间已经到了,长卿如逢大赦,连忙十分礼貌的说:“邹先生,飞机到了,我先告辞了。”

邹远也站起身来:“我送你过去。”

长卿忙说:“不用不用,我自己就可以,自己------”

不待她说完,邹远已经提起箱子,大步当先的走了出去,对于徐长卿来说,由于工作的性质,出差简直就是家常便饭,常常是一个人一个箱子风雨兼程,几时有这等帅哥自动当搬运工的待遇,要说心里没有小小的窃喜是假的,尤其是看见身边有孤身美女亲自背着巨大的旅行包缓慢前进,更加窃喜。

西安之行整整持续七天,等到第八天头上,徐长卿又神完气足的站在杂志社花花绿绿的格子间里,艾莎莎飞奔过来:“亲爱的,我都不认识你了。”

长卿撇嘴:“至于吗,不就是烫了个头。”说着转一转身,眼睛忽闪忽闪:“好看吗?”

艾莎莎笑:“好看——我早就说你烫头好看,怎么今天才想清楚?”

徐长卿拿手在头上比了一下:“不是说从头开始嘛,我本来想剪短发来的,想一想还是没舍得。”

艾莎莎贼兮兮的笑:“准备怎么从头开始啊?那天我还看见你跟一个帅哥在一起吃火锅,老实说,是不是还有备胎啊?”

长卿点头:“备胎也没有你多啊,快把你那些个相亲的介绍给我几个,再不成就你相完我相,咱们一茬一茬轮,不教一个好男人漏网。”

莎莎连连摇头:“快算了吧,我本来就够厉害的了,就你一刀子嘴,那些人亲没相成,又遭荼毒,我不是找挨骂呢。”

她们两个人说了一阵子,等到中午吃完饭,长卿终于忍不住,还是走到竹西西的格子间里,努力让自己的语音不露出任何的异样来,微笑着问:“那个水晶鞋的稿子做出来没有?”

西西点头:“做出来了,已经付三校了。”又问:“你看不看?我给你找找电子版,小佳排得很漂亮。”

长卿摇头:“不看了,等出刊日。”

为了给她的这次旅行接风,陈立文特意在燕莎一层的烧烤店里请长卿吃饭,煨好的鸡翅和牛柳上吱吱的冒着油,明火红炭,香味四溢,长卿拿着夹子给火上的土豆片翻了一个过儿,又把鸭梨削了一片下来放上去,在那里烤得不亦乐乎,陈立文喝了一口酒,忽然说:“长卿,邹远对你印象好像不错。”

长卿给他夹了一块牛肉:“立文哥,吃。”

陈立文吃了一块肉:“要我说,邹远那个人不错,虽然话不多,不过人可靠。”

长卿给他夹了一块土豆:“立文哥,吃。”

陈立文叹了一口气,伸出手去摸一摸她的头发:“你从小就这样,我总是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可是有些时候,那些事情都憋在心里头,是很难受的。”

长卿叹息:“有哥真好啊,就跟有了半边天似的,心里可有底气了。”

陈立文问:“你到底是怎么想的?要说也老大不小了,阿姨又着急,自己怎么着也得有个想法吧。”

长卿幽幽的叹了一声,端起啤酒杯子来抿了一口:“自出东门,有女如云,虽则如云,匪我思忖——立文哥哥,邹远不是我最早的那个糖人,那个糖人已经化掉了,虽然他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不喜欢。”

唱念做打,似假还真,陈立文笑:“长卿,你难道真的有暗恋对象——我记得最早的那个是楚留香,后来是顾惜朝,现在的是谁啊?”

长卿没有听见他说什么,只是看着杯子里的泡泡,一个一个,慢慢的碎掉了,她的声音很认真很认真:“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喜欢的遇不上,遇上的又抓不住,抓得住的又不喜欢,爱上不该爱的,痛了不该痛的,阴差阳错,总是没有好的时候。”

这个春天持续的时间似乎很长,迎春开过,就是碧桃,碧桃凋零,又有玉兰,柳絮飞扬,杨花飘舞,小楼一夜听春雨,一树梨花压海棠,果然是美啊。

美的副作用是过敏,长卿也不知道是怎么了,这一个春天里分外脆弱些,耳后和肩膊大片的肌肤都起了一片一片的小红疹子,也不疼,只是痒得慌。

她有点害怕,找了个周日去医院挂急诊,然后发现挂急诊的人很多,有人的情况居然跟她一样,众所周知,人类都有从众心理啊,然后长卿就觉得不那么担心了,脖子上居然也不那么痒了。

走廊里的人很多,幸好她拿了一本书,便坐在那里一边看一边等着护士叫号,看了一阵子觉得脖子疼,便抬起头来摇一摇,谁知道刚一抬头,就看见走廊那头过来一个人。

那个人很高,戴一副金边眼镜,还穿了一身白大褂,在一走廊的老弱病残中有如鹤立鸡群,显得一尘不染,长卿一眼瞄见,就觉得身上一凛,仿佛是冬天已经来到了,连忙低下头去,只作不见。

脚步声渐渐的近了,白大褂的下摆一拂,停下了。

那个桃花眼吊儿郎当不堪托付,又不是她始乱终弃,凭什么心虚不敢见人,徐长卿把心一横,抬起头来微笑着招呼:“冷大。”

冷于冰淡淡的瞧了她一眼:“你是来看他的吧,他已经出院了,现在不在这里。”

寒流过境,冰雹砸完,徐长卿过了好半天才消化了他话语中的含义,出院,这里,他——

那个桃花公子病了,又好了。

什么病呢?

这个时候护士出来叫号,轮到她看病了,医生慈眉善目,五十多岁,女的,慢悠悠的给她解释,只是普通的皮疹,原因有两个,第一是个人健康情况下降,造成免疫力降低,所以引起皮肤病。第二是春天来了,空气中有很多漂浮的花粉绒毛等微细颗粒,容易对比较细嫩的皮肤造成刺激。

长卿问:“大夫,那会不会在皮肤上留下疤痕?”

大夫微笑:“不会的,只要你不挠破就没事。”

现代的女子都是这样,舍命不舍美,长卿非常高兴,连忙表示感谢,可能是看见这个小女子比较懂礼貌,大夫谈兴也很浓,叹息说:“现在的气候是越来越坏了啊,全球变暖,海平面上升,逻辑学上常常讲蝴蝶效应,你不要看大西洋上的一场台风,也会引起北京城里的皮肤病爆发,今年的得病人数太多了,以后可要注意保健啊。”

虽然扯到的学术问题很高深,结果也不过开了几瓶维生素,一管皮炎平,长卿拿着药品出门,路过医院主楼,情不自禁的抬头去看。

就在那里,十四层的专用病区,他不久之前还在。

长卿不知道哪里来的无名火,恨恨的一跺脚,真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你瞧瞧医院走廊里一票的平头百姓,那顾大公子想来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最多身上起几个疱,居然就占用那么好的条件。

鄙视。

BS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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