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天街小雨润如酥(1 / 1)
再次睁开眼睛,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里屋一侧的窗子敞着,从床上便可以看到窗外院子里随风轻摆的树枝。
院子里传来苦茶干活时常哼的小曲,以及水珠洒入泥土的声音。
我起身想唤她,未想咽喉干涩难当,忍不住咳嗽了几声。过了一会,苦茶兴高采烈的奔进屋来,“小姐,小姐,你醒了?身体觉得好些了吗?”
我就着干哑的嗓子说:“快,水。”
她笑着扶我坐好,又取了靠枕给我垫上,才转身倒了茶水,“小姐,你可醒了。小侯爷这几日,时常过来守着,刚才还在呢。这不,得知图爷来了庄里,才刚离开。”
我接过茶杯,一口气见底,递过去,“再来一杯。”擦了擦嘴,才问:“谁是图爷?”
“图爷是小侯爷军中的副将,听说小侯爷不在军中的时候,营里的大小事务都由这位图爷管着。”
“哦。”军中,难道裴森还是个将军不成,这倒是出乎我意料之外。此人这个时候来,难道是军中出了什么事?
我边想着边由苦茶扶着下了床,不争气的肚子立马咕嘟咕嘟的叫唤起来,“苦茶,好饿哦,我睡了几天?”
“小姐睡了三天。还是小侯爷细心,命人早早的准备了小姐爱吃的点心,时时热着,只等着小姐醒来填饿子呢。”苦茶帮我梳洗了一下,又穿上了外衣,便引着我出了里间,外间的桌上早早的摆上了各式的糕点和肉粥,喷香四溢的让人食指大动。
正吃得欢着,裴森大步走了进来,站在门口愣了一下,才坐到我身边笑道:“我还以为走错了门,你这个吃相,只怕我庄子里的丫头都比你强。”
我向他招了招手,“吃了早餐没,来来来一起吃。”
“我不喜欢甜食。”他伸手捏着我的下巴左右一摆看了看,又自顾的扯过我的手腕,切脉。
我很配合的受他摆布,玩笑道:“拜托,我有洗脸洗手,好不好。”
他移开手取了块帕子,帮我擦了擦嘴角,“看来你只是饿了,身体倒没什么大问题。呆会得再洗个脸才行。”转身接过苦茶递来的茶,挥了挥手,让她下去。
“好了吧,可以继续吃了吧?”我无奈的斜了他一眼。
他起身理了理衣襟,又躺到矮榻上,舒服的挪了个位置,拍了拍榻边才说:“一次别吃太多,过来陪我说会儿话。”
我喝了口茶,坐了过去,他笑了笑,“我以为你一醒来,就会追问方奚的情况。”
“我确实想知道方奚的情况,但我更想知道你的伤怎么样了?那晚……”我看着躺上榻上的他,想起那晚他在榻上熟睡时,自己竟然摸了他的脸。从后来的情形估计,他当时根本没睡着,那我……真是没脸见人了。想到这,脸上唰得就热气腾腾的,我忙背过身去,掩饰此刻的窘困。
“呵,这倒是奇了。”裴森轻轻起身,右手似是有意无意的抚着我的衣袖,在我耳边低声的说:“想知道我伤得如何,也犯不着脸红成这样。”
我的脸实在是挂不住了,腾的一下站起来,用力抽回衣袖,也顾不得吃东西,咬着牙躲出屋外。身后传来一阵大笑,更是让人狠不得挖个洞钻进去。
好几天没见裴森,我倒是乐得舒坦。那天他走的时候,我硬是躲在院角边的厨房里没出来。想起那时的窘态,自然又少不了面红耳赤一番。
不过现在却觉得有些后悔,没仔细看看他的伤势和了解一下方奚的情况。我和方奚虽是不熟的,但他惦念着他的教主,对我也没造成什么伤害,也算是个尽忠尽职的侍卫。这和金大侠书中的那些个衷义之士,也有几分相似,我也免不得在心得暗表了些许崇敬。
裴森倒底是不是裴森,事态发展的最终结果是什么,我为什么会晕倒,晕倒前那一幕又是为何?这么一大链子的问题,也被自己红通通的小脸给搅胡了。
我的禁足令给撤了,来传达这个消息的,竟然是落雪山庄的管家——常叔。
一个四十来岁的人,相貌很是平凡,笑容和蔼,举止稳重,话语中透着几分亲切。唯一让人有些想法的是他那条断了的左臂。据苦茶说,是年轻时为了保护侯爷落下的伤。侯爷为了感谢他的救命之恩,便让他在这山庄里做了管家。
常叔一身素衫,才踏进门就问:“苏姑娘的伤,可大好了?”
“已经完全好了,谢谢常叔。”我放下手中的书,迎了出来,“这是?”我看了看他身后几个家丁扛进来的古筝和一箱子的书。
“呵呵,这是少爷命人送过来的,说是怕苏姑娘闷着。”
“如此有劳常叔了。”
“少爷此次到边境肃军,临行前让属下告之苏姑娘,庄子里除了玉策斋、紫园以及偏僻的后山,姑娘闲暇之时大可浏览一番。”常叔欠着身站在离我三步的位置,面色温和的说。
“常叔,这姑娘来姑娘去的称呼把人都叫生分了,你就直接叫阿然。来,坐吧。你若站着,我这个晚辈也不能偷懒坐着呀。”我亲自给他端了茶。这个是山庄里一人之下,所有人之上的主,怎么我也得讨好呀。
“苏姑娘,哦,阿然姑娘说笑了。”他慈祥的笑了笑,欠身坐定,喝了口茶继续说:“少爷还留了句话,说是让姑娘先安心在庄子里呆着,等他回转了,再带姑娘到善州城里逛逛。”
“不知玉策斋、紫园是哪?”
“哦,玉策斋是少爷的书房,紫园是少爷的住所。少爷平日里喜欢清静,不喜欢有人打搅。”
“善州城是?”
“善州城在庄子以东,离得不远。”
我恍然大悟,笑道:“常叔,裴森他没说什么时候回来?”话一出口,才发现常叔的眼皮跳了跳,似乎有些问题,忙硬着头皮改口:“我是说,你家少爷什么时候回来?”
常叔仍是带着笑,“这个要看军中情形而定,一时也说不准。”
“他手臂的伤如何了?”
“已是无碍了。”
落雪山庄确实是美得无话可说,小处点缀着苏州园林的细腻精巧,全局则蕴含着北方园林的大气庄严。
只是如此美景,虽有苦茶相陪,无奈那小丫头进庄子已有三个年头了,什么景色没见过,估计也是看得麻木了。好景无人同赏,我也只逛了一天就兴趣缺缺。
幸而裴森送来了琴和书,虽然我的钢琴也有业余五六级吧,但是捣鼓这些五声调式的中国乐器,还是有些力不从心。胡明是个吉它高手,当初我就是被他那手轮花飞指般的吉它技艺给迷惑了,也跟着学了两年的吉它,不曾想今天就派上了用场。按着古筝的音阶特性,弹出几个伴奏合弦,权当自娱自乐。
我坐在湖心亭中看书,手里有一下没一下的攒几块馒头抛出去,水中红黄相间的景鲤争相来抢,清亮的水声倒是让人心情舒畅。
书名很奇怪,《就手注》。咋一看,不知是本什么书。只是后来实在无聊之极,便也将就的翻了翻。没想到这一翻还看上瘾了,感情这是本医书。书中将中医的各种基础知识,包括阴阳、五行、臟腹、经络,详细的进行了注解。
“小姐,小姐……”远远就看到苦茶气喘吁吁的跑过来。
“什么事?”我接过她手中的馒头块块,继续看书。
“小侯爷,小侯爷回来了。”
“很好,过几天就可以去善州城了。”我微笑的回答,抓了把馒头块丢进湖里。
七天,我这本书也快看完了,心情也平复了,他回来的正是时候。
大清早的,就被苦茶从床上挖起来,直到梳洗好,我都睡眼惺忪的。
昨夜刚下过小雨,院子里湿漉漉的,还散着些许薄雾。刚出房门,便看到裴森站在桃树下,绿叶素衫洇着雾气,倾长的身形较往日更显飘逸俊朗。
他回过身来,笑道:“愣在那儿做什么?”
“我不敢认了。”我撇撇嘴,走过去。
“怎么就不敢认了?”他勾着唇角,低头看着我。
我从头到脚的上下打量了几遍,“明明是一个风流的公子哥儿,没想到竟然能带兵,实在想象不出你穿军装的样子。”
“你若想看,下次肃军便带上你。”
“免了,女子不能随军,我可不自讨没趣。进屋吧,吃了早餐再坐车,要不然我会晕车。”我冲他招了招手,进屋去。
他随着我进了屋,掀衫坐在桌旁,“你听谁说女子不能随军?”
“难道不是吗?”这里的规矩不同?
“不是。”他把粥推到我面前,“我吃过了,你吃吧。我告诉你。”
随后,他给我讲了关于景朝的开国之事。
流月教创教教主季修与景朝的□□叶天时原是结发夫妻。
当年,前朝桓国的桓济帝轻佻治国、倦于政事、沉湎酒色、奢侈无度,至使天下民不聊生,饥魂遍野,百姓苦不堪言。
身为景华侯的叶天时不忍百姓受苦,书檄文,起伐兵。可笑那些朝中大臣平日里只知擅权跋扈,见得义军来袭纷纷上奏主降,桓国的军队更是疏懒操练,不到三个月,阵线溃败。□□竟轻而易举的便拿下了皇权。后改国号为景,自封昭帝。
季仁是桓国的国师,深谙道法自然、无为而治之术。其女季修十六岁嫁于叶天时为妻,虽是女流之辈,但打娘胎生出身有灵力,从小习得武艺兵法,智谋超凡、胆识过人,为义军的一员大将。讨伐旧帝之时,立下赫赫军功,在军中极负盛誉。
不想,叶时天称帝后竟将前朝嫔妃悉数纳入后宫,日日声歌,夜夜招幸,将远在边关平定匪帮的季修抛诸脑后。季修获悉此事,痛心疾首,羞愤之下率部退居辽兰国边境子奇克山口,断发起誓:永不还朝。
后昭帝迷途知返,亲身前往求其回宫。怎奈昔日的流金岁月、夫妻恩情,终敌不过富贵荣华、权势江山。
季修早已心死神伤看空一切,至死未踏出流月教一步。这也便是流月教的前身。是以流月教训明文规定,日后不可与景朝为敌。景朝也有明文法令,不可扰其清净。
所以,景朝的军中亦有专门的娘子军。女子不能随军这条,倒是没有的。
这个世界,大体和古代的中国无异。裴森所在的国家景朝独大居中,东面临海,西南有辽兰,西北是邺原国,南方还有几个记不住名字的小国。
景朝最大的州府,便是我们所在的善州。裴森的落雪山庄则坐落在善州城外以西十里。
所乘的马车并不奢华,透过车窗的纱帘,可以看到沿路的景致。
入眼之处青山起伏铺展,绿草葱郁连绵,广阔畅快的碧色在明朗的阳光下,层层次递的延向远天。我看着窗外,脸上无意中带起了微笑。
裴森闲闲的靠在对面,慢慢的向我讲述着这个世界的情况。那醇净中带着些磁性嗓音,象梦中听到的一般,在耳边轻轻的荡着。
我时不时的回头看他,他眼中柔和的笑意如同眼前这无限的绿意将我包围,清风微送,野卉芬芳。沁入心底软软的化开,让人飘飘然溶在其中。
不愧是一国之中最大的州府,从这善州城的城墙城门便可见一斑了。只是外行看热闹,我也只看得出和□□差不多的样子。
到了码头时,天上竟细细的飘起了小雨。河边生起的雾气中,有一艘画舫。
我看向裴森,他抬眼看向凝着淡淡水雾的河面说:“我们去的地方,要乘船才有趣。”
那画舫却有别于裴森素淡的马车,造得溢彩鎏金,玉舷雕栏。停在河畔,怎么看都有让人抢劫的冲动。
码头的台阶边,几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乞丐,显得与它格格不入。
有钱人,极度的奢靡。穷苦人,极度的潦倒。任何一个社会似乎都存在着这样贫富分化的情况。
“有散钱吗?”我问裴森。
“什么?”
“我是说,你有没有碎银子。”
他摇摇头,“要买什么?”
“我想给那些乞丐。”朝那边指了指。
他哑然一笑,向后方伸出手,随侍赶紧递上一把碎银。
“看看,这就是有钱人啊,身无分文的有钱人。”我轻笑了笑,接过来,还不忘调侃调侃。
裴森的笑容一僵,既而又朗朗而笑。后面跟着的随从,面上无一不泛着笑意。
拿着银子,挨个的分出去。每当看到乞丐,我都会忍不住这样做。记得有一次,身上只有一块钱,给了路边一个讨钱的老人,然后走路去上兴趣班。
突然,我的脑子里激灵一闪,有人盯着我,谁?
我循着感觉望去,在乞丐堆里,有一个白头发的老头,污头垢面的,眼里却闪着精光。我把银子放入他的破碗的时候,他避过众人在我眼前把手掌一摊。
上面有字!
我的身体一怔,再看他,已经收起手,又变回了一个目光混浊的乞丐,点头哈腰的对我说谢谢。我强忍着心中的疑虑,将碎银分发完毕。
回到裴森身边,就听到他问:“脸色不太好,哪不舒服?”
“没什么,可能是下雨了,有点凉。”我回以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