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我要取剑(1 / 1)
朝凤歌遭此重创,足足在卧榻上躺了三天,不言不语,不吃不喝,不哭不笑,沉寂得让人害怕。虎妞妞天天从窗口爬进爬出,忙碌异常。
这三天,朝凤歌想了很多很多。
爱情确实可以跨越生死的鸿沟,却跨不过嫉妒的沟渠。大明朝上至帝皇下至百姓,三妻四妾本就习以为常。可是,她却无法接受。她爱粽子,粽子也爱他,可是她不愿委身作妾,哪怕爱他如斯,他亦未曾开口提议,因他明知她不可能接受。冬日暖阁,温情荡漾,要叫她同处一个屋檐下,眼睁睁瞧着他对妻子嘘寒问暖关怀备至?春潮涌动,飞鸟往来,想着他们日上梢头犹自闭门不起,芙蓉帐内鸳鸯织就,还不如叫她直接死了算了!东风恶,欢情再厚,亦是难难难。人成个,今非昨,同林鸟早已纷飞,料峭枝头只余她一个。怕人询问,咽泪装欢,可惜谁也瞒不过。从他们相识相恋再到分离,昔日种种如同电影胶片般一格格在她脑海里闪现。自古有情痴,以前见人家为了欢爱不成寻死觅活只觉得幼稚,原来,爱情真的可以这般伤人,伤得恨不能连活着的勇气都找不到。
她瞧着紫金铜镜中的侧影,满面沧桑,她老了吧,老了才会沧桑如斯。宋时李清照与其夫婿甚为恩爱,后夫早亡,曾作一阙词,是朝凤歌仅有的几首能背全的作品。词中所叙简直像是朝凤歌遭遇的翻版,这阙词像是为她量身定做似的。她缓缓拿起梳子,叹了口气,又轻轻放下,轻声自语:“风住尘香花已尽,日晚倦梳头。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闻说双溪春尚好,也拟泛轻舟。只恐双溪舴艋(音zemeng)舟,载不动许多愁。”愁啊,愁死了,一肚子的鸡毛烂账。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堪贤愚枉为天!
半晌,朝凤歌瞪着铜镜里的自己越发来气,一把抓起梳子砸向铜镜,铜镜里人不人鬼不鬼的“倩影”立时“嗡嗡”震动,消失不见。她撇开头,不去看又重新聚拢的影像,暗下决心:不行,她是一个新时代的新女性,怎么能为了这点子破事就提不起精神呢。NND,绝处自然会逢生,她还不信了,若是老天爷对她如此不公,那就别怪她打它个满脸桃花开,让它知道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朱棣当皇帝是吧,把你打成个猪头,你不是真命天子吗?也就是说,你是老天爷的儿子喽!没办法了,老天爷比较难找,就你了!
一转头,虎妞妞正调皮地坐在几案上,短短的小腿在案下摇晃,肥嫩嫩的手上一把瓜子,磕得正欢。朝凤歌好不容易稍稍缓过一些劲来,见他悠闲适意的样儿火星直往脑子里窜。这小没良心的!两根爪子伸过去,在某虎肉厚的部位转了三百六十度,某虎发出一阵惨绝人寰沁人心脾美妙无比的惨叫声。嘿嘿,小子,叫你看不出四六!
化了一颗小指的晶石,问候一下琴鹤仙,顺便有些疑问需要他解惑。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解惑是他的本分。一朵白莲在指尖袅袅升起,出现一面幻镜悬浮于半空……
四司进门的时候,披头散发赤足站在床上的朝凤歌正指着幻镜中琴鹤仙的鼻子细数他的十大罪行,例如“知情不报”“见死不救”“心怀叵测”“自私透顶”等等等等。
琴鹤仙只是干笑,随她发泄。这事儿确实做得不怎么地道,可是要是不这么做,她和龙皇要到哪年哪月才能琴瑟和谐心意相通呢?啥时候才能等到和合欢喜花盛开的那天呢?上万天民要到啥时候才能被解救呢?所以,骂就给骂两句吧,反正不痛也不痒,隔着千山万水,她就算想报复,来回也挺麻烦的。是啊,他功力稍微恢复后通过卦算五年前就知道王仲翔在无树剑林,但是他没让她下山。除了为了给龙皇创造一线机会,还有,就是她的鹤步莲音未成,下山不仅寻不到心上人,很有可能遭遇其他不测。所以,唔,就隐瞒了。但是,基于对朝凤歌的信任和了解,他知道她早晚会发现的,所以他干脆这次就没一起下山,反正她迟早会谅解的,时间是最好的良药。哈哈,姜还是老的辣,哪怕未行万里路,胸中也自有丘壑。
幻镜越来越淡,朝凤歌气呼呼地蹲在床上喘着粗气,这个老东西,从一开始就不应该相信他,还给他卖命,死去!朝凤歌眼珠子一转,想起一个主意,风风火火地跳下床:“绿袖,快,给我梳头!我要去拿名剑!”
四司面面相觑,不会是刺激太大,把脑子烧坏了吧。罢了罢了,肯说话总比不说话强。绿袖手上丝毫不敢耽搁,快速挽了一个行云髻,青袂替她换了春衫,红衫匆匆忙忙差人通禀王仲石,一行人侯在花厅。
解盎悄悄望着朝凤歌,心里燃起一丝希望,如果她能忘却王仲石,说明她还有爱人的能力,那么,也许自己尚有一线机会。
雁微尘皱着剑眉斜眼看朝凤歌,这妖女,几天要死不活的,瘦得只剩一把骨头了,一双眸子在嶙峋的脸庞上显得分外的大,竟然依旧盈波流转美得摄人心魂倾国倾城。妖孽!微微警醒,刚要别过头去,正好对上她的眸光,心神一震。
朝凤歌感觉旁边投来的视线怪怪的,偏过螓首一看,雁微尘那目光中,有探究,有不解,居然还有鄙夷!狠狠瞪了他一眼,心中暗骂:别惹我,老娘最近更年期,心情很不爽!(此系陈水扁的婆娘面对媒体大众说的话,够狠!借来用用。)她原来可不是那么粗鲁的,要多斯文有多斯文,要多淑女有多淑女,都是这群丧尽天良的男人给逼的。
王仲石一进花厅,就感受到两人不同寻常的气氛,眉刀目剑已经杀将了几个回合,不由宽了心,他爱的就是她的坚强豁达。这份情,至此时至此地,已经永无可能,惟愿她能找到自己的幸福。可是,割舍不是易事,对她对自己都一样,希望光阴带去璀璨年华的同时,能一并带走某些哀愁。
“各位可是要取剑了?”眸光直射朝凤歌。
朝凤歌不愿回首面对他,依旧和雁微尘挤眉弄眼斗得不亦乐乎。
红衫福了一福,答道:“有劳林主带路。”
王仲石心内剧痛,也不作声,点头先行。
朝凤歌感觉穿透度直逼X光的逼人视线走了,才低头跟着向花厅外走去。心内如同巨浪翻天,不论怎么下决心要相忘于江湖,爱过就是爱过,谁也不能抹煞。若人生只如初见,他们还会相爱吗?答案是肯定的。曾携手共同走过五年春秋,在平淡艰苦中相约永恒。虽然世事多变迁,转眼沧海桑田,可是他的好他的情,早已深深镌刻在心底最深处。原以为执子之手,必能与子偕老,现在想来,这也不过是古人本着憧憬而描绘的一个梦境般的童话,很难达成。
雁微尘走在后面,见朝凤歌垮着肩沉默不语,就知道她还在想什么王仲石,不悦之情大盛,“哼”了一声,见她半丝反应也无,心下更是气恼,脚步益重。湛弥跟在雁微尘身后,常年冰冷的脸上一丝笑意若隐若现。
主子的春天,要到了!
剑室剑室,就是放满宝剑的石室,朝凤歌以为。所以进到剑室以后,被进门一个超大的剑塚上下三层前后N进房间的阵势给吓了一跳。太,太,太夸张了吧。名剑,贵乎稀有!怎么满仓满谷都是?而且,还是活的。这个说法比较恐怖,可是,它们真的会动。有个别灵性超强的,从他们一进门就飞出来打招呼了。例如缠着解盎的那一柄剑,据说是200年前叱咤江湖几十年的“织雨叟”范一大的随身宝剑——基魅。“织雨叟”,听名字很是文雅,可别以为他是什么善男信女。“织雨叟”范一大不仅游走江湖,更是金章宗时期废除奴隶制创建封建制的功臣。传说哪怕上战场杀敌,都要随身携带烈酒数斤,拔剑之前必狂喷一口酒,漫天酒幕中砍头如切菜,令人闻风丧胆。后来被军将戏称为“织雨叟”。这柄剑下,亡魂少说也得过万。青光森然,寒气逼人,杀气灼灼,果然是一柄出家旅□□凶犯案斩草除根必备的杀人名剑。
取剑之前,王仲石在大厅剑塚处,滴血立誓,还念了一段古怪的咒语,大概类似某种祭祀仪式吧。剑室内的名剑,一一响应,纷纷剑鸣,一阵刺耳的“嗡嗡”声后,王仲石做了一个“请”的姿势,众人各自寻剑去也。
名剑和灵兽一样,大多是自行择主的。据王仲石讲,也有一些未曾问世的宝剑,并不出名,剑本身也不活跃反而很沉默,那就全靠缘分了。
最搞笑的还是缠着解盎的那柄“基魅”,不论解盎靠近哪柄剑,它都会一剑将其击落,然后继续围着解盎绕圈圈,让人哭笑不得。王仲石温言建议:“这柄基魅虽说凶残些,但是战斗力极强,若是解兄弟取了此剑,小心□□一番,必能助你成就一番功业。”解盎一听,也觉得有理,于是随王仲石按照惯例在剑塚处滴血认剑,叩谢前辈范一大的赐赏。
血滴刚刚落上剑身,一个带蓑帽老叟的幻影从剑身钻出,抱拳大笑:“哈哈,小兄弟,好眼光,老叟这下终于可以重见天日啦。谢啦谢啦!以后小兄弟喝酒时,只需将清酒与我几斤便成,哈哈哈哈。”朗声隐去。众人不知所谓,一时无语。王仲石拍着解盎的肩膀,笑道:“解兄弟好运气。名剑中有剑灵的实属罕见,范一大居然将自己封在这柄剑中,只要你一开杀戒,他的几十年功力自然会转到你身上,而且可与你原来的内力混为一股,不会相斥。恭喜恭喜!”
解盎认剑已成,众人也纷纷各自寻找。王仲石守在剑塚处,雁微尘湛弥一拨,红衫青袂一拨,绿袖紫衿一拨,解盎自然陪着朝凤歌虎妞妞。朝凤歌直奔三楼,准备来个地毯式搜索,自上而下,自北向南,一柄不漏。谁知,才走了两个房间就不行了,太多了,挑花眼了。青袂他们也好不了多少,在底楼走了一个来回,无所适从。
灵兽与名剑恐怕有共鸣之处,好多在空中飞着的名剑,察觉到虎妞妞的气息都掉头跑了。朝凤歌奇怪,怎么回事?解盎解释说:“灵兽大多会附在剑上成为剑灵,但是如果剑本身气场太弱,剑与兽就无法配合。翼虎是三大灵兽之一,一般的剑自然对其退避三舍。”朝凤歌恍然大悟,原来如此。三楼逛完了,正要拾级而下,一转头,咦,虎妞妞呢?
雁微尘正往三楼去,两拨人马堵在楼梯口,一个微弱的声音从墙上传来:“我在这里,救命啊!”朝凤歌扭头去找,楼梯旁边的墙上挂了两柄剑,通体乌黑,无光无泽,一柄剑身处刻着龙纹,一柄刻着凤纹,正待她仔细查看,凤纹剑身传来呼救声:“姐姐救我,压死了。”赫然是虎妞妞的声音,怎么跑那里去了。朝凤歌伸手将剑取下,那么黑沉的剑,上手居然十分轻便,“怎么放你出来?”那边雁微尘拿起另一柄龙纹剑,抚摸剑身的龙纹,奇怪的是,一经触碰,龙纹竟隐于剑身,不见了。众人俱是一惊,一齐看向朝凤歌的凤剑,只见凤纹倏忽也不见了。这时,虎妞妞从剑身摔下地,“叽里咕噜”地滚下楼梯,“哎哟”叫了一声,灰头土脸地揉着屁股,委屈地扁着嘴,背后的小翅膀才露出一半,还没来得及展开,众人见状大笑。
虎妞妞眨巴着虎目,“哇”一声就哭开了:“你们找到了剑还笑我?你们欺负我,姐姐,姐姐,他们都欺负我!”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可怜得很。
朝凤歌问:“难道我是这柄剑?没什么出奇的嘛。”她翻来覆去查看。
虎妞妞站起来,手足并用爬上楼,叉着腰对她说:“平中见奇,你不懂吗?这对玄黑岩的铁剑,是当年女娲娘娘的神器,再说还可以容纳我,还不够奇?”
雁微尘听出些眉目来,“你的意思是,和我这柄是一对,我用这柄?”
虎妞妞很严肃地点点头。
好吧,那就这样吧,虽然这小子贪吃贪玩得很,但是做事还是比较靠谱的。
两人在剑塚处滴血认剑,凤血一落,霎时室内血光剑光一片,厮杀之声四起,听得人毛骨悚然。雁微尘的血色异于常人,有一点浅浅的黄色,血落之处,剑身金光大炽,游龙低吟,久久盘旋才离去。两柄剑剑身处各浮现两个古篆字,分别是“惊凤”、“游龙”,闪了几闪,随即没于剑身,再无痕迹。粗粗一瞧,就跟两条铁棍似的毫不起眼。虎妞妞将两人认剑时滴落在地的血添了个干净。经过上次变身事件,朝凤歌明白,凤血对他恐怕大有益处,于是,随他撅个屁股趴在地上像只猪一样供来拱去。
红衫也取剑回来,剑身小巧精致,剑身正面刻有“空桑”反面刻有“神农”。王仲石大惊:“姑娘好运气!此乃神农氏的无锋剑,原为木族圣女空桑仙子所有,后转赠神农氏。于是神农氏便用金刚指在剑身刻下两人名字,以见证这段爱情!”神农尝百草,也算医药的鼻祖,红衫自是欢喜非常。
随后,湛弥取了诸葛孔明的“斩云剑”,人多以为诸葛亮“羽扇纶巾”就不佩剑了,其实不然,古时士人的标准装束必须佩剑。
青袂取了范蠡的“无名剑”,据说此剑原为“越女剑”,越女,也就是战国红颜——西施,后两人携手隐居太湖畔,范蠡化名陶朱公,此剑也改名为平平无奇的“无名”。
只有绿袖和紫衿一无所获,不过,忆及琴鹤仙“不可强求”的话语,只能作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