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爱的替身(1 / 1)
方凌瞪着劫匪消失的方向皱了皱眉头,一言不发地弯身拾起被劫匪翻查过的钱包,在确认在里面的东西后放回口袋里,跟着一张一张地把散落地上的纸币全部收集起来塞在我手里,静静地看了我一会儿。
“我一度以为自己是全世界最不幸的人,买了钻戒打算向交往五年的女友求婚,岂料婚没求成,倒看见她躺在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友床上。所以我每天跑到酒巴里卖醉,弄至身无分文,现在更沦落到被一个劫匪叫穷鬼!你呢?你又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情?需要以死来解决?难道你以为死可以解决所有问题吗?”说完,他不顾我的挣扎,用那只不断冒出鲜血的手掌拉着我跌跌撞撞地走出深巷,行至街口扬手叫了一部的士,拉开车门把我推了进去,他跟着一头钻进来,张口就叫。“司机,麻烦你送我们去最近的医院。”
“我不去……”醒悟过来的我连忙摇头。
“不去?那好,我们大家一起坐着车子耗,司机,麻烦改道,你喜欢往哪里走就往哪里走。”说完,他不再瞧我一眼,径自靠着后座闭上眼睛。
我骇然地盯住殷红的血液不停地从他的虎口处涌出来,大概是跟劫匪拼搏时被刺伤了,那伤口之深,甚至让我产生一种那只大拇指不知道会不会就这样掉下来的错觉。眼看着血液汩汩地流出来,面色惨白的他却像没感觉般放任自流,既不用手压住伤口,也不瞧它一眼。
蓦然想起他那句“大家一起坐着车子耗”,他的意思不会是……我顿时感到背脊有一股凉意迅速爬后勺脑,教我忍不住浑身发抖。
“唉,兄弟,你们究竟想到哪儿啊?倒要说个目的地让我好走嘛。”可能觉察到我们的神情不对,那个神色怪异的士司机频频透过镜子往后瞧。
“你只管往前走就是了,车费不会少给。”他的脑袋歪在一边,神情颓废有气无力地摆摆手。
“哇呀!”开车的司机尖叫一声,突然来了一个急煞,措手不及的我们差点滚作一堆,来不及开口抗议他的危险驾驶,可怜那个面色比伤员好不了多少的司机瞪大眼睛,指着我们吞吐了半天才说出一个“血”字。
“对不起,吓倒你了。麻烦你送我们到最近的医院吧。我们刚刚遇到劫匪了。”用力压住那只明显比我大上许多的手,这样多少能阻止血液的流失吧。
“哦,原来这样啊,怪不得你们这副模样啦。”表情明显放松下来的司机很快发动车子,重新上路。“人没事就好,钱财乃身外物啊,没有了可以再挣嘛。你们不知道现在人有多狠啊,我有个同行啊,车子被抢了不止,人更是被残忍地用胶布封住嘴巴鼻子生生闷死,再弃尸荒野……
那是因为我们……遇上一个刚入门的菜鸟劫匪,这到底是幸还是不幸?我模糊的想着,或许,对坐在我身边的这个男人而言,那是种幸运,但对我呢?又是什么呢?不幸吗?
“不是不去吗?”他既没有挣扎,也没有睁开眼睛,更没有回头,如果不是亲眼看到他手上的伤口,光是听他平静无波的语调,绝对想象不到他是个伤痕累累的伤员。衣服撕破了,眼角乌青一片肿得老高,嘴角渗出血丝,再加上流血不止的手……一个词:狼、狈、不、堪。
不过,我的模样也好不到哪儿去吧,我自嘲地撇撇嘴角,不打算搭理他。想死是自己的事,我没自私到打算找个人来陪葬。
脸色灰白的他也不说话,只是微微叹息。
“到了,那个需要我帮忙扶一下吗?”
谢绝司机的好意,我随手抽了两张钱放在他手里,歉意地笑了笑。“不小心把你的车子弄脏了,多出来的算洗车费吧。”
“但是也不用这么多……”司机连忙推辞。
“你就不要客气了,司机。反正那是她硬塞给劫匪,人家劫匪不要再捡回来的。”丢下这句莫名其妙的话,男人不顾司机瞠目结舌,一脸呆滞的表情,拉着我匆匆跑入急诊室,第一时间叫护士小姐,不是处理自己受伤的手掌,而是帮我处理胸前那个差点被我忽略掉的小伤口。他的伤情比我严重多了,需要缝针,我偷偷替他付了医药费,带着一身狼狈独自离开那家医院。
第二天,我在裤子口袋里找到那枚忘了相还的钻戒,而外婆送我的链子不见了。带着侥幸心理我再跑一次暗巷,没有找到遗失的链子,也没找到那个倒霉的男人,却意外地找到一份工作。
于是,我在这个城市待了下来,其实去哪儿对当时的我来说,根本没有分别,就是一份工作、两餐温饱。或者要说有分别的话,大概就是我口袋里多了一枚不属于我的钻戒。或许某一天,我会重遇那个男人,然后我会把它相还……
现在……是时候了吧。
“芷晴,你、你说什么?”方凌莫名其妙地看了我一眼。“什么是时候了吧?”
“我说,是时候把那只钻石戒子还给你了。”为了不勾起他的难忘回忆,我故意装出一副轻松的表情,淘气地冲他挤挤眼。“替你保管了那么久,等会儿别忘了付我保管费哦。”
“原来是那个啊。”他怔忡了好一会儿,突然转暗的脸上挂着一抹强笑,声音倏地低了几分。“不用还我了,你留着吧。”
“啊?不用还?”我瞪大双眼,嘴巴很失礼地当场变成标准的O形,不用还?我留着?没买过钻戒,可是在我的认知当中,凡是跟钻石扯上关系的东西应该都不便宜吧?何况还是一只铂金钻石戒子?难道真如阿衡所言,当经理的人级别跟我们这些打工仔不一样,特别豪爽过人,一开口不是请吃饭就是送钻戒?!
“不行,那太贵重了。我不能要。”我慌忙摇头,他以为那是在街头随手可拾的石头啊,这么随便就送人。
“让我看到也不过是睹物思人,徒惹伤心而已。”
“已经那么久了,你……还是忘不了她吗?”
他幽幽地唉了口气,没有回答。
“方凌,你知道吗?对一个根本不可能爱上自己或已经变心的人执着,其实是一件很笨的事情。单纯的暗恋还好,因为那人并不知道。但是将一切爱意摊在那个人面前却得不到一点儿回应。那是否表示应该放手?面对一份无望的爱情,聪明的人都知道选择放弃,可是,像你这样坚持又将如何?明知无可能,明知无结果,明知无希望,为何不干脆点放手呢?难道你不觉得这样纠缠不清是很累人的吗?无论是哪一个,被爱的或是爱人的,都会很累啊。张开你的眼睛吧,世界很大,人很多,而你……我相信,总会找到一个能和你真心相爱的人。”
他垂着头,没有说话。
“你认为,你跟她还有可能吗?”我小心试探着,为了可爱的小伶,我必须弄清楚。
那颗脑袋依旧垂着,过了好久才轻轻地摇了摇。“他们……其实她真正爱的人是我好友,这是分手时她告诉我的。只是当时我好友身边已经有人了,她不方便介入……现在他们分手了,所以……”
“所以她现在甩了你投入你好友的怀抱?哈,这算什么?吃在碗里看在锅里吗?这种事情真亏她做得出来!”我难以置信地瞪着那个垂头丧气的男人。我以为自己被人骗了两年感情已经够笨了,岂料眼前这个男人比我更……不堪,当别人爱的替身,而且一当就是五年,如果是不知情也就罢了,现在真相大白,居然还对那个无情无义拿他当备胎的女人恋恋不舍?!我有点哭笑不得,真不知该为他的痴情鼓掌,还是该骂他几声——蠢!
不过,在这个什么都讲求快捷的年代,这种痴情又死心眼的男人就像《侏罗纪公园》里面那条吃素又会不时喷口水的腕龙一样可爱吧。我开始有点明白小伶为何会喜欢他了。嗯,既然妹有意,而眼前这个郎嘛,又刚刚失恋,我暗下决定……学人家做一回媒婆!
“方凌,把你的目光从那个女人身上挪开,她一点都不值得你再为她伤心了。偶尔看看四周嘛,世界上好过她的女孩子比比皆是……例如你身边就有一位……”钟伶!
“我身边只有你!”他忽然抬起头打断我的话,要笑不笑的瞅着我。“此刻在我身边的只有你!我的眼中只看到你,那么……”
我莫名地打了个哆嗦,不是因为冷,而是他那种别有深意的眼神,总觉得如果让他说下去,我……我嗅到一阵奇怪的焦味?!
“啊呀!我的清蒸鱼——”我手忙脚乱地拿开盖子,盯住那条因为蒸得严重过火而面目全非的鱼,呜呜……真是欲哭无泪。想当年我第一次学蒸鱼做出来的那效果也没它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