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听我说,浮云散,于无声处□□(1 / 1)
聆子夜之清歌,
赏澄澈之夕落.
且醉且舞,
任水穷云起,天地蹉跎.
你我不过都市万千男女之一,唯愿手写我心,于无声处,减弱前行的负累.
多谢品阅,多谢赏光.
我走进会场,眩惑于这一片纯粹彻底的蓝。
冰蓝色的地毯,浅蓝的帷幔,连天花也是一片朦胧的微蓝。透明的主席台,透明的观众椅,仿佛是悬浮在水岸,清雅,简洁。而点缀其间的,是一球又一球暖黄乳白的花束,仔细看去,原来是一朵朵香槟玫瑰混合着燕尾草、羽衣茉莉捆扎而成。淡淡香氛环绕会场,我笑的合不拢嘴,嗳!我亲爱的余幼安,她费心为我布置的签售会现场,简直是一个小小的婚典礼堂呢!太美!太好!
“怎么样?满意不满意?”她环着我,撒娇般的问。
我头点的象拨浪鼓,“超棒!超赞!只差了一点点------”
“哦,是吗?差在哪里?”
“只差一个手持花束的新娘和一位身穿礼服的新郎啦!”
她给了我一个大爆栗,“该死!你结婚狂啊!”
我正经起来,给她大大拥抱,“安安!你真是超级天才!怎么知道我喜欢蓝?怎么想到用这么多的蓝?还用的这么漂亮!”
“好笑了!这么多年的朋友,连你喜欢什么颜色也不知道,我就白活了!再说,你的新书不是叫《蔚蓝季候风》吗?见鬼,当然要配合你的主题思想了!-----”
“哇!HONEY,我要是这部书大卖,哦,不不不,管它卖的了多少,就冲你布置的这么美,我无论如何也要请你大吃大喝一顿!”
她撇撇嘴,“可不许赖帐!你到时别又说自己不能喝酒!”
“一言为定!”
我与她啪地击掌,再一次回头流连欣赏这精致的风景。
签售会并没有期待的热烈,但我却一点也不失落。
寥寥的记者也只是简单来过一下场。毕竟,我心我写,他钱他赚,各路各界圈中多的是刺激火暴的新闻,像我这般投石入海的小小浪花,怎敌那些绯色烁金的巨浪呢?
我更开心的,是络绎不绝的读者,也许是路过,也许是顺便,也许只是不经意的探头张望。可是,他们毕竟是走进来,读了我的文字,就好象无意间浏览过了我的心情,那也很好,这样安静的,偶然的触动,也许更适合我的文风。
偶尔也会有读者在我埋首签名时,好奇的发问,或多或少的跟我的作品文字有关。我很耐心。不,我不认为他们是我的衣食父母,我认为他们是可以精神交流的朋友,真正爱书之人,不会没有太遥远的隔阂。
一个小女孩的疑问令我印象深刻,“慕心姐姐,你为什么选择写作呢?”
我笑起来,这真是一个太宏大太复杂的命题,仿佛在质问上帝为何选择人类,爱情为何选择玫瑰一般。我也从来不知道,究竟是自己选择了写作,还是写作选择了自己?
文字实在是玄妙的东西,不过是数十以计的基本字符,却能变幻千万种不同的组合,各具风情。人类创造出无穷的文笔,尽一切的能力讴歌或诠释,却往往在极至之时,无从言语。卑小如我,又怎能说自己选择了写作呢?一切,都只是身不由己。
记得我当时是这样回答的吧,“我只是喜欢文字,尤其喜欢创造人物和故事。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永远不能有太多选择,否则就是沦落。而且我们似乎也象这书里的人物,说不定也是被某一种我们不知道的力量所掌控,指挥着我们奔向或不幸或美好的前方。
惟有自己落笔,可以控制一切的故事、情节、结局或是开端,令书中人喜怒哀乐,令他们经历生死悲欢;对书中人而言,他们无从知晓我就是操纵的力量;正如现实的我们,无从知晓冥冥中操纵自己的力量。
我们的故事可以很简单,而书中之人的故事却可以无限精彩,只因为,我喜欢。”
小女孩晃晃羊角辫,似懂非懂的点头。我微笑着拍一拍她粉嫩的脸蛋,“小朋友,多谢你问的问题,买我的书。也许等你长大后,你也会有无数的疑问,也会找到更多的答案。”
想一下,我又俏皮地补充了一句,“你猜,会不会有可能,现在的我还有你,也是存在于别人笔下的一个人物呢?!”
连摆三天售书摊,签名签到我手软。
老吴大赦令一下,我忙不叠的呼朋结伴,“寻欢作乐”去也!唉,人生几何,对酒当歌,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曹孟德的盖世英才也就这两句最招我喜欢,当然这一家子里还有我钦羡的优游书生曹植曹子建,那一篇流光异彩的《洛神赋》呵!啧啧啧,建议所有未婚男人熟记全文,因为所有对女人的溢美歌颂全在其中,简直可以当万世经传的典范。
今朝有酒今朝醉,千金散尽还复来!是这样罢,我没有记岔吧?
幼安是最谙风花雪月的人了,选好“睛钻”酒吧做我们的庆祝据点。
远雷抽不出空,没能过来,一再嘱咐我少喝一点。
可是我真开心啊,一杯又一杯的,豪气直爽的灌下去。真想醉一次呢,自大学毕业晚的告别宴后,我还从来没有醉过呢!那一次醉,是因为离别,是因为再会,是因为即将踏上无限的征程,前途茫茫,不知道若干年后,自己将身处何方。
有人风光起航,有人徘徊张望,有人无声远去,而象我这样,一再的蹉跎彷徨,恐怕已经不多。别人的成绩羡慕不来,自己的点滴耕耘也只能收获微薄,知足常乐罢。何况,我还有一群刎颈之交的狐朋狗党!哈哈哈!
嗳,怎么幼安和林以明两个人隔的这么远,仿佛不自在似的,又怎么啦?
呃,眼睛有点不能聚焦呢,脚步也好重,我趔趄着靠过去,一只手轻轻搭上林的肩膀。
“喂,我说,”我努力地卷着有些僵硬的舌头,“林以明,你究竟---啊?究竟是哪里不对?我们---我们安安这么优秀的女孩子---恩,你要要到哪里去找?-----厄---干嘛---干嘛老惹她不开心?我----我警告你-----”
幼安变色。
林迅速摔开我的手,“慕心,你喝醉了,可要送你回家?!”
“嘻——我才不要!现在回家就我一个人!今天是要为我庆祝艾!喝!再喝!”
他们沉默的碰杯,并不浓烈的啤酒对于善饮的他们来说仿佛变的苦涩,我甚至看到安安只轻轻地抿一口泡沫,一副难以下咽的样子。
浮云聚还散,问情总是难。他们两个人之间的事,既不愿说,我再多言反而添乱。
仰首,再灌一口酒,大家且陪我醉。
跌跌撞撞的走出盥洗室,我烦恼起来,一会儿远雷来接,我这副醉鬼模样,肯定被骂个半死!
真倒霉!我还在喃喃,蓦地被一个人撞个满怀!见鬼!我抬头。
好凶狠的眼光!我浑身一激灵,酒醒了一大半!那男人低声咒骂一句,擦身而过。奇怪,这眼光,在哪里见过呢?!
不是自夸哦,我这人虽然平时愚钝粗心、常丢三拉四的,可对于某一刹那的微小细节却记的特别牢特别清。有时我还常想换种风格改写侦探小说呢,就是不敢轻易动笔啊,怕一旦写出来,主人公神猛堪比福尔摩斯和大侦探波洛;届时我可能会妒死柯南道尔,气死阿加沙•克莉丝蒂啊-----咳咳咳,不提,不提也罢--------
不过,刚才这个人,究竟在哪里见过呢?凶狠的目光---
啊,丽晶!丽晶的咖啡座!那个跟踪符灵依的家伙!我想起来了,奇怪,他究竟是什么人呢?
走回座位,我还在回想,这决不是一个普通的追星族。看他眼神的那种执着与狂热,阴鹜的可怕!我该不该,该不该要幼安转告符灵依,要她提高警惕呢?
乐池突然停止嘈杂的金属撞击,一个清哑的男声宣布,“下面,将由CUT-DIMONDS乐队为大家带来一首原创歌曲——征服我心!”
光束投到一名贝司手身上,纷乱长发,他低哑的嗓门颇有磁性,他的歌飘过来,——只为你开出血色的花
只为你踏遍冷冷的天涯
只为你纠缠堕落了灵魂
只为你 抛却我所有的光华
征服我吧陪你踏浪 陪你淘沙
征服我吧 跟你流浪 跟你走遍 秋冬春夏
征服我吧——
我只要你 征服我吧
--------
人群跺着脚打着拍子,显得很狂热。贝司手停住最后一个音符,划一个漂亮的休止音,头一仰,长发瞬间飘至脑后!
哦,原来是他!我没想到,那个跟踪的人原来是这里乐队的歌手兼贝司手。我好奇心起,目光追随着他走下乐池,走入旁边的休息区。
恰在这时,高悬的小电视里播放起明星访谈,屏幕上笑语嫣然的美女正是符灵依!酒吧里人声鼎沸,人们为听歌、饮酒、闲侃而来,根本没有多少人去注意那小电视中的一切。然而,不出我所料,他的反应却是异常强烈,那凝视屏幕的目光是痛苦的,是狠绝的,是燃烧的!我甚至看到那人手里的啤酒罐慢慢皱缩起来,团成一团。
这-----这是什么样的情感呢?得不到?要不了?这样下去,会发生伤害吧?我悄悄转回头,竟不自觉的,有一丝害怕。
回头又见安安和以明各倚一边,平静而无言的各自望着不同的方向,眼神完全没有任何交会。
我踟躇了。
究竟,这无声无息之中,深藏了多少我不能预料的暗潮汹涌?------
犹豫好久,我还是去探望了常锦声。
老人在自家花园的露台上垂钓,惬意的很。我又开始在心里嘀咕:嘁!有钱人,生个病还假模假样的,别人住院看病整日里为医药费护理费哇哇乱叫,他倒好,私人医生私人护士私家花园,干脆在家里开个公益医院得了,捞个救死扶伤的名头,还可以顺便与病友一起搓搓麻将哩!
老人转首微笑,“唉,丫头,你老是这么针对我,我这把老骨头折腾不起啊!”
我赶忙堆起恭敬的笑,“哪儿敢呢!听说您身体不好,我这回可是真心实意来看您老人家的呢。”
探病么,总要送礼。
嘿嘿,贵的没有,香橙一篮!小姐我靠码字吃饭,才赚的些些稿费即使全赔上也比不了别人拔一根毛是不是?世道艰难,小女子我还要省钱吃饭啊,对不起了,常伯伯!
他倒是不说什么,只是笑,“唉,和小时候一样,就爱吃橙子,爱把自己喜欢吃的东西送人,以为别人跟自己一样喜欢呢!”
“哦,我不知道,原来常伯伯你不喜欢吃橙子啊?”
“老了,太甜的东西不能多沾了。再喜欢的东西,也只能放在心里回味了。”
“听说----哦,我听远雷说你给他很多帮助,我---也很谢谢你-----”
“哦,他是个很聪明的年轻人,有想法,有精力。我想,只做一个演员还委屈了他呢!”
我停下脚步,看住他,“你是说,---呃,他还有别的发展?”
老人颔首,“不错,我打算成立新的投资公司,需要人手。他很适合,而且我想,你也不希望他一直在娱乐圈混下去罢,你们---有没有长远的打算呢?”
长远?打算?我似乎一直脱离社会的活着,我不知道怎样去设计、设计什么样的未来适合他、适合自己、适合我们俩。
看到我沉默,老人突然有些犹疑了,“慕心,你和他---真的------是恋人的关系吧!”
是------是恋人吗?什么关系很重要吗?我们彼此之间甚至从来没有说过“爱”这一个字呢!我不在乎,也不需要!这个字已经太过泛滥,如果没有听懂自己的心,又怎能轻易地承诺?
我坦率的回答,“抱歉,常伯伯,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呢!不过,感觉很好,他让我开心。”
老人惊讶的摇头,“真是不能理解你们了呢!我们那时候,唉,简直连碰一碰手也是一种约定啊!唉------”
“不过,”他慈爱地凝视我,“能让你开心就好。也许有时疑问反而过于复杂,简单的彼此快乐,也许才是最重要的。你们,真的是很幸运呢------”
我仰头笑了,阳光温柔的穿越绿意初绽的枝头,拂上我肩。
是三月了呢,春天已经来了。又有谁能说,我不是沉浸在相恋的喜悦之中呢?浑身每一缕纤维每一个细胞,都散发着无穷的活力与欢跃,它们在笑,它们在闹。
老人的目光转向粼粼的水面,微笑的脸庞,却藏不住隐隐的怀念与悲伤。
出门撞见区祖辉,他坚持开车送我回市区。
每一次在这个男人的身边,都禁不住想,是什么样的完美女人才能配上这么高雅的男人呢?连开车的姿势、神态也这样优雅,怎么广告公司不找他做宣传呢?真是可惜的很呢。
或者,真正的男人都要在三十岁以后才散发成熟的魅力吧。不知道,远雷三十岁以后会是什么模样?天啊,他不会留满脸的络腮胡子吧,不过样子一定很滑稽,我抿嘴偷笑。
他从后视镜里看我,“告诉我,你每次都想些什么,想的自己傻笑起来?”
哦,我正正脸色,“我在想,什么样类型的女人适合你?”
他感兴趣地追问,“那么,你觉得呢?”
我煞有其事地帮他设想;“这女孩子,有赫本的精致,褒曼的高贵,GRACE-KELLY的优雅,哦,她必定是钟爱迪奥、浪琴,鞋子只穿菲尔格慕,头发只到沙宣发廊护理,全套法国大餐也能应付自如,且能与你跳小狐步,周末挽高髻穿礼服陪你欣赏歌剧《图兰朵公主》——- ---- ”
他笑到岔气,险些握不紧方向盘,“嗳嗳,够了够了,这样的女皇我可伺候不起!再说,这样讲究情趣的女人那里看的上我们这种生意人,大概早被王室抢走了!还轮的到我!”
我笑嘻嘻,“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所以你要加油啊,要不去作一次环球旅行,说不定哪个部落酋长的公主正等你迎娶她作王妃呢!要不,去欧洲也可以,捡一个卖花女回来包装包装,再现一场当年《窈窕淑女》的奇迹?!”
他摇头笑叹,“真要命啊!陈慕心,你何时改的了这讽刺挖苦的习惯?”
“改不了了!因为我是刺猬嘛!刺猬没刺还象话吗!”
“你是刺猬?谁说的?”他好奇。
我不答,看着车窗外一排排后退的树,漾起甜蜜的微笑。
他不再追问,一踩油门,车速猛然提升。
到了市区百货公司的门口,我突然想起快到幼安的生日了,连忙请他停车。
“就在这里停吧,多谢你送我。”
他笑笑,“还跟我客气吗?”可是,看我的眼神有点奇怪呢。
刚想转身下车,他突然抬手,轻抚我的眉毛——
他低声问,“为什么不是我?是——来的晚了吗?”
哦,原来------原来真是这样的,我不能再继续装傻装下去。
我叹口气,温和地迎着他困惑的眼睛;“因为,你是我的哥哥,仅此而已。”
他点头。目送我转身、下车、走进百货公司。
半圆玻璃的电梯慢腾腾爬升,我仍能看见他的车,一动不动的停在那里。
没什么大不了的,很快,你就会转身忘记。优秀如你,不会遇不到真正属于你的知音。我们,且只作兄弟。很多事,无关选择,亦不是时间的问题;相信我,这甚至谈不上什么拒绝,所有的,都是身不由己。
逛了一圈,所有看的入眼的东西标签上的数字都挂一堆零,吓死人!我晃的眼花,真是!当年陶老头不为五斗米折腰,可现在呢,怕要在世的话定是要为老婆也折弯脊梁骨了呢。这女人的精致衣物,真是看不尽买不完呀!金山银山怕也被搬空了呢!
罢罢罢!昔日梁山好汉为知己两肋插刀,我今天不过为好朋友滴数点血而已!
狠狠心咬咬牙,我送出信用卡,唉,我辛苦赚回的稿费啊!换回一条繁狄丝的铂金项链,坠子是安安最喜欢的海豚,天使与海豚的拥抱;还有一只硕大的绒毛HELLO-KITTY,我搞不懂,为什么这么多女人喜欢这只傻呆呆的粉红猫猫!不过好软,抱起来倒是满舒服的。
抱着大猫,我停在TIFANNY的橱窗前走不动路,嚯!真是漂亮呢,钻石的光芒真是谁也挡不住啊------
啊,等等,我楞一下,看到一个俏丽的身影——符灵依?
她轻盈的走过去,没有注意到我。她的身后,若即若离的,是一个男人的身影。是的!是他!是那个我在睛钻酒吧见过的贝司手!我紧张起来,不由自主的跟过去。
他跟的很小心,也很紧,她完全处于他的视线之内。我看到他的嘴角泛起古怪的笑。
天呀!变态?杀手?□□狂?我脑中迅速转动一切可怕的想象。
不能不管了!我大叫她的名字,声音响的连自己也吓一跳,“符灵依——”
那男人迅速收住脚步,转身隐匿。
前面的她回过头来,有些惊异地看着我,“哦,是你——慕心姐?”
我喘口气,跑近她身边,拉她快步往外走,“你要当心啊!我刚才看到有个男人跟踪你。好象不是头一次了呢!”
她苍白起来,“哦,多谢你提醒。”
我攥紧她不放,“我还是觉得有点危险,要不你先回家吧,需要什么我先帮你代买。”
她突然用劲挣脱我。呃?我呆住。
她不自然地掠掠头发,“谢谢你,慕心姐。 ——不过,不过我今天确实约了人,不能失约啊------”
她晃晃手,很快又朝里面走去,走的很急。
我莫名其妙地拍拍怀里抱着的大猫:喂,我是不是多管闲事?
转念一想,不对不对!我不能眼睁睁看着可能的危险却不阻止啊?-----
我转身跟进去,却怎么也找不到那个人的身影,好象消失了一样。
一抬眼,我看到她正匆匆晃过人群。嗨,有点刺激呢!我兴趣来了,悄悄跟紧。
真是奇怪啊!和朋友见面,不到明亮的茶座,却闪身飘进了楼梯间,这是做什么呢?
我小心的靠过去,却不敢拉开门,也听不到里面说什么,真是干着急呢。这里居然很封闭,偌大的百货公司里几乎没什么人踱到这里来,倒真是一个躲藏的好地方呢。
门那一边,突然传来女人激烈的哭喊,夹杂着男人粗哑的嘶骂。哎呀不好!我大惊失色地冲进去!
那跟踪的男人正扬起手,我已来不及阻止;他狠狠的抽打下来,沉重的耳光让她偏过头去,震的我心跳加速:什么?!竟然敢打女人!打一个手无寸铁的女人?
我叽里咕噜的乱嚷着——“变态!变态!打女人?你敢打女人?我要你打要你打-------”扑过去,用手中所有的包包袋袋,用那只其大无比的猫狠狠砸他!他居然并不还手,只是呆呆站着,任我狂踢乱揍;却只是看着她,目光凄苦。
我打的呼哧喘气,还不忘回头安慰她,“别怕,别怕,我们报警!”
“不要——”她惊惶地扑过来,把我推到一边,哀求,“不要啊,慕心姐,我求你------”
她竟用自己的全身护住他?她竟然为这个跟踪她、威胁她甚至打她耳光的男人哀求我不要报警?
可是——这是为什么?
我怔住,不能相信眼前的一幕。
那男人的凶狠目光逐渐的流离、瓦解,泛起痛苦的泪,他抬手抹去她嘴角渗出一丝血痕,哑声问,“为什么不躲开?”
而她,亦是满脸的泪,如止不住的河,“你知道的,我从来就躲不开躲不掉啊------”
他们紧紧拥抱,完全无视旁人的存在。
我怀疑,不是我的视力有问题,就是我的智力有问题!早该看出来啊,他们是一对这么相配的眷侣呢!
我狠敲自己的脑袋,犹豫着是否该速速撤离。
符灵依转过身,携着他的手走到我面前。纤秀苍白的脸颊,泪痕依稀,血印淡淡,却燃烧着偏执而狂热的光彩,燃烧着奇异而惨烈的凄美!她的眼神是决绝的,竟带有一丝与他同样的凶狠!她的声音是如此清亮而坦率:
“慕心姐,让我给你介绍,”她轻笑一下,眼里满是无谓的不屑和冷冷的嘲讽——
“他是我的哥哥——符敏俊!”
啊?!——这一次,我是完完全全的呆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