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告诉我,说再见,缘何总是两难(1 / 1)
我慢慢收拾着行李,任电话铃声固执的一遍又一遍的响着。
又能怎样呢?已经告诉他要去参加外地举办的一届笔会,顺便享受一下湖光山色,总要过个二三十日才能回来,不能经常联系了,嘱他安心拍戏。可为什么总像个孩子,殷殷切切地,一想到什么话要说便拨我的电话。
这样,要我如何能淡化彼此的联系?要我如何坚持自己的选择?要我怎样才能说再见?
是,我别无他法,在有效的不伤害的种种途径中,选择疏远,选择出逃。远远地远远地躲开,强迫自己不再无休止的凝望等待,强迫自己走出封闭的内心去看一看更广阔的世界,强迫自己利用笔会的交流去结识更多更好的朋友。或许,会碰到另一个值得的更合适的人,我这样对自己说。
这些年,一个人孤独走来,我走的很稳很好。即使会有落寞,心却始终宁静平和。可骤然而至的感觉令我仿佛失却平衡,在欣喜的同时亦不知所措。如果只是普通的人,或者会这样继续。可是,他成名在即,而我,习惯于在幽暗的角落,静静做一个世间的看客。彼此的心都是脆弱,我不能确保它们是否能承受更深更狠的摧折。
对不起,如果有什么,可以在突然之间发生;那么,一定也可以在无声时消弭。淡了,过了,时间是最永恒的考验规则。
我平静的接起电话,却无法决绝,语气仍是不自禁地温柔,“怎么,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吗?”
电话那边传来的却是余幼安诡谲的轻笑,“好你个有异性没人性的陈慕心!枉我和你这么多年交情,竟听不出我的声音啦?在干吗呢,是等着和--------呃,和某某人话别啊?”
我笑,这家伙现在居然还有空闲给我打电话?
她顿了一下,然后说,“明天,来一趟片场吧。”
“为什么?我再过两天要参加笔会,准备资料还需要时间-------”
“可是,呃,我是说,难道抽一点空都不行吗?”
“除非有特别的原因,否则,我又不是剧组工作人员,总有些不方便。而且上一次还出了事,我----还是-----
她沉默了一下,还是坚持,“阿心,我知道你的踌躇。我也不想勉强让你为难。可是,导演和制片方请我知会你,明日是最后一场戏,影片即将杀青,他们有事情同你商议,我呢,呃,我自己也有事要同你说。请你务必抽空。”
最后一场戏?那么,他所饰演的萧正霆即将死去,死在纳兰云裳的怀中。多可惜,这个他深爱过甚至不惜付出生命的女子,却从头至尾爱着另一个男人。同样优秀的人中之龙,只是,她先遇见了他而已。情与仇,总是这样虬结不清,生生世世的轮回。
我一时间握着话筒,怔怔出神。
那头她急急地,“喂喂,阿心,你听见了吗?”
“哦是的,我听到了,----”犹豫了一下,我回答,“我---尽量吧,你知道的,幼安,有些事,我也迫不得已。”
她安慰着说,“是,我都明白。听我说,明天以后,你就可以完全脱离这部该死的片子,好好地玩一趟,把所有的都忘记,恢复到以前那个潇洒乐观的你,好不好?”
我嗤一声笑起来,“嗳嗳,你这家伙,这好歹是我写的原作,林以明和你共同的心血,花费数月工夫完成的作品,怎么是该死的呢?”
“真是这样吗?”她苦笑着喃喃说,“阿心,你不知道,这是最令我伤神的一部片子了,发生太多令我意想不到的事。我越来越希望尽早结束,我也很累,真的,比以明更累,唉------”
这个夜晚我又一次失眠。恍惚间仿佛回到了菁菁校园,夜雾流转间,隐约有夜鹭咕估的呢喃,有水杉簌簌的轻摇,还有同样难以成眠的伙伴,辗转叹息。
一只羊、两只羊、三只羊--------九十九、一百------我无聊地数羊,想早点入睡。
哈,阿心,我就知道你没有睡着! 是谁啊,我费力地睁眼。一个娇小的身影扑近,咯咯笑着,调皮地眨眼,呵,不是小余是谁呢?!她靠近我的肩,甜蜜而喜悦地说,“告诉你一个秘密啊,我知道迎新晚会上唱《再回首》的那个男生是谁了。原来是导演系四年级的林以明!他可拽了,人家公司出钱请他拍电影,这人居然一口回绝。他情愿自筹资金去拍艾滋病人、拍三陪女、拍民工,都是社会底层的人的生活记录,还起名叫“漂泊的游魂”。呵,你没有看到他玩电吉他,帅呆了!酷毙了!哦,我崇拜他!”
十九岁少女梦幻一般的微笑,柔和的面庞宛如拉菲尔笔下纯洁的西斯庭圣母。这样单纯而执着的倾心呵,甚至只为今朝,不为了明天。
可蓦地,她语气激烈起来,彷徨欲哭,“可怎么办,他要走了啊,要和一群登山队攀登喜马拉雅山。怎么办,那么高,那么危险啊,他----若是掉下来,怎么办呢?”
她的脸,突然满布泪痕,深深浅浅,“哦,阿心,为什么,为什么他始终不肯接受我的心意,为什么他不要我对他好,他真是个坏蛋!难道他不知道,自大一起,整整四年,我的心里再没有别人,只容得下他?他明明,明明是了解的啊------他的心里,究竟在想些什么呢?”
又看见她抬起尖俏的下巴,短发飞扬,笑颜明媚如初升的朝阳,一如当年在火车站为他送行,“我不怕,他尽管逃,哪怕到天涯海角,我也会追到他,赖着他,和他在一起。我会让他明白——只有我,只有我余幼安,能够全心全意为他,成就他的事业,成就他的梦想,他会离不开我!一定!”
她欢喜地抱住我,亲昵地说, “哦,阿心,阿心,终有一日,我会让你做我的伴娘和证婚人,因为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因为你从头到尾见证了我和以明一起走过的历程,你会为我们高兴,和我一起等待走上地毯那一端的幸福,对不对?你瞧,我已经快要成功,你会一直鼓励我,帮助我,是不是?是不是?-------”
她柔软的发拂过,痒酥酥的,我想笑,想回答她,张口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心中一急,醒了过来。
没有她的身影,只有熹微的曙光。原来,只是一个梦。
今天,我将何去何从?幼安,我多羡慕你,多钦佩你,这样义无返顾地跟随一个人,四处漂泊;跟随自己心的方向,从不退缩。真正潇洒乐观的人是你,或者,也只有你,才能忍受林以明那样执拗的脾气。可是,你说你累了,这样坚持的你,也终于觉得疲惫了吗?
啊,一定是因为那个愚蠢的只知道工作工作的林以明!我不由轻声咒骂,为了什么缘故,竟始终不肯接受她!竟只是把她当作工作拍挡,仅此而已。他没有脑袋没有心吗?!这样相峙地拖下去,怎样才是尽头呢?
顾不了太多了,我起身穿衣。今天,就作为幼安的朋友,最后去一次片场吧。无论如何,在离开之前,至少应该为最好的朋友出一份力。
跳上蓝鸟单车,再一次向着那始终也不曾放下的地方奔去。
行道树披一身金黄,美丽的摇曳。是深秋了么,风在爽利之中已带了稍许寒意。阳光是有些苍白的微红,却仍然温暖如絮。可是,谁又知晓,归云一去无踪迹,何处是前期?
初见之地,初见之人,只可惜,已心事全非,转换了模样。
显然已经被清场,布景前寥寥几个工作人员在忙碌。
呵,且看这美丽如幻的视界。银白的原野,银白的山峦,水银灯朦胧地映射,有人在茫茫雪野中滴下鲜红触目的血。因为,他已受伤濒临死亡,自是需要血的映衬。雪与血,永远不变的奇崛的镜头意象。鼓风机转动起来,扬起漫天细碎的雪,似真似幻;只是这样,已经足够令人遐想。
一个峻逸的身影走上前,配合指定的机位,慢慢躺卧在雪原上。他紧闭双眼,华贵的黑貂大麾上是斑斑血痕。哦,那是我再熟悉不已的书中人,可如今,已活生生出现在眼前,遥远而不真实。他将如何演绎?他会如何诠释?我的心跳的厉害。
然后,有一名女子缓缓走来,纤小双足在雪中留下淡淡痕印。她走近,附身抱起他的头,水汪汪的眼睛中是恋恋的痛惜。
“正霆,正霆,你要坚持住------暮天就要赶来了呵,他能救你。不要死,不要----”她轻轻呼唤,“你---,你为什么这么做呢?------”
他睁开了双眼,掠过喜悦的光,费力地喘气,“哦,是你,云裳,我知道,---,你,你一定不会弃我于不顾,不会、不会----”
她啜泣,“你何苦以身犯险,何苦为我受伤-----何苦----这样不值得啊-----”
他却蓦然惊喜,“哦,云裳,你竟为我落泪?你竟肯为我落泪?呵,你,你终究为我伤心了啊------”
他满足地叹息,唇边,一缕暗红的血沁出,惊心动魄。
她颤抖着,泪滴落至他明亮饱满的前额,“正霆,你多傻,你知道你有多傻吗?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呵,你明知道,这一生我的心只给了一个人------”
他无奈地、苦涩的笑了,“我也没的选择。因为,这一生,我的心也只给了一个人,再收不回来了啊-------现在,我只能----只能---跟随它指引的方向---去了------我要去了------”他的声音慢下来,哑下来,眼神黯淡而浑乱。
周围,安静的出奇。
这样,就该结束了罢。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人生数十寒暑,转眼成云烟;似浮云悠悠,看岁月变迁,生命尽头是苍茫雪野。且把痴恋,寄托万千飞舞的雪,魂消神散时,仍是这样钟情的微笑,不悔不倦;只因为,看到她为自己落下,伤心的泪。
依稀听见他最后的低语,“别哭,云裳,别哭,别哭------”
他笑着,仰面向天,不再有愤怒不再有疑问不再有纠缠,平静地随心而去。
她无限凄苦地深深叹息,秀美的指小心地拂过,为他合拢双眼。
风咆哮起来,狂雪似乎要将这默然的两个身影完全湮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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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T!——”一声大喝,将所有沉醉其情其景的人惊醒。
“很好!,过!”是林以明豪放的声音。人群攒动起来,收拾的收拾,评论的评论,气氛颇为热烈。
有一片小小的雪花,慢悠悠地飘到了我站立的角落,打着旋,坠落在我的肩头。我好奇地侧头,呵,原来,并不像我所以为的,用的是聚苯乙烯的泡沫粒制成;而是由真正的水凝结而成,晶莹剔透。是什么样聪明的人,发明这样可爱的机器?任春夏秋冬,随时可以飞舞雪片,制造浪漫气氛。
情不自禁地伸手触碰,它却迅速化成一点透明的水渍。这样的娇弱,多难想象它曾经轻盈飞舞在浩瀚的天际。多像,多像恋人间曾经沧海却转瞬即灭的誓言,至今仍在这世间古老而苍白的流行着。
有人在背后轻笑,“怎么,犟脾气的牛也会发呆么?”
我转回头,“是你——区祖辉?!”
看着仍然在那边与导演絮絮交谈的挺拔背影,他欣赏地说,“很有潜力,我不会看错人!这场戏很精彩吧。你觉得呢?”
我木无表情,“今天应该不会只为了让我来看表演吧。影评不是我的强项。有什么事不用转弯抹角,大家都很忙。”
“哦?”他惊诧,“你对我似乎很有敌意?”
“不敢,常先生为此片耗力甚多,偌大团体等待你指挥,我只是不想耽误你的宝贵时间。”
“可我以为,我们至少是某种意义上的老朋友。不管怎么说,我是常锦声的儿子,我自十五岁起,便从他口中不停地听到你的名字。可以说,我认识你许久了。”
我失笑了,“呵,您太客气,常伯伯是我的长辈,但如他的每个亲戚都成我的朋友,我大概承受不起。我也一直想认识一个朋友,从母亲那里听说她的名字已经很久了,但是那位不见得因此就能成为我的朋友,我自认没有这个资格,只能欣赏而不得交。”
他愕然地问,“那为什么?”
“因为她是邓丽君。”
“呃,邓丽君是谁?”
看他一脸莫名其妙的样子,我不由忿忿:去死!假洋鬼子!连邓丽君都不知道,还在大陆搞什么文化传播产业?!
我一本正经告诉他,“她是你们娱乐业的前辈,曾一度是流行乐坛教母。”
他居然认真思量起来,“有机会倒是去拜访一下,这样的人物具备的流行因素值得我们借鉴。”
“啊?!——”我快绷不住了,赶忙别过脸说,“当然,你一定有机会见到她,届时请她为你清唱一曲《甜蜜蜜》,包你立刻由地狱升至天堂。
真真令人啼笑皆非。
每次见到这个人都要冷嘲热讽一番,十分解气,十分痛快,好象报仇雪耻一样。可是,我在报谁的仇?我在雪谁的耻?还是,仅仅因为他是常锦声的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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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心,你来了!”幼安跑来,看到我和区祖辉大眼瞪小眼的站着,不禁奇怪,“你们还站着干吗,都在会议室等你们呢。”
他点点头,“这就去。”
看着他匆匆的背影,幼安悄悄拉我,“怎么,这个新上任的领导,你已经认识了么?”我含糊地点头,“哦,是,-----上次在远雷的病房前见过。”
“怎么,你还不知道吗?”她一边走,一边问我,“公司已帮靳远雷改了艺名了!”
“什么?!”
“这是行内的规矩呀,改个又响亮又好记的名字,运气也跟着飞升呢!你看现在国内外的明星,多多少少都有艺名嘛。再换个好点的背景身世,更容易上位。”
是这样的了,换名字换身世,如同女人换衣衫一般简便。改头换面,才好有备无患的登上辉煌的舞台。
“那么,”我的声音晦涩起来,“现在,他叫什么名字?”
“雷洛,取光明磊落之意。雷电主火,而洛字含水,火与水相生相克,却最是大吉。听说,还是花钱请了专门的先生定下的呢!你说,是不是很有意思?-----”
“雷洛,雷洛---------”我喃喃地念着这个完全陌生的名字。
小小会议室内陈设简单。我跟着小余一脚踏进,里面的窃窃私语立即停止。
我看到坐在林以明身边的他,目光如电般扫过来,欣喜地停注在我身上,似乎想即刻跳起来与我打招呼。我微微摇头。他安静下来,目光却一直追随我落座。
我尽量不去看他,不住告诫自己:不要再发呆了,他只是一个陌生人;他是新人雷洛,不是道具师靳远雷;我们将会是两道相望的平行线,永不交错。不不,连相望也不必,道个别吧,怎么说再见呢?还是,默默地挥一挥衣袖,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
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听见区祖辉清咳一声,“下面我宣布,余幼安小姐,将担任寰星娱乐的艺术总监,兼任此次首推新星的经纪人。”
周围响起轻快的掌声。我惊喜地看着身边笑意晏晏的她,“哦,幼安,你竟不告诉我!”
“给你个惊喜呵!是我坚持请你来一起参加,我想你会为我加油的,是不是?”
“真的!我真没想到,不过你这么能干,你会离成功越来越近的!祝贺你!”
我由衷地与她拥抱。
他们为我介绍几位主演,饰演纳兰云裳的符灵依,饰演裴暮天的邵风,还有饰演萧正霆的他,我该叫他靳远雷,还是——雷洛?!
符灵依一双明亮的大眼眨动着,忽地微笑,“哦,原来你就是陈慕心啊,我那天见过你,在片场化妆间。”我点头,“是,你演的很好,谢谢你塑造了这么美的云裳。”她眉飞色舞,“慕心姐,真高兴认识你”。甜美乖巧,讨人喜欢的女孩子。
回想起来,遇见她的第一次,也是第一次遇见远雷,一切开始发生,我说不出地惆怅。情不自禁地看了他一眼。而他,也同时意味深长地看过来。我心虚地低了头,哦,差点忘记这一次探班最重要的任务。
找到高谈阔论的林以明,我把他拉到一边,也不说话,只是上上下下仔仔细细地打量着。
他诧异地瞪着我,“天哪,阿心,我被你看的毛骨悚然。”
我夸张的叹口气,“以明,我真不知道,你究竟有什么地方让安安着迷?”
“哦当然,我的魅力自然只有聪明女人才看的出来,你是笨女人,自然不知道。”
“你这自以为是的毛病什么时候能改一改?”
“如果改了,我就不是林以明了!何况,女人不就是喜欢这样的男人吗,你说是不是?”
“至少,为了安安,你应该懂得收敛,她为你付出太多。”
“阿心,有些事你少管才好!”他语气严肃起来。“不要以为你看到什么,就是什么,太多的事你不明白------”
“是么?”我惘然地说,“可能我并不真正了解你,可至少,我能看到安安是怎样对你!-----”
“是,她对我很好-----”
“无论如何,你知道就好,也请珍惜。你知道,我是她最好的朋友,这一路走来,我是眼见她如何倾尽所有的待你---------”
他侧过头,沉默下来。
“我过两天要去外地参加一届笔会,可能会待个十天半月的----希望回来你们的作品完成,先提前预祝成功吧!”不想让他太为难,我赶忙转换话题。
他却似笑非笑地盯住我,“你这个懒虫,从来没听说参加过什么笔会啊?该不会是,为了躲某一个人吧?-----”
见鬼!好象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似的。我恨恨回敬他,“林以明,有些事你也少管才好!”
他呵呵大笑,然后拍拍我的肩膀,“阿心,不管怎么样,我觉得这次你的笔会参加的很值得。出去走走,把发生的一切都忘记,包括一些事一些人,这样,对你更好。”
这语气,简直和幼安一模一样。我摇头苦笑。
关于他们热烈讨论的影片后期制作与发行事宜,我并不在行,且兴味索然。而远处的他,始终处于人群包围之中。犹豫了一下,还是和兀自沉浸于喜悦中的小余告别,悄悄离去。
已经夜深,我孤零零的走着,看脚下的影子在前方的路轻晃,好长好长。
“不和我说再见吗?”熟悉的声音传来,清越而爽朗。
我鼻头一酸。
他疾步跑过来,将厚重的外套批上我的肩,“一个人偷偷溜走,以为我不知道么?穿的这么少,不冷吗?!”
哦,远雷,远雷,不要这样。否则,如何能说再见?
“去参加笔会不能经常联系吗?不要紧,我可能也没有时间呢。后面的宣传估计会很忙。等你回来,我们就能一起庆祝了。对了,你是到海边去吧,别忘了,拾一只海螺回来给我,我可不要你买的啊,一定是要你在沙滩上亲自拾回来给我才行------”他犹自快乐地絮语着,好象撒娇的孩子。
我看着前方模糊的街景,打断他,“我不是孩子了,会照顾自己。他们还在等你,快回去吧。”
“好,”他笑嘻嘻地吻一下我的额头,“记得给我电话。”我突地瑟缩了一下。他并没有觉察。
然后,他倒退着向我挥挥手,明亮的眼睛里满是快乐,“记得给我带海螺啊-----”
傻气的孩子!我看着他欢跃的身影,慢慢远去;而肩头是他留下的外衣,在萧瑟夜风中温暖无比。
原谅我,没办法说再见,没办法和你道别。远雷,你的过去将重新编写,你的历史将不再有我这一道轨迹,你已经远去,我的心已经决定要告别你。
我看到的,是一颗冉冉升起的明星,光辉灿烂,属于经纪人,属于娱乐公司,并逐步地,将属于万千影迷,属于这个疯狂追星的社会。可是,惟独不属于我。
哦,远雷,远雷,你已成为雷洛。这一刻起,你失落了你的名字;而我,我失落了自己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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