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合唱的事(1 / 1)
第二章
“大一”这个名称,转瞬间就了无踪影,就像飞走的蝴蝶,只留下空荡荡的残茧,在记忆里慢慢地收缩枯萎。
悠悠长夏,飞云在家里过着如沉睡在深塘烂泥的莲子一样的生活,在那沉沉的烂泥里,可以濯洗掉堆积了一年、已让人不堪承受的的尘埃,然后生出青绿蓬蓬的莲叶。飞云可以抛却一切,与世隔绝,不去见任何不相关的人,她甚至不去奶奶家报到一声。东街的波仔时常到家里来蹭饭,和爸爸两个人拿着瓶老洒,围着一碟花生吃半天。波仔是爸爸的发小,可是飞云从来不正眼看他,也不喊他。
那年的事情,她依然记得。
“砰”“砰”。
波仔带了两人冲进来,跑到厨房里砸了两三个碗,粗声粗气地喊:“赵有新呢?!叫他出来。妈的!说好今天送钱过去,把我押在那里,自己倒跑了。我的命差点搭上。”
“砰”“砰”。其他两个人又砸了两三个碗。
“赵飞云,你爸呢?”波仔一屁股坐在凳子上。
“我怎么知道?”
波仔对飞云看了两眼,眼睛里忽然闪出光来。
“赵飞云,你爸欠我的,就你来还吧。到我家做童养媳去,沙仔说很喜欢你的。”
飞云那时才读一年级,虽然不太懂什么叫“童养媳”,可隐约知道不是个好词,又羞又怕,赶紧跑进房里,“砰”地把门关上。波仔“哈哈”的笑声穿进了木门。
从此以后,飞云一看到波仔就害怕会被拉到他家做童养媳。幸好,她很少见到沙仔,因为他在父母离异后跟妈妈过。
在家里,飞云就是这样彻彻底底的任性。除了这点,她真的很乖。
当她再次踏进校园,她感觉自己已新新鲜鲜,新生出满满的力量。
飞云决定另参加一个活动团体。去年,她选的是话剧社,每星期三都坚持一大早起来参加社里组织的培训,尽管后来参加的人越来越少。可是,现在,飞云终将要无奈地让这段故事无疾而终,不能画上圆满的句号。一年下来,飞云从来没有机会在舞台上得到一次锻炼,无论是国庆晚会还是元旦晚会。若继续下去,要等到一个机会还是可能遥遥无期、渺茫难测,因为那些机会只给与社长关系好的人。所以飞云决定不再在此浪费时间。
恰在这时校合唱队招募新人。尽管她一直只是在家里随便乱吼,但她还是决定试试。
“咪——啊——咪——啊……”
应试者随着老师钢琴的定调往上走,可是很多人到第二个八度就上不去。
飞云走到钢琴边,很紧张,怕自己咬不准音,唱不上去。
于是她张开嗓子使劲喊,唱上去了。
“停。”两位面试的老师都笑了起来:“你还真能喊哪,以前没有练过吧?”
飞云怯怯的点头,心想没戏了。谁知后来念录用名单时,她的名字却出现在了中音部。飞云真的很高兴,因为她很喜欢唱歌,更渴望能得到一点专业的指导,这次实在是一个难得的机会。
以前的时候,飞云经常一整天一个人在家。房子在一个柚树林中,四下没有邻居。有时她会趴在窗口,看着不知哪家栓在树旁的水牛吃稻草,学着水牛不停左右移动下颌,一看就是三十分钟、一个小时。有时她爱躺在被老鼠咬了几个大洞的破沙发上肆无忌惮地放声高歌,一唱就是几个小时,把所有会唱的歌都从头到尾唱两三遍。她能喊的功夫也许就是这样练就出来的。她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学会吹口哨的,她的哨声和窗外高树上的鸣蝉一样悠长、轻扬,就像天上浮动的丝丝白云。
不知是不是因为学校是师范类,还是因为有艺术细胞的男生少,合唱队里女生占了三分之二,高音部绰绰有余,本来低音与中音部都应该是男生,现在中音部只好男女混合。每次练习颇让老师头疼,因为有不少像飞云这样对乐理一窍不通的。不过一群人没有什么功利的要求,自然也还其乐融融,相处愉快,时有差错,时有笑料。
来去几次,大家都发现后面有个男生唱得特别好,每次中音部唱不过去的地方,都是他一个人挑起大梁,引得全队对中音部善意的哄笑。
合唱队的训练很密集,因为要在迎新晚会上练兵,然后参加全校的合唱比赛。
晚会那天,飞云生平第一次穿上了礼服。绛红色,天鹅绒,有点稀薄,低胸无袖,裙脚长到曳地。宿舍里和她一道参加合唱的文贝一边往脸上扑粉,一边说:“学校真小气,这哪是礼服呀,一看就是廉价的窗帘布。”
飞云说:“学校这是浪漫!人家斯嘉丽去见瑞德时,扯的不就是窗帘布吗?”
“哈哈,真有你的。一个字,酸!你要不要也画个淡妆。”文贝把粉饼盒扔给了她。
“不用,你自己慢慢画吧。大小姐,时间差不多了。”
文贝是本市人,家境极好,人长得时尚,最能打扮,却没有一点骄傲与造作,反倒老是觉得飞云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对她格外关心。
文贝后来曾对她说:“飞云,你知道吗,班主任曾对我说,‘我安排你和飞云一个宿舍,你要多多关心她’。”
飞云听了想要流泪,虽然她不愿意别人因为她的外表把她看成柔弱的人,但是这份情意让她感到这个城市是她第二个故乡。
“哇,飞云,你好漂亮,像变了一个人。没想到你能撑得起这件礼服,因为你一直穿休闲装,我还以为你穿正装不好看呢。”
飞云坐在观众席上等候演出,同班一位女生经过,惊讶地抓住了她的手,噼噼叭叭地说了一阵。这位同学说话向来夸张,飞云被她夸得都有点不自在。
他们队在那里坐了很久,还没有轮到,飞云闷得跑了出去。
走到楼道口,迎面走来一位男生,穿着她们合唱队的礼服。飞云第一次穿这样的长裙很不习惯,才走了两步就踩到了裙脚。没想到那与她擦肩而过的男生停了下来,说:“你还好吧?你穿这裙子和平时不一样了。”
飞云一听声音,知道就是中音部唱得最好的那个男生。飞云停下来,笑笑说:“嗯。你也出来透透气吗?”
到现在飞云才正正式式打量这个男生。不矮,但应该没有一米八,挺帅,有点像一个明星,是谁?飞云在脑子里搜索:对,吕颂贤。
“我叫郭相,你叫赵飞云吧?”
飞云一听,没忍住笑出声来:“你的名字怎么和《射雕英雄传》里的郭襄一样?”
“我的‘相’是‘相互’的‘相’,不是‘襄阳’的‘襄’。”他笑着解释。
“哦,不好意思。”飞云也笑了笑,眼里有一丝调皮,她知道她绝对不是第一个这样说的人,而且他肯定不会在意。
飞云忽然感到自己的失态,她从来没有随随便便与不熟悉的人犹其是男生开玩笑。她收敛了笑容,说了声要去上洗手间就急急忙忙走了。
“你穿这裙子和平时不一样了。”
飞云耳边又响起这句话。飞云怎会忘记,这句话冉衡也曾对她说过。
那时军训过后,第一届班干由班主任指定。飞云至今还是想不明白,她浑身上下都是怯生生的土气,开学以来都不曾多开口,不知道班主任凭的是飞云身上的哪一点,就认定非得她做文娱委员,不管当时她鼓起多大的勇气跑去办公室提出异议。
“没关系的,试试看嘛。”
飞云想,反正文娱委员也是一个闲职,既然老师坚持,就先做做看。谁知,就在这时学校发通知,要举行迎中秋班级合唱比赛。而班主任也没有考虑,觉得文娱委员天经地义要担当指挥。飞云暗暗叫苦,她从来没有接触过合唱指挥这回事,以前不都是班主任亲自上阵的吗?对于什么乐拍,她是云里雾里,这样的三脚猫不是给她们班丢脸吗?可是有什么办法呢?飞云知道和班主任商量的结果,还是会和上次一样的总结陈辞——“没关系,试试看嘛。”
在音乐老师地指导下,飞云站在全班同学的前面动作生硬、笨拙地打着拍子,竟然也没有任何人觉得飞云做指挥有什么不妥,大家都聚精会神看着她的手有模有样地唱着。
到比赛那天,班主任早早就对飞云说:“指挥嘛,当然要穿漂亮一点。吃完晚饭到我宿舍,我有一套衣服你穿了肯定好。”
飞云沿着窄窄的教职工宿舍楼梯摸到了班主任的宿舍。
班主任刚吃完饭,连词收拾床边的小餐桌。
“来,试试这套衣服。”
她从简易衣柜里拿出了一套小西装。红色的上衣,黑色的裙子。
飞云记得班主任穿过,她那修长的身材穿起来着实好看。现在她竟把她的心头爱给学生穿。
飞云虽然比班主任矮一截,穿起来竟然也合身。
班主任看了看,高兴地说:“嗯,马上不一样了。”
“对了,少了一样东西。”又从柜子里拿出了一双还没有开封的长统丝袜,“丝袜穿了就不用给我了,你就留着吧。鞋子有吗?”
飞云说:“有一对黑色的皮鞋。”
飞云在临走前一个劲地说谢谢:“杨老师,衣服我洗干净再还给你。”
“千万别。我的衣服可是真丝的。”
飞云不好意思赶紧点头,帮老师把门掩上。
天慢慢的黑下来,飞云把小西装和鞋子穿上,赶到教室里。说到那双黑皮鞋,还是飞云小姨因为她考上重点高中送的礼物。小姨家里也穷,但是却说:“走,你想要什么我们买什么。”那是小姨最豪爽的一次,对她最疼爱的一次。尽管飞云知道,自己不应该有趁火打劫的味道,可是她实在想买那双心仪已久的五十块的黑色皮鞋。
于是飞云拥有了自己平生第一双皮鞋。
其实那双皮鞋是运动型的,飞云现在想起来,那鞋子和小西装配在一块肯定很怪。
但那时候,当飞云带着全班向大礼堂走去时,走在她旁边的冉衡对她说:“赵飞云,你穿这裙子和平时不一样了。”
飞云听到,脸“唰”地发起热来,幸好天已黑,没人看到。
冉衡又问:“穿裙子冷吗?”
飞云这才感到初秋的晚风已经有了丝丝凉意。
飞云笑笑说:“还好的。”
冉衡担任大赛的主持,怎么不在礼堂却在这里出现了。他今天也穿得不一样,不知道去哪弄了一套西装,看起来更加文质彬彬、玉树临风。飞云在心里偷偷的想着,却不敢多看他。
她觉得学校真是一个很有人情味的学校。考虑到大多数学生都是农村的孩子,家里不富裕,所以没有统一定制校服。于是,大家好不容易才把自己打扮得看起有比较统一——白衬衣,黑裤子。不过还是一眼能看出其中夹杂着一些白T恤、藏青色裤子。
飞云作为指挥要在开赛前去后台抽签。她看见冉衡也在那里,手里多了一条领带,正拿它在自己脖子上比和,一看见飞云出现,就走了过来,问她会不会系领带,能不能帮他系一系。飞云着实吓了一跳,一个女的帮一个男的系领带的动作有多暧昧,冉衡难道不知道吗?竟敢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叫她帮系?还是飞云想得太多,只是因为当时冉衡看到自己班的人就随口叫来帮忙?不管是什么原因,飞云都连忙摆摆手。最重要的是,她从来没有摸过领带,哪里懂怎么系呢?
不知道什么时候,李菁突然冒了出来,说:“我帮你系吧,我知道。”
冉衡说:“得,你帮我拿着这镜子,我自己来,我就不信我系不好。”
飞云看李菁今晚打扮得很漂亮,画了妆,今晚她有一个独唱节目——《军港之夜》。
飞云犹记得新生开学典礼上,李菁上台作为新生代表发言,并且接过了校长颁发的进校第一名的奖学金。
飞云当时看着那位尚陌生的女生,心里早已佩服得五体投地:一个女生,竟如此厉害。这是飞云根本无法想象与企及的。而这位女生竟然就在自己班里。虽然,飞云与李菁不在同一个宿舍,也不曾坐得很近,没有多少交流,但是她一看就知道李菁是个很不错的人,多才有貌、多艺、不傲、开朗,听说家世也好。
飞云看到已经开始抽签,跑了过去。运气不坏,全校十八个班,第五个出场,不前不后,上上签,她可不想成为全班的罪人。
飞云虽然双腿微颤,头脑空白,还是完成了任务,且不去管结果。
“喂,咱们班长很不赖哦。”观众席上,周茉凑到飞云耳边说。
飞云没有搭话,也没有移开放在台上正在主持的冉衡身上的目光——冉衡真是年级的风云人物了。璀璨的灯光打在他身上,让他看起像一个住在太阳里的遥远的王子。
见飞云没有搭话,周茉又喳喳起来:“他爸爸是南泽医院的院长。哎,市里的南泽医院,你知不知道?”
主持人已经退下,飞云扭回头说:“不知道。”
“是精神病医院。哎呀!冉衡岂不是每天都看到一个又一个在院子里游荡的疯子!”
两个人忍不住噗嗤笑了出来。还好,四处充满的是某个班级激昂的“风在吼,马在叫,黄河在咆哮……”的歌声。
“我听李菁说,冉衡爷爷是我们这个军区的总司令。凶得不得了,连家里的猫和狗都要排队才能吃饭。”
“刚才不知道是谁说紧张,现在一唱完就开始说笑了。”飞云假装正色地说。
“你还不是一样?我说的是真的。”
“管他呢。嘘,不要说了。”
周茉也是市里的姑娘,与飞云在同一个宿舍。记得到宿舍的第一天,她家的大队伍——爸爸、妈妈、阿姨、姨父、哥哥快把整个宿舍都塞满,也是吱吱喳喳的好不热闹。周茉对宿舍的同学都很好,对飞云似乎更好。不过飞云没过多地表示亲近,她总觉得农村来的孩子和市里的还是有距离的,不可以随便奢求能与她们成为朋友。
晚上,飞云躺在床上,细细地回味着比赛的事情,冉衡的话一直在她边响,声音越来越温柔——“你今天不一样了……”“你今天不一样了……”
怎么挥也挥不去,以至于,到现在,飞云还记得;以至于,因为这句话,飞云对陌生的郭相莫名其妙地友好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