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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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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中国寓言故事讲的是什么呢?说的是一个老农,他有一堆勾心斗角的儿子。有一天,那老农快死了,在弥留之际,他将所有的儿子招到病榻前,叫大儿子取了一只筷子来,“看看,你能不能把这只筷子给折断?”

“啪”,大儿子将那筷子轻而易举地折断了。

“孩子,你再去给我拿一把筷子来。看看你能不能把这把筷子折断?”结果当然是可想而知了。

儿时读到这个故事时,心里颇不以为然,以为父亲迂腐。我想要的不是一根筷子,也不是一把筷子。我不想与人抱成一团在地上滚,我要象天马行空,鲲鹏展翅那样独自闯天下,当个真正的独行侠。一直到今天,在美国杂碎的强大攻势下,我才幡然醒悟,才又回首拣起老父的家训来。这次,我可要认认真真地去实验一下这筷子的哲学。

在厨房里我闭着眼睛也能将那筷子找出几根来。这回,我先挑了最粗的一根,然后坐在凳子上,用两只手那么一掰一扳,你说,怎么样?居然根本扳不动。好家伙,在美国就是一根筷子也够坚固的了。我又操起碗橱上的一把大菜刀,“当”地给它一劈,“叭”的一声,那根筷子终于断成两截。好,我又找出一把筷子搁在一起,再用刀“啪”地斩下去,“嚓”的一声,我细细一看,那些筷子不过有点皮肉之伤,那筋骨居然毫发无损!我想了想,又取来一把更大的美国宰牛刀,对著那把筷子“咚!咚!咚!”砍下去,结果怎么样?外面的筷子断了,里面核心的筷子依然固若金汤。而那代表美国杂碎的大宰牛刀,举起来一看,连刀刃都歪歪扭扭卷起来了,从此以后只能拿去吓唬猴子,而不能用来真正宰人了。

这就叫著“实践出真知”。尽管那一根筷子比古时候坚固,折它不断,但它终归还是不堪大刀一击。我还是要当一把筷子才行。虽然也被斩切得伤痕累累,但至少还留得中间在。做完这个实验之后,我下定决心:从今以后,我在美利坚绝对不要一个人单飞,而要和别人抱成团,当个真正的厉害角色。

方针既定,我从此对司马先生与安妮公主刮目相看。为什么要用刮目相看这个词呢?因为第一,我以前把司马耀看成司马尿绝对是太大的错误,如今我要把他看成一个真正的司马耀──耀武扬威的耀;而安妮公主,我以前把她看成是个“象腿公主”,这也是一个巨大的错误,如今我要把她看成“白雪公主”──纯白没有瑕疵的公主。由于我提高了认识,明白了“团结起来力量大”的道理,自此,我与司马先生和安妮公主总算是可以和平共处相安无事了。

第八章 如果美国有“人渣”

但是,中国人常讲,“树欲静,风不止”,这种情形不仅在中国的人间世界里如此,在这美国的人间世界里亦如此。我们这“三个火枪手”虽然做到了相安无事:你好,我好,大家好,但楼下那个新的房客,却完全不想让我们过太平日子。

由于我从那个十分简陋的地下室里“迁居”升格到我那假丈夫司马先生的顶楼,那房东太太自然不甘损失房钱,急著就把我原来那个“地下室”租出去了。新来的房客你猜是谁?我不用脑子去想用脚趾头去想,都万万没想到我们这新来的邻居居然是那位第一天在我店里胸口插野玫瑰花、四处找咪咪下落的那位有著瘦瘦的脸、尖尖的头、状似奸细的“老狼”。

我现在之所以叫他一声“老狼”,而还没有叫他一声“老色狼”,已算是很给他面子了。因为那天在我店里,毕竟人家只用那咕碌碌的一双眼球在我身上溜哒了那么一圈,只给我授予了一个“气球西施’的封号,其他并没有对我做个什么诸如摸摸手那样的小动作。

“嗨!亲爱的气球西施,你看这么可爱的世界要有多小就有多小!”这是他入住我们这个小公寓里来看见我之后的第一句话。不过随著这句话,他还附送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 ── 那只手象夹钳一样,将我那样夹了一夹。其实夹一夹也无所谓,美国人,大凡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见了面,总是要那么相互“夹一夹”的,只要他那张有些黏乎乎的嘴巴不要流出口水来就好。

“我上次忘了告诉你,我的名字叫劳伦斯── 劳伦斯蔡切儿!” 他又赶快补充道。

他怎么会有“劳伦斯”这么一个十分贴切的名字呢?“劳伦斯”这三个字眼马上让我联想到那位英国的黄色小说大师 DHLAWRANCE,他的巨作是那本黄色小说冠军“XXX 夫人的情人”。

当我正在开始顺著他的名字想入非非时,这劳伦斯。蔡切儿先生又象怕我不知道,赶快补充道:“我想你还不知道吧,我除了是个职业作家之外,我还是个博士候选人!”他一边说,一边用那肿泡泡的金鱼眼偷偷观察我的反应。

我上上下下非常好奇地将他打量一番:从脸上他额头上那层层皱皮上讲,他起码也有五十出头了,怎么也想像不到他这把爷爷级的人还在念书,与小青年们一起奋斗当个博士候选人。而我,连个硕士侯选人都没有当下来就半途而废,凭他那瘦瘦的脸、尖尖的头那种奸细的气质,怎么也看不出来,他是个美国本土的“博士候选人”。但是当我又仔细观察到他那双手时,却真的有些半信半疑起来。因为他的那双手说起来又要比他的那张脸看起来白嫩多了,那“白”,是说没有长年累月做粗活留下污污脏脏不干净的痕迹;而那个嫩,真的可以用“细皮嫩肉”来形容──象极了一双女人的手。也许正是这双既白又嫩的手才足以证明他的真实身份:作家兼博士候选人。所以苏辛蒂呀苏莘蒂,我们这看人,特别是看美国人时,真的不可以“以貌取人”的哟!

由于当初我在中国大陆时的文坛是处于一个“坐三望四”的地位 ── 即坐在三级文人的交椅上酸溜溜地盯著那“市级”文人的宝座,现在徒然间发现自己又处于一个令自己都十分尴尬的地位,因为自己在不久以前才只差那么一点点就当上了伟大作家;又在不久以前,只差一步之遥就当上了那么个博士候选人。而我们眼前这位“劳伦斯蔡切儿”先生,居然能够“熊掌与鱼翅兼有”,怎么让我不酸溜溜的。

然而,如果说只有我酸溜溜的,那就大错而特错了。我们这位劳伦斯蔡切儿先生那副德性才叫真正的酸哪!

这话又怎么讲呢?请看第一天晚上( 请注意,不是早上 ) ,大约是晚上八点左右吧,劳伦斯先生十分礼貌地从地下室爬上来敲开了我们这“豪华”公寓的门。他还是那副老习惯,门开了之后,先往我背后看看,用“看看”来确定我背后是否还有一个人。在他确定,当晚就我一个人在这“豪华”住宅里看家时,劳伦斯先生便十分迅速地从他背后“唰”地举出一把红玫瑰来!

“喏,献给我们美若女神的气球西施!”他只差没单腿下跪了。不过,要是真的跪下去,我就绝对看不到他的口水已经从嘴里冒至右边嘴角的那一丝细节了。嗨,按理说,我不应该揪住这个细节不放,怎么说人家劳伦斯先生送来这么一大把妖娆的红玫瑰,且不说那象征意义,就说那把花儿至少要破费掉他几十块美金;不过,谁让我苏辛蒂生就的目光如炬呢。我发现他举起花儿的那只手齐袖口的地方,有那么一个烟屁股烧的洞。人家劳伦斯蔡切儿先生,连自己的衣服烧破了都不买新的,却要买上这么一大捧红玫瑰花来送给你,这种精神实在可嘉。于是在他笑得弯弯的眉眼下,我总算接受了这位美国博士候选人兼作家的有些奢侈的见面礼。

但很快我就发现,这一捧玫瑰,才不能被称为“见面礼”呢!因为从此以后,每天晚上八点左右,这位先生都会捧上这么一把玫瑰。记得第一天他送我玫瑰花儿时称我为“美丽的气球西施”;第二天则将我称之为“高贵如公主的中国美人儿”;第三天则将我称之为“上帝造就的最纯洁的天使!”第四天则称呼我为“所有人类眼中的宝贝儿!”巧不巧,就是这第四天的这句话,被我所谓的丈夫司马汉克听到了。因为那天正巧他从安妮公主那里回来得比往常早,一上楼,就听到个正著!

劳伦斯先生一看情况有些不对劲,顿时夹著尾巴跑走了。

“我看他是想说你是‘所有男人、特别是他这个臭男人眼中的宝贝儿吧?”

听到司马先生这种有些酸溜溜的话,我心里不免有几分得意,“人家蔡切儿先生可是一个作家,还是一个博士候选人!”我想这话的份量还不够打击他的气焰,又想出一句,“人家还是英国著名已故首相蔡切儿夫人的表兄呢!”

“活见鬼!人家英国蔡切儿夫人还没有‘已故’呢”!司马先生认真地纠正我。

“好,就算没有‘已故’,人家是她的表兄可是个不争的事实哟!”我反驳道。

“奇怪,”这时司马不理我的婆婆妈妈,径自将地上那一大捧玫瑰花捡起来,左看右看,一边看又一边摇头,“他看起来不就是个杂碎嘛,怎么买得起这么贵的花!”之后,司马转过身来对我说,“在美国,什么样的人都要防,无论是作家也好,博士候选人也好,那种人面兽心的人多得很,听我的忠告总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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