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1 / 1)
在它的肚子下面有两个乳房,雌雄鱼孚的生殖器官都跟人的类似,而且年幼鱼孚的叫声也像婴儿的啼哭。它的脖子上有个孔洞,一直通到头上。如果鱼孚出气时发出“嚇嚇”的声音,那海上就肯定要起大风了,经常出海捕鱼的人习惯用它来判断天气。传说鱼孚是懒女人死后变成的,杀掉一只大约能得到三四斛油膏,用这种油膏点灯,照着看书或织布的时候光亮就昏暗,照着寻欢作乐便明亮异常。正是由于它的这种不稳定性,一般人家都不愿意用其点灯。
这个白衣老人还真奇怪,明明身怀神技(有哪个普通人能骑着巨型白鹤到处飞呢?),却要自己动手烤东西吃,还用着如此廉价的灯油,又是何苦呢?我无奈地把书放回了架子,重新躺在床上,盖好草龙珠帐,闭着眼睛——老规矩,想不透的事情干脆就不去想了。我离开那么久,也不知道曹牧他们怎么样了,希望不至于闹出什么乱子才好。
如此胡思乱想着,人又渐渐乏了,不知不觉地我便睡着了,一觉到天亮。睁开眼睛时,木屋里已是一地的阳光,睡眼惺忪中,我忽然听到门外传来“霍霍”磨刀声,头皮顿时一紧,连忙推开半扇门,往外偷偷一瞧,才发现原来是白衣老人正在一块青石板上磨锄头。“仙翁,您这又是做什么呢?”我这才宽下心,走出去与他打招呼。“唉,又有人不听我的规劝,擅自摘了谷中的葡萄打算带走,结果迷路数天——我发现的时候,尸首都已经被鼠蚁啃烂了。没办法,等我把这老锄头磨光点,给他刨个坑埋了。”白衣老人边说边磨,手脚倒很利索,似乎怕迟了,那糊涂人的尸首就要被啃完了。“要我帮忙吗?”“不用!丫头,你忙你的去吧。”顿了顿,白衣老人抬头看了我一眼,说,“如果白天骑那火鸟太招摇,我可以把白鹤借给你……”“不必了!”我连连摇头,心想骑着那么大一只白鹤在半空溜达,跟骑我的火凤凰也没多少区别,回头率那肯定是百分之百的。“哈哈,”白衣老人笑眯眯地说道,“你一定想错了,我说的不是那只大的,而是小的,就是你用自己的血救过的那只白鹤呀!忘了吗?昨晚要不是它飞来通风报信,我又怎会知道你有难呢。”
白鹤报恩?!原来如此,不过它的个头虽说正常,但要驮我这么个大活人,恐怕很有问题。我把这个顾虑跟老人这么一说,他又乐了,捋着胡须说道:“啊呀呀,看我这记性,以为都跟你说过了呢。那件草龙珠帐不但晚上能让你睡个安稳觉,白天披上,还能使你轻如鸿毛,并且隐去身形……”
还没等老人说完,我已经迫不及待地奔进屋里,立马就将那神奇的斗篷披上了身,站在溪水前一照,果然不见我的倒影!简直把我乐坏了,情不自禁地拉着白衣老人的手连连道谢:“仙翁,太好了太好了!谢谢你,送我这么好的宝贝,我原先还以为这世上只有梦草能使人隐形呢,不过那玩意儿用起来挺麻烦的……”“什么梦草?”白衣老人忽然满脸疑惑地看着我。“怎么,我以为仙翁您知道这种草呢。”我从怀里摸出那几根梦草,还是上回和田三一起去武葵的后院,因为不放心我的安危,曹牧才硬要我收好以备不时之需的呢。白衣老人接过梦草,又看又闻,还问我是谁给的。我老实作答了,结果他皱着眉头,沉默半晌,才说:“唉,真是个傻孩子!”我一愣:“仙翁,你是在说我吗?”“哦,”白衣老人好像在沉思什么,突然被我打断,有点回不过神来的样子,“不,不是说你。唉,算了!人各有命,你去吧。”“哦。”我有点郁闷,是不是高人说话都这样?喜欢说半截,咽半截,把人家的好奇心挑起,却又撂下不管了。见我嘟着嘴,白衣老人这才说道:“梦草的事情你以后自然会知道,我就不想多管闲事了,因为事已至此,根本就是想管也管不了了。反正,以后你有了草龙珠帐,也就不会再用到这些草了——世上除了你的斗篷,再无他物可以使人隐形的。”说完,他随手一扬,便将梦草扔了。
不知为何,我的心口突然一痛,有一种非常糟糕的预感,却又不知那是什么,模模糊糊地就是看不清楚。我愣在原地,脑袋空空的,不知此时此地该想些什么才合适。白衣老人见我茫然的模样,终于停下手里的活,以一种关切的口吻问道:“那个穆玉应该还会再来找麻烦,你知道该如何应付了吗?”
“他把光明神叫成‘老怪树’,又想借我的身子脱胎重新做人,这个人无论从哪方面看,都很危险……”“光明神?这个人呐!”白衣老人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唉!说起那个穆玉,其实他也并非十恶不赦,只要你略微体验过他正在忍受的痛苦,就能体谅那人的所作所为了。蚀骨腐肉,丫头,你的光明神父亲,根本就不应该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啊!”我忽然看见白衣老人眼中涌动着两行浊泪,心里突然说不出的难受:“仙翁,我还有个问题。成为郅族人之后那么逍遥,为什么还有人宁愿承受那种痛苦,也要冒着巨大的风险借尸还魂呢?我和曹牧在路上就碰到一个,不知道出了什么意外,居然被那具身体的原宿主‘反噬’了,成了行尸走肉,后来曹牧教我用虎威把它吓死,才算使其神魂复归冥思道,安息了。”“是吗?那位曹二公子还懂得利用‘虎威’对付这类叛逃的郅族人?”白衣老人深深地看着我,若有所思。我点点头:“对啊,曹牧他知道的东西可多了——沙嫣树、醉草、侯骚果、蚺蛇、青田核、瘿竹,天呐!我都数不过来了,总之这一路来,如果没有他在身边,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呢!”我一点都没有夸大其辞,而且真心实意地感激口中念叨的这个人。白衣老人轻轻一笑,笑得有些沉重:“我明白了,丫头,你不用说了。对你刚才的疑问,我只能说,成为郅族人固然逍遥,但任何事情都需要付出代价,他们的代价就是失去一切乐趣,包括做人的所有感觉。相对的,没有了欢乐,自然也就不存在痛苦,而这就是你所谓的逍遥。为人虽然麻烦,却能够去看、去听、去闻、去尝、去触摸这个世界,以及这个世界上你所眷恋的一切。丫头,你有一颗善良的心,我相信你能做出正确的选择,不用怕!去吧!”老人话音刚落,衣袖一挥,天空中便传来一声清脆的鹤鸣,昨晚上那只与穆玉奋力缠斗的白鹤,从天而降,乖巧地落在我的脚边,优雅地冲我拍了拍翅膀,算是友好的招呼。“它的气色看上去很不错!”我为自己的几点鲜血能救活这样一条灵动的生命而感到庆幸。
白衣老人笑眯眯地捋着那把雪白的山羊胡,冲我点点头。我系好斗篷,小心翼翼地弯腰搂住白鹤的脖子,它没有乱动,而是亲昵地用脖颈的绒毛蹭了蹭我的下巴,随即长鸣一声,振翅上天。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真不敢相信这么小的白鹤居然能驮起如此庞大的我,果然还是草龙珠帐的功劳,使我身轻如燕。只是小白鹤的动作未免也太快了些,害我都没来得及跟白衣老人正式道别。算了,因为我有小小的预感,我和他还会再见面的,兴许根本用不了多久。虽然这个神秘的老人仍然留给我很多疑问,但是他却帮我解开了最大的困惑——我想,我终于知道自己接下来该做什么了。“好白鹤,带我去找曹牧他们吧!”
第九十四章 一夜一年
腾云驾雾之际,我已经拿定了主意。当白鹤降落在幻香城内武葵的后院时,那里的腥风血雨更是让我坚定了意念——似乎一场屠杀刚刚结束,地上的鲜血还在往上慢慢蒸腾着热烘烘的腥味,在那些横七竖八的尸体中间,多数是花族的女兵,也有十来个穿着穆族和曹族戎装的士兵。整个后院被严重破坏,到处是断壁残垣,有烧毁的房梁和倒塌的院墙,真是难以想象,难道这就是一夜之间发生的吗?我小心地绕开地上的尸体,慢慢往里走,几乎看不到半个活口,好不容易在一个小院内发现一老一少,用布巾裹着鼻子和嘴巴,正一具具地往木板车上抬尸首,看起来像是清道夫。仔细一瞧,她们正动手从屋里的一片血泊中往外搬的,是一具体型硕大的女尸,满身珠光宝气全部都沾满血污,肥大滚圆的身上插着数不清的木刺,正是无义草的木刺,花族女兵独有的暗器——而且,这具女尸容貌尚算完好,使我很快认出,她便是昔日耀武扬威的武葵武大人!发生什么事了?我手心里开始冒冷汗。随即解开草龙珠帐,现出身形,走到两个搬运工身后,两个人忙得晕头转向,都没发觉,直到我出声询问:“两位,请问这里昨晚发生了什么事?花族和穆族、曹族怎么打起来了?”“哎呦妈呀,你怎么跟鬼似的,走路没声音的!”年轻的被吓了一大跳的样子,瞪了我一眼,便继续埋头搬运尸体。老的看了我一眼,抱怨道:“外乡人,你也不去街上瞧瞧,如今的幻香城都衰败成什么样子了!这种残相,哪是一个晚上的事情,这场仗啊,都打了大半年喽!争来斗去,听说就为了一个女人,到头来苦的还不是我们这些小老百姓!”“大半年?”我一听就傻眼了,自己明明只离开了一夜晚上,而且我走的时候虽然危机四伏,但天下还算太平,怎么一眨眼就已经打了大半年的仗?我赶紧又向那个老的问道,“大姐,你们这场仗是为了一个女人?什么女人能弄得三族混战?”大概因为听我唤她“大姐”,说实话眼前这位的年纪当我奶奶都够数了,不过女人都虚荣,不管是谁到了什么年纪,所以这个老的显然听了很受用,便放下手里的活,扯下脸上的布巾,看着我说道:“妹子,看来你真是避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