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彩虹(1 / 1)
小楼一夜听风雨,明朝深巷卖杏花。这几天北京的天气都没放晴过,连绵不绝的细雨从天空纷纷扬扬的洒下来,如果不是北风刮过脸时的微寒,恐怕人们还会以为是在暖风熏得游人醉的春天。这湿润的空气和乍寒还暖的温度弄得人病仄仄的,提不起精神来,整天只想躲在被窝里看书,取暖。
几天前,谦博去图书馆查资料时,看到有人还书,一本关于古希腊神话的书,他忽然想起了那个叫夏思诺的女生,忽然就来了兴趣,把书借了过来,然后躲在被窝里细看。其实,他对古希腊的神话并没有多大的兴趣,那一本书,他也未必能真的看得津津有味,只是,他看那书的时候,总会想起那个女生,想起她老僧入定般的认真,想起她怕生时的露怯,想起她一切的一切。这种感觉很特别,他从来没有经历过,虽然陌生,却令人欢喜,他喜欢这种感觉,这种想起她时会微笑的愉悦的感觉。
直到有一天,他母亲实在忍不住了,一把夺过他正在看着的书:“一本破书,有什么好看的。”
谦博从她手里把书拿了回去,然后摇头晃脑地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不知所云?”傅母下结论到。
谦博白了他一眼,没再理会她,他的心思母亲怎么可能会懂,这个吃过的盐比他吃过的饭都还要多的女士,大概怎么也想不到,他看书居然不是因为书的内容,而是因为某个几面之缘的女生。其实,书好不好看有什么要紧呢?只要看书时心情愉快那就行了。
谦博从被窝里爬了出来,走到阳台上,冲着好不容易放晴的天空深呼吸了一口气,然后决定趁着天晴回学校去。
A大的校园很大,A大的人也很多,要在偌大的校园里遇到一个只见过几次面的人,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而人们常常把这种巧合归结为两个字,那就是——缘分。
能遇到思诺,谦博不知道该不该归咎为缘分,他想,或许应该算是吧。如果不是他忽然想回学校,如果不是他回到学校后忽然想出去照照相,如果不是这忽如其来的大雨,如果不是他刚巧走到超市边上,他们或许就不会遇上,这接下来的许许多多的事情或许就不会发生。
谦博远远地就看到了思诺被雨困在了超市的门前,愁眉不展的样子。他觉得,一个娟秀淡雅的女孩子被困雨中是一幕很有诗意的情景,就像此时此刻的思诺,如果要用一首古诗来形容的话,那就是“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在古今中外的老旧故事中,落难的美人总会有一位书生或者公子解救,而今天,谦博就思付着该不该上前去英雄救美。
“思诺。”他走上前去,笑意盈盈地向她打招呼。
她听到他的声音,扭过头来看他,脸上露出了惊讶的表情,然后也笑着回了他的话:“这么巧,你也避雨吗?”
谦博点点头,然后看了看思诺手上的一堆东西:“你一个人拿这么多东西?拿不拿得了?”
思诺苦笑着看他,一脸无可奈何的样子。谦博见她可怜,于是说:“要不,我帮你拿吧,你是要回宿舍吧?我正好有伞,我送你一段路吧。”
思诺听了,连连摇头:“不用了,我有同学来帮忙的。她只是还没到而已。”
“是吗?”看来,他这个英雄是当不了的了,也罢,当不了就不当,他又不是救世主,遇到有困难的人就得上前去搭救。他耸耸肩,多多少少带点遗憾的走了。没想到,他生平第一次对一个女生产生了莫名其妙的保护欲,却这样无疾而终了。
走到一半,他忽然想起自己还有点东西要买,就转身折回超市了,其实也不是什么太过重要的东西,可有可无。但是,他想,既然都已经来了,那就顺便买下它吧,虽然这天气风高雨急的。
返回超市时,他一眼就从避雨的人群中认出思诺来,他的情绪,也从看到思诺的第一眼开始,有了小小的雀跃。
他走上前去,有点奇怪地问她:“你怎么还在这里?你不是说有同学来接你的吗?”
思诺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本来的确是有同学来接她,只可惜,她被放了鸽子,于是只得在这里苦等雨停。被人放鸽子实在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尤其是这样的环境下,她有一种被人抛弃的凄凉。谦博看她的样子,猜到了□□分的事实,叹了口气,对她说:“你等我一下,我进去买点东西。”说完转身就走了。
过了一会,谦博出来了,走到思诺的身边,帮她提起了几袋东西,撑着把雨伞,往外走了。思诺也撑着一把新买的雨伞,跟在他的旁边。
“谢谢。”思诺低声地对她说。
“不用,举手之劳而已。”
雨势似乎低了点了,打在道路两旁的枫树上,哗啦啦地响着。肥大的枫树叶子,被雨淋得油亮,那红色也跟着显得更鲜艳起来。这几天,谦博被雨弄得很心烦,下雨天出行总不方便,衣服也很难干,但是此时此刻,他却喜欢起这雨天来,就连平时最讨厌的路上的积水,他也连带着顺眼起来。
一直跟在他旁边的思诺忽然问他:“这枫叶什么时候能红啊。”
“快了,还有半个月就差不多了,每年的霜降前后就会变红的。你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其实有些叶子已经开始变红了。”
“这么多的枫树,等到变红的时候一定很好看吧。”思诺看着两旁的枫树,半是感慨半是期待地说。
“那当然了,最好看的还是林荫大道,就是招新那里,秋天一到,那里是校园里最美的景观。红色的枫叶和黄色的银杏,参差不齐,交相辉映,很多摄影大师都喜欢在那个时候来照相。还有一些情侣也是,专门来这里照婚纱照。”
“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思诺若有所感的念出了这句千古佳句,可是一想到这古诗被人曲解过后的含义,马上不好意思地失笑起来。谦博似乎也心灵相通似的想到了一块,在旁边跟着她一起,低声地笑了起来。声音浑厚低沉,像是收音机的主持人。
笑过之后,谦博觉得这样的一个话题并不是很适合两个还不是很熟悉的男女,太过黄,于是就转了个话题:“都十一了,你还窝在学校,怎么不出去走走?”
思诺听到他换了个话题,心底也松了口气,两人要是再笑下去的话,就该冷场了:“昨天去了故宫,前天去了长城。人多得,终于让我明白什么叫13亿了。你呢?你去了哪里?”
“我啊,回家,在家呆着,哪也没去,今天学校有点事才过来。”
“啊?原来你是北京人啊。”
谦博看着她那副没想到的表情,有点纳闷地说:“我北京人怎么了?”
“哦,没什么,就是想不到罢了,我以为你是外地的。”
“说是北京人,还没去过故宫和长城呢。总觉的这是我的城市,以后多的是机会,没必要急在一时,所以拖啊拖的,就拖到了现在才去。以后我去故宫和长城,恐怕还得要你做导游呢。”
思诺听了,马上爽脆的答应了:“是吗?那你记得来找我啊,不过门票你可要负责啊。”当然,这只是一句玩笑话而已,谁也没有当真。傅谦博什么人,北京土著,他要找导游还怕找不到吗?
超市的路离思诺的宿舍有点远,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走着,雨势也慢慢地小了,停了,到最后,连太阳都出来了。思诺抬头望向天空,看到一道淡淡的彩虹悬挂在半空中,于是很兴奋的指着天空说:“你看,彩虹。”
谦博顺势抬头一看,果然是彩虹,赤橙黄绿青蓝紫,不是很大很长,颜色有点淡,但是对于北京这座高度污染的城市来说,能看到它,已经算是奇迹了。他停了下来,从书包里拿出一部相机,一个人在那里咔嚓咔嚓地折腾起来。大而笨重的黑色相机,以及那一圈一圈的伸缩镜头,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
这是一个美丽而宁静的下午,谦博在照相,思诺站在旁边,静静地等着他把彩虹照完。此时的四周水汽氤氲,空气中有点湿漉漉的味道,一股雨过后泥土的芳香会窜入人的鼻子,路边的枫树,手掌一样的叶子一滴一滴地滴着雨水,好像是在流泪一样。天上的彩虹在悬挂着,淡淡的色彩和微弯的弧度,像他身边的女生的笑容,他想起她来,微笑,骚动,兴奋。
连续几天的阴雨天气,弄得整个人都懒洋洋的,没精打采,提不起精神来。荷汀本来和jam说好趁着黄金周,到北京附近踏青一下的,结果却被这秋雨打乱了行程,也只得整天躲在家里,无聊的发呆了。她也曾经约过谦博一起出去走走,结果对方拒绝了,意兴阑珊的样子,听得电话这头的荷汀,也百无聊赖起来。也对,一个淫雨霏霏的天气,出去了又能做什么呢,还不如呆在家里,看看电视拉拉琴,随随便便过一天。
到了周末,天气终于放晴,荷汀精神也为之一振,被细雨打湿的心情也跟着清爽起来,她一大早就背着琴,去师傅梁曼声家里练习了。一进琴室的大门,就看到jam早早坐在了那里,和师傅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旁边放着一个小小的台几,台几上的酒精炉上,是一座玻璃水壶,里面的白开水正咕咕的翻滚着,一股水蒸气从壶口中喷薄而出。梁女士和jam师徒两人相谈甚欢,时不时的发出会心的笑意,落地玻璃窗外一只麻雀咻的飞过,停在了只剩几片叶子的柿子树上,然后不紧不慢的低头梳理起自己的羽毛来。荷汀心情本来就不错,看到jam也在,心情更加欢快起来,她一进门就笑着跟师傅打招呼:“师傅,你的徒儿来也,我们开始去西天取经吧。”声音爽朗,清脆。荷汀笑着,说着就坐了过去,把琴放到了一边,依畏在梁女士身边,笑着看他们师徒谈话。
梁女士看到荷汀坐下,话题一转,就转到了她身上,语气还是那种轻快的语调,可是多少带着点抱怨了:“当年我就是打算把她引荐给朱丽叶音乐学院的伯格教授的,当年我两分之差和朱丽叶学院失之交臂,现在我的徒弟终于有这个可能补偿我的心愿了,却又偏偏不愿去读,非要读那晦涩难懂,又充满铜臭的经济学。经济学经济学,左右不是为了钱,以你的资质,进了那学院深造一番,难保日后不会大红大紫,到时,还愁没钱吗?”
荷汀看到师傅又把陈年旧事翻出来说了,心里暗叫不好,她知道自己当年没去考音乐学院是梁女士最大的遗憾,这遗憾甚至可以和她儿子不肯学琴相提并论,一旦说起来,肯定是没完没了的,只是今天,怎么就忽然提到了呢?她用眼神询问jam,jam耸耸肩,一脸顽皮的笑容。
荷汀识趣的打开琴盒,然后蹑手蹑脚的躲到一边,试图用拉琴来逃避师傅的责备。
“你别躲”梁女士看穿了她的诡计:“每次和你提正经事时你就躲到一边去。”
荷汀不说话,已经拿起琴弓,拉了开来。
“这几天你有没有练琴?”梁女士问。
荷汀嘿嘿干笑两声,没有作答,双手更卖力的挑动琴弦了。
“我就知道你没练琴。你这个人拉琴,感情有余,技巧不足,以你的领悟能力,如果肯用心一点练琴,这次的大奖,未必不是你的。你这次能得第四,那是幸运了,靠的不过是天赋。你这个人就是对拉琴的事不上心,凭着一点天资在混日子,可是一点天资能混几年,别到时泯然众人矣才想起当年师傅的教诲。”
荷汀低着头,朝坐在对面的jam露了个哭脸,jam坐在一旁,失声笑了出来。他看着她被梁女士训的样子,看得饶有兴致。
梁女士教训完荷汀后,语峰一转,就转到另一件事上来:“这次音乐学院的伯格教授来华访问,我打算引荐你们两个给他。Hela我是没指望的了,她当年不肯去读,现在就算愿意也迟了。Jam你的技巧还是不错的,就是领悟能力不及hela,你做交换生,到朱丽叶深造一下,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我们学校和朱丽叶到底还是有一定差距的,能到更好的学校去,作为你的老师当然是感到高兴的。”
“你把jam引荐给伯格教授,把我扯上去干嘛?”荷汀奇怪的问。
“你别插嘴。我拉上你是因为伯格教授和不少西方音乐圈里的人交情匪浅,我看看能不能拜托他,把你领进西方的音乐圈子里去。现在世界上顶尖的那几个青年音乐家,都是他带出道的。”
“我不要。”荷汀撇了撇嘴,立马就否决了。
梁女士一听她这么说,不高兴了,整张脸拉了下来:“你这个不愿意,那个不高兴,你到底想怎么样?我费劲心思给你铺的道路,你一条都不愿意踏上,你知不知道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
“我就呆在你身边,跟你学琴好了,我也不指望靠拉琴为生,这条路你给别人走吧。”
“我就你这么一个私授的徒弟,现在班里的学生也就jam有点才华,你叫我给别人,我给谁?”梁曼声听到荷汀的这一番话,火大了。她一生以授琴为生,虽然不是世界顶尖的大提琴家,但是也带出了好几个大师级的演奏家,所以,jam才会千里迢迢的跑到中国的音乐学校来学琴,所以,被人称为音乐神童的荷汀才会被人引荐给她认识。作为一个音乐老师,她当然希望自己的弟子个个都出类拔萃,名闻遐迩了,但是,条件好的人才毕竟有限,好不容易,她遇到了天资聪颖的荷汀,她满以为自己又可以打造出一个世界一流的大提琴家来,结果倒好,她这个最得意的弟子面对拉琴,却又显得漫不经心,爱理不理的样子。当年她满心欢喜地想让她考朱丽叶音乐学院,结果她倒好,一句不乐意就把她的一番心机打发过去了。为此,她气了她整整半年多,差点不肯要她这个徒弟了。直到这次她拿了个第四名回来,她才觉得自己这么些年对荷汀的栽培,没算白费。
荷汀不说话,梁女士也不说话,jam更不知道该说什么话,整个琴室静得出奇,玻璃壶里的开水,依旧呼噜呼噜的沸腾着,窗外树枝上的麻雀,已经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荷汀停止了练琴,闷闷地低着头,手指一下一下的拨弄着琴弦,那蹬蹬噔的弦声,毫无节奏的响着,映衬得这琴室里的气氛更加尴尬,微妙。
荷汀何尝不知道师傅的一番苦心,只可惜她对拉琴总是提不起兴趣来,母亲在她身边时,上能督促监管着她拉琴,现在母亲不在她身边了,她越发的自由散漫起来,如果不是深知她父亲对于她拉琴的事多少都有点寄予希望的话,或许,此生她都不会再拉琴了。拉琴对于有些人来说是兴趣,比如jam,对于有些人来说是职业,比如那些乐团里的琴师们,对于有些人来说是兴趣加职业,比如师傅。而她呢?既无兴趣,又没想过要当职业,所以对于练琴,就更加的不肯积极了。虽然师傅曾经无数次的对她耳提名命说,要多练琴,别让自己的天赋白费了。可是她心里总是想,白费就白费了,她也不指望这破琴能给她什么好处,现在练琴,不过是为了讨好父亲,让他觉得作为一个优秀琴童的父亲是一件无上荣光的事情,以后一旦她结婚嫁人,离开这令她生厌的范家,这琴恐怕也没什么用处了吧,到那时大概也束之高阁,让它蒙尘了吧。
可是,想归这样想,她看到师傅那心有不甘,气极而怒的样子,到底还是不舍的,这世界肯真心对她好的人,现在都在这间房子里了,她和梁女士虽名为师徒,但实质上她从她那里得到的,已经远远超出一个老师所能给予的了。母亲走后,她肯心甘情愿,自动自觉的继续来这里练琴,何尝不是一个孤独的人内心深处对关怀的渴望作祟呢?她虽然口口声声欺骗自己,来这里练琴是因为要讨好范家的人,但实质上更重要的原因恐怕是因为梁女士在这里,一个对她寄予厚望,真真正正对她好,关心她的人在这里,在这里等着她来练琴。荷汀知道自己早晚有一天会辜负师傅所寄予的厚望,所以,她想想,我现在就顺从一下她又何妨呢?反正到时她也未必能入这个伯格教授的法眼。
“我们什么时候去见伯格教授?”半晌,荷汀终于开口说话。
梁女士见荷汀这样问了,知道她想通了,妥协了,于是心里的怒火也跟着消了一半了,可是,答话的口气仍旧不悦:“12号晚上,我来给他接风洗尘,你们一起出席一下。”
12号?荷汀心里咯噔一下,这不是马老的生日吗?她还记得中秋节那天,范家人要求她出席马老的生日宴会,拉琴助兴的事情。虽然她一早就打定主意不会出席了,可是这次能有个借口推脱,岂不更好。
从梁女士家里练完琴出来,荷汀载着jam回家,jam问她:“那天你真的出席?”
荷汀点点头,权当是讨师傅开心好了,去坐坐,敷衍几句,没什么了不起的,范家她都敢去了,还有什么她去不了的。
“也对,出席了也并不代表你就往音乐界的道路上走了。到时你也可以拒绝的。”
荷汀看到jam一言戳穿自己的诡计,不好意思的贼笑起来。
“为了这么一个男人,值得吗?”jam忽然问了她这么一句,荷汀没料到他会这么问,一时失了神,差点把油门当刹车踩了下去。
“其实,我并不喜欢拉琴。”她说。
“你不喜欢拉琴,可你也不喜欢经济学,对吧。”
荷汀自嘲的笑了一下:“你说,我咋就这么傻呢?那么多人梦寐以求的东西,我就随手放弃掉了。”
“你有没有想过,要是有一天,谦博不喜欢你,你该怎么办?”
“不可能”荷汀斩钉截铁地说:“我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的。”
Jam叹了口气,对于一个固执的人,说得再多也是多费唇舌,不到黄河心不死,不见棺材不掉泪,等到她真的肯放手时,恐怕也是伤痕累累了。窗外不知何时淅淅沥沥的下起了雨来,原本还晴空万里的天空,此时黑黑沉沉的,天上的乌云,仿佛要坠下来似的,压得人喘不过气来。荷汀打开了挡风玻璃的雨刮,静谧的车厢里只听见雨刮的刷刷声,一下一下,敲击着本就是乱麻的人心。
“我不敢想,你知道吗?我不敢去想这件事,他是我唯一能抓到手的东西,你问我万一他不是我的了,你要我怎么回答你?”
“你确定你抓到手了?”jam反问她,荷汀露出了疑惑,迷茫的神色,她略带迟疑地说:“或许,是吧。”
她真的握住他了吗?恐怕不吧,他们俩人,相识近十年,过往从密,他对于她的心意,不可能不知道的。可是,他却从来就没有回应过她,以往她半真半假地向他表白,他总是一笑置之,不把这话当作一回事。他之于她,就像是那春日里漂浮于空气中的柳絮,放眼望去,近在咫尺,可是伸手去抓,却满手虚空,即使好不容易抓住了一点在手里,可是,无论你如何用力地去握它,用尽全力,这手里,这拳头里都好像没有东西一样,让你发虚。
“随手能得到的东西你不要,却去追求虚无缥缈的东西,你……”
“可是那虚无缥缈的东西对我很重要。”所以,当年她毫不犹豫地放弃了朱丽叶音乐学院的考试,一头栽进A大,去读他要读的专业。她不知道他看到她的这个举动会不会感动,但至少她觉得,这个举动是正确。朱丽叶音乐学院,在那么遥远的地方,他们本来就靠得不近,又何必再走远那么多。名利,前途她都不在乎,她唯一在乎的,也不过是那个不肯用心去回应她的人。
“那我也只能祝你好运了。”多说无益,浪费唇舌,牛能牵得回头的话,还能叫牛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