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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第二十五章、正大光明(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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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总会为人披上一层又一层的铠甲,即便当初的你,是那样软弱如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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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梨树依然在,和原来一样,萧萧伫立在院子的角落里。疏然横斜出一些枝桠于墙外,可惜此刻是深秋,见不到雪色的花意盎然,和风动之间满地的银霜。

这梨树,原是雾夭的娘亲最喜爱的,而雾夭,将它当成了母亲的化身。

还是稚子时的她,常会偷偷地躲在树下回想母亲的样貌,一遍又一遍,周而复始。像一个醉心书法的学生,不厌其烦地临摹着大师的字帖。

雾夭是一个极其专注的人,一旦付出便是毫无保留,一旦用情便是入骨入髓。

当年她思念娘亲,好比今时今日,思念阿水。

她与方尽秋,在这面露出梨树枝桠的外墙角边傻傻地站立了很久。雾夭明艳艳的脸庞,迎着淡黄的日光,不是雨润烟浓的一日,但天上的云却似灌了少许的铅水,沉寂着浮动不起来。那往日明晃晃的阳光透过这样一道朦胧的阻隔,震慑大地的力量顿时减去五分。

那墙上有新砌过的痕迹,平整的,浅淡的青色。墙根处漫生着几株不知名的野花,脚下点点青苔已变成苍然的棕绿,点点染着枯黄之色。

雾夭讷讷地走到那丛掩着枯草的墙边,缓缓地蹲下身来,撩开翩然的衣袖,从中探出一双冰肌玉骨的柔荑。拨让开那些高高长长芒一般的野草,在那处显然被人潦草忽视未经重整,使得颜色不一的墙砖上试着轻拍了几声。

意味不明地淡笑了笑,随后,掌心向天张开五指,慢慢地捏住青砖的一条边缝,动作那样伶俐悠然,不费吹灰之力地,便将那一整块青砖抽了出来。

雾夭的动作重复了多少次,便有多少湿腻深色的砖,从那面黛青干燥的墙上,抽离了出来。

尽秋愣怔地望着她双手落下的灰,一地散乱的旧砖,和墙上渐渐明显的一个半身不到的窟窿,僵立当场。

“雾夭,你说来取酒,该不是来钻这狗洞的罢?!”把嘴越开越大的尽秋僵着那张风流俊俏的脸,忽然说话只差点没咬到自己的舌头。

雾夭没有理会他吃惊且僵直的表情,但终于停下搬那些墙砖的动作,只不过是伸头向那墙洞里头看了看。

怔怔地。

半晌之后,才敲敲略微发麻了的腿脚,扶着墙,站了起来。

她的视线,始终纠缠在那个可笑的洞上,不肯分出丁点儿的精力,去瞧一眼方尽秋快要抓狂的脸,和他微微抽搐着眉眼。

末了,她自言自语地低喃了一声,“这儿现在可是别人家的宅院,非常情形自当用非常手段。”

“那也不必钻洞进去啊!这般偷偷摸摸,要教人发现了,可是浑身长嘴都说不清的!”尽秋用光了全身的力气,才压抑住想要大声谩骂的冲动,为免引起他人注意,才不得不由狂暴的怒吼,改成无力的哀嚎。

“可是……”雾夭慢吞吞地转过那张魅惑人心的月貌花庞,糅入三分歉意七分委屈的眼光久久凝视着尽秋已然扭曲了的脸,嗫嚅道,“可是如果不,我们是没有正大光明的理由进去的。再说,就算这家现在的主人肯通融让我们入府,又怎么会肯把那么一坛子好酒白白让我们取走呢?”

她咬了咬唇,最后,落寞地低下了头。尽秋看不清她螓首时的神色,却听见她惆怅的叹息,“我是被花府扫地出门的人,不愿再提及过往的事情。那么,我又要拿什么样的身份,对这家的主人说出我们的来意呢?”

泫然欲泣的姿态和口吻,霍然揪紧了尽秋的心,所有的怒意与窘迫在一刹那,烟消云散。他有些无措,踯躅着不敢上前,因为深知自己抚慰的本领。

雾夭的软弱、她低眉承让的模样,似一条无形的绳,就那样锁住了方尽秋所有的张狂不羁,登时显现出不为人道的局促。

“你别哭,我知道了,我知道了,不就是个圈,少爷我还过不过去么?!”尽秋手脚都不知道哪儿放了,暗自在心底呸了声,真是个没出息的,怎么就见不得她的眼泪呢!

说着,搓搓手,就靠过去猫着身子比了比,一点点地挪过墙去。

他的手抓住墙壁间凹凸不平的那些石块,起先还是很顺畅的,尽管他的身姿本就修长,六尺都有余的模样,但他的身型却是属于清瘦一类的。所以,当他努力蜷缩起自己的身体,便以为钻过那洞还算是容易的。

但是,这样一来,他所保持的匍匐爬行的姿势,不得不教他十分尴尬。

他勉勉强强地前进着,大半张脸已经露在了那座落木萧萧的院落之内,然而,身后的雾夭蓦地传来了一列惊呼,他与她一墙之隔,却分明听到了那声音里的惶惑。

“快点,有人来了,快点!”

骤然一道力量,将他从狭窄的洞中推了过去,猝不及防地,尽秋只来得及拿手去支撑趔趄的身躯,于是,粗砺的砖石轻蹭过他的掌心,针戳般刺痛着……

他呆呆地站了起来,将手上沁出的血丝,晾在微凉的风里。

过了许久,都没有再听到雾夭的声响,他以为雾夭怕人发现踪迹,先行藏匿了起来,却无法看到雾夭抬起弧线微翘的唇,和那双灵动脱跳的眼中,那一抹顽皮狡黠的笑。

……

雾夭并没有离开,她只是撇了撇红润诱惑的樱唇,嘻笑着咂咂嘴,从那处狼籍的墙根,绕到了旧日花府的大门前。

再一次站在这方土地上,如同看着自己的往昔。雾夭不会去怨天尤人,她懂得,对她来说这里既是片伤心地,但同时,也将她生命里最重要的一些人带来。

“梁府”,据说,这是一户商贾之家,没什么大名声。

但在这个世上,默默无闻,也许才是最大的福气。碌碌无名生活安泰的人,也许才是最有福的人。

而花家的人,没有一个会有这样的福气。

雾夭茕茕侧立在这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台阶前,她高扬起细白如玉的颈,望向门檐顶上,那曲曲折折、蔓绕连绵的饕餮石饰,和鸟雀纹雕,笑得有些飘忽。

父亲啊父亲,你可曾有一丝的后悔?

在你的有生之年里,可曾生出半缕的想念?

想念一个不被你偏怜的女儿,一个被你放逐的人?后悔对她狠心的亏欠?

如果,如果他还活着,雾夭她知道一定会去亲自问一问,那个被她十数年尊称父亲的男人。今世今日的她,不再只是一个对他充满着敬畏与恐惧的小女孩,为他的不喜而忧郁,因他的怒气而战栗。

她会昂首挺胸地站在他的面前,问他一句为何。

为何同样是女儿,却存在云泥之别,厚此薄彼都不堪述。

可惜,只可惜,如今人走屋留又易主,空自门前长嗟叹。

但是雾夭相信,人在做,天在看。她自若地昂起头,看向密云遮蔽的苍穹,对着静默无声的天空,郑重地说道:“我回来了,我要拿走属于我的东西。并且,我不会选择偷偷摸摸地潜入,我要正大光明地,再一次走进那扇门里。”

听到扣门声的家仆,在一盏茶的光景之后才反应过来,平日里府前门可罗雀,极少有人造访,他们早已习惯了这样的冷清。因此,当他慢慢悠悠地打开大门的时候,雾夭已经因为那长时间的静待而将天空望出了神。

那家仆一开门,便见雾夭偏头仰望天际的侧脸扑簌进自己的眼,那张精雕细刻的面容仿佛神赐。一个不识字的家丁,实在想不出什么华丽的辞藻去表达,羡煞芙蓉赛过海棠堪比牡丹?这些都是他生平所见过的最好看的花,可他发现,那些花加在一起,都不能形容出这女子的美。

她的美里,五分魅艳,三分端丽,一分风情,再加一分天真。

家丁傻傻地瞅着她沉思的模样,沐浴在轻浅的日光下,那一抹渐渐释然的笑,不由得忘记了一切。

直到雾夭意识到什么,微微偏转过面容,直到她右边的眉眼间,那只血红的蜻蜓,毫无预警地绽放在那人的眼前,他突然如见鬼般,将一双如坠迷梦的瞳仁,撑到仿佛要挤出眼眶的样子。

轰地一声。

大门被他反射地关了起来,紧紧地闭起,手中的门板立时成为了将妖魔鬼怪阻挡的盾牌。他以为雾夭是勾魂的妖精,用那张美得不似人间女子的脸孔,骗取男人的灵魂。

每一个正常的人,都是贪生怕死的,浅薄如他,更是如此。

雾夭无奈地笑,扬手轻拍门扉,这样稀松平常的反应她早就见怪不怪,当初在决定纹面的时候,那位巧匠也不只一次地提醒她,要她再斟酌清楚。因为纹面所带来的后患,不是一般的人能够承受的。

雾夭不介意那样无礼而粗鄙的行径,她甚至觉得那人躲在门后簌簌发抖的模样,都是那样真实有趣。她不好意思地笑着摇头,为自己捉弄尽秋的延续而不好意思。

“我是长江尾的老板,也是从前住在这处的花家的女儿,我有一件东西,走的时候忘了拿走。”

雾夭放声地说着,隔着门缝,她能够看到家丁偷看她的样子。

“我家主人搬来的时候,这地方什么都没有,你休来蒙我!以前花家的老爷死了之后,人都散走了,哪还有什么亲眷的。”那小厮额头的冷汗齐唰唰地淌了下来,背身嘀咕道,“该不,不会,真的是,是个女妖精,要拿走谁的命罢?哎呦,这可怎么好啊!”

“青天白日下,哪有不怕阳光的鬼啊!”雾夭捂着嘴咯咯地笑了起来,这家的小厮真真太逗趣儿了,竟像模像样地念起了阿弥陀佛。

她的话让小厮犹疑了好一阵,仍是哆哆嗦嗦不敢开门,又叽叽咕咕了一通,临了,跺脚笑道:“幸亏没给她骗了,妖精又不是鬼魂。只听说怕日的鬼怪,没听过妖魔也怕太阳的。这等子凶事儿,还是找管家去处置罢!横竖都不会丢俺的命。”

小厮窃喜着溜开,泥鳅一样滑走了,徒留下耳力极佳的雾夭捧腹,差点没笑成个滚地葫芦。

……

再度打开大门的,换成了一个髯须的长者,好像所有的管家都长着那样一对精明的眼。他们往往是一个店铺,一家商行,一座府邸,头等紧要的人物。八方六路地掌握着一切大小事宜,并且要懂得天衣无缝地去处理各种事宜。

如若不然,那便不是一个好管家。

所以,玲珑八面的管家门,通常都不会缺少一双伶俐洞悉的眼睛。

雾夭灼灼地盯着那双清明的眼,看着那里惊起的涟漪在瞬息的时间里便湮灭得没了踪迹,她的唇角牵起了一道明朗的弯。

“雾夭自知唐突,但是此番前来,却是要取回遗留在这里的花府旧物。”

“不知夫人要拿走何物?”管家沉吟了半刻,却不放心地问。

“女儿红,我的女儿红。”

雾夭坦然地迎向他明显狐疑的眼光,她高高绾起的发髻,证明自己不再是一个未出阁的芳龄少艾,如若是常人,又怎会还有这女儿红?

“是不是真的,我们一道去东厢最偏的那座院落的梨树下,挖出来瞧个究竟,不就好了?”雾夭笑着欲踏入门去,被那管家伸手一拦,再不好前行。

“我家主人不在府里,就算如夫人所言,那也要等他回来才能定夺。我乃区区下人,不敢专擅行事,私放外人入府。还请夫人见谅。”

管家见雾夭一介妇孺,身份未明,不肯让她入内。眉宇间的厌烦,昭然若揭。

雾夭蓦地脸色一沉,显是听出了那状似恭敬的话里,那点子看不上女人的傲慢,随之冷笑地讥讽道:“俗话说,来者皆是客,这便是你们府上的待客之道?你且睁大眼睛看看这是什么,要是没那眼色,就找个有眼力的来。总之,今儿这酒,我非取不可,至于这道门,进也得进,不进,我也非进不可!”

雾夭徐徐探手入袖,摸出一锭硕大的马蹄金,在老头眼前招摇地晃了晃。见他瞪着这灿灿生光的金子,面色微僵,心中真是解气不已。

马蹄金,王侯贵族才有的东西。是皇帝赏赐的为数不多的宝物。

这世上罕有人见识过真正的马蹄金,但却无人不知其样貌,无人不知马蹄金。这是一件象征权贵的器物,是只有高高在上的一群人,才能使用的钱财。平民富商都渴望得到,但从没有人敢去伪造,因为,那是要杀头的。

那管家是何等眼色的人物,立时不敢再造次。迟疑了片刻,终是让开了身,任雾夭大摇大摆地去取她所要。

早听说官大一级压死人,雾夭窃窃地笑着,原来耀武扬威是这样的过瘾!

谁又能晓得,当初那人给她这个流通不便,换不来银子吃食的摆设,遭了她好一通抢白。之所以收下,不过是因为阿水的缘故。

雾夭极为熟稔地走在步向那间院子的路上,意料之中的骚动,在这时,响了起来。

她加快了脚步,竭力掩盖起满脸忍俊不禁的笑。然后,向天神一样,出现在正跟那家的下人们缠斗着的,那灰头土脸,并因乍见到她施施然从前门而入,顿时大惊失色的尽秋面前。

梨树下的地,被掘开了一个浅浅的坑。

恍然大悟的尽秋,阴骘着那双冰栗色的眸,磨牙霍霍地盯着眼角按藏不住戏谑笑意的雾夭,恨恨地说了一句。

“我是蠢到姥姥家了,才会信你的鬼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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