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第十一章、第十二章(1 / 1)
第十一章
他们是创世神的骄子,他们天生拥有某种魔法的最强灵力,可以瞬发本命魔法中的所有初级以下魔法,中高级魔法的掌握和使用也比别人容易快速得多,在有记载的历史中也只有他们成功施放过禁咒,世人叫他们操魔手。各系的操魔手也有自己的名字:水系的水灵体,冰系的水晶人,木系的牧树人……这样的人十分稀少,一个时代如果有一个操魔手,那这个时代都将被人们所铭记。
——长天帝国国立魔法师学院二年级教材《操魔手简介》第一页
我手持霁月弓,艰难地抵挡着潮水般连绵的攻击。
正如哥哥所说,我利用身高的优势顺利地通过外公对我的考核并且代表精灵参加了专门为促进人类和精灵友好而举办的少年比武大赛。参加者绝大多数是精灵和人类十二岁以下的贵族少年少女。我的对手是个人类的男孩,据说是长天帝国的三皇子,叫长天赤荧,与我同一天出生却比我高上大半个头,年纪小小肌肉却是匀称结实,提一把金色的长剑,我与他一比就是个“儿童”,也不知我是走了什么运才抽到与他对阵。
哥哥教我的战术显然对他并不适用。我清楚自己的优势,他同样也是。攻击连绵不绝,剑气稳稳的笼罩着我,我被他的节奏所控,完全无法施展,虽然有霁月弓这样的利器,仍是被他逼得节节后退。
我心里很着急,哥哥给我礼物不是让我用来丢人的,可却偏偏束手无策,要是能用魔法就好了,只要一个初级魔法“被缚的普罗米修斯”就可以让他一败涂地,可现在撒豆豆完全来不及。
才想着,长天赤荧脚下忽然有几片叶子探头探脑鬼鬼祟祟,我心中狂喜,是藤蔓!我闪身让他的长剑滑过霁月弓,化解了一击后立刻腾出手来带着星星点点的绿光指着那叶子然后轻柔却迅速地抬手一直到手臂指向天空,样子好像要拔苗助长。
猛然,那小藤蔓如同发疯一般窜出好几米高,将长天赤荧紧紧包裹在其中,包括他的长剑。我笑嘻嘻地缓缓走过去,将霁月弓架到他脖子上,随后炫耀似的猛抖翅膀——就像得志的小人猛抖腿脖子。
无论是人类还是精灵的裁判都惊呆了,过了好久才回过神来判我胜。
从来没有人在这样的比武大会上用过魔法。大会虽然没有规定比武不许使用魔法,但一直没有人使用。
原因很复杂。
人类的魔法比不上精灵而武技却要强上许多,所以一般来说人类都会派上武技强的贵族少年。精灵一族虽然魔法比较强,但精灵的童年相对比他们悠长的生命来说几乎是一闪而过,十二岁以下的精灵许多还只是刚刚接触魔法,这样的魔法还不如武技实用。
众所周知,魔法师因为需要大量时间冥想而身体孱弱,这就使得魔法师基本上不能单独作战,他需要呆在后方,由战士保护着念完咒语来杀死敌人。所以从没有听说过魔法师与武士对阵擂台,这基本是找死,你咒语还没念完,人家提剑一挥,胜负毫无悬念。
这是常理,但要除去一种人,那就是操魔手!
因为出现太过偶然,一般人们不将他们考虑在规则之内。精灵一族从没敢想过自己族内会出现牧树人,所以一般选武力比较强的少年参加这项比赛。
但今天,精灵王在上,居然出现了牧树人!还是一个……带着翅膀的牧树人?
“蒙……蒙娜什维拉小姐……获得最终胜利……”精灵首席教育长老作为这项比赛的主裁判之一,用颤颤巍巍的声音宣布我获得冠军并且亲手为我戴上绿色橄榄叶编成的花环,双目饱含热泪。
二十几年前,妖精森林也出过操魔手——火灵体长天裕重,但精灵都是木系,长天帝国皇族是火系才是举世闻名,这长天裕重虽然是半精灵,但他拥有精灵王国皇孙身份的同时也是长天帝国二皇子,再加上具有代表性的火系,人人都当他是长天帝国的操魔手,而并非妖精森林的。
如今,妖精森林真真正正出了一个牧树人!这怎能不令人欢欣鼓舞?
我这时却什么都不知道,还以为是因为长老的亲孙也参加了比武却没有获得冠军很难过所以才露出这样令人误解的表情。
精灵王国出了操魔手的消息很快传遍泛大陆,长天帝国郑重其事地派出操魔手蒙娜什维拉阁下的手下败将,三皇子长天赤荧代表长天帝国出访精灵王国,向精灵王国再一次递来了永世友好的橄榄枝。
在出了长天裕重的时候,他们虽然不敢用他,但也颇以他是火灵体为荣,暗自腹诽:谁说妖精森林才出魔法师!我们人类要么不出,要出就是最最顶尖的操魔手!
精灵王国有着太明显的弊病,他们没有战士!
精灵都以自己的魔法天赋为荣,在选择职业时都会选择成为魔法师,专心练习魔法。极少数精灵会在中年时对自己魔法的毫无寸进失去信心,进而转练武技。中年练习武技困难非常大,精灵一族全民魔法师化,身体非常瘦弱,何况还是中年开始强身健体?但精灵在物理上也不是毫无优势,常年练习魔法,使他们耳聪目明,特别适合当弓箭手。转职后的精灵魔法师成为魔弓手的很多。
但弓箭手在战争里毕竟还属于远程攻击,像首席武长老这样从少年就痴迷武技并且习武一生的精灵又实在属于异类,所以在战争中,精灵们是要靠人类保护才能够得以起作用的,失去人类的肉盾当屏障,精灵魔法师再厉害也不堪一击,而长天帝国的战士们也常常以此为傲。
可如今,他们不敢再放肆下去,长天裕重虽然是火系,但他在妖精森林出生长大,还代表妖精森林参加过圣战,要他为帝国所用那是想也不用想,精灵首席武长老的外孙女居然还是千年不遇的牧树人,这是天要兴精灵一族。于是他们赶快向精灵王国示好,提醒他们:我们是盟友!而精灵们也很识相,操魔手的魔法再强人数毕竟也太少,何况两个操魔手都是半精灵。于是他们有礼地接下长天帝国的橄榄枝。
一切都很好。
可我不好。
我原以为自己获得冠军哥哥会很高兴,但我错了。哥哥不再见我了,我不知道到底是因为我没有使用他教的战术而是用魔法取得最终的胜利,让他有我看不起武技的错觉,还是因为我胜了他亲弟弟。总之他不见我了。他消失在我出现的任何一个地方,也不再让我进入他的寝宫玩耍,甚至不再让我叫他哥哥。
从此,我叫他——艾斯瑞尔殿下。
第十二章
幼年精灵都是有翅膀的,由灵力凝结而成,呈五彩。灵力越是强的精灵翅膀越是漂亮,但无论翅膀多漂亮的精灵都不能直接使用魔法,要使用魔法必须借助各种植物的种子来凝聚灵力。到十岁左右,翅膀会慢慢退化一直到消失,灵力也慢慢被身体吸收,成为可以直接使用的力量。这时候一般精灵就需要选择一生的职业,或者魔法师,或者武士。
史上最早显现操魔手异能的是生命之王蒙娜什维拉殿下,在她的翅膀尚未消失时就曾经徒手施放过初级魔法“被缚的普罗米修斯”,在人们理所当然地以为她会选择魔法作为毕生职业的时候,她却拿起了霁月弓。
——《泛大陆种族面面观——精灵篇》
长天赤荧到妖精森林来的时候带了许多人类的特产送人,外公收了一些吃食通通都给了我。我知道哥哥,哦不,艾斯瑞尔殿下最喜欢吃长天帝国特产的菱角,于是花了一整天把我得到的菱角都剥去壳,放在一个银色的小托盘里飞去找他,说不定他看在菱角的面子上会见我一面。
这个菱角实在是长得很变态,壳又硬,没事干还长出很多小尖角,最恶心的还是这尖角居然是整个菱角中最美味的部分,我只能小心翼翼地剥,指甲都剥得翻起来了,手指上也不知被那小尖角刺了多少小口。爸爸看见我这样生气得揍了我一顿,妈妈心疼我,劝我别剥了,艾斯瑞尔殿下喜欢吃菱角自然有侍女会剥给他吃,可我不听,我知道那不一样,于是拿了我的小托盘和所有菱角把自己锁在房间里慢慢剥。爸爸更加生气了,在门外大吼,把妈妈吼哭了才作罢。
我好不容易完成了,把菱角堆得像座小山,托着从窗口飞去殿下的寝宫。翅膀正在退化,我飞得异常艰难。
也不知道到底在门口站了多久,通报的侍卫才出来告诉我:殿下很忙,恐怕不能见我。我又徘徊了很久,再让侍卫去通报,仍然得到一样的答案。
殿下一定十分忙,他弟弟来妖精森林一定要他陪,为了两国邦交,他也不能随便见我对吧?不过没关系,我可以再等等,他见到那么多剥好的菱角一定很高兴。我在寝宫门口的长廊上找了跟粗粗的柱子靠着坐下,伸直两条小腿,将一盘菱角小心地放在腿上不想让它沾灰,侍卫也不来赶我,之前我进出寝宫就像进出厕所般频繁容易,他对我很是熟捻,如今见我这样,也只是看着我叹了口气。
我等得屁股也坐麻了,肚子饿得不成样子,最后缓缓睡去,但睡觉我都没有忘记菱角,始终保持着端正的坐姿,我知道只要我一倒这菱角马上全部掉到地上。
后来被人推醒,我睁开眼睛看见了那个比武时第一个被我打败的人类小孩。冰蓝色的瞳孔,宝蓝色凌乱的微卷短发,白色的丝绸上衣在左胸口处交汇,一个闪亮的小银圈儿扣在那里,黑色的小短裤被白衣遮掉一大半,只露出五指粗的一条边,黑色的小皮靴上垂着一圈儿流苏,原来颇为结实的身体穿在这么一套衣服里顿时显得瘦弱了几分。
“你干嘛穿殿下的衣服?!”我丝毫没有被眼前的美少年所迷惑,要说美,没人比得上艾斯瑞尔殿下,我眼里只看见他穿的衣服。这衣服我也有,以前殿下做这衣服时就做了两套,一套给我。但我那套有点儿大,大概要到十三四岁才能穿上,可十三四岁都是少女了,谁还穿这么“少年”的衣裳?这我可不管,反正我能穿的时候一定天天穿着到处炫耀。问题是,现在另外一套在这人身上,那我到时候还怎么和殿下穿情侣装!
“脱下来,你这个混蛋!”我伸手去扯他的衣服,可菱角被震下来两只,我吓得连忙松手。
“你这个小姑娘怎么那么凶,这衣服是我的!哥哥有我便不能再去做一套一样的?”他在我面前蹲下,笑眯眯地看着我。
“不行!不行!”我恨不得拿剪刀把他这身衣服剪掉:“我不要和你穿一样的衣裳。”
他不理我,笑眯眯地拿起一只菱角放在嘴里:“这菱角谁剥的?可比这里的侍女水平高多了,你瞧这尖角都留着呢。”我连忙把托盘搬到另一边不让他碰到:“这是给艾斯瑞尔殿下吃的!”
“给哥哥的?那快拿进去吧,你给了他,我再向他要。走!”说罢他将我拉起来,直接闯进寝宫。
侍卫说殿下在练剑。虽然我已经几个月没进这寝宫,但这里的陈设布局却比长天赤荧清楚不知道多少倍,我带他来到殿下练剑的地方站在一边静静地看。
他只拿了一把普通的长剑。紧身的练功服衬出了他修长美好的身躯,红发在阳光下闪动着耀眼的光,动作缓慢但气势逼人。
“你来这里做什么?”他嘴上问着,手中的剑却不停滞。
“我已经几个月没有见到殿下……”我捧着银色托盘,不安地站立在那里,声音越来越小。
“你有什么事么?”
“没有,只是,我剥了一些菱角……是殿下最爱吃的,”我不敢看他,两只眼睛盯住盘子中的菱角,好像要将它们生吞了。
“好的,谢谢。还有什么事吗?”
“哥哥……我很想你……”我鼓起勇气猛地抬头,看见的,依然是他不停滞的剑光。
“为了这么些菱角也值得你等一夜?”他收剑挺立,转过头缓缓向我走来,“以后不要来找我,还有,不要再叫我哥哥。”
“是的,艾斯瑞尔殿下。”我重新把头低下去,不想让他看见自己的红眼睛。
“没事退下吧。”
“是,”我转过身迅速向外飞去,我怕飞得慢一些,眼泪就要滴在寝宫那光可鉴人的白色大理石上。“把这个拿去扔掉!”殿下的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又像是离我很近,尖刀一样向我刺来。
“哥哥,不如给我吃,”长天赤荧怯怯地开口。
“扔掉!”声音不大但异常坚定,语气透着冰冷,长天赤荧也不敢做声了。我连忙猛扑翅膀加快向外飞去。
我再也不能在这寝宫里多呆哪怕一秒。
我怕自己会疯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