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杜无情篇Ⅱ(1 / 1)
大哥让我全权负责商业运作,遭到了众多元老的反对,他们本就对大哥重视我们兄弟俩十分不满,现在我和五弟更是掌握了五斗米的军力财力,难怪他们会心生疑虑。可是大哥肯定的说:“我相信四弟五弟,他们一定能做得很好。”
没错,我们一定能做好。五弟所带的部队军纪严明,赏罚分明,手下兄弟惟他马首是瞻,心甘情愿的卖命。我掌管生意一年来,撤掉多年的蛀虫,人手循序换新,培养心腹,盈利翻番,一下子堵了所有人的口,不负大哥的重托。
而曾经欺负过我们的人,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尝尽苦头。诬陷我偷钱的男人,只需一个小小的伎俩就进了牢狱,永生不赦;强迫我们舔粥的公子,早已人财散尽,沦落乞丐度日;鞭笞我们害五弟毁容的那帮打手早变成皑皑白骨,尸身无存;嘲笑我们无爹无娘的人也尝到了无爹疼无娘养的滋味;对我动过手脚吐过秽语的人,更是变聋变哑变瞎变傻……
如今的我,如世人所传,妖冶妩媚,一笑倾城,再笑倾国。这副容貌越发美得肆无忌惮,可是没有一个人敢多说一句,敢多看一眼。因为,我人如其名,冷酷无情,绝不让笑过我脸的人多活一刻。我承认,自从那次之后,我十分忌讳有人对我有任何宵想。也因为如此,我从此少言少语,不肯轻易笑予他人,即使是大哥和五弟。
我以为我做到了真正的无欲无情,可是,遇到明朗才知道我错了。
原来我也会爱,会妒忌,会心软,会发狂……也许她说的对,我是最多情的无情人。
明朗,你可知我第一次见你是何时?你一定不会知道,不是凤鸣山刀剑相向、千钧一发,而是建康,隆安四年(400)的秋。而你也不是在凤鸣山才第一次见我,只是你不知道。
虽有部分的生意在建康,可是大哥一向反对我亲往建康,毕竟当时五斗米与晋廷斗争酣畅,若被抓住后果不堪设想。可是我屡屡犯险,只为那个害我五斗米屡战屡败,损兵折将,那个运筹帷幄中,决胜千里外的刘裕的背后诸葛,他的身份一直是极隐秘的,可世界上哪有不透风的墙,当你想了解一个人的时候,是没有秘密可言的。这句话我曾对五弟说过。他,安煜祺,是我想了解的人。
事实上,我在接手五斗米的生意之前,已经时时关注他了,那时只是想弄清楚儿时的疑问,为什么他这样的人不顾自己冒险救下人尽可欺的我。他很少回安府,其他的时间却查不到在哪里,似乎所有的人都对此事三缄其口。可是在他十岁那年,忽然在府里住下长达半年,且经常拜访刘裕府上,然后随其一起出征,而我五斗米遭受了有史以来的最惨痛的败仗,大哥一夜生出许多白发。于是,我知道他在帮刘裕,殚精竭虑。那一刻,我明白我们两个注定成不了朋友。
隆安四年,两军在一场大仗后十分默契的偃旗息鼓,我再次来到建康,除了处理日新月异的生意,就是想看看他,五弟说他回来了。五斗米名下的酒楼,特地为我准备的雅间,我立在窗前,楼下几个乞丐群殴一个,这情景是多么的相似,那小孩面如死灰,一动不动,我当然明白这是他自我放弃,等待死亡,一如几年前的我,唯一的不同是,那时的我是无能为力,而他,明明可以打倒这群人。
我在想要不要出手,不是我突发好心,而是我想做他安煜祺当时做过的事,也许能理解他当时的想法。正当我要下去的时候,一个小孩挤进去大喊“住手”,嘴里还含着半个糖葫芦,声音显得模糊,我想像其他人一样笑他不自量力,看到他身后的安煜祺和从不离身的张楚,便明白所有的人都想错了。而我也知道了他就是胭脂店老板提到的孩子,安的书童,没有来历,没有家人,只知道他叫明朗。
我发现了一件更好笑的事,安煜祺手里拿着跟糖葫芦,张楚也是,与那小孩手里拿的一模一样。小孩和乞丐打起来,他只在一旁盯着看,我看得出他极为紧张,小孩没几下身手但身姿轻盈应该只练了轻功,要遇到身强体壮的汉子只怕要吃亏。当他倒地时,安煜祺朝张楚挥手,他飞掠到小孩身边将他扶起,关切之情溢于言表,嘴唇动了动,我看到他是在叫“明朗”。果然没错。
救下的小乞丐如我所想毫不领情,小孩受伤而困惑的问安煜祺是不是他做错了,他只说,要相信自己所坚定的,做想做的事而已。难道这就是当时你所想的吗?
安煜祺说那小乞丐不是普通的乞丐,便命人去查他底细,竟毫无线索,好像是凭空冒出来的一个人。他的确不是简单的乞丐,不和人拉帮结派,也不沿街乞讨,既厌世想放任自己死掉,又保留着骨子里难弯的傲骨,浑身散发着矛盾和尖锐。驯服这样一个坚韧的人也许困难,但他以后一定是个不可多得的帮手。
我曾悄悄的给他送去些吃的,可是他宁可饿着也没动一筷子。我没想到这样一个难缠难驯的人,竟被那个叫明朗的小孩给征服了。我知道小乞丐被人揍成了重伤,本来想再等等,等到他撑不下去的时候再出面,可那小孩一厢情愿的把昏迷的乞丐背向医馆,一路走走停停,没注意到跟在身后的我。看他个子小小,还能支撑了这么久,小乞丐也是,重病中忍住了断骨之痛。
他们说的每句话我都看见了,因为我当时就站在医馆的内室,透过一个不易察觉的小孔。我忘说了,他们去的那家医馆,也是五斗米名下的产业。他说:“你不想接受我的帮助,可是你能让时光到回到我送你去医馆之前吗?”“我不需要你的感谢,我也不是在同情你。仅仅因为你需要帮助。我知道你不怕死,死是件很轻松的事,活着才不容易。我们不光是为自己而活,更为我们的亲人。你想想你的亲人,他们只想你好好的活着,这样,他们才会快乐。甚至,你是在代替他们而活。”
死是件轻松的事,活着才不容易。我们是在代替亲人而活。好聪明的小孩,轻而易举就说服了小乞丐。
我亲眼看明朗给小乞丐煎药,给他讲故事,要他坚强的长成一个男子汉,遇到歹徒让他先走,即使心里害怕的很。我亲眼看安煜祺把他抱在怀里紧紧不松手,强忍着看桓兴欺负明朗不动手只是握紧拳头差点难以自持,半夜给他盖踢翻的被子小心翼翼。我易容成病公子或者老头子,在街上与他相遇,听他关心的问我有没有事,然后扶着我走上一程。我想我的生活一时之间太以他和安煜祺为中心了。
小乞丐我怎么也没想到他竟是北魏的太子,拓拔嗣。因为北魏残酷的母死子贵制度,他一年前被立为太子,他的母妃同时被处死,难怪他变成卑微的小乞丐也难掩一身傲骨,难怪他会自暴自弃的到处流浪沦为小乞丐,难怪北魏盛传年幼太子忧思成疾,朝廷内各方势力蠢蠢欲动。
拓拔嗣回国的第二天我也被大哥的信催回了五斗米,却未曾放松过一刻对安煜祺和明朗的注意,我在第一时间得到消息,明朗被刘裕夫人收为养子。明朗,将安煜祺和刘裕更紧的连在一起!
再次得到惊人的消息是明朗跑出了建康投身军营。这时我对他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他不是有雄心抱负的人,不会指望建功立业流芳百世,反而贪吃贪睡,为一顿美食而折腰,为一朵花开而灿笑,有时我都要以为他是个姑娘家了,可偏偏他又不拘小节,随便和人搂搂抱抱,高声说笑。
那么这样的一个人会舍弃安逸从军,只有一个理由,为了安煜祺。他们俩,究竟是什么关系?我苦思而不得知。
听说晋军正在秘密找寻一十岁的孩童,我便知是明朗,当时还在息战,要是赶在他们找到明朗之前开战的话,安煜祺恐怕分心不暇,我再灭掉他们的残兵老将,假扮他们从后方突袭,必能大获全胜,大哥也完全赞同我的提议。可是一月过去仍没有明朗的消息,我的心里竟有隐隐的不安,这种感觉让我莫名的惶恐,这是从不曾有过的。一定是这么长时间太关注他和安煜祺的缘故。我强压下这隐秘的感觉,全心的追踪那支后方部队。
谁知派出的探子狼狈而回,经不住一十岁的臭小子的折磨将我的名字说了出去,我细问才知他被人点了笑穴,口中的臭小子正是晋军找寻一月的明朗,人人都在大部队里找他,他竟跑到了这里。我忽然心情大好,好好玩玩吧!我这样说道。
再次见到他,在凤鸣山,距建康过了近一年。灯火明灭间他的小脸通红,我看见他刚才靠墙狠狠呕吐了一番,要不是王大人替他挡下那一刀他早已成了刀下亡魂。他一定是第一次面对这样的场面,安煜祺将他保护得太好了。
一切都在照计划进行,不出半个时辰这些残兵就会被解决得干干净净,有那么一会儿没见到明朗,没想到他竟想出了这样的方法。冰凉的匕首抵着我的脖子,其实我可以轻而易举的摆脱他,可是我没有。他冷眼看着我说“杜四爷,得罪了”,说话时人在轻微的颤抖,我肯定不是因为站在马上,而是他根本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他在紧张。
被人威胁我却没有一点生气,我知道他在细细的打量我,神色中带着惊讶和赞赏,果然这样的容貌吸引了他的注意,便问他是不是对我一见倾心了,他的回答真是出乎我的意料。终于有人能够理智的面对我而没有沉迷或者妄想或者嫉妒或者轻佻,如果他表现出任何一种情绪我想我都不会答应他接下来的要求的。当他已经表现出难以掩饰的焦急时,我心里笑了,他真的不是一个合格的要挟者,我想我要是再不答应的话,只怕他要急得哭了。终于我答应了他立刻住手,他明亮的眼睛里流光溢彩,分外好看。
我将他带了回去,知道安煜祺一定会去找他,命人在凤鸣山监视。果然手下人报告说他骑马冲到凤鸣山的战场,站了整整一夜,比我想象得还要快。安煜祺,明朗对于他真是不一般的重要吧!我以为他是无坚不摧无可战胜的神,终于,他也有弱点了。对于这点,我一直就有了这样的认识,只是凤鸣山一役更加肯定了我的想法。
明朗是刘裕唯一的义子,是安煜祺的致命弱点,那么他,一定是刘家大军铜墙铁壁的最薄弱环节,他便是我们打败晋军的突破口。如果我还算正常,一定会将这样的想法付诸行动。可是,在沉睡的明朗面前我想我变得不正常了。
拖沓宽松的战衣还带着血迹,头盔早就掉了,连箍紧头发的头饰也不知什么时候丢了头发散落的披散在肩上。他睡得很沉,却不安稳,粉红的嘴唇微嘟着,眉头也紧紧的皱成一团,忽然他翻了一个身,原本厚厚的刘海遮住的额头展现在柔和的烛火下。我想我没看错,他额头上是一朵完美的梅花,我的手不自觉的抚摸上去,光滑而温暖,手像是被黏住了一样无法拿开。这分明就是一张女孩的睡容。
这一刻我肯定明朗,就是货真价实的女孩了,不需要验明正身,不需要她亲口承认。她一个弱质女孩,为了安煜祺投身战场,为了残兵老将只身犯险,她给了我太多的意外。忽然脑海里出现了大哥曾说过的五斗米教的秘密,硝烟起,梅花落,我的手像被烫到了一样迅速缩了回来。
可是,有一只手更快的抓住了我的手,她做噩梦了,她害怕了,一定是晚上战场上的血腥画面,我怜爱的握着她的手,那么小巧那么柔软。我叫她的名字,一遍又一遍。她笑了,睡着的她笑了,我忽然觉得这样的笑真美,不是因为她的长相,而是她的笑有温度,让我觉得很温暖很安心。我想,她的手,我不想放开了,因为我需要这种温度。
直到她嘴里叫出安煜祺的名字,我才领悟到她的笑不是给我的。有嫉妒之火在内心升腾,这是来到大哥身边这些年第一次。她问我准备拿她怎么办,大哥也这样问我,我自私的说服大哥将她留住,我要她像对安煜祺一样对我杜无情。她坚定的说不可能,我想我可以等。
我想方设法的对她好,满足她的一切要求,除了离开。我尽量减少办公的时间,挤出更多的时间来陪她。当她为了救下俘虏而答应和第一勇士决斗时,我的心不可控制的紧绷着,我想我爱上她了。
我爱上了一个女孩,一个小姑娘,我想我可以等她慢慢长大,我想我可以把她对安煜祺的情转移到我身上,我想我一定不会放开她的手。因为我怕我放开了,这一生只怕是再难爱上别人了。
对于五弟,我想我一直都知道他的。这些年我刻意不与他亲近,也是为了他好。他用俘虏引起明朗的注意,我愿意相信如他所说的是为了以后明朗留在五斗米铺路;他在绝命岭上将刚刚救了义军的明朗扣留,我也愿意相信他只是为了应付挺进的八万晋军为了保住因毒重创的众将兵士;他在教内关于谈判的会议上公开明朗是刘裕的义子,我只当他是对于明朗做大当家耿耿于怀。
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最后是他,用弩机伤了明朗,四箭连发的弩机,这世上绝无仅有。他造出来只是为了对付明朗。当我为明朗挡箭的时候,他一定不好过吧!我不会恨五弟,小时候一直保护我的五弟亲手伤了我,只希望他不要太自责。我唯一要做的,是跟着明朗继续保护她陪伴她。
她不过是个脆弱怕黑胆小的小姑娘。我不想我爱的姑娘害怕难过。
哪怕她还没有爱上我,我也一直陪着她,直到我再也不能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