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又见(1 / 1)
没有想到这么快就在刘管家面无表情的脸上看到了期待的表情,还不只一种。
那一天从早上就特别忙碌,所以人的脚步都匆匆的,园子已经被打扫干净了,湖中的落叶也有阿伯正在打捞,连湖里的鱼儿也特别的兴奋,跳跃着,此起彼伏。张婶一大早就跑到厨房去了,起身时小心翼翼的,不想吵醒她。其实那时她感觉到了,只是她正梦见了爸妈,所以不愿张眼。大厅里也被擦拭了一番,反射出柔和的光晕。
明朗走在去厨房的路上,空气里充满了清新的味道,这是七月天气极好的一天,太阳刚挂上天空,没有恼人的炎热。明朗心情很好,步履轻盈。到厨房时,张婶正把一些菜放进蒸笼,原料也已洗净切好,安静的躺在长板上。丁香和素荷坐在一旁休息,看来她们已经忙了好一阵子了,额上冒着细密的汗珠。
她带歉意的对大家笑笑,很不好意思的说“大家早”。,丁香黑白分明的眼睛带着捉弄的笑意,“还早呢,太阳都晒屁股了。” 素荷温和的对她回笑,“别听她的,小孩子本来就要睡的多,她像你那么小时,比你起的晚多了。”丁香丢给素荷一个白眼,作势要掐她,“多少年的事了,你怎么还提啊。好歹给妹妹我留点面子啊,我可不想给明朗留下不好的印象呢。”素荷只是无奈的摇摇头,不理她。“明朗你不要相信她哦,她啊,只是看着老实,其实她的鬼点子多的很。”然后郑重的点点头,好像那样可以更能另人信服似的。
明朗知道她们都是善良的好姑娘,这样的两个人,性格相去甚远,一个像火,一个似水,却是一起长大的伙伴,亲如姐妹。明朗看着她们两个,忍不住开心笑了,“我相信。”丁香得意的看了看素荷,然后说,“明朗真乖,姐姐喂你吃好吃的。”
只见丁香左手拿了一根黄瓜,右手握刀,削掉头尾,只取中间的部分,然后小刀在她手中翻云覆雨,乱花飞舞,黄瓜屑眨眼间就落了一地,当她停下时,她的眼睛还是花的,怔怔的望着她。当她把黄瓜送到明朗的嘴前时,她才看清了丁香原来雕了个小人儿,齐耳的短发,额上一根缎带,小脸胖乎乎的,弯弯的嘴角,有神的大眼睛望着自己。丁香片刻之间就把明朗的神态准确的刻画下来,小人儿晶莹剔透,小巧可爱。明朗傻傻的看着,舍不得吃掉。素荷笑道:“丁香你谁不雕偏偏选了明朗,他怎么舍得吃掉自己呢?”说完还促狭的向我眨眨眼,明朗说:“连素荷姐姐也笑话我了。就算丁香姐姐雕了不是我,我也舍不得吃掉的,真的是太好看了。”
“第一次发现原来明朗这么会说话啊。早知道丁香你就应该雕你自己,这样明朗就会把你的头像珍藏起来,就算烂掉也舍不得仍了。”素荷即使调侃仍旧是温和的语气。
“是啊,早知道我就雕我自己了。明朗,吃吧,没关系,以后我再给你雕。谁让我这么喜欢你呢。”丁香伸了伸懒腰,然后揉着她的脸说道。
“谢谢丁香姐。”明朗咬了一口,清脆冰凉,入喉感到丝丝凉意,还有淡淡的清甜,很可口,第一次觉得黄瓜也这么好吃啊。
“好了,两个丫头,明朗起床后还没吃早饭呢。”张婶对明朗招招手示意她过去,端出一碗热腾腾的面汤。明朗边吃边听她们聊天,原来今天夫人要回来了,所有的人都要去迎接。
下午大概五点的时候,明朗站在张婶旁,和所有的人一起,等在了府外,刚才已经有家丁快马回来报信说夫人马上就到了。大家的脸上都一脸恭敬。明朗发现刘管家拳头紧握,虽然极力的保持镇静,但人还是微微的颤抖。几分钟后,就听到了马蹄声,然后,两个骑着马匹的男人停在了府前,后面跟着一辆马车,蓝色缎面的丝绸做的帘子。骑马的男人早已下马立在一旁,帘子被掀起,下来一位上了年纪的妇人,满脸的端庄,明朗直觉说这位肯定不是夫人,为什么她也不知道。
正想着,一位年轻的女子已经探出头来,一脸素容,嘴角微翘,眼睛凝视了前方一会儿,明朗不知道她在看什么,但是明朗看到这双眼睛就离不开视线了,漆黑如同两颗黑珍珠,多情如秋水,灿烂如星子,在白皙的脸上显得更加明亮。多美的一双眼睛,人家说的绝色美人也只能是如此了吧,尤其是含笑的神情,那应该是回到家的满足吧,明朗总觉得这双眼睛有些熟悉,却想不起在哪里看过。
夫人已站立在了大门前对着众人,一头黑发简单的挽了个髻,然后随意的披散在身后,乌黑亮丽,简单大方,不觉单调反而多了一种随性的美。丝质的浅紫色衣服外罩着一件薄薄的白纱,行走时裙角飞扬,衣袂飘飘。明朗不禁暗暗的赞叹。
所有人弯腰齐声道“夫人”,夫人只是淡淡的笑说:“大热天的不必如此多礼,散了吧,屋里凉快些。”然后摆摆手示意大家离开,对先下车的妇人说:“姑姑,你也累了,去休息吧。”只留下了一个贴身的丫头。夫人的声音温婉如春,听的人心里舒坦,更何况夫人一点架子没有,又体恤下人。明朗无意中看到刘管家眼眸闪亮的注视着夫人,当感觉到夫人的视线时他便马上低下头。夫人显然瞧见了他的动作,轻声的笑道:“路明啊,这段日子辛苦你了。”
“夫人说的是哪里话,这都是路明该尽的本分。”刘管家站得笔直,只是头仍未抬起。
“你知道我是真的很谢谢你。”夫人含笑,却极其认真的说。
刘管家终于抬头,望着夫人的脸说:“我知道的。”明朗看不见刘管家的表情,但是感觉到他的肩因为激动而微微颤抖着。
夫人还想说什么,但越过刘管家的肩,看到了一直望着他们的明朗,一脸的探究。低声对刘管家说了什么,刘管家也回头看着明朗,对夫人解释了一番。明朗也觉得刚才偷听别人谈话太没礼貌了,便对夫人鞠了一躬,看到夫人朝她点点头,赶忙跑着追上了不远处的张婶,丁香和素荷。张婶问她怎么走的那么慢,她只随便找了个借口。
八卦是任何时代任何人都感兴趣的,而且是茶余饭后唯一的消遣。接着明朗从丫头们口中知道了夫人姓安,娘家以前也是有钱有势的大户人家,可是家里人丁单薄,只有她这么一个女儿,所以家里极宝贝的宠着。后来嫁与一个风流倜傥的书生,听说也是对她百般疼爱,有求必应,夫妻相敬如宾,而且夫人还帮丈夫纳了一个美妾,所有人都夸夫人美貌大度。可惜丈夫福薄,不幸早逝,她便带着唯一的儿子离开了夫家,什么也没带走。这栋宅子是夫人娘家的产业,夫人才三十出头,难怪看起来这么年轻。而现在的刘管家很久以前是夫人娘家的下人。
明朗从不参与这些谈论,她听听而已。明朗知道她不能一辈子就呆在这个府里做个小工,有饭吃有地方睡就满足。只是她现在年纪小,不方便一个人在外面闯荡。她的这个身体还要再长大些。
日子平淡如水。不急不缓的过着。
张婶已经放心明朗出府去玩,她也觉得呆在府里久了是该出去转转。她总觉得明朗太安静了,缺少了她这个年纪该有的无忧无虑,她想出去应该会好些。不过,得有人陪着。
所幸,安府的佣人每个月还是有两天的假期的。所以,明朗和丁香素荷她们一起出去了几次,逛了很多好玩的地方,丁香她们年纪也不大,要是在现代也就读高中,正是贪玩爱闹的年纪。
走到胭脂铺时,丁香和素荷都停下脚步,站在门口却不进去。明朗说,“进去看看吧。”素荷道:“里面的都很贵,我们买不起。”丁香也是无奈的笑。明朗说:“谁规定看了就一定要买的。我们去看看吧。”
“我说明朗你一个大小子怎么急着去买胭脂啊,不会是想送给哪位姐姐吧。”丁香又开始调侃人了。
“我是为你们着想呢,不领情就算了哦。”作势要往前走,丁香果然急了,拉住我道:“好明朗,姐姐错了成吗?陪姐姐进去吧。”
于是三人在胭脂铺里看遍了所有的品种,还挑了几种上好的往脸上试用。丁香这个调皮鬼,居然往明朗脸上摸了点玫瑰色的胭脂,她还来不及擦去,老板就皱着眉头阴阳怪气的说,“两位姑娘,倒是买不买啊?”
看着他一脸瞧不起人的样子,就让人生气。可是再看丁香素荷的脸,早红透了,明朗知道那可不是胭脂红。明朗忽然有些后悔,都是她,才让她们难堪的。她挑着错道:“老板,不是我们买不起,而是我觉得您这儿的胭脂种类实在是太少,没有我的姐姐们想要的,您看看,您的货不是颜色太深,就是太浅,而且有的太油腻浓稠,对油性皮肤的女子根本就不适合。另外,你的货恐怕分类的有点问题。”
明朗手指了指几款胭脂,然后顿了顿,看着老板的脸色由厌恶到尴尬,又变成惊讶,再是讨好的笑,“请小公子明说,老夫洗耳恭听。”一旁的丁香和素荷也是张着嘴望着明朗,一脸的吃惊,然后是骄傲的看着老板多变好笑的脸。
明朗清了清嗓子,“既然这样,我就不客气了。胭脂分很多色系,自然色,粉红,玫瑰色,橙色,棕色,明色等等。针对不同的顾客群,不同的场合,选择不同的颜色。合理的色彩和妆型,可以让面部看起来红润健康,调整脸型轮廓,使脸部更有立体感。自然色系包括浅灰红,浅棕红,浅朱红,浅大红;粉红色系有粉红,浅桃红;玫瑰色系有玫瑰红,深桃红,浅紫红等;橙色系有橘红和橘黄;棕色系有浅棕,深棕等。
如果客人肤色较暗,可以推荐橙色系胭脂,皮肤白皙就有比较多的选择,比如自然色的,粉红或者玫瑰色系都可以,如果偏黄,最好挑选玫瑰红或珊瑚红。比较平常的日子,可以选偏淡的颜色,不要太红,遇到晚宴,则需要偏红的胭脂来突出脸部轮廓,从众人中脱引而出。所以面对不同的顾客,可以推荐适合她的胭脂,如果问清她们的目的就更好了。摆放货物也就要根据色系分类,像贵店规模这么不一般的店就更不应该如此马虎的随便放放了。老板,您说是吧?”明朗一口气说完,然后吞了吞口水,嗓子都有点哑了。
老板愣了一下才缓过神来,马上叫一个伙计上茶招待我们,态度更是一百八十度的转变。明朗抿了抿嘴,对上丁香素荷的眼,三人都有些忍不住想大笑。老板对明朗算是深感佩服了,直说“甚读了十年的书”,表示有眼不识泰山,完全不在乎明朗只是个八岁的孩子。明朗虽然讨厌老板这样见风使舵的商人,但是也很佩服他,因为他具备一个商人应有的眼光,看得准商机。
所以当老板表示明朗能否亲自演示时,明朗欣然接受了,何况丁香和素荷很乐意当她的模特。
丁香的脸微圆,今天穿的是件粉红色衣裳,没有粉底,所幸皮肤很白,明朗选了桃红色胭脂,取过一柄柔软的刷子,均匀的沾满胭脂,拿近嘴边对着毛尖处轻轻的吹掉多余的胭脂,又刷了点在手背上,然后从太阳穴开始向脸颊部位扫动,最后停留在微笑时脸最突起的地方画圈。然后打上粉红眼影,放下刷子,取过早已削尖的黑色眉笔,用来代替眼线笔画眼线。就差嘴唇了,明朗的眼睛扫了一遍柜台,挑了浅玫瑰色的胭脂,轻轻的涂在嘴唇上。
大功告成。明朗满意的看着丁香,只见老板,素荷,甚至两个伙计都惊呆的看着丁香,当丁香看着铜镜中的自己时,半天合不拢嘴。
这个妆使丁香的脸略显小巧了,所选的桃色胭脂让她看起来可爱极了,玫瑰色嘴唇看起来鲜艳欲滴,十分诱人,何况丁香长得本就不赖,现在更是美上几分。一向温柔的素荷也一个劲的夸说很美,她也要画。明朗笑说,“当然不会漏掉素荷姐姐了,老板,你不介意吧。”老板是个聪明人,忙道:“怎么会介意呢?我是求之不得的,等下我还想送两位姑娘一人一副胭脂呢。”
素荷是个标准的鹅蛋脸,只要不涂在颧骨上就好。明朗看素荷今天的衣裳是白色,所以选了粉蓝胭脂作眼影,脸颊用浅粉色胭脂,嘴唇选的是浅桃色,看起来清新可人,秀色可餐。
又一个美人出炉。
明朗一手一个美人牵着走出胭脂铺,享着齐人之福。丁香素荷两人手上拿着老板送的上等胭脂,笑意盈盈。刚跨出门槛,明朗便停住脚步,因为她看见一个男人正坐在马车里,帘子被掀起,这个男人目不转睛的盯着明朗,似笑非笑。
明朗看着他,浓浓的眉毛下是一双漆黑的眼,深不见底,看起来就觉得这个人深不可测,笔挺的鼻梁,薄薄的嘴唇,青色的下巴,轮廓分明的脸,五官单独看来都是世间少有的极品,让人不得不感叹的是,放在了一起居然是这么的和谐。明朗第一次有了这样的意识:“这个男人,天生就该是这样的。”毫无疑问,这是个超级大帅哥。
明朗打量着他,他也在饶有兴趣的看着她。谁也没先离开视线,直到素荷捏了捏她的手。明朗偏了偏头,三人避开马车离开,明朗仍感觉到背后的视线灼热了她的背。她打赌这个男子是个危险人物,而且,他肯定看到了明朗刚才表演化妆的一幕。
明朗发现店铺的另一边也停了一辆马车,车夫有点眼熟。丁香和素荷两个人早就一脸的兴奋和激动,她还奇怪有什么这么稀奇的。然后车帘卷起,她看到了他,安煜祺。他依然一袭白衣,一尘不染,头发也梳的整齐精神,还是那张绝美的容颜,和第一次见到的一样,但是眼神略带疲惫,此时他倾身坐到马车的出口,怔怔的看着明朗。
“明朗。”语气有些试探,有些肯定,有些疑惑,有些惊讶。
明朗正要开心的叫他安煜祺时,丁香和素荷异口同声的说道:“公子。”
明朗的话又吞回了嗓子里。
原来,他就是安府的少爷。也对,金陵应该只有他家一个安府,不然,当初他就不会说要找他就到金陵的安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