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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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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清晨。

朝霞如幕。

远方的天际,太阳已经露出它赤红的笑靥,仿佛预示着阴郁的梅雨季节即将过去,之后,将是阳光灿烂的夏日。

用过早饭,我闲散的躺在阳台的躺椅上翻看最新一期的八卦杂志,本来我是一向鄙弃于看这类专揭他人私事或是丑闻的杂志的,可心兰一大早打电话来,半强迫半利诱的要我看今日的头条。

我翻了翻,有些哑然失笑,这些记者大人果真是消息灵通,无孔不入,无逢不钻。父亲的遗嘱被我们刻意的保留没有公布,没想到他们还是报道出来,文章还算是忠于事实,没有过分的胡编乱造,倒是题目取的颇具新意——“二十载含辛茹苦,一朝终翻身做主?”

我笑,这记者当自己是在干什么?写对联么?又不是春节。

“晓筠,怎么了?笑的这么开心?”

母亲端着一盅桂圆八宝莲子汤上来,放在我身边的矮桌上,笑眯眯地问。

“没什么,只是看到一些好笑的八卦消息罢了。”我合上杂志,随意的扔到一旁,笑着坐起身。

父亲的遗嘱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不管是齐夫人,还是母亲,谁也没有想到他竟然会这样安排。

父亲的遗嘱其实很简单,齐家财产的40%记于我名下,剩下的60%的由其他五人均分,齐家主屋记于齐夫人韩笑眉名下,齐家的两大公司建业和禹天分别由齐穆然和齐朗然继承——说起来,在遗嘱中得到最大好处的人无疑是母亲和我,也无怪乎那个记者会这么拟题了。

都说造化弄人,果真是造化弄人。

齐夫人恨了母亲这么多年,与母亲争了这么多年,没想到最后竟然是这样的结局,想来她一定不甘心到极点。

而母亲,她盼了这么多年,念了这么多年,多年媳妇熬成婆,终于得到她想要的结果,也应该算是苦尽甘来——只是,不知这算不算是父亲在最后对母亲这么多年亏欠的补偿?

当莫律师宣读完父亲的遗嘱时,母亲当场就哭了出来,经过岁月多年洗练的她,竟在这一刻显得是如此的脆弱。而母亲的心思我最为明白,这是父亲为她多年的感情留下的一个最终了结,是对承认她身份的另一种诠释,母亲这一生,真的可以了然无憾了。

至于齐夫人,我没怎么注意到她的脸色,听完遗嘱后,她也只是呆了一呆,没再说什么安静的走了,平静的异常。倒是齐衾舒沉不住气,立马不依不饶的叫嚷起来,只是根本没人把她当回事。

遗嘱是父亲立下的,活着的我们除了遵从还是遵从。

而从宣读遗嘱之后到现在,这么些天,我一直都处于一种恍惚的状态,甚至还有一些茫然不知所措,这种感觉就像是一直想要的一样东西在某一天突然属于了自己,猛然间唾手可得的欣喜反而被心中诸多的疑惑给冲的平淡,反倒没什么欢欣的感觉了。

“妈,怎么今天不去画廊?”我一边喝着莲子汤一边问。

母亲脸上漾满了温暖的笑容,无比宠溺地拢了拢我的发,“今天是我女儿第一家店面的开张,我怎么可能不到?”

我笑,“别高兴的太早,说不定开不了两天就关门倒闭了呢。”

“乌鸦嘴。”母亲笑盈盈地轻拍了一下我的脸,像陡然间年轻了十岁,很久没有见她这么神采奕奕过了——特别是父亲死后。

“你是我白薇的女儿,怎么可能没这个能力?”

“哎哟,妈,说半天你还不是拐着弯的在自己脸上贴金。”我偏过头,不依不饶的叫。“你那是在画画上的天分,可我是开服饰设计店的耶!”

“那还不是一样,换汤不换药,都属于色彩艺术类。”母亲拍拍我的头,“对了,晓筠,那个朗然——也就是你……二哥,你怎么会认识他的?”

我愣,顿时语塞。

父亲遗嘱公布的那天,所有人都在质疑齐朗然的身份,毕竟一个十多年从未露面也从未被父亲提及的齐家人在父亲死后突然冒出来,实在是很难不让人起疑。而除了父亲留给他的一些信物外,他也拿不出更多的证明,而我,却是当时唯一证明他是父亲孩子的人,这让母亲起了疑,只是当时状况一片混乱,被我胡乱搪塞了过去,而现在母亲又再度问起——我总不能告诉母亲说,因为他是我留学时期的男友,后来因为他母亲过逝,我陪同他回家办丧事时,因为遇到了父亲,才知道他是我哥哥的吧!

何况,当时父亲也没有明说,两人一直是遮遮掩掩,到后来他突然不辞而别,我也是过了很久才领悟到这个事实。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而是我在你身边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你知道我爱你,我却必须留在距离你最近也是最远的地方,这是我们的宿命。”

在他留给我的信上,在这句改编自泰格尔名句的话里,一直暗藏着蹊跷,只是当时的我,想了很久很久,一直不明白罢了。

后来,因为心兰无意的一句话,想通了,于是心,也跟着彻底的绝望了。

其实,绝望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因为绝望而带来的无能为力,那种无能为力会成为一种飘然的梦魇,时时刻刻萦蒙缠绕在心里,最初是默默的,不动声色的,有些隐忍,接下来就愈发嚣张起来,带着深谙世事的狰狞,在每一个孤独的夜里,一次又一次的嘶吼,一次又一次的抨击着我的心——我能够做的,只能是尝试着遗忘,只有这样——我才能够继续活下去,只有这样——我才能恢复到过去绚烂而平静的生活……

而这个世间,有些事情是心甘情愿的,也有些事情是无能为力的,有些事情是值得纪念的,也有些事情是可以遗忘的。

所以,我选择遗忘。

忘记曾经沧海难为水,忘记春暖扬花似雪飞……

“以前爸爸曾给我说过,而且还拿过相片给我看,所以我认得他。”我敛下眉眼,尽量使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平稳无波。

“可是,我总觉得那孩子——像是老早就认识你了啊。”母亲狐疑的望着我。

“可能是爸爸拿过相片给他看吧。”我放下碗,笑着望着母亲,“没办法,谁让我妈是才女加美人,生下来的我也是自然也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嘛。”

“死丫头,没大没小。”

母亲轻捏了一下我脸颊,她已经很久没有像今天这样亲昵的和我讲话了。

“快收拾了下去,浩宇一会儿会开车过来接你,老板不在那还开什么店?”

“是是是——”

我笑着送母亲出卧室门,打开衣橱寻找今日需穿的衣服。正当犹豫不决时,一个淡紫的色彩映入我眼帘,费了老大的劲将它取出,抚平衣上的褶皱,抖开——我眼前顿时一亮,这是一件上好的旗袍,淡紫色的雪纺缎子,料子上用金线绣着含苞待放的玉兰花,裁剪属于三四十年代海派旗袍的样式,简洁典雅,却已足使人一见倾心。

这是母亲在我十八岁时送给我的,但准确一点说,这件旗袍它不是我的,它属于我的母亲。

在我的记忆中,每次父亲来,母亲总会坐在梳妆台前细细的描眉,勾眼,化唇——然后穿上这件旗袍坐在窗边等待父亲,旗袍上的金线在屋内昏暗的光线中闪烁着若隐若现的光芒,在空气中绽放着最为生动的线条,一如母亲与父亲的爱情,只能在黑暗中璀璨。

张爱玲说过,回忆这东西要是有气味的话,那么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快乐,甜而怅惘,像忘却了的忧愁。这件旗袍记载着我记忆中的甜,也有着微苦的酸——它已然与我的童年密不可分的结合在了一起,成为了一段永恒的纪念……

换上旗袍,细细打量镜中的女子,七分相似的眉眼,脸型——已然初具当年母亲风华绝代般的风范。

我笑,在我的认知中,穿旗袍的女子就像一枝在生命的深处暗吐冷香的鸢尾,总是散发着渗入骨髓般忧伤的气息。而适合穿旗袍的女子必定需要一定的人生体验,因为只有足够的经历后,才有一种底蕴和旗帜会随着那身旗袍,在不经意间,在每一个举手投足间,悄悄的流泻出来。

我只有二十二岁,距离我认为适合穿旗袍的年龄还差了些,不过,在这个介于少不谙事的小女生和成熟女人的年纪中穿旗袍也算是别有一番风味。在镜前顾影自怜了好会儿,直到楼下传来汽车不耐烦的喇叭声,我才赶忙下楼。

下楼,连脚步都不曾站稳,带着些许嬉笑意味的口哨声迎面而来,抬起头,对上的是兰浩宇闪动着点点笑意的脸。

“哇——晓筠,莫不是你知道我要来,专门盛装打扮迎接我的到来?”扯着一副十足的花花公子腔调,浩宇捧着一大束玉兰花走上来,上下打量了一下,“嗯,不愧是心有灵犀,都是玉兰花。”

我笑盈盈地接过花,嗅了嗅,“怎么送我玉兰,这可没有你的风格哦。”

兰浩宇的风格可是在社交界出了名的,向来送礼只送花,送花只送玫瑰,所以才得了个“玫瑰情人”的绰号。

我曾在暗地里不止一次坏心眼的猜测,是否是因为近水楼台先得月的缘故,由于兰伯母种了满院的玫瑰,所以这家伙才只送玫瑰?

“拜托,白大小姐,要是我真的拿玫瑰来,岂不是亵渎了大小姐您?”他怪叫道,“白姨,你这个女儿真的很难将就,你把她养的这么刁,小心以后嫁不掉。”

“兰浩宇!你讨打是不是?”我当即垮下脸,双手叉腰,摆出一副泼妇骂街的架势,“是不是这么久没人收拾你,皮又痒了?”

“哇——昔日的暴力女又要重出江湖了,好怕哦——”他一边跳一边向母亲身后躲,“白姨,你可要救我!”

“好了,好了,都这么大了你们俩怎么还像孩子一样。”母亲笑着把他从身后拉出来,“时间不早了,我们还是快走吧。”

“我乖,听白姨的话。”兰浩宇冲母亲嘻嘻一笑,转向我却又摆出一张恶脸,“看在白姨的份上,不和你这暴力女过多计较,走吧!”

一副心不甘情不愿的模样,活象他真的受了多大的委屈似的。

我笑,对于他这种小孩子般的脾气早已经见惯不惊,算起来,我和兰浩宇认识应该……也有十六年了吧。

那时,我和母亲刚刚搬到这里,我刚满六岁,而他也还不过是个五岁的小毛孩,结果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毛孩竟然欺生,我也毫不示弱,于是我们之间的见面礼就是两人一起打了一架,互殴的结果是双双挂彩哭着回家找妈妈,就是那一架,结果打下了我们长达十六年的孽缘。

好悠远的回忆了……

若不是有兰浩宇这个人存在,连我都会怀疑,以前的我真的是那样吗?那么活泼,绚烂,又有朝气——因为这些物质在现在的我身上,已经看不到丁点的影子,它们早已经随着岁月的流逝消失的无影无踪,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喂!暴力女,你还在那儿杠着干嘛?”他转过头,一脸的恶形恶状,“本少爷可是很忙的,拨冗抽空来给你当车夫就该偷笑了,还敢摆架子!”

我迎上去,回他同样的一脸恶形恶状,“主角要最后出来的道理,你懂不懂?”

“是你自己磨蹭吧,还光明正大的找借口。”

“兰浩宇!!”

……

或许,只有在他的面前,我才可以回到依稀当年,回到像父亲说的那般模样——神色像阳光般璀璨生辉,笑容如葵花般灿烂耀眼。

我一向不认为店铺开张需要做什么大张旗鼓的宣传手段,毕竟酒香不怕巷子深,不过是一家平凡普通的服饰设计店开业罢了,用不着花太多的力气去着力于宣传的。而在N市,每月新开张营业的店铺又何止数十?但我想,应该没有一人独门独户的开业能够比的上我今日的气势和场面。

站在“筠临天下”四字招牌前,我笑颜如花的接受着此起彼伏的镁光灯闪烁。

“白小姐,可否请白女士与你合影一张,我们用来做封面。”

“好啊。”我爽快的答应,亲亲热热的搂过母亲的肩膀,给众家记者留下一张甜蜜合影。

拜父亲的遗嘱所赐,平平常常的我如今只是店铺开业竟然也能引得众家记者蜂拥而来,虽然尚未达到“万人空巷”般的轰动效果,但以人潮汹涌来形容也绝对不为过,这倒不失为一种不错的宣传方式,这,或许算得上是父亲死后我遭遇到的第一件“好事”。

送走各家媒体离开,我如释重负般的松了一口气。

在社交界一句极经典的训诫广为流传,说的是世界上有三种人惹不得,一是爱说人长道人短的三姑六婆惹不得,二是喜欢造谣生事的小人惹不得,三则是喜欢挖人隐私揭人丑闻的记者媒体惹不得。所以,遇上记者,各家太太小姐莫不是使出浑身解数的应付,毕竟流言是非,众口铄金,当年红极一时的阮玲玉不就是一个流言下活生生的牺牲品?

“累了?”心兰走过来,递了杯水给我。

“有点。”我揉了揉笑的略显僵硬的脸部肌肉。“其实,我没想到今天你会来。”

“怎么?不欢迎?”心兰冷哼,眸子似利剑般向我扫来,一脸的恶形恶状。

友人心兰,全名苏心兰,是我的挚交,说的通俗点就是手帕交,姐妹淘。据说当年苏伯父为她取名心兰,是希望自己能够有一个善解人意,兰心惠芷的乖女儿,只可惜心兰自小就不属于“乖”之列,脾气冲动且火暴,生起气来二话不说就扁人,活生生的一个人形版怪兽哥斯拉,与“兰心惠芷”四字压根扯不上边。

“不,是受宠若惊。”我轻笑,伸手将她的脸板正,“不要随便用眼神砍人,这样会影响我店子的声望。”

“从小到大也只有你敢这么对我。”

“因为我知道你的性子嘛。”我轻笑,心兰一直以她那张长相过于严肃冷酷的脸而自卑,众人皆以为她是那种很凶很嚣张的女生,却谁都不晓得心兰其实心地很软,最禁不起人求。

“你说,如果我放话出去说我这店子后台是N市第一的飞车女警,会不会很安全?”

“建议你最好不要。”

“为什么?”我挑眉。

“如果你不希望你的店被砸的话尽管去说。”

我笑,这就是心兰,恶形恶状的行为举止下有一颗很温柔的心。

兰浩宇,苏心兰……也只有在他们二人面前,我才能够真正的笑的开怀。

“白小姐,这有您的花,请签收。”穿着红色工作服的小弟推开玻璃门,走了进来。

“哦,好。”利落的签下名字,我接过花,一股熟悉的幽香顿时扑面而来。

我愣,这……是茉莉?!

“竟然有人送茉莉花当贺礼。”心兰冷嗤,“这人不是太浪漫就是太白痴。”

微微怔忪了下,我急急地翻出花束中的卡片,而上面只有寥寥数字:“祝:开业大吉。”

目光下移,落款:“S”。

“S?”我再愣,是名字的简写吗?中文还是英文?倘若是中文的姓,那是姓“申”?还是“沈”?又或者是“森”?如果是名字那更是多不可数……

暂且不管名字,这人为何会在众多花中送我茉莉?不是天竺,也不是海芋,惟独是茉莉,花店中最不可能用来做礼仪花束的茉莉?

他又或者她……究竟会是谁?

心中了无头绪,而现实更容不得我有过多的思考时间,送花小弟前脚刚离开,后脚就有不速之客推门进来。

“哟,这就是你拿爸的钱开的店?还不错嘛!”

含娇带讽的声音传来,如此鲜明的性格特征使得我不必抬头也知来者何人。

“欢迎光临。”我抬头,脸上漾出职业化的微笑,这话我今天说了很多次,但惟独这次说的最为违心。

如果可以选择,我宁愿说“请您滚蛋”也不想说这句“欢迎光临”。

齐衾舒的出现是我意料之中,而意料之外是没有想到她找人一同上门,此刻齐大小姐她的手正牢牢的挽在身旁一个灰色西服男子臂弯中,示威之意不言而寓。

好难得!竟然有人可以入的高傲的齐大小姐的法眼,既然人家已经做的如此的明显,我再不配合岂不是有不识趣之嫌?

“这位是……?”迎合她的希望,我“尽忠职守”的开口。

似乎她来的目的就是专程为了等我问这句话般,当我问时,大小姐她趾高气扬的一扬头:“你不知道他是谁?”

那口气仿佛我不知道此人是罪大滔天,罪不可恕似的。

“抱歉,我的确不知道。”我笑,并非是不给这个男子面子,只因我回国尚不足一月,这N市社交圈内的显贵们我着实是陌生,即便是市长亲临,恐怕我也是认不得的。

“孤陋寡闻!”齐衾舒白了我一眼,目光无比的鄙夷,“算了,跟你说也是白搭!”

既然已经是“白搭”,又何必专程来找我?

我微笑,轻轻走上前,径直走到那位“名字说了也白搭”的先生面前,伸出手:“姓白,白晓筠,先生贵姓?”

对方闻言微怔,薄薄的唇漾出一个好看的弧线:“白小姐,你忘了?我们曾经见过的。”

我愣,很认真的细细打量了一下他,细长的眉眼,挺直的鼻——俊逸,颀长,飘逸,颇有那么几分古代文人的气质,给人一种还算舒服的感觉,眼睛是中国古代典型美男子的丹凤眼,清澄温润宛如海水——的确有那么一点似曾相识的感觉。

“你……?”我蹙眉苦思,仍不得结果。

“在令尊的葬礼上。”他好心的提点。

父亲的葬礼……

父亲的葬礼……

是了,我记起,在父亲的葬礼上我的确是见过他,当时他走来对我说节哀顺便,却被心情恶劣的我不客气的打断——“原来是你。”我笑。

“可不是我。”他也笑,笑容舒展而温暖。他是一个很适合笑容的人,笑起来的模样很好看,像三月里最清澄的风,给人一种很温暖而踏实的感觉。

他一定是一个很有责任的人,缺乏担待的人是没有这么温和而塌实的笑容。

“那次……不好意思。”

我诚心诚意的道歉,想来当时人家莫不是一片好心,却被不知好歹的我当作驴肝肺。

“白小姐说的意思我不懂。”他微笑,“我的记性一向不怎么好,所以记不得了。”

我也笑,不管是真的不记得还是假的不记得,但他拥有的这份风度是我所赞赏的。

“这店子装修的很漂亮,有独特的风格。”他四下打量了一下,满脸赞赏。

“谢谢。”不管这话是否关乎应酬,但对于学设计的我而言却无疑是最动听的褒奖。

“燕冰,我们不是说好了要去听音乐会的吗?还不走?”

被晾在一旁的齐大小姐生气了,示威般的牢牢挽住男子的胳膊,像是担心我会突然抢走一般。

我笑,何必做的如此明目张胆,命里有时终需有,命里无时莫强求,是你的总是你的,任何人也抢不走。

“那么,白小姐,我们告辞了,祝你生意兴隆。”唤做“燕冰”的男子满含歉意的笑笑,欠了欠身,与齐衾舒相携离去。

匆匆的来,匆匆的走,颇有前后照应之风。

“那人配齐衾舒可惜了,我以为垃圾一向配人渣的。”心兰重新踱过来,望着离去的人影道。

我笑,“怎么不说是郎才女貌一对璧人?”

“是啊,‘鄙’人,好卑‘鄙’的人。”心兰冷讽。

“其实他们倒也挺般配的不是么?”忆及方才齐衾舒捍卫那人宛若老母鸡的架势,我觉得好笑。“说不定,不久后社交界会传出一桩美事呢。”

“人家示威到头上了,你还笑的出来?”

“何必动气?”我轻笑,“反正她的目的达到了,也危害不了我,我没必要生气的。”

“人脾气太好太软弱是注定被人欺负的!”心兰摇头叹,走开了。

软弱?我细细品味着方才心兰所说的二字,轻笑。

我从不认为自己属于软弱的角色,猫的爪子一向是藏在指缝中,不会轻易示人的,但在必要的时候,看似温顺的猫也会毫不留情的伤人。

看起来最温顺无伤的东西往往才是置人于死地的杀手锏——例子从古至今比比皆是,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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