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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 6 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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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暮返校是在一天后,走时决定再去看一看沈苍园,刚推开房门见沈苍园握着肖正雅的手正说着什么,她抿嘴一笑,跨出的腿又收了回来。

吴娟的信,沈暮没看,让周姨直接交给了沈苍园。世人总是兜兜转转才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另一半,各人各缘。

“青阳,花生,半仙,我想死你们啦。”沈暮热情地拥抱着舍友。

“别学冯巩!小样儿,叔叔的病应该好得差不多了吧。”

沈暮点头,“谢谢你们。”

花生朝沈暮摊手:“拿点诚意出来啊。”

“晚上绿荫阁,成不?”

半仙摩拳擦掌:“菜一定要硬啊。”

“别忘了,你们明天答辩。”裴青阳一盆冷水烧得花生半仙垂头丧气,“沈暮,我发的短信你收到了吗?”

“收到了,青阳,谢谢你。”

裴青阳皱眉:“沈暮,这个忙不是我帮的。”

沈暮奇道:“那是谁?”

“我跟你们班导跑了几趟也没说服校方,后来不知怎么又行了,听说……”裴青阳咬了咬唇,“是池冉。”

“池冉?”

“尤物惑人忘不得,可怜我那倾城色的冉少啊,师太怎么就把你给忘了呢。”

沈暮真不是矫情,只是一时没想起来,花生这一闹,立马就记起来了,“是他呀。”怎么会是他?她跟他没熟到那种地步吧。

不管怎么说,人家帮了大忙,于情于理都应该有所表示。

“要不,咱明天去绿荫阁,再加上那个……池冉。”

大家齐齐点头,表示赞成。

“可是怎么通知他?总不能跑男生宿舍去喊吧。”

花生笑得跟朵花似的:“这是下策,上策是你出去溜跶一圈儿。因为照往日他对你如影随形的程度看,我严重怀疑此人是雷达体质。”

众人皆囧,但不可否认,花生的话严重可信。

沈暮本想给林栖打个电话,叫他明天一起,末了觉得还是亲自去请比较好,正好出去吸引雷达。

于是她发了条短信给林栖:在哪?

短信回得很快:篮球场,有事?

沈暮简短地回道:等着。

“师太,去吧,我们不会嘲笑你的。”半仙窃笑。

沈暮故作女王样哼了一声,昂着头走了。

她先去小卖部买了两瓶水才慢慢往篮球场走去。

林栖其实长得不错,剑眉星目,学法律的,气质却稳重温和平实。

沈暮眼带欣赏地看他运球,过人,得分。

“木头!”她不由自主地叫出他小时候的绰号。

林栖闻声转头,看见沈暮俏生生地站在球场边朝他挥着手,他弯起唇角,“等我一下。”

并不是正式的比赛,林栖退出马上就有人顶上,他跑到篮球架下拿起毛巾仔细擦去脸上脖子上的汗才走向沈暮。

沈暮把水递给他,“球打得不错!”

“难得!”林栖轻道。

沈暮刚想问是难得夸奖还是难得叫他“木头”,心里一动,话到嘴边拐了个弯,“明天有空吗?”

“怎么,想吃我请饭?”林栖打趣道。

“嗯!”

希望成真,林栖反而显得无措,他小心翼翼地问:“真请我吃饭?”

沈暮无奈:“真的。”

林栖唇角按捺不住地往上翘,却竭力保持淡定,“暮暮请客,那是肯定要去的。”

“那好,我明天给你打电话,走啦。”

摆摆手走了。

林栖看着她走远,直到看不见,才释放出压抑的喜悦,欢呼一声冲进球场。

沈暮刚转过综合楼便瞧见一人懒洋洋地朝她走来,她咬唇闷笑,此人还真是雷达体质啊。

池冉在沈暮面前站定,她似乎在偷笑,确定自己没有不妥,勾了个浅笑,“沈暮,又见面了。”

沈暮点头:“是,赏脸吃顿饭吧。”废话不多说,开门见山,直奔主题才是要紧。

池冉垂眸,随即似笑非笑地看着沈暮,沈暮怕看见他这种表情,将视线移到安全区域后,道:“答辩的事,谢谢你。”

池冉若有所思:“所以你是为答辩的事请我吃饭?”

沈暮莫明其妙,难道还为世界和平请你吃饭?!

池冉一直对沈暮的头发有种无力感,它们老是从发圈跳脱出来,将她巴掌大的脸遮去三分之一,此时见了忍无可忍地伸手将她腮边的头发顺到耳后。

沈暮目瞪口呆,这动作也太那啥了吧。

顺眼多了,池冉满意地收回手:“时间、地点?”

因为靠得近,从他身上传来一种如海洋般深沉又清新的味道,很好闻,沈暮有些炫晕,这就是男人的味道吗?

池冉见沈暮望着自己发呆,低笑一声,凑近了轻道:“告诉我时间地点。”

沈暮回神,耳根有些发烫,暗暗提醒自己要戒掉随时随地发呆的毛病,刚才肯定被人认为发花痴了。

“没有时间地点,难道你请我喝西北风?唔,这种饭要讲天时地利的。”池冉觉得逗弄沈暮非常有趣,她现在看起来象一只迷路的小羊。

汗,这笑话太冷了!沈暮打了个哆嗦,随即强笑道:“我明天订好位子给你打电话,就这样,BYE!”

“你有我的电话?”池冉眯了眯眼。

呃……

“没有。”沈暮老老实实地回答,却在心里吼翻了天,天啊,为什么,我居然有点怕这厮,呜。

池冉朝她跨了一步,沈暮警觉地后退了一步。

“你应该有我的电话的。”

“欸?”

“如果,你没删的话。”

“欸!”

“算了,我等一下打给你,欢迎来电,随时随地。”

沈暮泪流满面,她实在不知道如何跟此人沟通。

“师太,喂,喂,想嘛呢,手机一直在桌上蹦跶你都没反应。”

沈暮想的远,想池冉为什么会喜欢她?是……喜欢吗?如果不是喜欢,为什么追她?可是,她总觉得他眼眸深处的东西莫名地让她害怕。

或许是自己多心了。

“有事?”

“电话我帮你接了,开心哥打来的,说是家里有事,明天晚上缺席了。”

裴青阳是本市人,家里经常有交际应酬活动,沈暮表示理解。

“知道了。你们早点睡,我再整理一下自己的答辩要点。”

沈暮拧开床头的小灯,轻轻翻开资料,看了半天一个要点也没记住。她懊恼地扔掉书本,总觉得心里有种说不出的烦躁。

闭目休息了一会儿,再次投入。

第二天,大家都顺利通过答辩,于是花生和半仙热烈地提议去购物庆祝,沈暮反对无效。

但凡学校周围总是有些新奇可爱的小店子,X大也不例外。花生和半仙在一排排店铺里忽进忽出,总是看得多买的少,沈暮一直难以理解这种没有目的的逛。花生和半仙曾就这个问题批评过沈暮,说她没有女人的天性,沈暮反驳,我也逛街的。半仙冷静地指出,是,你也逛,不过那是在你缺什么的时候,而且通常直奔主题,三下五除二搞定,失却了“逛”的乐趣。沈暮无法反驳,因为半仙说的是事实。接着,半仙再次力证逛街是团体活动,符合402投票制度的绝对条件,从此,沈暮被迫体验和培养“逛”的乐趣。

花生和半仙兴致勃勃,沈暮看着她们的笑脸有些惆怅。毕业证一拿,离别在即,谁知道这一别又是什么时候才能相见呢?四年的朝夕相处,真是不舍啊——“离恨恰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

呵,真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啊,自己也学会拽文了。

“好累!”花生一幅虚脱状。

“幸好汗没白流。”半仙心有戚戚焉。

沈暮觉得腿都僵了:“今天逛到什么啦?都不给看,神神秘秘的。”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两人异口同声。

沈暮无力:“人民请求补水。”

旁边就是奶茶店,花生瞄了一眼,“还是去大叔那里买吧。”

半仙和沈暮齐点头。

花生说的大叔,是一个四十左右的残疾人。听知情人说是因为工伤断了右臂,工厂赔了几万块钱就把他打发了。他不服结果,托了律师打官司,这官司一打就是几年,他老婆不堪重负,扔下病床上的两老和上学的女儿卷了家中的存款跑了。他只好借钱在X大附近租了一间逼仄的小门面卖烟卖水养活一家人。虽说生活多磨难,但大叔脸上总是笑眯眯的,望之亲切,谁都愿意多走些路到他那里买东西。

“大叔,来三瓶冰红茶。”

“好嘞!”

正准备走时,又来了两人。

“拿包软红梅。”那人递了张百元大钞。

“走吧。”沈暮有些厌恶地皱了皱眉。

那两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骨瘦如柴,形状猥琐,双目无神,八成吸毒。

“等等!”半仙乐了,“再来一瓶。”

“给大叔吧,别兑了。”

“等一下!”沈暮瞧出不对来了。

软红梅四块,等大叔验完钞找回九十六块准备递过去时,那人又忽然记起自己有零钱,要大叔把一百还给他。之后,他在自家口袋里摸索了半天也凑不齐四块钱,又讪笑着将一百递了过去,嘴里说着不好意思记错了等等。大叔好脾气地笑着说没事,眼看就要将那一百扔进抽屉里。

“大伯,我妈说的话你又忘啦?过手的钱要仔细!仔细!”沈暮对大叔边眨眼边道。

大叔警省过来,将手上的一百验过后放在了柜台上,“兄弟,换一张吧,我就不报警了。”

那两人被识穿骗局,恼羞成怒,骂骂咧咧故作强硬,沈暮看不过眼,“大伯,我看还是报警吧。”

那两人一听,一把抓起柜台上的□□跑了,给沈暮她们留下一句经典台词——“给我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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