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第三部 人在天涯 十五(1 / 1)
岁月插着无情的翅膀,再一次滑过天际,让人在转瞬间仰望时,早已经时过境迁了。以薇盼着熬着,总算是有了一个意想不到的机会,她竟被公司安排做了梅宝的替身,又得到梅宝青睐,推荐她在最新排演的一部影片里演了一个小角色,虽然仅有几场戏,几句台词,却已经很满意了。“钟以薇”三个字将在影片结束时的演员表中出现,她再也不是路人甲或者路人乙了。以薇感到眼前一片光明灿烂,连春风街也不象平日那么讨厌了。
这天,吃过晚饭,一家人坐在客厅里闲话家常。以薇自从上班以来,难得下班这么早,只坐了一会儿,突然象想起什么似的,兴冲冲地从房间里拎出一个长方形的大纸袋,象变魔术一样抖出三件衣服,叫道:“当…当…来来,瞧瞧我送大家的礼物。”
金桂有些诧异,上前顺手拿过一件,是件咖啡色的旗袍,上面印着点点小梅花桩,手工很精致,她笑道:“这是买给我的?”以薇将另外一件递到若珩手里,笑道:“妈,去试试吧,珩姊姊,你也去试试,看是否合心意?”
待金桂拉着若珩进房以后,以薇便替小可穿戴起来,是一件粉红色的菏叶边薄纱裙,配上她粉嘟嘟的小脸,煞是可爱。以薇不由得抱着亲了一口,弄地小可哇哇乱叫。
若珩换了衣服出来,小可在以薇怀里叫道:“珩姑姑,真好看。”若珩这一件是芽绿色的印度绸旗袍,只在领口和袖口处滚着月白色的韭叶边,衬地她犹如风中之竹一般素朴、淡雅,。
以薇望着若珩,好好地一阵心酸,若珩还是美丽的,虽然娇美的面庞因为岁月的流逝与磨历,已经失去了往日的丰润,但那瘦削里透着淡淡的萧索与冷清,眉宇间闪动的无所谓与漠然,却仍让人不禁怦然心动,只可叹这美丽里掺进了凄凉的意味。这几年,她都没有给自己买过一件漂亮的衣服,只有付出与奉献,快要被这个家折磨成标准的劳动妇女了。想到这儿,以薇把小可放下来,走到若珩身边,拉住她的手,道:“珩姊姊,你该打扮打扮,这样多好。”若珩微笑着没有回答。
金桂磨磨蹭蹭地出场了,似乎有些拘谨。以薇跑过去扳着她的肩膀,道:“哇,妈年轻了好几岁嘛。”金桂啐道:“去,别没正经的。我问你,这些衣服是怎么回事,尺寸很很合适嘛。噢,对了,你哪来的这么多钱?”以薇道:“妈,你别担心,是我这个月的薪水,现在全都花在你们身上了。我呀,早早地选好了衣料,又量了你们的尺寸,特意到祥哥店里定作的。噢,只有小可的那件是在百货公司买的。”
金桂有些不可思议地望着以薇,她发现女儿竟然长大了,变得懂事了,她心里很安慰,但嘴上仍道:“你这个死丫头,有几个钱就乱花。”以薇道:“什么乱花,我参加拍摄的那部戏后天要开首映式,我有了两张招待票,打算请妈和珩姊姊去看,难道你们不穿得体面些嘛。”
若珩道:“首映礼,我还是不去吧,我又看不见的。”以薇道:“珩姊姊,去听听也好嘛,反正有妈陪着你,这可是我的第一部电影呢。况且公司换了新老板,场面已经今非昔比了,据说,电影结束后,还要举行记者招待会呢。”若珩笑道:“咦,参加那么重要的场合,你没有给自己准备一套衣服?”
以薇叹了一口气,道:“穿旗袍吧,太普通了,西式礼服吧,我也逛了几家百货公司,啧啧,那些礼服的价格都贵的惊人,我怎么能买得起。”若珩笑笑道:“那有什么,买不起可以做一套嘛。”以薇叫道:“你别指望祥嫂能作出西式礼服来,她还不知道见没见过呢。”若珩想了想,道:“这有什么难的,画出衣服样子来,我保证准祥哥裁地出来,裁出样子来,难道祥嫂还做不出来么?”以薇欣喜地搂住若珩的脖子,道:“真的?”若珩笑道:“真的,只要桂姨肯赞助几个资金。”金桂笑道:“你们两个就惦记我的钱呢。”小可在一旁叫道:“去看姑姑演的电影喽。”一家人都大笑起来,其乐融融,似乎从来没有这样高兴过。
若珩自从瞎了以后,就有些害怕离开日常生活的固定场所,到陌生的环境里去。她不要人家对自己指指点点,另眼相待。虽然看不见,可陌生的气氛总会让她感到局促不安,她答应了以薇,其实心里并不想去看那场电影。
恰巧,以薇新片首映式这天,小可有点感冒,若珩就以照顾小可为由跟金桂说她不去了。金桂明白她的意思所在,也不勉强,吃过晚饭,就一个人独自出门去。
若珩哄着小可睡了觉后,无事可做,呆呆地坐在小可床边,想着心事。一旦闲了下来,反倒有些心神不宁了。要不是文强是她的亲生父亲,她也许未必有那个勇气去挡那一枪,要不是那一枪,她也不会瞎了眼,要不是瞎了眼,她未必有勇气离开贺文,要不是瞎了眼,她也不至于连场电影都不能看,只能孤零零的一个人留在家里,守着熟睡的孩子。她的心里乱纷纷的,好久都没这样了,不过是一场电影罢了,何以引发她如此大的感触呢?
然而,从前在上海发生的一切,隔得越远,它的线条与轮廓就越清晰,色彩就越鲜明,就算她看不见,那一份永恒的美丽,却停伫不退。从前的事啊,就那么过去了吗?
她急于想摆脱这纷乱的心绪,就去打开以薇最近新买的一架留声机,随意捡一张唱片放上去。寂寞的夜晚,悠然在房间里回荡起缠绵悱恻的女低音,愈发地使人伤感。她想起贺文的房间里也有这样一架留声机,也有这个歌星的唱片。以前他们都很喜爱那女歌星独特的低沉嗓音,总喜欢在夜晚看书时,播放她的歌曲。那时候,他们刚刚结婚,她的心里还充满着甜蜜温馨。如今再听到这同样的一首旋律,却已是物是人非了。
“当…当”十点的钟已经敲响了,金桂还没有回来,若珩觉得今晚的时光似乎过得格外缓慢,大约人们都挤到热闹的一端去了,只有她还留在冷清里。也许她今天应该去看首映式的,或许会有不同的感受也说不一定。
第二天上午十点多钟了,以薇才磨磨蹭蹭地起床,若珩在厨房里给她准备早饭,听见她在刷牙时还在欢快地哼着永远都不成调的歌曲,若珩心想大概昨天的首映式很成功吧。没有特别高兴的事,是绝对听不到以薇唱歌的,因为天生的缺陷,导致她绝不会在人前唱歌,只有家里人偶尔会例外。
吃早饭的时候,以薇忍不住道:“珩姊姊,你怎么也不问问我昨天首映式的情况,难道什么都引不起你的兴趣吗?”若珩淡淡道:“我想肯定挺不错的,否则你也不会这样高兴了。”以薇道:“是呀,首映式很成功,我们的电影一定会卖座的。后来老板还开了庆祝酒会,哇,哪个场面呀…人人都穿得那么很漂亮,珠光宝气的。幸好我有你给我准备的衣服,不然真给比下去了。”
若珩似乎对这衣衫华丽的豪华酒会并不感兴趣,她不打算听下去,站起身来,就要走开。以薇急道:“喂,我还没说完呢。”若珩道:“这有什么好听的,不过是一次浮华的酒会而已。阿薇,你可被它迷住了。”以薇不以为然道:“谁不想过上流社会的生活,你是没经历过,所以还体会不到它的好处。哎,你别走,还有重要的没说呢?珩姊姊…”
若珩觉得以薇有些急赤白脸的,就停了下来,道:“说吧,到底什么事?”以薇想起昨晚的情形,嘴角的笑意更深了,若珩却是看不见的。半晌,以薇道:“珩姊姊,我昨天遇见一个人,就在那酒会上。”
若珩觉得以薇的声音突然变得羞涩起来,这才有些感兴趣,长长地“噢”了一声,道:“原来如此。是不是遇见心上了人?这一次是你的真命天子么?”以薇缓缓道:“我也不知道。不过他真的很好。”若珩揶喻道:“好?有多好?”以薇不好意思地拖着长音,道“珩姊姊…”若珩假装要走开,道:“不说算了。”
以薇一把拽住若珩的胳膊,拉她重新在凳子上坐下,悠悠道:“嗯,他大概有三十多岁的样子,高高的个子,不笑的时候,冷淡严峻,偶尔笑起来,却象孩子一样单纯,戴着一副无边银脚眼镜,别提多文雅英俊了。”
若珩听着以薇对那个男人的描述,突然心有所动,她的贺文也是这样的,有时很深沉,有时又很孩子气,只是贺文却是不戴眼镜的,她笑道:“好象年纪大点儿了吧。”以薇道:“咳,你真是越来越老派了,现在是什么年代,谁还会在意这个问题。”说完长长叹了一口气。若珩奇道:“好好的怎么发起愁来?”以薇道:“你不知道,正因为他的条件太好了,我总觉得有些高不可攀的。我这样子是没什么指望了,唉。”说着又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若珩想不到一向大大咧咧、嘻嘻哈哈的以薇也会有忧愁烦恼的一天,她在若珩的印象里永远是几年前那个剪着齐耳短发的小姑娘,才一转眼的工夫,她也到了恋爱的年纪。若珩不由得想起自己年轻时对贺文那一腔忐忑不安的心情,好象也是这样吧。
青春的岁月就这样逝去了,可是她仍然一事无成。她真的很羡慕以薇,年纪这样轻,有着光明的前途,不象她的一生都完了,只剩下她和贺文的一点往事可供会味,回味起来只有更加凄楚无奈。
心程偶尔想起若珩时,还是心存感激之情的,她现在的生活在很大程度上都和若珩有关。她对自己的婚姻也很满意,如果说还有什么欠缺的话,那就是还缺一个小孩子。她知道丈夫是非常喜欢小孩子的,否则也不会在抱着朋友的儿子时,那样一副喜不自禁、爱怜横溢的神情。她因为受到丈夫的百般爱护与迁就,所以也总想给他一个惊喜,然而这种事情却是急不了的,每次丈夫总是安慰她:“不急,不急。”她更有些过意不去。
她现在可以经常取笑贺文,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贺文自从美国回来之后,简直象变了个人似的,虽然话仍旧不多,可却是开朗的,至少从表面上看是这样的。
就象现在,大约下午三点钟的光景,她和他坐在自家花园的凉亭里,闻着青草的芬芳,喝上一杯咖啡,彼此开开玩笑,心程想不到还会有这样的一天。
园子里响起汽车的喇叭声,贺文循着声音望去,原来是嘉和原、被告与启峰。
嘉和满头大汗地掏出手帕来用力擦着脸上的汗,这几年居住在香港,他开始变得格外地怕热。他松开领带,叫道:“你们两个还真闲情逸致,我都快热死了。”心程笑着对贺文道:“是不是香港的气候不太好,好象嘉和以前在上海时也没这么怕热。”嘉和道:“就是,上海是什么纬度,香港是什么纬度。”贺文笑道:“嘉和应该锻炼锻炼了,要不然过不了几年,准变成个大胖子。”启峰道:“他还用锻炼,这两天就把他累得够呛。”嘉和顺手拿起桌上的一杯咖啡,仰脖灌下去,道:“一点都不解渴。”
心程见状,连忙进屋去拿了凉开水过来,嘉和咕咚咕咚又喝了一气凉开水,这才觉得轻松爽快了。他偏头一看,启峰已经坐在一边浅斟满饮起咖啡来,便道:“启峰,我怎么也想不到我们接手后的第一部影片会这样成功,拍电影的感觉还真奇怪,会引发那么多人的狂暴情绪,以前我们看电影时为什么不觉得呢?”
贺文道:“既然如此,不如继续拍下去吧,从前做生意也没见你如此志得得意的。”启峰道:“以前我是请你们两个参股帮忙,贺文是投上钱以后就再也不打听,嘉和还能敷衍一下,谁知道这一敷衍竟敷衍出兴趣来。现在他是变被动为主动,我已经可以退位让闲了。”
嘉和道:“以前觉得拍电影好象很神秘似的,现在接触长了,也不以为奇了,而且还是蛮有意思的。”心程道:“没想到买了这个快倒闭的电影公司,竟然还被你们搞得起死回生了。”嘉和调侃道:“这都有赖于启峰老情人的精彩表现。喂,启峰,当初你表面上是帮助朋友度过财务危机,才要收购电影公司,其实是为帮助露茜吧?把她再捧成天皇巨星,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呀。”启峰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道:“嘉和,你别瞎扯,我怎么知道她回做了电影明星,还在这间公司。”
贺文笑道:“嘉和,你别开他的玩笑了。不过启峰你还是应当注意才是,回头让记者爆出电影公司的老板和旗下的女明星的绯闻,有你好看的。”启峰明白贺文的意思,笑笑,点点头,道:“我也正有这个意思,我想以后还是由嘉和来负责吧。”他虽然嘴里这样说,其实倒愿意爆出些绯闻来,妻子一直待他不冷不热的,他倒是很希望她能因为别的女人的介入而跟他发发脾气撒撒娇,可惜很难。
嘉和笑道:“我就知道你怕老婆。好,我可是个绝缘体,我是不怕的。”大家都笑起来。心程也很感兴趣似的,问道:“下一部电影的女主角还会用露茜么?真没想到,她也来了香港,还做了电影明星,也不怕人家揭穿她从前的舞厅出身。不过既然改了名字叫梅宝,估计还是心存顾及的。”
嘉和看了启峰一眼,启峰却沉默不语,他从前的那段风流故事,现在想来似乎并不光彩,倒并非因为露茜的出身,而是他对待感情不负责任的态度,至今还在品尝着它酿下苦果。嘉和便道:“应该不会。露茜的年纪已经不小了,我打算起用新人,培养我们新公司的女明星,要有青春活力的。”贺文道:“你预备怎么办?要公开招聘吗?”
启峰的脸上突然浮起奇妙的微笑,道:“贺文,你一向对我们搞电影公司没什么兴趣的,难得今天还教训了我们半天,是不是有好的人选呀?”贺文有些不好意思,道:“你们这些人真难伺候,我不管,就嫌我不够朋友,我问问吧,就说是教训你们,真是好人难作。”说罢,就走到凉亭的另一端去看风景。其实,他是突然想起,那天在新片首映式的庆祝酒会上遇见的女孩。
那天到场的人很多,好象都是从上海来移居过来的,所以还是那个圈子,只不过转换了表演的舞台。贺文的年纪大了,逐渐变得难以适应这种场合,也可能是他曾一度沉醉于红灯酒绿,清醒后感到厌烦的缘故。但这家电影公司有他的投资在内,而且是注资后第一部影片的上映,不得不来捧捧场的。
启峰和嘉和被一群记者围着,正在滔滔不绝地大发议论,贺文避开人流,端着一杯香槟酒在一个角落里坐下来,随意地四下张望着。蓦地,一个身穿象牙色礼服的女人身影映入他的眼帘,她俏生生的,正和露茜站在一起。恍惚间,他觉得这个女人简直就是若珩。几乎是相同的衣服,几乎是相同的发型。
露茜注意到贺文一直盯着这边很久了,就冲着他微笑着,踱步过来。那个女孩也随着转过身,跟了过来。贺文的心一下子沉下去,不是若珩,怎么可能是若珩,这只是个年轻的女孩子而已,但他还是站起身来。露茜微笑道:“程先生,想不到你今天也来捧场。”贺文也微笑着,忍不住又望着那个女孩子。露茜察觉了,笑道:“给你介绍,我们的未来之星,钟以薇小姐。”
以薇不知道为什么贺文向她望过来时,很有些震动,一颗心竟会呼呼地乱跳个不停。那样一个风仪翩翩的男子此刻正用充满柔情、惊喜、诧异的目光注视着她,仿佛陡然间发现了一件稀世珍宝。那目光在她的心里划开了一层层的涟漪,她独自站在漂浮不定的小船上,四周无人,小船滴溜溜在水中央打着转,让她迷失了方向,慌乱间却有些心荡神摇。等到露茜介绍时,她战战兢兢迎着他似笑非笑的目光,又无故飞红了脸,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只好似笑非笑地冲着他点了点头。
贺文的心颤动着,仿佛又回到了旧日时光,他仿佛又看见几年前,若珩穿着无袖曳地的象牙色亚光礼服,胸前戴一朵由磁青色薄纱制成的玫瑰花饰,背后围着象牙色的轻纱挽在手臂上,盘着云髻,也是微扬着嘴角,似笑非笑的,怯怯地缓缓地从楼上走下来,顾盼之间令他惊艳的感觉,他的东方的幽娴贞静的妻竟也有光艳夺目的时刻。
他的心又重重地颤动了一下,是他的妻吗?他有些迷惑了。好半天,那女孩和他微笑时,他才恍然,只是他一瞬间的幻觉,眼前的这个女孩只不过穿着和若珩相同款式的礼服,有着一瞬间的相似表情而已,她不是若珩,又怎么会是若珩,若珩现在应该在日本才对。
那时候若珩留书出走,家里的人因为木俊的关系都引为奇耻大辱,其中以程老太太为最甚。正是因为她不顾儿子和媳妇的反对,一意孤行地促成了这桩婚姻,到头来,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她以为才貌双全的孙媳妇竟然跟别人私奔了。她的一意孤行不仅把孙子贺文推向极为尴尬的境地,也使这个簪缨诗礼之家的颜面荡然无存,亲戚朋友之间的流言蜚语传地更是面目全非,沸沸扬扬。程老太太何时受过这种闲气,急火攻心之下就病倒了
别人的刺激都是表面上的,过不了几天就会过去,可是贺文怎么办?当日,他踉跄着出了医院,开着车子横冲直撞地赶到车站,满目都是南来北往行色匆匆地人流,哪有若珩的身影。他又赶到码头,刚刚开走一般去香港的船,也是那天的最后一班船,送行的人正三三两两地走出码头。放眼望去,只有茫茫的大海,和大海深处几乎已经看不见的一点轮船的影子,他扶着海边的围拦,再也忍不住,向着海天苍茫间怒吼了一声:“若珩…”那是伤心欲绝的呼喊,如同火山爆发一般,含着热爱、愤怒、委屈、孤独、无助、失望,混在海浪拍打堤岸的澎湃声中,冲破了天际。
他发疯似的跑出了码头,没有回头,内心再也无法抑制的悲凉达到了极点。路两旁光秃秃的树木,店铺、邮筒、消防水栓、车辆、行人诧异的目光和窃窃私语,刺眼的阳光,几乎要把他吞没了。这个世界是怎么了?怎么在一瞬间变得扭曲膨胀起来,真惹人厌烦。他仿佛是受到伤害和惊吓的孤苦无依的孩子,想急于摆脱这一切,只有拼命地奔跑。然而,究竟奔向何处呢?并不知道。他在急速的奔跑中,泪流满面。
哦,已经是深冬时节了,风冷得刺进骨头里,他竟然一丝知觉也没有。他由夏天开始的一段婚姻,竟然这么短暂,只在苍凉间匆匆挥了一个简单的手势,风一吹过,“倐”地烟消云散了,只有一点勾人心魄的回味,留在他死灰绝望的生命里。
他简直不敢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去。清晨,再也不会有人叫他起床,其实也不用叫了,他反正也是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他去浴室里,看见若珩粉红色的牙刷孤零零地摆在牙刷架上。拉开衣柜,可是拉开却是摆放若珩衣服的那半边,她什么衣服也没带走。他坐倒在衣柜里,闻着薰衣服的淡淡丁香花味,痛苦地埋下头。
这房子,他走到哪里,哪里都有若珩的影子。这里的每一件物事,每一个角落,每一项点点滴滴都和她有关。周围的一切都还在,只有那个人不见了,是他原本以为,哪怕整个世界都不在了,只要她还在的那个人不在了,就那么象空气一样“嗖”地从他的生命里飞走了,迅速地让他连思考挽留的时间都没有。他明知道继续呆下去,只会更加触目惊心,可他还是把自己封闭在屋子里,舍不得离开。他闭上眼睛,屏住呼吸,好象这屋子里还回荡着若珩的笑声,然而没有,只有玻璃做的风铃,迎着风在墙角独自哭泣,连带着他的心也在哭泣。
他被无情地抛弃了。
不行,他不能再这样下去,他会发疯的。他必须找别的事情来麻醉自己的神经,才不至于胡思乱想。他学会了酗酒,也不上班,终日沉醉于灯红酒绿,歌亭舞榭里。
家里人想不到贺文有一天会变成这副面孔,每天不喝得烂醉如泥是记不起回家的。每个人都试图劝他,可谁也劝不了。嘉和恨极了,揍了他一顿,也不管用。这给病中的程老太太更加重了刺激,半年后,她终于在一片混乱中咽了气。
贺文醉醺醺地回到家里,睡了一大觉,才知道祖母在昨天夜里已经过世了。他苦笑着,自己这是怎么了,酒精并不能麻醉他的神经,他心里仍然清楚的很,心里默默念着的还是那个负心人的名字。他为这一段时间没能在祖母的病塌前尽孝而自责,为没有见上祖母最后一面,让祖母带着深深的遗憾和忧虑辞世而自责。他为着祖母的突然离世清醒过来,戒了酒,只是从此更加消极,更加沉默寡言。
半年以后,静妤在美国的姨母病故,静妤和嘉和要到美国继承遗产。宗浦因为家里发生的种种烦恼尴尬的事情,又加上母亲的病故,心情坏到了极点,于是他和妻子商量着,打算趁这个机会全家迁居到美国去。碧亭一向不愿意和静妤同住,可是因为时局的影响,而且还面临着贺言要去美国念书,不得不服从大局。于是在那年的夏末,全家人都迁居到了美国的洛杉矶。
贺文在美国的那段日子里,因为换了环境,而慢慢地好转起来,渐渐端正了心态,生活又步回正常的轨道上来。家里人一直以来都小心翼翼的,在看见他久违的笑容后,才长出了一口气。在战争结束的两年后,年轻的一代都成了家,纷纷迁到香港居住,只留下长辈们仍旧居住在美国。
贺文这几年在香港的生活很平静的,随着年纪的增长,对于过往的种种,他已经学会了控制,渐渐地也就淡然了,没想到一次本不想参加的酒会,使他无端地又想起若珩来。本来他以为,她在他心里已经被岁月淹没了,却原来他越是要忘记她,就越是想着她,他这样想着她,或许是因为她从来没说爱过他,他从来没有得到过她的缘故吧?
算起来,从他和若珩初相见至今已经快二十年了,他们结婚后再与若珩分离也快有十年的光景了,原来都已经这么长时间了。正如古人所说的: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贺文,天晚了,吃饭了。”好象是心程的声音,把他从胡思乱想中拉了回来,他站起身来,伸展一下胳膊,他保持着一个姿势已经坐地太久了。暮色渐渐围拢过来,他竟然连嘉和他们什么时候进屋去的也没在意。
贺文笑了笑,朝着屋里的灯影走去。那里正在欢笑着,他要赶快到那里去,温暖一下自己的心情,心程在门厅口迎着他,正在向他微笑着。
香港的春天与夏天之间没有明显的界限,今年更是热得特别早,若珩一惯秉承心静自然凉的,可是今年竟然也会有些受不了,衣服贴在身上粘叽叽的,洗了澡,再换上新的衣服,还是如此。空气压抑得让人透不过气来,似乎正在酝酿着一场暴风骤雨,然而人们日盼夜盼,天上也没有一滴雨星落下来。可怜以薇总是大汗淋漓,仿佛她比这个夏天还要热,若珩知道她是因为参加这次的女主角试镜太过紧张的缘故。
试镜甄选已经过去有两个多星期了,以薇满心期待着甄选的结果,她一贯是急躁而没有耐心的,更何况这次还有了爱情的压力。她似乎从没象现在这样渴望成功,要快,快,迟了就来不及了。她在风华正茂的时候,遇见了心仪的男子,却与他遥不可及,为了拉近这距离,她单纯地以为,只要出了名,就行了。所以,她必须在风华正茂的时候出名,与他结缘,她已经等不及了。
金桂看见以薇六神无主的样子就有气,骂她:“瞧你这德性,谁选你作女主角呀,你就不能跟若珩学学?”其实以薇在很多方面都受到若珩的影响,可是骨子里的一些本性的东西却是遗传的,很难抹地掉。金桂在骂自己女儿的时候,却没有想到这个方面。
以薇青春的恋梦夭折在两天以后。甄选的结果出来了,她没有被选上,仍然是做只有几句台词的小配角。她回到家,直接冲到自己房间里,直挺挺扑到床上放声大哭起来。哭得是个稀里哗啦,直要声震屋瓦、惊天动地,似乎仍不罢休。若珩发现的时候,她已经把枕头哭湿了一片,正预备去淹没另外的地方。
大约过了有半个小时的光景,以薇似乎是哭累了,翻转起身子,一把拽过若珩手里的毛巾,擦着脸上的鼻涕和泪水,喘着半截子气,道:“珩姊姊,真是的,也不劝劝人家。”若珩笑道:“哭够了吗,你那个样子谁劝得住,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从没见过你这样的。”以薇气呼呼地道:“我真的怀疑我们公司老板和那些导演的眼光,就算不选我,也不用选那么个…我都不愿意提了。”
若珩一开始就怀疑以薇的大失常态,可能与女主角甄选的事有关,果然不出所料。她淡淡地道:“不过是这一部电影的女主角罢了,又何必太在意,你还年轻嘛。”以薇长叹了一口气,道:“我真的很佩服你,什么事都能看的很淡,泰山崩于前也能不动生色,难道就没有什么事能戳动你的肝肠吗?”
若珩笑道:“怎么突然拽起文来了。阿薇,是你的,终归是你的,不是你的,是强求不来的。况且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这时候,以薇又想自己的心上人,怔怔地出了神,他好象就站在她的面前,似笑非笑,一副淡然若定的态度,不由得她心里一阵惆怅,一阵欢喜,一阵忧愁,一阵无奈。
若珩看不见以薇的表情,在黑暗里笑道:“好了别哭了,今天我做几样好菜给你吃,好不好?”以薇想了想,道:“我要吃榴莲。”
若珩走在楼梯上的时候,还满心的诧异,以薇平日闻到榴莲的味道都要绕道三里以外的,今天果真的是受了刺激了。想到这儿,她不由得微笑了。突然有熟悉的脚步声,在离她不远处的楼梯口停住了,凭她灵敏的听辨力,还是不能确定的。一会儿,她在黑暗里,试探道:“卓辉,是你吗?”。
真的是卓辉。他呆愣愣地,站在楼梯口,抬头仰望着,轻轻地微笑着的若珩,他在这几年里日夜思念的人。她一点都没有改变,与他初遇她时,一模一样,还是美丽娴静地犹如树上雪白的梨花。从前,他们常常会在楼道里相遇,当然都是他刻意安排的“不期而遇”,他总希望,和她与众不同的记忆,应当有点戏剧化的效果。
那一次,他路过铺子,正好遇见几个小流氓在纠缠若珩。金桂并不在铺子里,若珩似乎并不害怕,只是有些不耐烦,他不由分说教训了那几个小子一顿。他已经注意她好久了,却没有接近她的机会,有了这次的“英雄救美“事件,他们终于开始说话了。她与他想象地一般无二,谈吐高雅,心地善良,充满智慧,他还是第一次接触这样的女孩子,反而有些却步了,常常只能躲在暗处,默默地窥视着她。
他在夜晚到阳台上抽烟时,常常发现她也坐在隔壁阳台上,静静的,月光朦胧下她那美丽的侧影,牵动了他心里的柔情,使他着了迷。她成了他心里的女神,不能有丝毫地亵渎,他把这份情感深深地埋在心里。要不是家里为了给他娶亲的事逼迫着他,他也不会说出来,因为,他是配不上她的。他虽然被众星捧月惯了,却从来没有这样的自卑与难堪。
如果不说出来就好了,他也不会弄到今天的地步,再见到她竟是如此得尴尬。
若珩在黑暗里分明感到是一个青年男子浓重而强烈的呼吸声,便提高了声音,又一次试探地问道:“卓辉,是你吗?”卓辉惊醒了,听见若珩在她的黑暗里询问着,有些不忍,便“噢”了一声,算是回答。若珩笑道:“你回来了?几时回来的?这些年都到哪儿去了?”
半晌,卓辉只回答了一个问题,道:“回来有一段时间了。”他回来了,因为母亲去世后的悲伤,还有一些胆怯的心理因素在作怪,他一直不敢见她,没想到今天再度“不期而遇”了。
若珩也“噢”了一声,他回来了,对她的态度却和从前大不一样了,既冷淡又疏远,是为了她几年前拒绝过他的事吗?她想跟他解释的,却一直没有合适的机会开口,他就离开了,一走就是几年,渺无音讯。她嗫嚅道:“卓辉,其实那件事,我…”卓辉在痛苦里粗暴地打断她,道:“你不要再提了。”
若珩被卓辉的声音噤住了,柔声道:“你还在怪我?”卓辉冲口而出后,立刻后悔了,连忙道:“我全明白的。况且事情已经过去那么久了,你又何必再放在心上。”若珩点点头,道:“我们还能不能作朋友呢?”这倒是卓辉仅存的一点希望了,他有些不自然,道:“当然。”
若珩听着卓辉勉强而又有些犹豫的语气,很清楚了,她和他,已经有了隔阂,他们的朋友关系已经划上了句号,她通向外界的门又关上了一扇。现在小可上学了,以薇有了工作,连金桂杂货铺的生意也比以前好了很多,她反倒闲下来,从此以后,她在自己黑暗的世界里将会越来越孤独了。想到这里,她不由得一阵苦笑。
卓辉望着若珩瞬间变化的表情,也是呆呆地发愣。
短暂的重逢里,大部分时间都是沉默的,一个尴尬惆怅地想要离开,怎奈有人挡住了去路,另一个却欣喜甜蜜,但愿时间能永远停留在重逢的这一刻。突然,在甜蜜与尴尬的碰撞里,掺进了一股香喷喷的空气,一个鲜活灵动的肉体跳进了寂静的楼道里。
若珩听见有人重重地咳嗽了一声,便笑道:“宝芬也来了。”
那个鲜活灵动的肉体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姑娘,穿一件朱红色的无袖紧身旗袍,个子不高,身材丰满,浑身的肉几乎要涌到旗袍外面来,浓眉大眼,额头前倾,肤如蜜糖,扎着一把蓬松的头发,波浪似的垂在肩上,妖娆艳丽,一个典型的南国女郎,活泼却不失心机的。她瞥了一眼在身旁魂不守舍的男人,又狠狠地瞪了一眼站在上面静静的女人,冷笑了一声,道:“哟,我来的有些不巧了,是不是打搅二位了?”
卓辉与若珩不约而同地为宝芬这句酸溜溜地话皱起了眉头,他从甜蜜的世界里清醒了,现实是残酷而无奈的,他一起生活了两年的女人来了,隔开他和他的女神,生生地告诫他,他与她的距离是多么遥远;她从尴尬与惆怅里恢复了冷静,他已经有了宝芬,有了新的生活,从前的一切都过去了,她何需自责呢?于是,她淡淡地道:“那么,我先走了。”说着,摸索着从下面两个人的中间迅速地闯了出去,离开了这是非之地。
卓辉在若珩擦身而过的一瞬间,鼻里全是她身体的淡淡馨香,在迷醉间,忧愁直坠入心底,不由得更加惘然了。一会儿,身旁的女人“嘿嘿”冷笑了两声,狠狠地拧着他的胳膊,高声叫道:“死卓辉,你这个没良心的,我就知道你还是忘不了她。我跟了你两年,什么都给你了,可却在时时刻刻想着别的女人。”他冷冷地答道:“你从第一天就知道的,我又没强迫你。”说着,径直朝楼上走去。
宝芬在卓辉的身后,恨恨地跺着脚,失声尖叫道:“卓辉…”凄利的声音在空荡荡的楼道里回响着,转了几个圈,又回到她的胸腔里,还是那个人,她心里又爱又恨的那个人。
若珩捂着鼻子,拎着榴莲回到家里,以薇还赖在床上,想着心事。若珩道:“阿薇,快起来吃吧,吃完了赶紧处理干净,省地桂姨又要罗唆了。”以薇无精打采地道:“我没胃口了。咦,刚刚是谁在楼道里叫唤呢?”若珩随口道:“是宝芬吧?”
以薇一下子坐起身来,奇道:“她几时回来了?到咱们这里做什么?”若珩道:“你平日那么忙怎么会留意这些事。卓辉回来了,她是来找他的。”以薇道:“他们两个在外面生活了这两年,恐怕生米已经煮成熟饭了,幸亏卓老太太不在了,要不然,还能轮到宝芬登堂入室?”言语之中似乎对宝芬很有些不以为然。若珩笑了笑,以薇如此关心别人的命运,大概早已经把自己的“不幸遭遇”抛诸脑后了。
这一次出乎若珩的意料,以薇好转地没有那么快,虽然依旧早出晚归,却总是一副无静打彩、心事重重的样子。若珩感觉到了,没有说什么,很是担心。
金桂在家庭经济稍微好转之后,立刻恢复了战争以前的嗜好,每天晚饭也顾不上吃,就急匆匆地赶着出去打牌,根本无暇理会女儿的情绪变化,似乎已经将好好对待女儿的誓言忘记了。若珩在沉默里静待了几天,也没有等来金桂对女儿关怀问候的半点动静。
这天吃过晚饭的时候,若珩忍不住就向金桂提起以薇参加女主角甄选落败的事,她的意思是希望金桂能在“百忙之中”稍微关心一下自己的女儿,可她才起了一个头,就被金桂极不耐烦地打断了。
金桂道:“阿薇这孩子的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少心没肝的,过不了几天就会好的。不就是没选上女主角嘛,以前在学校学习成绩不好时,也没见她哭天抢地的,你不用理她。”仿佛是一副苦口婆心地口吻,可惜说完后,立刻放下碗筷,抓起钱袋,高叫了一声“我走了”,话音未落,门就被“光当”地带上了,人已经在楼梯上了。
若珩听着金桂“古冬古冬”下楼梯的声音,大概迅速地滚下去的趋势,不禁摇了摇头,也是无可奈何。一个粗心的母亲,一个急躁的女儿,却没有掏心挖肝的关切与热爱,与她一直以来想象的母女亲情是大大折扣的,总有那么点难堪与隔膜,无法推心置腹。她从新审视起自己从未谋面的母亲与只见过几面的父亲,那点似有若无的感情,倒更是不堪一击了。她还为之付上了一生的幸福,仅仅为了那点不堪一击的微妙感情,值得吗?
小可今天又有些轻微的感冒,这孩子的身体总是有些娇弱,若珩总怪是自己当年没有带孩子的经验所致,可金桂却认为小可的嬴弱是从胎里带来的,都怨她那个缺德没心肝的娘不好。若珩无法指责金桂对从前儿媳妇的谩骂与痛恨,能够抛下自己的亲生女儿投奔荣华富贵去的女人,心肠也的确够狠的,可她对金桂将这腔痛恨与憎恶时时刻刻迁怒到那个女人留下的孩子身上,却有些不以为然。这其中的心酸与冷怆,她曾经感同身受的,童年里同样的经历,深深地浸在骨隋里,直接影响了她的性格,影响了她对世事人情的态度,几乎造就了她现如今生活的决定性原因。她吃过那样的苦,不愿意小可再重蹈覆辙,那样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可千万不要。
小可吃了药,睡着了,房间里陡然寂静下来,若珩习惯性地打开留声机,在阳台上坐下,这几乎成了金桂、以薇不在家时,她每晚必作的功课。以前她在上海时也喜欢在傍晚时坐在露台上,吹吹晚风,等着夜归人。那时候,她是多么快乐呀。现在这样,或许不仅仅是习惯性的延续,更或许是对过去时光与情怀的一种缅怀,她始终是要靠记忆活下去的。
又一天马上就要过去了,她现在的每一天都是过的同样的枯燥,同样的乏味,然而日子又不能不这样过。她似乎有无限的气馁在心头,渐渐地,感到有些疲倦,迷迷糊糊间,似乎是要睡着了。
“喂,喂,醒醒,下雨了,若珩…”游梦间,若珩听见有人在呼唤自己的名字,惊醒了过来,脸上有凉凉的水滴,是已经下起雨来了。“你还愣什么?还不快进屋里去。”若珩意识到是卓辉的声音,原来他也一直在阳台上。她来不及感谢他的好意,匆匆摸进屋去。尽管两个人已经解释过一次,但若珩总觉得欠了卓辉一份人情,所以再见面,难免有些不自然,紧紧张张的。
卓辉难得住在家里,他这几年流落在外,更养成了散漫的性格,本来办完母亲的丧事以后,他应当立刻离开的,可是没有,他反倒一天天地磨磨蹭蹭地住了下来,连哥哥嫂嫂看他的眼光都有些诧异,奇怪他几时这么修身养性了。他并不想给哥嫂知道,自己还是为了隔壁的那个瞎眼女人才留下来的,他在几年前被拒绝了,早已经死了心的,可几天前与她在楼道的擦肩而过,又使他已如止水的心起了波澜,原来,这几年,他从来都没有忘记过她。
今天,当夜幕降临时,他又习惯性地到阳台上来,果然她早已经坐在那里,好象是睡着了,借着他屋里的灯光,可以看见她正闭着眼睛,那长长的睫毛下是怎样美丽的一双眼睛,可惜却是瞎的。她对于他一直都很有神秘感,就象一个美丽的幻影,是朦胧而不真实的,就象昨夜的一场梦,总有醒的那一刻,真实的世界总是残酷的。
现在,她虽然生生地在他身边坐着,却仍然是遥不可及的,他只能望着,静静地望着,为了保留这甜美的一刻,下雨了,他都狠心没有叫醒她。可惜雨越下越大了,再不把她叫醒,她恐怕要被淋病了,他可不要她有一丝一毫的闪失。她被唤醒了,匆匆忙忙地进屋去,连阳台上的藤椅都忘了拿,丢在雨里的,还有一个他。
若珩不曾理会卓辉的愁肠百转,她进屋去关窗的时候,正听见小可翻转着身子,“嘤咛”了一声,连忙去轻轻地拍拍小可的后背。一会儿,小可在她温柔的安慰下又睡了过去。她在床边坐了一会儿,又起身走到临街的窗户前站下,听着窗外的雨声,时候已经不早了,以薇怎么还不回来,等得她有些心急火燎起来。突然楼下响起一阵汽车的刹车声,竟惹得她的心砰砰地一阵狂跳,这是以前她等门从没等过的迫切程度,连她自己都很奇怪。
一会儿,响起了“登登”的敲门声,若珩听那声音,知道是以薇回来了,忙去开了门,以薇哼着小曲闯进来。若珩诧异道:“下雨了,没淋湿吗?什么事这么高兴?”以薇也不理她,径自回房间换衣服去。若珩到厨房准备为她热饭。以薇在房里高声叫道:“我吃过饭了。”
若珩进房来,在床边坐下,以薇兴奋地大声道:“珩姊姊…”若珩笑道:“你小声点,小可睡着了。”以薇“噢”了一声,放低了声音,道:“你说的真对,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若珩道:“今天早上还象霜打的茄子,到了晚上竟然象变了个人似的,难道换你作女主角了?”说完等了一会儿,以薇没有回答,她便道:“不说算了,我等了这半天,早就困了,我要去睡了。”
以薇急忙拽住若珩的衣袖,道:“你别急嘛。其实是…我今天晚上又碰到他了。”若珩好象听不懂似的,疑道:“哪个他呀?”以薇自顾自地说下去:“今天下班,我等不到车,是他送我的,还请我吃了一顿西餐。他鼓励我不要气馁,一部影片的女主角没选上没什么大不了的,还有机会,我还年轻呀。”
若珩觉得这些话似曾耳熟,自己不是在几天跟以薇讲过无数次嘛,也没见打动她的心,没想到这个“他”只不过才说了一次而已,她就奉为圣旨了。唉,恋爱中的女孩子是最琢摸不透的,想到这儿,若珩不由得微笑起来。
今天在片场,有个势利眼的副导演对以薇呼来喝去,因为她只不过是个临时小演员,平日早就被差遣惯了的。从前她听从若珩的话,在外面作事要谦虚待人,一惯是能忍则忍,可并不代表她的爆脾气没有了,这几天因为没选上女主角的刺激,她老有些火刺刺的,总想找人吵家,发泄心里的闷火,于是就和那个副导演起了冲突,大吵了一顿,最后戏也不拍了,怒气冲冲地跑出电影公司。
她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车站的凉亭里,怀着满腔的怒火,伸长了脖子,僵直了身子,等待着公车的到来。谁知连公车也跟她过不去,她的脖子已经快伸成长颈鹿了,也不见一辆公车的影子。天已经开始变化了,一片乌压压地云彩正从远处慢慢地移了过来,浑浊肮脏,象穿了十几年再也洗不干净的灰色老棉袄。空气即潮湿又沉闷,偶尔有风吹过,也无关痛痒,叫人恨不得把天掏出个大窟窿,露出头去,深呼一口气才好。
就要下雨了,而且看样子还有些气势汹汹,以薇也顾不得生气了,再等不上公车,她被浇成落汤鸡的可能性很大,淋湿了她倒罢了,只可惜了她今天才穿上身的雨过天晴色的绮云纱罗袍了。
正当以薇心烦意乱的时候,一辆黑色的高档福特轿车缓缓地从她身边驶了过去,却又缓缓地倒了回来,停在她跟前。她还在满腔诧异的时候,车窗玻璃慢慢地摇了下来,一张英俊深沉的男人的脸,冲着她道:“要下雨了,上车吧,我送送你。”
以薇从望穿秋水的长劲鹿立刻变成了温顺娴静的孔雀,很淑女地微笑了。她日思夜想的人,在她埋怨自己倒霉到连喝口凉水都塞牙时,出现了,真是喜从天降。她一下子从地狱升到了天堂,速度如此迅猛,反差如此强烈,她有些晕头转向了。
嘉和老早就约了贺文吃饭,商谈继续向电影公司投资的事,可贺文总没有时间,这天好不容易空闲下来,事先也没跟嘉和打招呼,径自开车来到电影公司,打算给嘉和一个意外。谁知不巧,嘉和的秘书告诉他,嘉和提前走了,是代替启峰去参加一个招待酒会。贺文扑了个空,有些气馁,只得怏怏地离开,自从嘉和结婚以后,他们难得见上一面的,好象彼此的工作都很忙似的。
贺文开车驶到电影公司外面的马路上,宽阔而冷清,渺无人烟,黑黝黝的山在路的尽头伸着长长的影子,红艳艳的木槿花,火灼灼地招摇着,在灰蒙蒙的天际里,仿佛不甚协调的一点活泼。他却被这一点活泼触动了。
在木槿花丛外的公车亭里,站着一个身穿雨过天晴色旗袍的少女,青春的气息犹如碧玉盏里滟滟的琥珀酒,让人为之沉醉,是他曾经在酒会上有过一面之缘的女孩,没想到,与她的第二次相遇,还是让他触动了,她竟然也穿着雨过天晴色的旗袍,他不由自主地停下了车,招呼着她,而她竟然是一副欢天喜地的表情,是率直而天真的,与他从前的妻一般无二。
车子驶出一段路去,贺文感觉到身边的女孩一直在微笑着,他有些诧异地歪过头来,道:“钟小姐,你…”以薇的肚子不偏不倚在这个时候不争气咕咕叫起来,她真恨不得立刻跳下车去,丢死人了。贺文看看她,反而笑了,道:“钟小姐,还没吃晚饭吧?”以薇尴尬地笑笑,不置可否。
贺文并不介意,继续道:“今天,我本来想约你们郑老板吃饭,结果他却不在,反正我已经订了位子,钟小姐如果不介意的话,不如…”以薇并不等他说完,就急忙点着头,道:“好啊,好啊。”贺文从反光镜里瞥见以薇认真地有些稚气的脸上,也不知是热的还是紧张的,竟蒙着一层细细密密的汗珠,晶莹剔透,映衬底她仿佛是喷水池里的一个可爱雕像,温柔亲切。他的笑意更深了,这个女孩真是有趣。
以薇在半岛酒店的西餐厅里坐下来的时候,仍然恍在梦中,周围富丽堂皇犹如宫殿一般的装饰,寂静的餐桌间穿梭着的彬彬有礼的侍应,都是在电影里才能见到的场面,现如今却是身临其境了。有一个金发碧眼的男侍应过来服侍着她,她紧张地涨红了脸,连餐牌都拿倒了,那侍应似乎并不介意,仍旧礼貌地微笑着,在一旁殷勤地等着她的吩咐。
贺文想起以前第一次和若珩吃西餐的情景,若珩也是这样慌乱的,她那时候抖抖擞擞夹着的蜗牛,最后还是飞起来,直奔餐厅的玻璃射去,惊得餐厅里的人都是目瞪口呆。他想着想着,忍不住笑起来,他年轻的妻子总是出人意料的。
以薇放下手里的餐牌,冲着贺文尴尬地一笑,嗫嚅道:“我是第一次到这么高级的餐厅里吃饭,我…我是不是很失礼呀。”总不能给他知道,她自小是在大排档里长大的女孩子吧?可他似乎并不介意,很亲切地微笑道:“吃饭是为了填饱肚子,又不是为了规矩而吃饭,你怎么自在就怎么吃,只要不大声喧哗,打扰其他的客人,没人会管你的。”她终于释怀了,渐渐地平复了心情,又回到与心上人共进晚餐的无限喜悦里。
一会儿,他们的菜上齐了,贺文为以薇斟了一小杯红酒,笑道:“请随意,不必拘礼的。”以薇望着面前仿佛还带着血腥味的牛排,有些胆怯,外国人吃牛排偏偏要五成熟,一刀切下去,不见血是不吃的,美其名曰是为了保持肉的鲜美味道,可难免有茹毛饮血的野人之嫌。她记得若珩烧的牛肉也是嫩嫩的,怎么就没看见鲜血淋漓的呢?
贺文看以薇微皱着眉头,好象对面前的牛肉很排斥似的,就问道:“钟小姐,你…”以薇切了一块牛肉放进嘴里,咦,味道还不错嘛。贺文道:“钟小姐,是不是这牛肉有什么问题?”以薇笑道:“要是给我姊姊知道,准要骂死我了。她总嫌吃带血的肉不卫生,所以我们家从来不吃带血的肉类。想不到今天一尝,味道还真不错。看来,我应当回家革命去。”贺文笑道:“是么?令姊在家里很有权威的吗?”以薇笑道:“你不知道我是很迷信我姊姊的,她可厉害了。只可惜她是瞎的,已经看不见了。”
贺文“噢”了一声,表示了同情与遗憾,他并没有想太多。以前他和若珩在一起的时候,若珩曾经说过嫌吃带血的牛肉不卫生,以后他就很少吃牛排。今天他们来的这间餐厅的牛排是最出名的,他见以薇不懂得点菜,就替她叫了一份牛排,然而,她也是不吃的。
他不知道为什么和这个女孩子在一起,总是会想起若珩来。她其实和若珩长的并不象,只是说不出的一种什么感觉,是她今天所穿的雨过天晴色的旗袍?是她眉头微皱的神情?是她说话时嘴角微扬的神态?还是她充满稚气的自然与纯朴?似乎在举手投足之间,处处隐藏着若珩的影子,让他觉得又回到了从前。
以薇吃地津津有味,陡然间,感觉到贺文正在定定地温柔地望着自己,她的脸慢慢地红了起来,停住了手里的刀叉,好一会儿,才轻轻地唤了一声,道:“程先生…”贺文发现了自己的失态,连忙端起酒杯,浅饮了一口,道:“钟小姐很喜欢演戏?”以薇笑道:“那当然了。”贺文接着道:“那你没参加公司这次的女主角试镜甄选吗?”
这是以薇的伤心事,她无精打采地摇了摇头。贺文看以薇的样子,已经明白了个大概,他不知为何,很想替她解决这个难题,当即不假思索地道:“不如我去跟你们郑老板说一声,你…”以薇瞪大了眼睛,迅速地摆了摆手,高声道:“不要,千万不要。”邻桌的进对客人被她的声音吓了一跳,纷纷向望向这边,她发觉了,立刻不好意思地撇了撇嘴,跟人家鞠了几个躬算是表示歉意。
贺文看着以薇天真可爱的样子,心想自己也太着急了,倒没顾及她的自尊心,他一碰到与若珩有关的事,总是缺乏理智的判断能力的。
等他们从餐厅出来,雨已经下地很大了。可惜,下雨也没能使春风街更整洁些,只藏起了平日的杂乱与喧嚣,那些喝的油光贼亮的男人,那些涂得赤橙黄绿妖里妖气的女人,都被这场大雨挡在了家里。地面上一个又一个的小水泡,一圈圈地蔓延开来,临街的铺面都已经上了门板,只有一间店铺的门前挂着一盏电灯,黄黄的一点灯光,在风里摇晃着,格外地显现出风雨之夜的孤寂与冷清。
以薇有些后悔了,不该让贺文送她回家的,她不愿给贺文知道自己是在这种环境里长大的,充斥着无赖和□□的环境,虽然他们也是可怜的人,但毕竟是不上等的,她和这样的人住得那么近,让他会怎么想呢?他可是属于另外一个世界的,一个象刚刚的西餐厅一样碧瓦琉璃的世界,富丽堂皇,高不可攀,她为现实的世界清醒了,强烈的自卑感弥漫了她的心。
夜黑漆漆的,贺文没看见以薇尴尬的表情,更不知道她在胡思乱想,好不容易总算到了以薇家的楼前。这时候,若珩刚刚安慰过小可,正站在临街的窗前,屋里还亮着一盏桔红色的小灯,托着她疲倦而柔美的身影。
贺文为以薇撑着伞,等以薇上了楼梯,他收起伞,回到车里,跟以薇摆摆手,然后开车离去。他要是抬头看看就好了,也许能看见若珩站在灯影里等着夜归人,如同十年前等着他回家一样,可是他没有。
人生有那么多次的相逢,可偏偏想见的那个人,却始终见不到。阴差阳错,象是个顽皮的小孩子,随意地蹦来跳去,纠缠在人与人之间,然而年华似水,让人容不得半点懊悔与迟疑,人生行走地太快了。
贺文根本没想到,就在刚刚,他和若珩仅仅隔了一层楼的距离。这并不是他的错,只是命运的捉弄,又一次跟他开了一个不怀好意的玩笑。
天意弄人,他就那样又一次错过了自己的妻子,独自隐没在茫茫的夜色里,仅仅是咫尺天涯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