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朋友(1 / 1)
一个好秘书的优点之一就是在老板发生口误的时候保持缄口不言。
反正他事后总会知道的。
流言,如野火春风早已燃遍了整栋大厦。
众说纷纭。
其中最华丽的版本就是之一就是:因受技术开发组新项目失败之累,许长荣将不得不在三天后面临总公司的质疑与总裁的怒火。
整个房间的气压都低了下来。
一干人等,能溜的溜,能走的走,实在是没地儿奔的,也装模作样的拿本书觑眼在看。
秦绍伟端坐在办公桌前,二十年也难得这么幽默一次,他发牢骚说道:“受新项目失败之累,呵,连这种话也传得出来,我们连上台演讲的机会都没有,怎么就说是失败了。传这些没营养的东西,还不如说我和老许是一对呢。”
说到这里,他开始怀念孙宜敏那恰到好处的凑趣。
“孙姐请了三天的假,要明天才上班呢。”小陆说。
那女人是几时升级成孙姐的?秦绍伟痛恨这个社会公德缺失人心炎凉的世界,他火大的拍着桌子呵令所有人集合。不到一时三刻人已到齐,杜绍江最后一个溜进门来,他语带鬼祟的小声说:“老许出去了。”
老许出去了或许还能再回来,但我们呢?没人愿意再听小杜的闲话,那个老许车上好象还放着鲜花的小道消息便被生生的塞回了娘胎里。
宜敏一大早就起来了。
见她眼红红的,芳晴只能别开话头随便的扯了些闲话。临走之前,她问宜敏:“你今天还去?”
宜敏嗯了一声。她一双眼睁得大大的望向芳晴,逼得芳晴不能不说出心里话:“宜敏,我想你还是别管这桩闲事的好。”
这是闲事?
当然。芳晴毫不犹豫的点头说道:“男人是苏楷自己挑的,孩子是她自己愿意要的,她与她父母沟通无效是她自己的责任,她已是成年人,应该晓得自己在做些什么,自己将要承担什么责任。作为朋友,我们可以劝可以帮,却不能替她大包大揽擅作决定。宜敏,你们昨夜过去,珠珠不过是略坐一坐就走了,可你呢?你陪着苏楷哭,你替苏楷为向她父母求情,你和她父母一齐闲话。你一坐就是一通宵,天快亮了你才回来。你这么做,到底是为了苏楷还是为了你自己。宜敏,那些负疚,那些伤心,通通都已属过去。你不能在行动上阳光,在心里却沉溺于过去不放。有些事,不一定是解开了就好。死结就是死结,把它们沉入海底被火焚烧永不见光就是它最好的去处。”芳晴说到这里折回来坐在餐台上,她一双腿半悬在空中摇来晃去的,眼睛里不再是惯有的沉着与温和,而是隐含着挑衅与怒气。“更何况你这么做苏楷未必领情。”她武断的做出结论:“你最终会失去苏楷这个朋友。”
而她们向来都不是朋友。
最初是怎么认识的?因为瑜珈训练班还是因为开会,还是她先认识了珠珠,而珠珠又带来了苏楷。四个女生,同在都市里讨生活。除了珠珠,余下三个都是草根出身,很自然的就有了同气连枝之感。她们在一齐吃饭,在一齐玩笑,在一齐效仿欲望都市,以为可以走到永远。然而,世态人情金钱欲望最终将她们分开。分开,仿佛是社交生活中最平常不过的一件事,它所体现的仅仅只是电话中的疏远,网络中的漠视,路途中的视而不见。就这样分开,除了纠葛不清的利害关系,头脑中不会有丝毫的不舍。比分开更容易的是接受,我们终究只能如落单的小鸭一样去拼命寻找属于自己的同族:相似的思维模式,对爱与恨同样的分寸拿捏,隐身于大众间那种人云亦云的幸福感-----对于生物而言,安全的裹腹才是生存最最基本的底线之一,除此之外的任何人与事,都只是点缀与虚饰。
知道得这么清楚,如何还能做朋友。
那骨与血相融的爱恋之情,曲水流觞的唱和之义,原来都只是她不切实际的妄想与奢念。有道是浮生若梦,能与人白头闲坐就已属幸运,“你还在想些什么呢。”芳晴长叹一声,对她说道。
宜敏颓然跌坐在餐椅上,眉态神情仿如多年前那个手足无措的小孩子,一叠声依着人问:“芳晴,我该怎么办?杨志他回来了。”
芳晴听她吃力的讲下去:“他回来了,却再也回不去了。我不知是该骂我自己作孽,还是该怪他无情。他身边已经有人,我却比从前更想着他。想着他,会忍不住在凌晨时分给他打电话。你知道我对他讲什么?我给他唱歌,就是从前他在睡前常给我唱的那首。”说到这里,她傻乎乎的抬起头,细声安慰芳晴:“你不必怕,我不是贞子,我不会半夜唱给你听。我只是想,过了这一阵子就好了,只要过了这一阵子。我就一定能收住心,好好的,好好的过日子。我不会再和人过不去,更不会和自己过不去。盲目的找,又能找到什么呢,只有伤心而已。比起旁人,我已经好很多了,至少是钱途光明-----”她说这话时,有隐隐的自嘲意味,芳晴心头紧绷,凝神闭气,听宜敏话锋一转,“一份稳定的工作,薪水很好,父母现在也不用我操心。只是还缺一个人,一个身世清白的人。这样的人,哪里没有。人要向前走才会幸福,可是芳晴,昨天他去了医院。杨志,我不晓得他怎么知道我病了,也不晓得究竟是谁告诉了他,总之他来了,他看着我,我不晓得他眼里的意思到底是心疼还是犹疑。我跟他出去,就象是着了魔,我换了手机,换了号码,竟象是想要一个新开始。而他,”宜敏的声音低了下去,“我只是想看看他,知道自己从前到底是对是错。我看明白了,心也就死了。唯有心死,才能好好的过日子,芳晴。”
“我总会帮你的。”芳晴冷静的说。
“你要和杨志重新开始吗?”她又问。
宜敏失笑:“我不晓得。从前的事给我的教训之一就是,这世上没有什么事是可以打算圆满的,我只想顺其自然。”她低下头拉着芳晴的衣角,温和的说:“还好有你,有你这样一个朋友,芳晴,我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子和你说过话了。”
她说这话时,仿佛不胜唏嘘。可即便如此,她也仍然没有全说实话。
芳晴低下头,一抬首已是调侃:“你现在倒好,左拥右抱,可真是风流快活得很哪。”
“你当我想。”宜敏眼神一黯,淡淡的说:“不过是过日子而已。芳晴,我这段时间心情不好,有一句没一句的你可别放在心上。”
宜敏等了一阵才听到她哑着声音回答:“说什么呢。”
还有什么不是心知肚明。
只是说到底她们都大了。
虽无身家利益,却也学会了把克制摆在了感情前头。
若非如此,感情便不能长久。
做朋友如此,做情人更是如此。
是几时学会并懂得。
是在一次又一次求职无望的难堪里,是在数年升迁无望的挣扎中,风花雪月的调笑终不能代替现实生活中物质的种种。人终归是群居的动物,而雉毛的多少正是自我尊严最最重要的物证之一。
阳光浓烈,似万丈佛光拥进房间的每一个角落。她们在静默中的坐了一坐,宜敏温和的提醒芳晴:“你要迟到了。”
芳晴的双腿晃来晃去,两眼微合,享受而惬意。她昂起头感叹道:“真象是回到了十八岁。”
象。
这个词用得好。
芳晴从桌上跳下来,在拉开房门的一刹那她小声对宜敏说:“如果杨志知道你当年离开他以后去了山区支教会怎么想?宜敏,你至少可以找出一打证人来为你作证。”
房门洞开。
有风,带着太阳的炽热猛烈的袭向宜敏的头颅。她深吸一口气,有一句话是深陷在心里却还没有来得及说出来。
幸好没说。
芳晴还有什么不省得。
宜敏只见她机敏如兔,向愣在门口的杨志打了个招呼便顺手推他入屋并掩上房门离去。
朋友做到这个份上,也就算是极致了。
万芳晴自认问心无愧。
她心情极好的穿过走廊走出电梯向站在楼前的一名帅哥行注目礼。
有道是名花帅哥两倾欢,更难得的是他的神情中略带一些慌张与无措。
象是有什么是他不愿意看见却又已经在他眼前发生。
而他除了接受竟别无他法。
走亦不舍。
只能呆立。
双目寂寥,脚下踌躇。
这样衣履名贵的一个人,光他手上的腕表就足以成为一个普通家庭终身的奋斗目标。
芳晴眼带同情的望向老许。
自然她不晓得他是谁。
但在一个男色的时代,向一位失意的帅哥表达善意正是色女的本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