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都市 > 无心殇 > 第33章 拦下你要娶你。流血事件。

第33章 拦下你要娶你。流血事件。(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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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长得倒是不赖,还过得去,只可惜让盛气凌人的气质给毁了,不过,也许——不,是应该,在人家本人眼里,他这样的风度才是数一数二,无人匹敌的。

走到蓝水仙近前,来人笑了,笑得有点谦恭,先行介绍自己,“这位小姐,我的大号叫金德顺,在家排行老三,江湖上同道尊称一声金三爷,自家兄弟们都喊金老大。”

蓝水仙心想:你姓甚名谁关我什么事,我又不是调查户口的。不过,这架式可不是善茬,还是躲远一点好,她又往轩辕哲身上蹭蹭,有要拉住他向后退缩的意思。

金德顺“金三爷”是北平赫赫有名的黑帮老大,为人处事惯以手段残忍毒辣著称,各种非法营生他皆插手其中,就连轩辕哲这样超脱于凡尘之外,向来不闻不问世间俗事的人,都听说过他,而且只听说过这么一位黑帮老大,可见其扬名立腕的程度。

轩辕哲知道来者不善,人家是有话有说,有事要讲,现在不是撤退的时候,退也肯定退不掉。所以,他只是用一只胳膊更紧地环住蓝水仙。

“嘿嘿,小姐莫怕,只有你例外,你可以叫我金三儿,或者德顺。”见到蓝水仙表现出来有所畏惧,金德顺笑得更媚了些,意在讨好。

可是,蓝水仙怎么看怎么都想吐,最讨厌这种主动送上门来示好的,她只是不知道这金德顺意欲何为,轩辕哲又为什么不带自己赶紧离开这里。

“自打我十二岁开始,就在北平这一块混,总算小有名气,虽然谈不上整个北平城都是我的,可是,我也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想怎么舒坦就怎么舒坦。”金德顺继续详细介绍,他认为自己说得足够谦虚,但是也表达了他是个怎样威风的人的意思。

金德顺只是一时间拿不定主意,是应该实事求是地狠狠地吹嘘好,还是谦虚谨慎的好。

吹嘘吧,就怕大美女不喜欢这种类型的,看人家纤纤弱弱的,斯斯文文的,肯定没有见过什么世面,别再给吓着。谦虚吧,则担心人家体会不到他是多么有本事,多么不可一世,别再不高看他一眼。

“你舒坦你的。我走我的路。”蓝水仙不耐烦了,这种人舒坦不舒坦,怎样舒坦,实在与己无关,她连看都不想看到他一眼,何况她还有正经事要办,得去潘家园看看能不能找到回归自己时代的路和方法。

金德顺干笑两声,碰到这种后果,并不奇怪,也不意外,重要的是,要坚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没有点耐心,怎么对不起眼前这个大美人,“我看到小姐,跟踪小姐,已经有一会儿了。小姐让我一见倾心,我就想娶小姐回家,你放心,你可以做大,让我把老婆休了都行,只要你跟我走,家里的那些琐事全由你作主。”这才是他的真正目的。

在这大街之上,光天化日的,真是目无王法,蓝水仙还没有遇见过这种情况,以前是互相认识之后过几天才会有人表白心迹,而且都文雅得很的那一种,今天这样公开叫嚣的,还是绝无仅有第一人,她气得小脸涨红了,不知道应该怎样反应,回绝吧,太生气,这么简单,过于便宜他;打人,显然吃亏的是自己;骂大街吧,又张不开嘴,有失淑女风范。

轩辕哲脸色铁青,如果对方不是黑恶势力头头,现在早已经不是这个样子,“仙儿是我的太太,你不要无理取闹。”

太太?蓝水仙第一次听到这种词语,虽然现代仿佛也有人这么叫,人们却已经基本上不用。为了赶走眼前这个讨厌鬼,就太太一回吧,现在不是争辨这个的时候。

“原来小姐叫仙儿,那仙儿你全名是什么,告诉我。”金德顺得寸进尺,根本不把轩辕哲的人和话放在眼里,“小姐结过婚,我也不在意的,谁让小姐已经占满了我的全心。”

“滚!有多远滚多远。”蓝水仙可不是个有忍耐力的人。她也不是第一次对男人说这种话。只是原先的男人都是普通人,现在面对的可是黑帮老大,他要是一般化,怎么当得上老大。

“你的男人只不过就是个小白脸,我长得也不赖,还有本事。”金德顺开始游说,要进行一番比较,说明自己更优秀。至于轩辕哲是什么来历,他可以完全不问。

轩辕哲忍无可忍,生生世世以来,他还没有受到过这样的屈辱,但是,人家人多势重,“好汉不吃眼前亏”,以后——在这一生当中,恐怕也没有报仇的机会,唉,不用理睬这种“得意便猖狂”的小人,他的手紧紧蓝水仙臂膀,“仙儿,我们走。”

蓝水仙跟随轩辕哲转身,他们打算走另一边,绕几步路过去马车那。

“慢着。这样走掉太不礼貌吧。”金德顺的笑容减少许多,但是仅限于不怒自威,他不容许别人在他面前这么放肆,目无他的存在,只是碍着要对蓝水仙温和,有礼,才忍住不发作,摆出一副好脾气的样子,不顾虑给众人看到。

金德顺的手下没有见过他们老大这么和气的时候,不过,也知道现在应该怎么做,一个个慢慢向轩辕哲他们靠拢。

这麻烦真够大的,事情来了,躲是躲不过去,轩辕哲苦恼的是要如何解决这个金德顺的骚扰。

面对如此恶霸,蓝水仙实在忍耐不住,在二十一世纪的文明里,哪里容得下这种人胡作非为,要知道她又不是看别人脸色成大的,也不是忍气吞声的主,她在转回头的同时,包里的手枪已经举在手上,“离我们远点,否则我杀了你们。”

金德顺确实没有想到蓝水仙手上有枪,并且这么快便耐不住性子要亮出来,他再吃惊,不理解,由于见过的血腥场面太多,可以见怪不怪,“小姐的脾气真够犟的,我是越来越喜欢。小姐你这么娇小玲珑,柔柔弱弱,你学过怎么用枪不?要不让我以后天天教你。你见过人血吗?你看到人流血恐怕还得眼晕吧。我的这些弟兄们,随便你试试,你敢吗?。”

这家伙纯粹是斗气,蓝水仙看上去太文弱,怎么都不象是个会玩枪的人,金德顺不相信她真的可以开枪。

蓝水仙的枪却确实响了。不过,只响了一声。

金德顺一伙当中有个人“哎呀”一声惨叫,只见他右手捂上左胸,鲜血涌流出来。

幸好蓝水仙的枪法不准,没有打到那个人要害部位,还不致于丧命。

蓝水仙的眼睛眨也不眨,就站在那里看着,还没有看到金德顺本人时慌张。

这年头,黑吃黑,鬼打鬼,扮软弱作好人绝对没有好下场,她不是属于这的人,又不是在她自己出生的那个年代,蓝水仙一定要先出出心中的恶气,至于后果打完以后再说。

对方居然是一个硬茬,真不含糊,不但开了枪,还站在那里跟与己无关的没事人一样,这一次金德顺算是真正了解到眼前是个什么样的人物:好令人佩服的巾帼英雄,在江湖上混的就需要这样的人。他当然以他自己的标准与好恶来评判别人。

一个弟兄,别说没有死,就是死了,其他的还有的是,少几个没有关系。

现在的重点是需要赞叹眼前这个女人,不只美丽无比,胆量与智慧也高别人不少,实在难得,怪不得自己第一眼看到她就喜欢上她,开始还暗自纳闷邪门,答案这不就出来了,他金德顺根本不会看走眼,她就是女人中最出色的那一个。

天呀天呀,亲娘那个祖姥姥,这可是个百年万年难求一得的女人,绝对不能放过,“小姐真是胆识过人,令人佩服。”这一次,金德顺不再那么嬉皮笑脸,而是多了几分认真。

看来,金德顺的爱情与春天,从今天开始,算是真正到了。

于是,轩辕哲与蓝水仙的噩梦也就马上将要开始。

蓝水仙开了枪,轩辕哲刚才一颗心提到嗓子眼,这可是当着人家这么多人的面动手,让这伙黑帮的颜面何存,还不知道要闹出多大乱子。

不成想,金德顺只是一味夸奖蓝水仙,看上去还确实是出自于真心,这才让轩辕哲缓和一点儿,眼前的情形显然还不能马虎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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