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脱身。民间潘家园。(1 / 1)
“你佩不佩服与我无关,我们现在要走,不让开的话,我打到你们全都趴下为止。”蓝水仙的口气真够大的,她一个人,一杆枪,枪法还实在不准,以为人家是电线杆子,杵在那里等着挨打呀。
“你随便走吧,爱去哪里去哪里。”金德顺真的认了真,蓝水仙要走,他打算今天给她这个面子,答应她的要求,讨一下她的好。
幸好这种话金德顺没有直接说出来,否则蓝水仙要又气又笑不可,她有行动自由,想去什么地方就去,不用任何人表示批准或者反对。
老大开了口,那些金德顺手底下的人纷纷退让,正对蓝水仙的前方,闪开一条道路。
蓝水仙学习电视上用枪高手的样子,吹吹枪口,把枪放进手上的小挎包里。她觉得她的举止动作酷极了。
轩辕哲和蓝水仙走出这群人中间之前,金德顺的话飘在他们后面,“仙儿,我回去准备婚礼,你也准备准备,过几天我挑个好日子,我去娶你,你等我。”
蓝水仙险些被雷倒,刚刚认识怎么就来到谈婚论嫁这一步,并没有得到自己认可,这就是常说的地主流氓恶势力抢男霸女吧。
不过,这里是什么地方,龙潭虎穴,人家的老巢,他们人好多,占有绝对的上风,蓝水仙不是傻子,看得出来,赶快逃离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至于对方说些什么,就全当他是满嘴跑火车,根本不必当真,不用理会,犯不上。
金德顺几天后去娶?看你上哪里去找人,又没有打听过人家的住址。
蓝水仙哪里知道,金德顺的黑帮,甭说在北平附近寻一个人,就是在全国范围之内,也能够很快把这个人找到,何况是她这么一个非常重要的人,黑帮老大金三爷最爱的太太,将来一进门要做大太太,金家内宅都归她管理的那一种,哪个手下就是连同他本人不竭心尽力的,找她,小菜一碟,简直连菜都算不上,手到擒来。
轩辕哲也想得明白金德顺他们很快就能够找得到蓝水仙,但是,现在,这种危急时刻,金德顺一伙人能够放他们走,离开这里,已经不容易,还是以最快的速度先跑路的好,省得过一会儿这帮恶霸变卦,那样麻烦可就大了去了。
至于将来要怎么应付这种突发事件,等到以后再走,现在,此刻,要马上走掉,脱离眼前这些恶魔们的视线。
后面并没有人追赶,也看不出有尾随的,轩辕哲把蓝水仙扶上马车,自己也很快跳上来,立刻对马夫说:“快,快走。”
“去哪里?”马夫总得问清楚去什么地方。
潘家园还要不要去?这是蓝水仙想去的地方,可是城里太危险,不如回乡镇上再作计较,不过,话还得再次转回来,镇上就安全吗?不去潘家园不好吧?
轩辕哲急于离开这里的询问的目光转身蓝水仙。
“去潘家园。”蓝水仙对马车夫说。金德顺的事情,她以为成为了过去,不用再浪费什么心神,还是多多找办法,看看能不能回去自己所处的年代回到父母身边更要紧。
马车夫又不知道刚刚发生过什么事情,轩辕哲神色有点慌张,他只当是他逛累了,不好意思跟蓝水仙说,男人吗,没有几个人喜欢逛来逛去溜大街,什么正事都不干的。
现在,还处在紧张状态,耿耿于怀,不能安心的只有轩辕哲一个人。
“就去潘家园吧,快走。”蓝水仙要去就去。轩辕哲心想:这么多年过去,她还没有原先处事小心谨慎,不知道从何时开始,怎么学得这么大大咧咧的,是百花女王作得太得意吧。唉,不说了,所有的担忧,还是自己来想办法解决,不要给她增添麻烦,这样也好。
轩辕哲他们的马车很快从前门大街上消失而去。
北平别的街上景物还没有大栅栏的好,蓝水仙的眼睛再也懒得向车外观看,心思完全回到轩辕哲身上,“哲哥哥,你可不够勇敢呀。”他面对金德顺一伙人的表现太一般,没有大男子汉气概,她在挑他的理。
所谓男子汉气概,总不是硬碰硬,明知道绝非人家的对手,也要上吧,不能象蓝水仙一样,举枪就向人群中乱开一气,那是他们乐意给她大美女当靶子,换了别人是谁恐怕也办不到。
轩辕哲从不怕事,更愿意为了心上人舍生忘死,可是再怎么样他总不能不顾及到身边蓝水仙的安危,明明一切都是为她着想,反倒落得被她悉落,好冤枉,简直比窦娥还冤。
冤就冤吧,既然蓝水仙不晓得金德顺一伙人的厉害,那就且由她放宽心舒舒服服过日子,问题只留给自己解决就可以,轩辕哲笑笑,“仙儿需要我多么勇敢,告诉我就是,仙儿说怎么做就怎么做。”
“我可以保护哲哥哥。”蓝水仙如同大人对待小孩子一般,象模象样的伸出双臂,要去搂抱轩辕哲的肩膀,抚摸他的头发。
轩辕哲抢先一步把蓝水仙整个人揽入自己怀里。
这个蓝水仙和三千年蓟国的那个不太一样,那个虽然也活泼,调皮,但是绝对不会象这个这么疯狂到如此地步。
哪个蓝水仙轩辕哲更喜欢?
实在没有办法比较,在轩辕哲心里一直把她们两个当成一个人,一个人的性格也会发生些改变的,何况经过三千年三十个世纪的岁月洗礼,必竟万变不离其宗,蓝水仙的每一点每一滴,都是他钟情爱恋的。
潘家园到了。听马车夫说到了,蓝水仙本来还挺兴奋,可是,一下车,便傻了眼。
这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丑陋的世界。低矮的平房,歪歪扭扭,连不成片;还有垃圾场,散发出阵阵恶臭。倒有一个破市场,只是卖些杂七乱八的日常生活用品。这个潘家园,让人看一眼就觉得多余,看两眼那是不可能的。
“哲哥哥家里怎么弄得那么漂亮?。”这儿,就是前门大栅栏那里许多店铺,跟轩辕哲的家里根本没法比。
蓝水仙曾经抱怨过轩辕哲拥有一座宝藏,富可敌国,把家布置得现代肯定现代不了,必竟是在国民时期,居然弄得还没有姬哲的别墅漂亮,是个小气鬼,现在她才发现,人家家里比起北平绝大多数门户来说,已经是十分奢华的。
“是我们家,仙儿。我当然要弄得好些,我又不穷,还得等我仙儿回来一起住,虽然跟蓟国王宫肯定差别很大,可是总不能过于寒酸。”轩辕哲一板一眼解释。
后面的解释没有听太清楚,前面的“我们家”得到在意,记得姬哲从一开始就是喜欢这么说话的,蓝水仙心里一直惦记着他,总会无缘无故的,有点什么相关事情,便要想到他。
也许,就应该放不下,需要担心自己失踪后,姬哲的日子不好过,会象轩辕哲一样。
但是,在二十一世纪,那个许多人把爱情当作快餐的年代,还有谁这么痴情呢,更何况姬哲实在太优秀,要什么有什么,算得上是白马王子,追求他的漂亮女孩子肯定多如牛毛,说不定过不几天他就把自己忘在脑后,另结新欢。
那么,姬哲也就很快会把父母赶出家门,任由他们自生自灭。
自己的父母卖掉老家的房子,租出去家里的地,没有她蓝水仙,他们怎么生活得下去呢?这种困难实在太可怕,不敢想象。
谁还能够象轩辕哲这样痴心不二?好难得,应该加倍珍惜。
蓝水仙一定要回去,回到父母身边去,还要带上轩辕哲一起走,他一样能够让父母过上好日子,他有宝藏呀。
这些是后话,先要找到回家的途径再说,可是,蓝水仙实在算计不出自己租住的小区,在这个民国时期,应该是在哪一个位置。北京的变化日新月异,只是过上一段时间不去看看,就会感同两层天,不曾认识,没有来过。不管什么人,要想分得清楚百八十年前哪里是哪儿,简直比登天还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