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二十五(1 / 1)
传说中的白子芊的订婚典礼被无限期地推迟了,因为发生了不明的突发状况。布置的华丽高贵的礼堂,立刻被别的婚礼接档而上,自然是不愁寂寞的。
张兆扬不见了人影,大约是躲到天涯海角治疗情伤去了。酒店里议论纷纷,不免将这美满姻缘的中途夭折之罪归疚于整天陪伴在白子芊的另一男人身上,那冰冷而不苟言笑的投资并购专家,住在酒店的豪华套房里,也不知道究竟是度假,还是又有一家企业要跟着遭殃,面临被吞并的下场。
她偶尔在远远的地方看着那叫Winson还是于孝伟的男人进出酒店,衣冠楚楚的世家子弟风仪,淡漠而疏远地与这个世界保持着适当的距离,只是在不经意间流露着无可奈何的微笑,眼睛里却是冰冷而不带一丝人间的气息,仿佛隔着古墓的荒凉,尤其是在那阳光明媚的殿堂里,飘然而过,总是让人禁不住地倒吸一口冷气。
真的不知道接下来应当何去何从,她是不是应该带着顺顺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天下之大,又不是只有一个靳志勇,也许她可以去北京或者上海试一试,虽然那里完全是陌生的,一切又得从头再来,但也比等在这里坐以待毙地好。
下班的时候,心事重重地和一个人撞了个满怀,原来是那天跟踪她的大舌头,张兆扬的助理大卫,也是满脸的愁容,一见是她,尴尬地笑了笑,忙道:“我不是故意的…”美国的绅士风度,淋漓尽现。她摇了摇头,继续走自己的路,不想大卫却在身后喊了一声:“那个,石小姐…”她回过身来,大卫面有难色,道:“能不能耽误你一会儿时间,跟我去一个地方,虽然有点冒昧,但是总经理他…”
消失了两天的人影,还以为是躲到深山老林去静休去了,原来不过是呆在市郊的一幢别墅里,自怨自艾。开了门,穿着浅灰的V字领毛衣,米色的休闲长裤,除了脸色有些憔悴微微带有一些酒味需要再刮刮胡子之外,总体还算说地过去。
他冷冷地扫了她一眼,目光之中尽是不耐烦,淡淡地道:“你怎么来了?”
她向身后指了指,不想大卫却临时跑路了,只得尴尬地笑了笑,道:“是那个…你的大舌头…带我来的…”
并不理会她的“谎言”,他自顾自地走进房去,门慢慢地阖上了。她酝酿了片刻,在门阖上的一瞬间挤了进去,探身向里望了望,只笼统地感觉到太过富丽堂皇,好象回到了英国的乡间古堡里,那陈设与家具,亮在温暖的灯光里,仿佛镀着铜色的西洋油画,画里的风景一直静静地沉默于这个喧嚣的尘世之外,那一种在超然出世的姿态,却隐隐彰显着贵族气派,让人不由得望而生畏。
“你不进来,在那儿磨蹭什么呢?”
他从客厅里缓缓地又踱回到玄关里来,看了看她有些举手无措的表情,俯身从一旁的鞋柜里找出一双新拖鞋来放到她的脚下,仍旧面无表情地道:“别那么腻腻歪歪的!”
她换了鞋走进客厅里去,局促地站在一旁,他坐在当中央的古董沙发里,倒了一杯酒,看了她一眼,道:“自己找地方坐,别象是个傻瓜似的干站着。”说完,又自嘲似的笑了笑,道:“我现在哪有资格说别人是傻瓜,我才是天字第一号大傻瓜,才会被石新竹玩弄于股掌之中,过去是…现在…她就是死,也还是…不肯放过我…”说着将手里的红酒一饮而尽,向她扬了扬杯子,又道:“你要不要也来一杯?”
也不管她是否同意,他起身到一旁的吧台那里去拿了一个酒杯过来,倒上了酒递到她面前,道:“来,我敬你…敬你心甘情愿地做她的先锋,帮她来完成这一项特殊使命…”
她将酒杯放到玻璃茶几上,默默地望着身旁的这个男人,脱去了高高在上的傲慢外衣,只呈现出一种无力又无奈的软弱,已经不那么拒人于千里之外了,有了一点常人的气息。沉吟了良久,才道:“我没有骗你…”
他又喝了一杯,极为厌烦地道:“你不要再说了,我懒得听这些…”
天气越来越热,客厅里开着一扇窗子,这会儿只听得轻微的水滴声“叭哒叭哒”地响在窗台上,有一点潮湿的雾气悄无声息地涌来,弥漫在那漫长而压抑的静止里,只将那迫人的窒息推向了顶峰。
真是太静了,屋里坐着的两人,只静如深潭一般。
半晌,她仿佛有些呓语似的,缓缓地道:“又要下雨了。”想了想,也是无奈,事情本来自有定数,已经替她作出了选择,她不能去上海或者北京,她只能留在这里,因为顺顺,因为身旁的这个男人。
想到这里,她终于下定了决心,道:“张先生,我很不喜欢下雨的天气,这三年来一直都是…每到雨天都是本能地害怕,因为有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在我的面前死去了…我火车上认识了石新竹,她给的印象是充满活力与希望的,那时候我正处于人生最艰难的时刻,心情很差,却在不经意间受到了她的感染…想不到我们要去的地方,相距不远。后来又偶然在回城的长途车上遇见,她却好象变了个人似的,情绪很低落很沮丧…是为了她的女儿…她一直寄养在乡下的女儿…”
他的身子很明显地震动了一下,握住酒杯的手越握越紧,几乎要将那杯子捏碎了一般。半晌,冷冷一笑,道:“既然你那么伟大,你就该继续伟大下去,为什么跑来干扰我的生活?还偏偏在我和子芊就要订婚的时候,时间刚刚好,就象是安排好的似的…让人不得不怀疑你…是别有用心…”
男人是不是都是自私而不负责任的动物?她心中憎厌之意顿起,忍不住道:“我知道我自己没有任任何理由任何立场…只是,张先生,你就那么迫不及待地想要甩掉‘石新竹’这个包袱吗?假若今天真的是她本人出现在你面前,你也是这种态度吗?她曾经是那么地爱你,到死那一刻都是…可是你却迫不及待地想要把她从你的生命中撇清…”
他“呼”地一下子站起身来,昏黄的灯光挡住了脸的一侧,仿佛蚀了心的残月,锋利如刀,急星流雨般地飞了过来,让人惊悚不安。然而僵持了片刻,她定睛望去,他其实还站在原地,面如死灰一般,心中一震,仿佛被针狠狠扎上了一般,千疮百孔。
世间的爱情,为何都是这样地纠缠折磨,以死相逼?
他“哼”了一声,冷笑道:“爱我?她是恨我才对!她从和我结婚那一天起就闹着别扭,我已经给了她极大的尊重,违背了父母的期望,只因为她哥哥…我来到中国大陆所认识的最要好的朋友,却在一场交通意外中为了救我…因为他的临终嘱托…突然变成孤身一人的石新竹,对我格外地依恋,而我那时也以为可以给她最好的照顾,于是便撇下相恋的女友,甚至不惜和父母反目,和她结了婚。没想到,她并不领情,我夹在她和父母之间,吃尽了苦头。她的脾气很大,而我的脾气也很坏,两个人都不懂得互相迁就,难免是火星撞地球。然而,我们还都以为自己都是在做巨大的努力和让步,但我们之间的差异实在太大了…不出几个月的功夫,就陷入了无休止的争吵。我太累了,她好象也很累,便把精力放到了外面,结交了许许多多形形□□的朋友,渐渐地堕落下去…很偶然的,我发现她竟然在吸毒,你知道我有多么震惊,我对不起起因我而死的好友,我无论如何都得把她从那个火坑里拯救出来。那一段时间是艰苦却是难得安谧的,我们彼此都小心翼翼地维护着这好不容易才建立起来的和谐。不想,这种和谐都是表面上的,都是虚假的,她又故态复萌,竟然当着我的面开始复吸,她简直是无药可救了。我因为生气,和她大吵了一架,想不到她竟然离家出走了,只留下了一张离婚协议,说要离婚,并让我以后都不要再去打扰她,从此她是生是死,都不再关我的事…她的脾气就是这样,急躁、暴烈,宁折不弯…我只是想不到,她竟这样恨我,她有了孩子竟然都不跟我说…她就是要以这种方式来折磨我报复我…”
也许是压抑了许久,此刻爆发出来,仍有些承受不住的愤慨,他狠狠地将手的杯子扔向对面的酒柜,随着那刺耳的撞击声,一丝丝细纹慢慢地皴裂在昂贵的玻璃上。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如今春暖雪褪,可是当年封闭的心湖,已经无法融化了。
她看着这暴烈的场面,静地仿佛死去了一般,良久才从那生死相隔的边缘回过神来,一字一顿地道:“可是她在临死前最绝望的念头是,她说‘他不爱我,我那么爱他,可是他却不爱我’…张先生,我是个外人,对你们的感情不敢妄加评论,但是她那种求而不得的绝望眼神,我就是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她说…你不爱她…你刚刚义愤填膺地说了这一番,好象你为她付出了好多,可是你给了她婚姻,却不肯好好地爱她…难道,都是她一个人的错吗?她是因为进了戒毒所,所以才会把女儿送到乡下的姨婆那里,也许她在那个时候还有一点赌气的意思,可是在紧要关头,她对我说,‘去救我的女儿,带我的女儿去找她的爸爸’…可惜她没有来得及说完就…我知道她有多么爱你的孩子,她有多么爱你…张先生,你那么高高在上,是什么蒙住了你的双眼还有你的心?我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都知道,为什么你却不知道?”
“我爱你,为什么你明明知道,却不在意不珍惜?”这样的质问,问了百次千次,她却一直没有找到答案。因为今生里她爱上的人,就是这般残忍地对她。
她的态度有些过激,甚至比他还要义愤填膺,仿佛秦香莲转世,控诉着陈世美。他怔怔地望着喘着粗气的她,仿佛有一个世纪那么久,直到最后才叹道:“你这个女人…”倒底没有做任何评价。因为下雨了,便开车送她回家去,后来她才想起他喝了好多酒,但似乎还是很清醒的,还记得嗔怪她晚上把顺顺一个人丢在家里,她这个妈妈真是不合格。
手术日期很快地订下来了,顺顺被安排进头等病房,此后所有的一切都不需要她操心了,反正有钱什么也可以解决。一切都变地顺理成章,再次做了各方面的检查,当然也包括必不可少的血型和DNA检测,以证实那传说中的父女关系,板上钉钉,只差没有告诉顺顺真相了。
她不知道该怎么说,而他仿佛也有些胆怯,应当是还没有做好一个当爸爸的准备。不过好象也在慢慢地适应,买了好多的东西堆在病房里,衣服玩具还有其他一些林林总总的奇怪东西,每每引得顺顺惊呼:“总经理叔叔…好棒呀…”之后,还霸着那英俊的总经理叔叔不放,絮絮叨叨地把之前发生的一切开心和不开心的事情,象竹筒倒豆子似的,一吐为快。说到艰难的片段,娇嫩的声音里饱含着酸楚,倒让听众们更是酸上加酸,那么小的孩子,本应当过金枝玉叶的生活的,不想却受尽了委屈。
张弦歌是个很热情的女孩子,这热情从DNA检测结果出来之后就更加高涨,对她的态度也越来越亲切,竟然还当着他的面公开叫她“大嫂”,惊骇地两个人目瞪口呆,顺顺却在一旁眨着乌溜溜的大眼睛,咯咯笑个不停。
他自作主张替她向酒店请了假,陪在医院里照顾顺顺,他下了班也会过来,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真的是一家三口。她有一次在门外无意中听见顺顺悄悄地对他说:“叔叔,老实说你真的不错…我妈妈她很漂亮的哟,她只不过总是把自己打扮地又老又土而已…我本来也想,要是你做我妈妈的男朋友就好了,不过好可惜哟,我是有爸爸的,他出远门去了,我和妈妈一直都在等着他回来…”
等他从病房里出来的时候,看见她一个人坐在走廊外的休息区里发着呆,傍晚依然有些火辣辣的太阳就在离大楼不远的地方,她在那紫红色霞光里,竟有一种不近情理的艳丽,就如同他第一次见她时一样。
他走了过去在一旁的椅子上坐下,笑道:“还有几天才做手术,你不会现在就紧张吧?”
落地长窗外的天空里正下着漫天的红雨,缤纷眩目,仿佛伸开的丹青长卷突然涂上了朱红油彩,厚重的笔墨洇透了玉版宣纸,极强烈地对照与参差,搅地一团糊涂。
她摇了摇头,道:“等事情告一段落后,你就可以和白小姐订婚了吧?我想,我们不会妨碍你太久的。”
他的脸色瞬间黯然下来,“哼”了一声,道:“你无缘无故地提这个做什么?我们以前是在Winson的生日聚会上认识的,她那时到美国去参加一个演出,我已经许多年都没有谈过恋爱了,是她让我又有了想恋爱的感觉。可是,她并不象有些女明星一心想着嫁入豪门,她是个事业心很重的女孩子,我们的订婚也是一推再推…这次是她答应了要洗尽铅华,可是我却放了她鸽子,让她伤心地回上海去…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说,我不能跟她订婚的原因是,我突然间有了一个女儿,今年已经四岁了,而我自己还无法接受和面对这一切…”
她抓住了那字里行间的意思,仿佛是看到了一线曙光,禁不住温婉地一笑,道:“原来是为了这个…你根本不需要为了这个烦恼,等顺顺的病治好之后,一切告一段落了,我会带着顺顺离开的,之前我们不是就约好的吗,就让一切都恢复到我没出现过的状态…”
有些说不下去了,她在那深邃如海的眼神里,看到了自己的异想天开。果然,他将目光移到她左手的无名指上,看了一会儿,道:“那戒指,是从前的男人送给你的?”她急忙伸手盖住了,尴尬地笑了笑,他冷冷地道:“我这个人是既自大又自私的,我决不希望听见我的孩子叫别人爸爸…”
严峻的口吻,让她的心冰凉一片。就是嘛,她凭什么带着别人的孩子生活?当初石新竹的临终托孤,也不过是让她替顺顺找爸爸,现在找到了,当然应当“物归原主”了,她凭什么想要把人家的孩子,占为己有?
事情当然没有那么简单,她听见他和张弦歌在电梯间一旁的过道里争吵,好象是张弦歌想把顺顺的事情告诉远在大洋彼岸的父母,而他坚决不同意。张弦歌仿佛拗不过,叫道:“张兆扬,你是个自私鬼…你怕暴露了真相,你的白子芊小姐会不高兴,你怕你们结不成婚嘛!”他却冷冷地回敬了一句:“我当然怕!我是怕给老人家们知道了他们的千金小姐大老远地飞到这里,不是想在学术上有更高的成就,而是追着那已经个有个七岁小孩的离婚老男人而来的…”
大概这“有个七岁小孩的离婚老男人”,指的是靳志勇吧?她在这里呆了几天,也渐渐地发现那两个人有些异样,其实靳志勇也不算太老,比靳启华也就大个两三岁吧,但是靳家的男人都有个通病,那就是事业上很有成就,可对待感情问题时难免有些拖泥带水畏首畏尾的。这个靳志勇也是“胆小如鼠”的家伙,害地人家女孩子痛苦万分,自己却还是好象温吞水似的。
靳志勇是典型的学者作派,举手投足之间都是温文儒雅的风范,与靳启华的大而化之明显不同,对谁都很亲切,不管是高官显贵还是平民百姓,都是一视同仁,从来不搞区别对待。同样,对她的态度,也不会因为多了一个富豪张兆扬,而发生任何变化。有几次她很想问问靳启华的情况,可话到嘴边还是忍住了。
倒是那一天,靳志勇替顺顺做完例行检查,道:“顺顺,等你作完手术的那个周末,你就可以看见小哥哥了,我带他来看你好不好?”
顺顺很自然地问道:“靳伯伯,你不是说小哥哥得放暑假的时候才能来吗?现在离放暑假的时候还有一个多月呢!”
靳志勇爱怜地摸了摸顺顺的头发,笑道:“因为靳伯伯的弟弟这个月底就要结婚了,所以你的小哥哥要赶过来参加他叔叔的结婚典礼呀。”
原来如此。顺顺很满意地点了点头,却惊讶地看着站在靳志勇身后的她,手里端着的水杯一下子倾倒在地,那可是刚刚从水炉接回来的热水,淋在脚面上,却是木肤肤的一点麻痹,身子仿佛被一股强大的力量狠狠向后摔了出去,却被一个人托住了,有些诧异地道:“你怎么了?没事吧?”
她的眼前有些模糊,看不清来人是谁,傻兮兮地笑着,道:“我很好呀。”却伸出手来紧紧地抓着那唯一的支撑,身体里泛出来一种难以描述的惊痛,正在一点一滴地蔓延,撕扯着她的心,片片粉碎。
本来已经很无所谓了,她在遭逢了人生巨变又经历了三年的生活磨折之后,不敢再抱有任何奢望了,那一点点爱情的遐想,从此只能放在记忆里,慢慢地用来膜拜回味,抚平伤口。可是,偏偏她鬼使神差地打开了从前的邮箱,他在那里写下的“等着你回来”的承诺,又点燃了掩藏在心底的火种,原来那爱并不曾因为时光的流失而稍有褪色,反而愈燃愈烈…事到如今,当她即将又要一无所有的时刻,他的结婚的消息传来,竟然比上一次还要惊痛,因为那熊熊的大火,已经将她的理智从情感里连根拔起,再难控制了。
顺顺惊呼:“总经理叔叔,你看妈妈的脚…”
等她下意识地低头望去时,他早已经俯身下去,替她轻轻地脱下鞋袜来,她禁不住“哎哟”了一声,脚背好象发了面的馒头,肿起了老高,红通通的。靳志勇也唬了一跳,忙道:“快去我办公室处理一下吧。”
她渐渐地有些清醒了,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忙摆了摆手,强笑道:“没事的…”
张兆扬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嗔道:“没看见有人象你这样的,听见别人结婚会惊慌到这种程度,还以为‘新郎结婚了,新娘不是我’呢?”
其实不过是一句无心的玩笑话,可她立刻就变了脸色,大有图穷匕现的惶恐,半晌才战战兢兢地道:“当着孩子面,你瞎说什么呢!”
经过了这些时日的相处,他们渐渐地摆脱了剑拔弩张,尤其是她,对他的感觉也不再象最初那么胆怯与拘谨了,偶尔也会说上几句玩笑话。他却一向是充满自信的,根本无视她的不满,微微皱着眉头,嗔道:“你走不走,是不是疼地走不动了,是不是要我背你过去?”
她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敢这么做,却还是不敢冒险,急忙两步并做三步地走出房去,只听得身后传来他和顺顺爽朗的笑声,这个人真是越来越放肆了。
倒底还是没有忍住,因为那关系渐渐地松弛了,她试探着向他问起那个叫Winson的男人来,尽管是用闲聊时最漫不经心的语气,还是引起了他的注意,笑道:“怎么…难道你对他有兴趣?”
她的脸在瞬间变地通红,窘地有些无地自容,强辩道:“其实我也不过在酒店里远远地看过几眼,他总是面无表情的,所以才有些好奇而已…”
他“哈哈”大笑道:“还‘而已’…好了,你不用再解释了,越解释只会越描越黑…我就满足你的好奇心。其实,我是三年前才认识他的,那时候我大姐在澳州生孩子,我们全家飞过去探望,就在那家医院里,遇见了正在做复健的他,好象之前发生了事故,不得已还做了整容手术,听说未婚妻在那次事故中也过世了…人很消沉也很萎靡不振…后来姐姐出院,我们一起住到姐夫的葡萄园里,才发现与他的农场比邻而居。后来美国公司需要并购其他的公司,聘请了律师和并购专家,不想竟是他,以后只要公司有并购业务,都会委托他来作,就是这一次,也是我请他过来的。我和他,虽然谈不上是多么谈地来的朋友了,也算得上是老相识了…他这个人总是喜欢把自己封闭起来的,好象‘病情’比我还严重,仿佛对他身边的每一个人,尤其是女人都抱着极大的戒心,他从来都不提以前的事情,可是我想他大概是曾经被某个坏女人伤害地很深,到今天都还没有痊愈…又也许是生活在怀念着未婚妻的伤痛里,还无法自拨…总之,他这个人是有些怪异的…咦,为什么你只对别人好奇?不过他去上海了…为什么你不关心关心我呢?”
最近倒是常常看他笑,与严肃到一丝不苟的样子,简直判若两人。温暖而阳光的笑意,却使得这个高高在上的豪门第二代,有了一点寻常的气息。
然而,她脸渐渐呈现出一种渺茫的神气,不由得让他收敛了玩笑之意,温言道:“你怎么了?是不是在担心顺顺手术的事?”
其实未必就是那个人,她有时想想阿龙回来补的那一枪未必就是林韦辰的意思,可是每当她替他开脱的时候,“如果再见面,我就杀了你”的警告便跳出来,将她的一点侥幸与美好愿望化为了泡影。童年里一直挡在她身前的朋友,本来能够在茫茫人海里再度重逢,是多么可喜的一件事,不想这相遇便变成了生死相见的噩梦,
她摇了摇头,道:“不,顺顺她…我原来是很担心的…可现在有你在,我反而有些安心了…”
万一有一天,她躲不过去,也不会波及到顺顺的,因为他们是朋友,总不能连朋友的亲生女儿也不放过,他恨的人是她,要报复要折磨的人,也是她。
他靠在椅背上,正巧望见她坐在灯影底下,半边脸被遮住了,轻倩的姿态里倒有一种使人意外的沉静而从容的美,在静静地流淌着,软溶溶的细流滋润了干涸而枯燥的心灵,不由得为之一震,竟是被夺去了魂魄,心驰神往。
顺顺再坚强,可倒底是个孩子,手术日期越近,对她的依赖就越强烈,整日腻在她身边,缠着她做这做那的,还叭嗒着小嘴献着殷勤,道:“妈妈,我真是喜欢你…”“妈妈,没有你我可怎么办…”“妈妈,我进了手术室,万一再也见不你该怎么办?”
声声句句,敲打在心头,咚咚作响。她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走不是,留,也不是。
有时顺顺说这甜言蜜语时,也当着他的面,他在一旁只是微笑,那笑容让她渐渐地窘起来,不由得别开脸去,却有泪水哗哗地在心里奔流。尽管举棋不定,但也渐渐有了计较,根本留不住,她生命里的情感,总也留不住,一切都是枉然。今天,他的出现,替她解决了难题,可是也要把她最后的一点安慰,夺走了。
直到顺顺被推进手术的时候,她还在想着这个永远没有答案的问题,手术室的大门关上了,好象是也将她的心重重地封闭起来似的,绻曲起来缩成一团,战战兢兢地和时间做着搏斗。是张兆扬去签的手术同意书,她陪在一边,也大体知晓了手术同意书里的可怕内容,仿佛签下了生死契约一样地决绝,再也无法回头了,悔之晚矣。
休息室的墙上挂着一爿液晶电视,澌澌地发着奇怪的声音,好象是《西游记》里的一个什么妖魔鬼怪,正在和孙行者施展着法术,小小葫芦瞬间变地无比庞大,烟火缭绕,无法无天的孙悟空也有马失前蹄的时候,闹了一个灰头土脸。想想真是冤枉,不过是寻求一方自由的天地,却被如来佛祖反手压在山下整整五百个春夏秋冬,回头报不了大仇,还要替仇人寻找的取经人卖命,出生入死,修成的也是经仇人验证的正果,不知是宿命,还是人生的讽刺?可是顺顺喜欢看,反复看,百看不厌,她答应了要陪着顺顺一起看,可总没有合适的机会,因为她有许多事情要做。也不知道以后,还可不可以?
张兆扬递过一杯热茶,他已经了解了她的这个习惯,决不肯喝咖啡的,自己却捧着一杯咖啡坐在一旁,也是茫然。好一会儿,才道:“那个…其实你真的是叫做谢爽吗?”
这个名字已经相当模糊了,好象当初靳启华是给她安排这样一个身份,可是这个谢爽也被她亲手给毁灭了,对于靳启华还有赵国辉而言,她早就是一个死人了…三年前,那场山石塌方…她未尝没有一点含怨赌气的意思…她是被欺骗了的…
她喃喃地念着那个名字:“谢爽…”只是凄凉一笑,道:“你怎么会知道?”
他举起纸杯,将咖啡一饮而尽,然后把纸杯揉成一个团很潇洒地扔进一旁的垃圾箱里,方道:“大卫从下连村回来了…请原谅我还是有点小人之心,因为我对你这个人还是抱着一点好奇之心的。不想大卫却了解到一些让我生气憎恶的事情…我才知道,三年前若不是有你,顺顺今天说不定还被那家人象栓狗一样地养在家里…其实,你可以不用去的…甚至你把顺顺救出来之后,也可以直接把她送到孤儿院去的…可是你没有…这三年来,你以一个母亲的胸怀来养育她爱护她,倘若不是因为你,也许…你这个傻子,我没有见过比你更傻的人…”
似乎是慨叹的,又或许有点怜惜的意思,他最近好象变地越来越温柔了。而且,不得了不承认,当他流露出那种特有的温和姿态时,还是相当有魅力的。
她淡淡一笑,道:“我自小就是在孤儿院长大的,当然知道被父母丢弃的境况是多么可怜…”
心头却好似被千军万马踩踏,一旁的玻璃幕墙上只显现出她一个焦灼的侧影,愈发地单薄萧渺。抬起头来,看着石英钟上的指针在慢悠悠地行进了,从来都是按部就班地,不敢越矩分毫。已经进去两个多小时了,“手术中”的显示牌上依旧亮着红灯,一盏小小的红灯就分隔了两个世界,让人无可奈何。
突然,门开了,一个护士急匆匆地走了出来,满头大汗,神色紧张。那一瞬间,她的心已经悬到嗓子眼儿那里,连呼吸都很困难了,抢步迎了上去,急道:“护士,是不是我的女儿出了什么状况…”那护士摇了摇头,道:“你女儿?不,我们这一台的病人是一位老太太…你不用着急,耐心等着吧,还早着呢…”接着又高声叫道:“刘美琴家属…刘美琴家属…”却没有人回答,那护士摇了摇头,转身又进去了。
经此一役,她出了一身冷汗,都有些虚脱了,半点气力也没有了。他搀扶着她回到休息椅上坐下,让她喝了一点水,柔声道:“你有没有好一点?”她强撑着点了点头,他便顺势将她揽在怀里,道:“靠一会儿吧,这样也许还能好一些。你别疑神疑鬼的,弦歌也在里面,有问题她肯定第一个出来通知我们,你不用担心的…”
相隔千山万水的两个人,此刻却因为怀有同一种焦虑与担忧,暂时放下了彼此的不信任,相扶相依,但愿凭借两个人的力量,能够披荆斩棘,杀出一条血路,度过这一次的难关。
好一会儿,她缓缓地推开了他,有些尴尬地道:“我没事了…谢谢…”
他看着她渐渐淡漠而疏远的神情,只微微笑了笑,也没有再说什么了。
傍晚六点钟的时候,靳志勇从手术室里出来,似乎累地已经精疲力尽了。她下意识地抓着他的手,两个人战战兢兢地站在那里迎接着,谁也不敢先开口一问,那结果怎样。
靳志勇摘下了口罩,露出了惯常的微笑,道:“手术很成功,你们不必担心了…”
那两个人仿佛傻子似的顿了一顿,才转忧为喜,竟笑着紧紧拥抱在了一起,倒是难以抑制地真情流露。
靳志勇依旧笑着,道:“顺顺一会儿会直接被送去加护病房,因为打了麻药,要醒也得明天早上了,现在你们现在也见不上,所以,你们可以先回去了,明天一早再来吧。”
两个人这才放下心来,一整天里都没有好好地吃过东西,这会儿才觉得有些饿了。他请她一起去吃饭,她婉言谢绝道:“不用那么麻烦了,我回去下碗面吃就得了。”他想了想,却径直拉起她的手腕,她被拽住了,反抗不得,只得道:“你这是要去哪里呀?”他没好气地道:“你不是想吃面吗?难道只你一个人吃,我也没吃饭呢!”
她没想到他会把车开到她租住的地方,他很自然地道:“我一直都想到顺顺之前住的地方来看看,你不会嫌弃我这个不速之客吧?”幸而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否则象那样简单古老的街道上突然出现一辆宝马车,难免招人侧目的。
他应该是有些心理准备的,可实地巡视之后,还是对他女儿的居住地表示了遗憾,一直蹙着眉头。她只觉得十二万分的抱歉,因为屋子太小了,十几个平方,却涵盖了她和顺顺的卧室书房客厅餐厅的全部内容。只不过才摆放着寥寥可数的几件家具,倒显得异常地拥挤,连喘口气都困难。总之,这屋子在那富贵闲人眼里,大概除了干净整洁之外,再无可取之处的。
时间太晚了,家里也没有多余的菜,只有两个西红柿,她便将就着下了两碗西红柿鸡蛋面,倒也清香可口。这三年来,她做饭的手艺虽然说不上炉火纯青,倒也是熟练成材,简简单单地对付一餐饭应当是不成问题的。
他在那狭小的空间里,坐也不是,站也不是,便去打开了电视,并没有安装有线数字电视,只有可怜的几个台,翻来覆去都是新闻联播,真不知道顺顺那一套娱乐常识都是从哪儿无师自通的。
她端了面进来,正好看到他不自在的样子,便笑道:“后悔了吧?是不是早知道这样,还不如一个人去酒店吃饭呢!”
他帮忙把面端到床边的桌子上,低头一闻,叫道:“哇,好香呀!”尽管这样,吃地时候还是有所保留的,倒底是拘束于世家子弟的风仪,从来都是有条不紊的,不肯乱了方寸。
她也吃地不多,不过还是等他都吃完了,才笑道:“这会儿可以说了吧?”
他的眉峰一扬,仿佛带着点诧异,笑道:“你都是这么自作聪明吗?”说完,很自然将手伸向一旁的面巾纸包,不想却碰翻了藏在那后面倚靠着墙壁的一爿相架,急忙扶了起来,无意中望了一眼,却呆了一呆,轻轻地抚摸着那隔着玻璃的青年男女。
玻璃里的意气风发,在青春的娇艳里败下阵来。尽管两个人都在目视着镜头,然而那目光却仿佛紧紧地被黏在了一起,没有相望又仿佛在深情对视着,只为了这片刻的深情,就算是等上个一生一世,似乎也无所谓了。那藏也藏不住的两情缱绻,倒让玻璃外观望的人,禁不住地心生羡慕。
好一会儿,他才笑道:“这就是你吗?十几年前的你?”
她尴尬地笑了笑,不知该如何回答,的确是不可相提并论的。刚刚绽露新蕊的花朵,与灰扑扑的断垣颓壁,其间不过仅仅相隔三年的光景。
他慢慢地将相架摆放到原先的地方,依旧保持着礼貌的微笑,道:“那个…就是送你戒指的男人…顺顺口中的爸爸…”
那是顺顺最宝贝的照片,因为有想象里的“爸爸”,是在艰难生活里可以借着那微笑来安慰心灵的人,所以才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还要放置地妥妥贴贴。倘若不是她强烈反对,顺顺本来是要带到医院里去的,被靳志勇看见了,那还了得?
他本来也许真的有大事要说的,可因为这意外的变故,他突然站起身来,笑道:“时间太晚了,谢谢你的面,我先走了。”说完,竟真的离开了。只剩下她一个人留在那狭小的房间里,呆呆地望着相架里的人…
纵是执手相看两不厌,怎奈是咫尺天涯,隔着两重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