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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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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烦小二哥了。”他对小哥点点头。

那小哥挠挠头,道:“公子爷这可是折杀小人了,小人这就告退了。”言毕,就出了房间,还不忘帮我们带上房门。

屋子里只有我和他了,他站在那里,痴痴地看我,喃喃仿佛自语:“你真美。”

美?美是什么?我挪了挪脚步,不知当如何自处,他却好象回过神来一般,道:“我姓潘,名沉之。敢问姑娘芳名?”

芳名?我疑惑着看着他。

他见了我的眼神,道:“便是名字,比如在下叫潘沉之,姑娘叫什么?”

他竟能懂我眼神里的含义,我很开心。可是我叫什么名字呢?他们是叫我“七点白蛇”的,我现在是人啊,我得有名字。于是,我缓缓张口,说出了我生平第一句话:“白点点。”只有三个字,声音低得连我自己都几乎听不到了。

他还是听到了,轻轻唤了一声:“白姑娘。”

我低了头,脸庞如火灼烧一般,心底有什么东西在乱蹦。

屋子里很静,只有微风吹着月光。

他转身,道:“白姑娘早点歇了。”推门出去,又轻轻合上门。那颀长的身影直在门站了半晌才离去。

我听着他脚步声远了,才敢抬起来。一一抚摩那床,那桌,那窗,满心里都是欢喜。这便是人居住的地方了,比不得那深山的山洞那般清冷简陋,几只根枯草就做了窝。

我合衣躺在床上,一股淡雅的幽香扑鼻而来。我知道那是樱花的香味,毒蛇山村的旁边就有几株樱花树,我曾远远地瞧见村里的那些顽童爬上树去折花枝。

以前还在毒蛇山谷修行的时候,总听得路人说,这沙巴克城,几百年来都是权利和财富的象征,有多少英雄豪杰为它竞相折腰,须臾间征服它,须臾间又被它征服,赔了身家,输了性命,不过就是要仰仗它呼风唤雨,坐拥玛法大陆那锦绣江山。可是我到得这里,却处处只闻见樱花的香味,若有若无,淡淡几许,全然没有乱世的战火硝烟。

那城主,好生威风……

《绾青丝》 毒毒版 入侯门

早晨醒来,有明媚的阳光从窗户溜进来,和着熟悉的香味洋洋洒洒地落在我的眼上,鼻上,嘴角。

我打了呵欠,伸了懒腰,就听到徐缓有节奏的敲门声。那颀长的身影映在窗格纸上。

我开了门,慵懒地倚靠着门。

他见了我的样子,又是痴痴迷迷的眼神,只道:“我去早市,给白姑娘买了些衣服和饰物,还请了丫头来伺候梳洗。”言毕,欠了身,一个低着头的女孩儿从他身后露出来。

那孩子只有十五、六岁的光景,穿着素素的布衣,说:“奴婢叫影儿,是公子爷刚刚给取的名字,说以后就是小姐的影,伺候着小姐。”怯生生地,却很会说话,不似我。

难为他见我懵懵懂懂,想得仔细。

影儿为我理着头发,从微香的妆台一直梳到捧住发梢的窗沿。

我的头发竟有那么长呵,三千青丝,缠缠绕绕地,交织成网,宛如这摸不着,看不清的尘世。

铜镜里是一张完美无暇的脸,面如白玉,眉似柳梢,唇饱满,红艳欲滴,眼神时而慵懒,时而张狂。影儿拿笔轻轻一点,眉间,一颗红痣鲜艳欲滴,蛊惑众生。

我有些明白那些人眼中的惊艳,吴岩康眼里的兽影,潘沉之眼底的痴迷,还有那……那城主被吹绉的一池春水,原来皆是因为我这美艳无双,原来这便是美!

“小姐,你这般模样,怕是天上的仙子也赶不上了。”影儿为我换衣,白色的魔法长袍,宽大的袖子,露出一截雪白的盈盈腰肢,摇曳,自成妩媚。

仙子?仙子当是比我少一份妖娆的。我只心里想着,嘴里并不搭她的话。

她絮絮叨叨地说了很多,夸我的百般美,夸潘沉之的百般好。在她眼里,我俨然是潘沉之未来的妻子,不敢半点怠慢。从她的话中,我知道她生在穷人家,父母刚刚过世,高利贷来家里收帐,偏要将她卖到妓院里,幸亏潘沉之过路,救了她。我不知道高利贷和妓院是什么,但从她那后怕的眼神中,我想那总是挺可怖的吧。

影儿扶着我款款下楼,各色目光扑面而来,唏嘘声不断。

潘沉之自是惊呆痴迷了许久,我于千万人中迎着他的目光,脸不灼烧了,心底那东西却突然又乱蹦开来。

影儿叫了一声“公子爷”,他才回过神来,满面笑容和骄傲地迎我坐在一张方桌前,桌子上摆着五颜六色的精致糕点。

“白姑娘,在下不知道,你爱吃什么,只好吩咐了店小二去买了沙巴克城最好的糕点来,你尝尝。”潘沉之拿起一块送至面前。

我轻轻接过,启朱唇,玉齿轻咬,一股甜香在口中弥漫开去,浸到每一个毛孔里,不似那山中的生肉,血腥,也不似那朝晚的露水,白淡。

我要做人。

我是道行刚刚够成人形的妖,一举一动不必刻意,已是优雅妩媚至极;我不会说话,索性不言语,反而平添几份淡定和神秘。

“公子爷。”背后一声苍老的声音。

潘沉之站起身,惊喜地叫一声,“金伯,你怎找到我?”

那清瘦的金伯坐到桌前,大约五十来岁,一柄宛如蛇状的兵器放在桌面上,看了我和影儿一眼,便对着潘沉之说:“大街小巷都在说一位年轻公子携了一位绝世佳人,问及那公子的年龄相貌,方才知道公子爷在这里。”

“世人好事,我与白姑娘不过是萍水相逢。”潘沉之为金伯添上一杯酒,道:“这是白点点姑娘。”

我微微向金伯点下头,他却不看我,只还是对着潘沉之说:“公子爷,你在这城里已经醒目起来,我们恐怕要尽快离开这里,惟恐误了大事。”

“金伯说的是,那得买一辆马车,白姑娘身子娇贵,容不得在马背上颠簸。”潘沉之说一句,看我一眼。

金伯这才正眼看我一眼,道:“公子爷要带这位姑娘同行?”口气里有诧异和不满。

“有何不妥么?白姑娘只身一人,无人可依,我自然是要带她一起走。”潘沉之理所当然的说。

金伯拉了潘沉之到一边,皱着眉头说了大半天。

可是他不知道我是蛇,蛇的听力是最傲人的。

他说我来历不明,又美得奇怪,招人注意,带着上路怕是不妥,潘沉之想必是爱我至极,死活也不同意弃我,只反复说,昨日我见她的时候,她无助得很,我不能丢下她。

是啊,他是我要依靠的人,怎能弃我?我心里甜丝丝的,有些许骄傲。

我让影儿取了白丝巾,蒙了脸。你为我坚守承诺,我便可为你收拾容颜,掩藏美丽。

只隐隐地想起从前听一株修炼成精的食人花说过,爱,要么是成全,要么是割舍。陡然惊悚,这便是爱?

我和他,这算得爱?

还是一起上路了。

潘沉之见我蒙了白丝巾,眉宇间透出感激和赞许,他骑了白马走在前头,金伯不情愿地驾着马车,我和影儿便坐在马车里。

还在沙巴克的长街上,人声鼎沸的样子。

我掀了窗布,好一派盛世繁华,八十四骨好伞,十丈软红人间。

世间最致命的诱惑,就是未曾拥有。这再恢弘、再繁华的沙巴克城,千辛万苦地来了,却也未必入了我的眼吧。

马车渐行渐远,长街尽头,樱花纷纷扬扬,一座威严的皇城越来越小。

潘沉之要带我去的地方是一个岛,一个小岛。

潘夜岛。

潘沉之说,那里四面环海,年年花开不败,夜夜涛声不断,盛产唤做“潘夜之泪”的宝石。

潘沉之说,潘夜之泪是情人的眼泪。

潘沉之说,古时岛上有个女人日日夜夜在家门口种樱花,等那远去的丈夫回来,她说要他回来的时候,骑着马穿过樱花林,带着一路芬芳回家,可是等啊等啊,樱花年年盛开,年年凋零,等久了,泪落下来,滴入飘落的樱花瓣里,成了晶莹的宝石。

潘沉之说这故事的时候,望着我,眼里闪着光。

而我是不屑的,这爱情,哪是等来的?等了一辈子,寂寞的仍是寂寞,悲凉的仍是悲凉。

这红尘啊,真真可笑。

因为金伯念叨,我们赶路赶得很着急。

一路风尘,快马!

到潘夜岛的时候,正是凌晨,赶上了日出。

薄雾笼罩着一片郁郁青青的小岛,翻滚的白浪一波一波地敲打沙岸,开始那黑黝黝的海面,水天相接的海平线上,只有或深或浅的灰暗的颜色。

渐渐,深的、浓的、厚的黛色在缓缓地褪、缓缓地消、缓缓地融,变成了灰色、浅灰、银灰色。最后,就干脆现出一片银亮亮的白。

太阳便是在这时候跳出海面的,只那一瞬间,毫无征兆的,那样鲜亮,那样夺目,那样光彩照人,光芒四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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