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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酒趁年华(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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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还没完,提前将后记发上来。要看故事的人可以跳过本节,直接点下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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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在春天的末端,爱的却是夏天。

我热爱夏天。那些短暂得飞逝的夏天。正午的树叶绿得让人振奋,振奋到觉得自己其实谁都不爱,这种感觉让我感到豁然开朗,并且幸福。

曾在一所花事繁盛的学校念书,满眼铺天盖地恶狠狠的绿色。花朵绝非纤细柔弱的那类,牵蔓攀藤地挤挤攘攘,强劲自在。尤其是夏天,那座城市有着著名的炎热,树木绿得生烟,几乎要燃烧起来,噼啪作响。

盛夏。阳光凶猛。热,如你所不了解的热。

但我喜欢。因为只有夏天才比较不冷。

当年念的是工科,不见得有多么用功,功课倒是能够敷衍下来。闲时常去阅览室看报纸,只挑偏爱的那些:《体坛周报》、《中国足球报》……《足球》上有个专栏作者的文风颇合我胃口,嬉笑怒骂,酣畅淋漓,追着看了许久。

起初我是不去找书看的,偶尔一天,在教室里上课至人之将息,倦怠地望望窗外的树木。树和树之间,舒展着一天一地的叶,连绵地被风逐着,飞。飘飞。初冬了,那叶子仍绿意盎然,枝芽尽端,开起一串串黄色花朵。天气渐凉,黄花越开越多,越开越盛,颜色也由淡黄转为金黄,最后,通体树身有大半为金黄色花朵掩尽,黄澄澄的一串串、一群群,像兜头暴雨。

啊,这是什么植物?问过许多人,都不知道。只好到图书馆查资料,翻到《植物图解》,才知它叫黄金急雨。仅仅几个字,就将这种植物形容得完全,纷纷扬扬的,像凄美的死亡,一场决绝的、蓄谋已久的、飞速死亡,无可挽回。

恍然想起童年时看电视剧《红楼梦》,听到里面的唱词: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春流到夏。

我是不看《红楼梦》的,字句过于繁复精致,我不大看得懂。

但至此,开始借书了。书太多了,又非科班出身,不懂怎样的书才是好书,看到旧的、残破的,纸张发黄的,就挑出来。执的信念是,旧的,总是好的。

拿一册在手,挑个靠窗的座位,看到眼睛累了,间或朝外望几眼。

慢慢也懂得挑书看了,学会欣赏文字本身的鲜美,和诗文歌赋以外的真义。这是一段岁月静好的日子,足够成就心路的何去何从。

后来就有了喜好,愿意反复诵读的,惟有苏辛词。苏轼,辛弃疾。苍茫,悲壮,遥远,惆怅,慷慨击节而歌,偶尔也有老夫聊发少年狂的烂漫。想象中,落魄英雄的身边,是不该少了酒和红颜的。如果是国画,就该是茫茫雪夜中,远远瞧见木屋里,燃着的炭火。

这世道这样忍心,还好,你在。

就这样一天天地成长,在暗夜里打着手电筒看书,听电台,喜欢的DJ有一把低沉的嗓音,说着他的渴望和梦,说他的音乐和文字,配老老的歌,是我荒芜心事里的午夜玫瑰。多年后他出了一本书,隔着白纸黑字,旧时光阴扑面而来。

那年我十七岁,刚进校时尚有一种普通的俏,在夏天清晨,和寝室另外七个女孩一起,把头发盘成髻,穿缤纷的裙子去上课,每个人都有一张不化妆仍清香娇嫩的面孔,一路被很多人看。心里得意,表情却越发不动声色。

这矜持装得真辛苦啊,等到四下无人,绷不住,第一个笑出声,嘻嘻哈哈笑成一团,刻意保持的一点淑女风范荡然无存。

然后呢,从什么时候开始,长成了一把刀,拔出来,铮铮然,照得人眉发皆碧。在不自知的情况下,冒犯了一些人,日渐疏远。她们学会收拾自己,描眉画唇,讨论瘦身、恰恰、伦巴、美容等时尚话题,聚在一堆打牌,交流织毛衣的心得。

我呢,除了看书,就是独自坐公交车去逛街,什么也不买,一间间地看过去,走很久,毫不厌倦。四十度的高温下,也不出汗,苏爷爷的词里说:清凉无汗。想一想,在说我吧,嘻嘻。

我总是有点文艺的,虽然看的书并不多,来来去去也就那么几本,却是一些足够影响日后文风的书,受用终生。

浸淫在文字里久了,大抵就有了矫情的寂寞,学着玩玩伤春悲秋的小把戏,证明自己还是有点模棱两可的小才气。在我天真虚荣的十九岁,写了第一篇小说,是日后某个长篇的雏形。

再后来,就毕业了,在留言册上谈到未来:我将远走天涯,身着红衣,飞身上马,一日看尽长安落花,将三千城池尽情射杀,血溅流云,自此逍遥天下。

看了那么多苏辛,好歹培养了一点无畏的豪气,目空一切,气吞山河,指点江山,以为生活能容我趾高气扬。

那时还年轻,输得起,什么都能推翻了再来。不像现在,被逼得统共只有一条路可走。

离开那所学校,当时不觉难过。错了。

故人旧事,大多已无下落,也无意再问。辗转复辗转间,得知她们嫁人,和丈夫合力供房,养孩子,过起从前最不屑的庸常生活。就连那美丽的校花,也嫁了十八岁时绝不会多看一眼的男人。

便也知道了,世界习惯冷眼旁观。

我曾是那样单纯稚气的孩子,食堂的师傅多给我打了两勺肉片,就好高兴,碰巧吃完饭,还有人顺便帮我洗碗,更乐得恨不得扑上去亲她两口,蹦蹦跳跳地碗筷一推,跑去玩,看书、看报、看球或走路。

现在呢,虽未鬓如霜,但确然已尘满面,在生活里循规蹈矩,留一点隐秘的角落寄放自己的浮世绘。

因而,我写。

我想我是适合写散文的,而不是小说。我不擅长将故事讲得扑朔迷离、风生水起。几乎所有我的小说,都有着同样的硬伤,只有情怀,缺少情节。

在某个栀子花香的夏日傍晚,我遇见了一个人,多少岁月后,同样是个弥漫着栀子花香的芳菲午后,我和我所依赖的一种呼吸,彼此离弃。

一切都是这样毫无新意,就像你我几乎是雷同的,冗长而轰然远去的青春。

夏天曾经很盛大,黄昏有热风,坐在他的摩托车后,是谁在唱,让青春吹动了你的长发,让它牵引你的梦。他骑得很酷很技术,像离弦的箭,笔直,迅速。我们就这样飞,好不好。到老到死,永不回还。好不好。

如果这就是人生。怀着对自由的向往,穿越人群,车流,百货店,机关,公司,搬运站,书店,浓密的树,我们能去的地方,在哪里?

我们一直在路上。

我二十四岁了,这是个担当的年纪,应该懂得为自己的人生负责,我希望能写一些你愿意沉下心去读,甚至是一读再读的文字。这是我对文字全部的野心。为此,我不放弃努力。

诗酒趁年华。我们。你和我。

PS:我看过一些书,有些读来余香满口,有些平庸,有些是垃圾。可我自己也动手写了不少垃圾。都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那么我这样做,是不是很不对呢。

如果你喜欢《每个少年都会死去》,认为它比垃圾要好一点儿,那么,谢谢。

————————————————————————————————————-下一章接前文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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