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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第十章·血涤(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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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荻儿身上的香气。

萧靖元终于明白,第一次见到写荻时,为什么觉得她的气息很熟悉。因为,她的香味,他早就已经闻过。

他们的缘分,在仇章掉下那个香包时,就已经开始。命运是如此完美地把他们联系到一起,但是它的完美,以残酷为代价。

自从发现她的身份以来,他时常奢望地乞求,乞求之前的所有错误都没有发生,乞求一切可以重新来过。仇章不死,他和荻儿之间就没有血海深仇的鸿沟,他对她就没有愧疚罪孽,他们就可以安安心心、快快乐乐地在一起。

然而,如果他没有杀仇章,荻儿现在仍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官家小姐,也许早已嫁人生子,他也就不可能会遇见她。

因为仇恨的存在,他们无法相守;但倘若没有仇恨,他们就根本不会相遇,相守也就无从说起。

造化就是如此弄人。

如果一切可以从头开始,再让他做一次选择,他是会选择遇见她但与她为敌,还是选择天各一方,毫无交集?

他如何舍得不遇见她,他又如何舍得,遇见了她,却不能爱她。

不管如何选择,都不可能圆满。这样的孽缘,他不想再经历一次,唯有把希望寄予来世了。

“荻儿,我有一样的东西要给你。”他从行李箱的箱底拿出那条叠得规规整整的百色纱巾递给她,“物归原主。”

纱巾从他手里传到她手中的霎那,他只觉双手突然一空,巾尾从他臂上荡过,似乎有什么沉实凝重的东西被它捎带着,从他体内抽离,让他全身为之一轻的同时,心底里,蓦然而生一种空落落的感觉。

当初她的兄长把这条纱巾传给他时,也把那莫名的沉重传递给了他;如今他把它还给她,连带它负载的一切,全部还给她。

仇章传给他的,是一份希冀,希冀接住的人可以继承他的遗愿,接替他来照顾她;而那又是一份诅咒,诅咒那个凶手,会无可救药地爱上她,用全部的生命来爱她。

仇章用他的生命诅咒了萧靖元,而萧靖元用他的生命偿还仇写荻——以同样的方式。

冰凉的刀刃刺进心中,很快被滚烫的血捂热,离开他的身体时,犹带温暖的热度。新鲜的血液顺着刀尖滴下,皮肉的摩擦和鲜血的浸洗带走了刀上残留的陈旧血迹。

如果多来几下,是不是这把刀,也可以擦干洗净?

一下,又一下。

喷射的血花铺天盖地地向她扑来,她仿佛感觉到她的胸腔也在那时裂开,那漫天血雨不是向她而来,而是从她的胸口,四散地飞射出去。

血喷到她的脸上,溅满她手里的白纱,也溅满她身后白色的屏风。

那是他从宋廷所献的器物中选来送给她的,屏风上是一片开满芦花的水塘,远处水边,模模糊糊有一抹纤细的身影,极似她的背影。

拿来给她的时候,他急切的模样仿佛十几岁的少年,初次送礼物给自己的心上人,害羞而又惴惴不安。

“你……喜不喜欢?”他满含期待地问,“一看到这架屏风,我就立刻想到了你。”

她倒是没想到他会有这样的心思。这种淡如飘烟的素色屏风,在他们这些马背为生、粗犷豪迈的北方胡人看来,和没画是一回事罢?“谢谢你,我很喜欢。”

喜色顿时袭上他眼。他从背后拥住她:“我听说你们有一首诗……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我有没有背错?”

“……没有。”

“这首诗说的,和这个屏风上的人,是不是很像你?我把它题在上面好不好?”

这首诗……像她么?吕和卿也曾赠她此诗,可惜她并不喜欢。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她于他,就像水那一边的远影,可望而不可即。他以为自己触到了她,拥有了她,回转清醒,才发现那不过是一场虚幻的美梦。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如果只是道路绵远,如果只是水流湍急,人力所能及的,他都一定会排开艰难险阻直至她身边。然而他们之间的,并不是一片普通的水塘,那是一大片血泊,注满粘稠血浆的血池,它滞住他的脚步,啃噬他的心志。他无力前行,更无颜前行。

当时他并不太理解这短短几句话里的悲伤,他把那四句诗题在屏风左上角,一手小楷居然也写得有模有样。写完了,颇有些沾沾自喜,向她得意道:“怎么样,我这一手字,不输你们汉人罢?”

他的字,似是师承女子,刻意学娟秀之态,却难掩粗狂豪迈之气。她一直想知道,如果他写草书,不知道会是何等奔放淋漓?

现在她看到了。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他用自己的血,写下她的名字。

仇写荻,仇、血、涤,连她的名字,从一开始,就预示着这样悲惨的结局。鲜血凝结而成的仇恨,唯有用更多的血才能洗清。

“这才是你真正的名字,是不是?”染血的布巾划过屏风,拖出长长的红痕。这一汪清浅的水泽,这一片飞絮的芦花,这一缕缥缈的背影,今生今世,他无福拥有。他抚触百遍,它们也不在他的手中,始终距离他万里之遥。现在他知道,用手,是触不到它们的,只有血,才可以让他和它们亲近如斯。就像他和她,无论他抱她多紧,她始终不属于他,始终在水的那一方。

她不知该如何回答他,唯有抱住他摇摇欲坠的身子,拼命摇头。她是仇写荻,是他的荻儿,是水边那一片芦花,不是用他的血来清洗仇恨的罪人……

可是他不敢回应,也无力再回应。

不要哭,荻儿,不要哭。他这样罪孽深重的人,不值得她为他哭泣。今生他作孽太深,无缘与她厮守,现在他用血洗去这满身罪恶,只愿来世再遇见她时,身心内外皆明澈澄净。那时,他可以再无顾忌,可以坦坦荡荡地执她的手,可以心安理得地拥她入怀里。

曾听老人们说,人死的前一刻,会看到眼前黑暗的世界全部崩塌,通往天国的光明之路会在面前铺开,引路的仙子会允我们一个愿望,这个愿望可以带到来世。

他的愿望很简单,一定很容易实现的。

——来世,请让我在一开始,就遇见你。

他死了,在她的怀里。

她抱着他,眼看着他的血一点一点流出流尽,身子一点一点变硬变冷,而她除了一遍又一遍呼喊他的名字,除了哀哀哭泣,就什么都不会做了。

她从来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坚强。在有人可依靠的时候,她总会逃避困难,寻求庇护,妄想依托一棵坚实的乔木,当她无须为风雨担忧的菟丝。而当这棵乔木突然倒下时,她只会茫然失措,只会伤心绝望。以前对大哥是如此,现在对他,也如此。

大哥死了,支持她活着的唯一动力就是为他报仇;遇到萧靖元之后,她曾经想过,他们也许可以有将来,她应该尽力让自己不要死;如今,仇报了,仇人死了,她的爱人也死了,她要依靠什么继续活下去?

她的仇人,和她的爱人,是同一个人。

这是她听到过的最荒谬,最好笑,而又最残忍的一个笑话。

老天,为什么要和他们开这样的玩笑?很好笑么?很有意思么?这样地玩弄他们,很开心么?

没有人回答她,老天不屑于回答她。

既然他和她有缘,为何要让她在遇见他之前和他结仇?既然他们是仇敌,为何要让她遇见他,与他相知相惜?既然他们已经情定互许,为何又要把那不堪的事实揭露出来?既然……既然让她如此在乎他,在乎到可以忘却前事,为何还要让他死?

她可以阻止他的,她原本可以阻止他的……

原本,原本她可以不刺耶律敛,原本他可以不告诉她,原本她可以不来这里,原本他可以不伤大哥,原本大哥可以不去驻边……

如果时间再回到五年前,如果那时她向大哥撒娇,恳求他不要自告奋勇地去霸州,此后的所有,是不是就都不会发生?今日的她,也就不用在这漆黑冰冷的夜里,抱着她心爱的人的尸体,无能为力地悲泣?

世上被期盼得最多的一个词,就是“如果”;最不可能成真的一个词,也是“如果”。

如果她没有遇见他……

“荻儿,我真不敢想象,如果你没有来这里,如果我没有遇见你,会是什么样的境况。”某天夜里,于情浓意酣之时,他在她耳边喃喃地低语。

是啊,如果当时她没有顶替张婆婆的女儿来这里,就不会遇见他,那……

她惊觉自己第一个想到的,竟然不是她来此地的目的。什么时候起,他在她心里,有了比复仇更重的份量?

仔细想来,那也许可以追溯到他为她穿上破碎的亵衣,双手将破裂处拼合,轻轻地对她说“破了的地方——由我来补”时起。

她的心,早就在大哥横死、父亲亡故时破裂崩碎,多年来一人独自生活,所想的无非是报仇二字,她根本不需要心,它碎落一地,她也根本不想去捡起。她的身体,也在那个凄厉的夜里被撕成碎片,从内到外,都碎成了齑粉。倘若不是有仇恨支撑,她根本已经不能聚成人形。

然而,她毕竟曾经完整过,曾经幸福过。眼前的现实让她绝望,但是在内心深处,她仍然保有一点奢侈的向往,向往那圆满的过去,幻想如果时光倒流,把她失去的一切都还给她,她将会是怎样的快乐幸福。

他当然不可能把一切都还给她——后来的事实证明,他正是那个夺走了她所有的罪魁祸首——然而当他把那两块破裂的布片拼到一起的时候,她仿佛感觉到,有两块碎片随之凝结到了一起。

那一刻他的怀抱让她沉迷。在他的怀里,她依然是一堆碎片,但是他将这些碎片全部圈住,不让它们继续分散离析。

在他温暖的胸怀中,她才发觉自己竟然如此冰冷。而她一旦发现,就再也忍受不了这么彻骨的寒冷和孤寂。她瑟瑟发抖,越向他的怀中依偎过去,越体会到温暖,就越舍不得放开。就此一步一步深陷,一步一步迷醉,一步一步沉沦。

不知不觉中,他悄悄侵入了她心里,而她自己,都并不知道。

月亮升到了窗前。月光透过帐篷顶上半透的天窗照下来,照在她怀中的人的脸上。他神态安详有如熟睡,面色如生。一滴血干结在他脸上,她轻轻为他抹去,顺手将他散落的几根发丝理到耳后。

他的身子已经冷透僵硬,身下大滩的血也已干涸,凝成深暗的颜色。

看到大哥的尸首时,他已死去多日,而且她只看一眼便晕厥过去;父亲过世时,也都是家仆帮着张罗,她所面对的,不过是一具黑漆漆的棺材。她从来没有过一个至亲至爱的人,在她面前慢慢死去的经历。

她无法体会这是一种什么感觉,她的心,早在他的刀刺进胸膛的那一刻,就跟着他一起撕裂破碎。

屏风上,喷洒的血点和飞扬的字迹都已干涸发暗,冷冷地俯视脚下的两人。

那三个龙飞凤舞的大字,一笔一划间,奔放的是因缘弄人的怨怼,淋漓的是今生无缘的悲哀。

不用怨怼,不用悲哀,了了今世的债,来生,他们定可以像所有其他普通的男男女女一般,相遇,相识,相恋,相守。

伸手触处,冰冷如石。黄泉之下,很冷么?他一个人,寂寞么?不要急着走,不要急着离开她,等等她,她很快就会来陪他了。

大哥送她的那条纱巾,此刻就躺在她的身边,素白的绢面上,点点红斑有如雪地盛开的冬梅。透过多年的朦胧迷茫,她依然可以闻到十五岁的她留在上面的纯净芳香。

这条纱巾非常牢固,那日她送大哥出征,巾尾绕在车轮中,扯下了车轮,它都没有断。它一定足以拉起她,一定足以把她带走。

将白纱抛过帐顶的横梁,巾身于空中飞舞出缥缈优美的姿态。大哥送它给她的时候,一定没有想到,它还会有这样的作用罢?

纱巾勒紧脖子的刹那,她抬头向上,恍惚看到白纱的那一端,就握在大哥的手里。大哥微微笑着,将她向他缓缓拉近。

大哥,是来接她到天上去了么?她终于,不用再一个人孤单地留在地上。

不过大哥,你可不可以答应我一件事?

——来世,请让我在你之前,先认识他,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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