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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四十六年,七夕刚过的一个下午。
阴雨初霁,天色微明。空气中的闷热不但未得缓解,反而添了一团潮湿,更显粘滞淤塞,令人压抑。
自庐州奔凤阳的通都驿道上,一前一后奔来两匹快马。打头的白马驮着一个青年公子,一身石青色裤褂和外罩的湖绿大氅皆已汗湿,一绺垂发贴在潮红的面颊上,额角、发际晶莹闪亮。紧随其后的一位年貌居长,□□一匹乌骓,人马俱已跑得汗水淋漓。二人纵骑到一段折弯路段,同时减慢速度,年轻的看到不远处有一丛绿荫,挥鞭离了主道,率先奔过去。
两匹马停靠在树下,年长的摘下挂在后鞍桥上的鹿皮水袋,递给白马骑手,抹了一把颈后积汗,摇头而叹:
“雨没下透,闷得更厉害了。这个鬼天!”
青年公子解开扎绳,仰头痛饮了几口,目光扫向天际:“云又上来了,看样儿还得下。”扔还水袋给同伴,催道,“走吧,还有一大段路呢。天黑之前,一定要进凤阳府!”
骑乌骓马的刚灌进一大口水,听了这话放下水袋,打量一眼对方,劝道:“从天不亮吃了东西跑到现在,少说也近百里了,歇一气吧。”
年轻的脱下外氅往马鞍下一塞,哼了一声:“一百里算路吗?我这儿才刚跑出点儿兴致来。段誉兴没夸口,寻得这两匹牲口当真不错,不这么跑都对不起它们。”
“可这么热的天,爷的衣服全透了,能行吗?”
已拉起缰绳意欲前行的青年,回头一笑:“怎么了,奎叔?过庐州时还和我吹,你们当年顶着大雨疾行三百里,连夜下江淮。这会儿刚跑了一百就受不住,我还算方家人吗?”
“那可不是吹,一晃十多年了,想想就和昨天发生的一样。”
“是福建平乱那一年吗?”
“可不是?万历二十九年的夏天,我十四岁,第一次跟着出兵,记得特别清楚。”提起往事,方奎的眼中闪出一道极亮的光彩,“当时四路会军的期限是八月初六的寅时,就老爷子那脾气,谁敢误卯?可属我们骁骑营接到钧命最晚,距离最远,等赶到澧家店已经初五下半天了;老天爷还跟着裹乱,那雨下得跟往下倒似的,都邪了。二爷急得眼珠子通红,下令全营除了军械和水袋,其余统统扔掉!大家上了马这个跑啊,只恨背上没生出翅膀来。后来那几路先到的都说,骁骑营简直就是飞进汇集地的!我们最后一个旗手扑到旗柱前,点卯军鼓就响了。旗子刚插稳人就喷了一地的血,上来两三个弟兄都没能掰开他的手。”
“也就是这一回,爹的骁骑营一战成名?”闻听者一脸敬慕神往之情。
方奎重重点了下头:“不错,五军大营,从此有了最年轻的正四品都司。”
方汉洲一愣:“不是说,三叔晋四品衔时年纪最轻吗?”
“那是后来,其实二爷升都司那天,也不过二十三整生日刚过。”
二人只顾说话,猛听得半空雷声滚滚,抬头才发现天光大暗,几团乌云正压顶而来。
方奎抛开津津乐道的话题,拧起双眉:“糟糕,怕是要来场大的。还是找个地方避避再说吧。”
方汉洲却是意兴大发,摘下马鞭一扬,喊道:“避什么避?暴雨急行军,也让我快活一把!”说完猛抽□□坐骑,那匹白马狂嘶而起,四蹄翻开,一头冲了出去。
方奎不敢怠慢,挂好水袋,接连挥鞭,急起直追。
老天似乎有意成全他们,二人跑了不上一刻,粗大的水点夹着狂风劈面而至。一时间,电闪雷鸣,大雨倾盆。墨黑的天穹下,自南向北的一条驿道亮如银带,除却两匹快马几乎不见一物。路两旁零星散落的酒肆客店,原都摆了桌面在凉棚下,此时歇脚喝茶的客人纷纷逃进了屋里,只有少数贪凉望景的倚在檐下。当看到一白一黑,两匹高头骏马飞一般疾掠而过时,每一双眼睛都瞪得滚圆。
一个中年行商操着浓重的豫南口音,发出悲天悯人的叹息:“娘啊,这又是哪个驿站的倒霉蛋儿?准是要误行期了。”
身边挤过来一个店里的小伙计,朝外瞄了一眼,撇撇嘴角:“您老人家什么眼神?那哪是传信的驿差?背上的号旗呢?”
骑在马上的人,自然听不到这些议论。此时别说路两侧的声音景致,就算马头正前方的情景,也完全淹没在急密的雨帘之后了。
方汉洲,正沉溺在狂风暴雨的疾驰之中,周身上下,感受着一种从未有过的畅快淋漓的通泰。一想到这条宽绰平坦的驿道,这条连着江淮沃土,齐鲁平原无数州府县镇,最后直抵燕赵大地的通天之路,将把他带到举世瞩目,万民所仰的天国帝都,他全身的血液,就不可抑制地腾腾欲燃了!背负十年的夙愿,睡在地下凄冷无依,苦苦捱了十个春秋的亡灵,都将在那里寻得一个最终的结果。前路遥遥,风雨漫天,要做的事早在命中注定,岂由人来拣选?
“练了一个早上的武艺,一定饿了。去吧,跟鲁妈看看玫瑰糕蒸好了没有。”
这是娘留下的最后一片慈爱。多年以来,无论身处何地,只要想起这柔情似水的声音,方汉洲的心,便会猝然而生一种锥刺般的剧痛。在这个世上,只有一张温婉桃容,一双宁馨凤目,可以抚慰这种疼痛,令他暂时得以解脱。
故此,值城郊临别之际,执手相对,自己应下了一句承诺:
“放心,我会平安回来。”
当时,对面的一双眼睛,脉脉流转的,是一种何等令人心醉的情意啊。沉默了许久后,妻子才俯到自己耳边,悄悄说了最后一句话。
万历四十五年的春上,方氏夫妇喜得双子,为免表弟负累过重,摆过百日酒后赁了玉石街底的一座院子,举家迁出。一直在身边伺候的几个段府下人奉家主之命一同跟了过去。想想独立门户后总少不得雇人使唤,倒不如这几个知道根底,可靠顺手。再说塞图与伍家媳妇相处日久,一场意外早产有如同历患难,愈发不愿分离,索性借机接来她一家大小。其夫伍长庆原在段府内厨执役,过来后掌了方家厨灶;两个男孩儿大的十岁,名唤宝荣,已可供一般的奔走差役;小的五岁叫宝兴,勉强成为方家同胞双子的玩伴。这一家四口加上小青、阿成、广田,外带一个奎叔,已是八口之众,上奉主家四位,合计十二个人,立时成了玉石街一户颇兴旺的人家。本来依方汉洲的意思,赁屋独居后至多雇三两个人用,这样一来不免奢费了许多。但塞图产后元气大伤,卧床将养了相当长的一段日子;早产双子弱小,家务着实繁剧。再看一家,从上到下大大小小并无外人,尽管名分主仆却彼此亲和,那种十数年来未曾体味过的热闹的居家氛围,不只令夫妻二人倍觉享受,就连一向寡言少欢的方奎也渐渐添了笑容。
一年后的仲夏之季,是一个从早起便浮云蔽空的日子,天色阴郁,像是随时会有一场不小的落雨。
方家后院柴房前的一小片空地上,主人正在习剑。
一柄三尺青锋在他手里如白练疾舞,银蛇窜跃,剑锋指处飞花朵朵,寒星猝闪。方奎环抱双臂,立于一旁,眼光随着人影而动,像是在耐心等待契机的出现。突然,他眉头轻扬,猛地拔出腰间佩刀挺身而上,一道白光飞奔对方的头顶。舞剑之人撤步闪躲,手中利刃同时旋回,空中响起金属撞击的脆响,两条人影绞合一处,你来我往,酣然而斗。
院墙一角,一个藏在半人来高的水缸后边的小人晃了出来。
显然,他已躲在暗处窥伺多时,看得一脸兴奋的表情,乌亮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眨一下都不舍得。刚刚可以走稳的步伐,为了隐蔽的缘故放得轻而慢,这样就难于控制自己的身体,变得一摇一摆的了。来到刀剑相搏的两个身影旁,又看了一会儿,他的目光便给前方的一样东西抓住了。那是斜躺在石凳上的一把剑鞘,通体连云黑漆,在阴霾的天光下非但没有一丝晦暗的感觉,反透出一股无声的威凛。实在说,这真不能算是一件有趣的玩器,但不知何故偏偏吸引了这个不满两岁的男孩儿。他伸出两手在上面乱摸了一通,竟然不肯放开了。正摩挲间,忽而听得几声急促的碰响,男孩儿抬起脸,眼中先是一阵惊悚,转而浮出笑意,那争斗的一幕一定让他觉得精彩无比,竟至开心地舞动双手,上下拍打个不停,只差欢呼了。忘形之际,手掌落下时拍出一声细微轻响,石凳上横卧在木制剑鞘旁的一柄袖剑卡簧弹动,“唰”地一闪,飞出雪亮的一段,冷森森的寒气拂面而来。孩子愣了一刻,笑容绽放,张开嫩红的小巴掌就去抓那道耀眼的寒光。一个影子扑了上来,抢先一步踢开了那把短剑,肥白的小手拍落在凉凉的石凳上。
“我的小爷,这可摸不得!”方奎摔倒在他的身旁,脸都有些吓白了。
背剑收势的方汉洲跟了上来,弯腰拾起落在一边的袖箭,看着露出一截的锋刃,有些不能置信。他推剑回鞘,蹲了下来,重新放在石凳上,朝儿子比划了个手势:
“再来!”
孩子毫不犹豫,举起手掌拍了下去。力气倒是不小,却没落准地方,当即缩回小手到嘴边,口里嘘着气,看到父亲鼓励的眼色,再伸出来“啪!啪!”又是两下,袖剑依旧纹丝没动。
“好了,好了!我们不来了,手拍红了吧?”
方奎心疼得拉过那只小手,不等看上一眼,那手背一下抽回,握成圆圆的肉拳,照准剑柄的卡簧扣用力砸下去。“唰!”地一声,剑锋终于弹出了鞘。
方汉洲展眉一笑,竖起大指:“好样的,青萍!”
得到父亲的夸奖,孩子喜笑颜开,得意之下又要去抓露出的剑刃。
方奎一把拦住,抱他入怀,对主人说:“爷,一看大少就是天生的剑客,竟然一丝不怕。”
自从小哥儿俩问世,他就不再称呼方汉洲为“少主”。依照当年侯府传承,他觉得应该改称“帅爷”,至少也应像对其父那样叫“将爷”,但一则名不副实,二则情形不准,只好丢了前一个字,简称为“爷”,而两个小主子,自然也就是“大少”和“二少”了。
方汉洲见儿子这样喜欢剑,也非常高兴。摸摸孩子的头,随口问道:“娘在做什么?弟弟呢?”
“杀鸡!”方青萍向前院一指,“结绿——杀鸡!”
他的口齿不甚清楚,两个大人一时没听明白,互相看看。未待主人眉头皱起,方奎从地上腾地站起来,拔脚就走。
奔到通往外院的门楼底下,看到伍氏夫妇正在断案。伍长庆揪着小儿子宝兴痛打,做母亲的在一边没像往日一样阻拦,反而口里说着“该打!该打!”。
方奎两步赶上去,从父亲的腋下拉过孩子,责怪道:“又为什么?好好的,怎么又打上了?”
“为什么?你问问这小子!”伍长庆气得不轻,点指说道,“胆子越来越大,居然敢拿厨下的东西!”
大宅子里的下人最忌讳这个,教导儿女尤以手脚干净为要,方奎一听自然惊讶。
而伍宝兴则“哇!”地一声哭开了:“我没偷!不是我……”
“你还抵赖?那只鸡不是你拿的还能有谁?”做父亲的冲上来又抡起了巴掌。
方奎抬手按住他,劝道:“多大一点的孩子,不就是一只鸡吗?”一转头看见了伍氏身后藏着的一个,眼睛立时瞪得滚圆,“我的祖宗!你,你怎么这副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