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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阳好奇的与老父交头接耳:“你是认为陆小文和郑东宪有私情吗?”

三叔:“查一下,知己知彼,总有用得着的时候。”

“可是,现在林玛俐和七叔他们对矿业公司苦视耽耽,我哪里有时间去查一个普通女人?”

“哼,如果她是郑东宪的女人,那她就不是一个普通的女人。采矿权之争,你以为是和郑天一争吗?说穿了,还是郑东宪最麻烦。”

“也是。虽然他对矿业公司好像已没有兴趣,但钱,有谁会嫌多的?”

“好了,少废话。在明宇国际那边找人查一下。”

“是。”郑东阳去打了几个电话,回头却见父亲已与郑东宪一起相谈甚欢。

三叔有意无意的问道:“哎哟,那个小陆,难道说现在还没有爬上山来吗?”

郑东宪不动声色:“是吗?没留意,怎么三叔看起来对小陆倒是着紧得很呢。”

“我着紧什么?二哥命好啊,两个儿子都是人中之龙,选的女朋友也是天仙一般的人儿,我们东阳要是学得你们一半本事,我也就老怀大慰了。”

郑东宪拍了拍三叔的肩头:“不是啊,在这方面东阳倒是我们的偶像,哈哈哈……”

“哼,那小子整天不务正业,乱搞女人,你还偶像了。对了,这一次矿业公司的采矿权变更,你可不能心软了。听说,郑天一最近与七叔他们筹划得很紧。”

“是吗?”郑东宪居然漫不经心的问。

三叔心里暗骂了一句,却满脸担忧的说道:“你别爱理不理的,你回来的时间少,不知道七叔和林玛俐在公司的人脉经营,这辛苦得来的产业可不能让他们夺了去。”

“其实,也不能算夺了去。谁作主,最后还不是姓郑的吗?”他回头拥紧了三叔:“三叔当年对东宪的恩情,东宪是绝不会忘记的。”

“咳,瞧你说的是什么话?”

一场浩浩荡荡的祭祀活动在下午才结束,下得山来,回到郑家大宅已是华灯初上。家中早已备好了酒菜,等待这帮人回来。

辛苦了一天的人们,坐下来就吃。只有郑天一四处找寻着:“王大妈,不是让你照顾陆小姐的吗?怎么会摔伤了腿的?”

王大妈眼角瞟了一眼郑东宪,支支吾吾的说道:“她一个走得久了,在小溪边摔到了。”

“她在哪里,我去看看。”

“不用了,陆小姐她睡着了。你还是吃饭吧。她很累,你就让她睡多一会儿。”

郑天一只好作罢,既然已回到家中,想必也没什么大事。坐下便吃饭,席间众人兴致激昂,推杯举盏,有好几个人是醉醺醺的让人抬了回去。

当路晓晓醒来,意识到大部队应该已经回来了,而自己还在睡懒觉的时候,感到大事不妙。匆匆忙忙的来到大厅,却发现大部分客人们已经散去,郑家一家人在悠闲的喝茶闲聊,气氛相当的融洽。

没人注意到路晓晓,她反倒在厅堂后不知应不应该进去了。郑东宪和易立冰坐在一起,郑天一捧起茶仰头便喝,抬眼看见了路晓晓,放下杯子冲上来,把她迎到了自己刚才坐着的红木椅子上。

郑天一弯下腰来,掀她的裤腿,路晓晓吓得把腿往后缩:“你干什么?”

他仍旧低着头:“王大妈说你在小溪边摔倒了,让我看看。”

“不用了,很小的事,只是一个很小很小的伤口。”路晓晓抬头只见厅中人人都忍不住笑,她羞得满脸通红,而对面的郑东宪的脸都青了,她小声的说:“不要,好多人。”

“怕什么,我看我女朋友的脚难道还犯法了?”他卷起了她的裤腿,发现脚踝处真的红肿一片,有一个如拇指大小的伤口,还在一点点的渗着血丝。

他低下头,吹了一下:“是不是很痛?”

整个大厅的人都在看着自己,晓晓拼命的想要拉下裤腿:“没关系的,早就不痛了。也没流多少血,不要担心。”

“什么叫不用担心?破溃的伤口很容易感染的,何况还是在荒山野岭的地方弄伤的。”郑天一把她的脚抬起来放在自己的膝盖上,让人从药柜里拿来一瓶跌打酒一样的瓶子,说道:“你忍一下,我帮你搽一点药酒。”

“不用了吧。”晓晓拼命的往回缩:“药酒来的?会不会很痛?啊?”

“有点痛,但是很有效的,我们郑家的人用了几十年,是秘方,自己浸泡的,一定不会化脓感染。”二话没说,郑天一便用棉花把药酒沾到晓晓的伤口上。

“啊。”一阵刺痛刺得晓晓张口大叫,还用手紧张的抓住了郑天一的肩膀。实在是很痛啊,开裂的伤口,没了皮肤的保护,放上几十度的酒,能不痛吗?

晓晓的眼泪都要流下来了,郑天一紧紧的抱住了她,还一边低头向着伤口吹气,好一会儿,晓晓才从那痛到想昏迷的感觉中醒过来,才用手大力的打郑天一:“啊,好痛,痛死我了。”

郑天一连连陪不是,看样子心疼得很。三叔在旁真的受不了了:“天一啊,你就不要这样虐待你的小陆了吧。你们两个当着这么多人来亲热,你是想让三叔我脑溢血,对不对?”

晓晓被说得心中羞怯,脚上又火辣辣的痛,双手抓得郑天一的衣服皱成一团。突然偷眼看见郑东宪那张铁青的脸,一下子竟是连痛也不敢大叫出来了。

但郑天一却似乎真的故意在人前亲热给人看的,一边哄她,一边向她的伤口吹气,一副心疼欲绝的表情,直让厅中人人都感到阴风阵阵。

路晓晓匆匆吃了一点饭,郑天一又不见了踪影。林玛俐看起来是一个恋子成性的人,去哪里都要带着郑天一。

路晓晓一个人来到后院的那棵大槐树下,小凉亭的长凳很舒服,她就坐在那儿发呆。一天下来,她越来越觉得自己留在郑家是一个错误。

老是出状况,郑东宪是她一向弄不明白的,但连带郑天一都有点让她悚然不安的味道,总感觉这兄弟俩都是想整死她路晓晓的。

想着,想着,不该来的人还是来了。

郑东宪来到了晓晓的身边,她才突然发觉,想要拔腿就跑,却被他一下拉了回来。

“跑什么跑?不是受伤了吗?不是要人重点呵护的吗?要跑到哪里去?”郑东宪的脸黑沉沉的,那眼神像要生吞了她。

她的心中发毛:“你来干什么?我累了,想回房休息。”

“你睡了一个下午还不够吗?居然见了我就想跑。”

“我很惨的,我已经几天几夜没睡过了,下午也只是小睡了一会儿。”她申辩,想要早点脱离魔掌,还刻意的打了个呵欠。

可是她这懒洋洋的伸着懒腰的迷离模样,却让郑东宪更加拉紧了她的手:“为什么会几天几夜没睡好?”

“我最近失眠。”

“好可怜。”

“啊。所以,请你让我回房睡觉。”

“好,先治了脚上的伤再说。”

“治什么脚伤啊,我的脚已经好了。”她用力的扯紧自己的裤腿:“刚才天一已经帮我上过药酒了,他说不可能再发炎的了。”

他却更大力的扯她:“郑天一说不发炎就不发炎了吗?他又不是医生。把脚放过来。”

“我不,不要,会不会很痛?”她看着他手中拿到黑乎乎的药块,心里恐惧:“你不要折磨我了好不好?我只是擦伤了一点皮,死不了的。”

他凶神恶煞的样子:“啊,郑天一帮你就可以?我就不可以吗?”他把她的腿放到长凳上,坐在她的身边,把那黑乎乎的药膏涂了上去。

那中药先是清凉清凉的,接着却像被噬咬一样,搔痒、麻痛麻痛的。路晓晓真是欲哭无泪,那一双眼睛瞪着郑东宪,想要把他也剥下一层皮来,让他也试试这难耐的滋味。

“你大坏蛋,你存心想弄死我,对不对?”

“我弄死你?郑天一帮你,他就是好人,不会发炎,我呢,却是存心想弄死你了?路晓晓,你为什么总是这样,不识好歹。”

“我就是不知好歹,懒得理你。”她起来,却被他反手一扯,本就疼痛的脚,一滑,直挺挺的倒在他的怀里,他凶巴巴的:“以后,你要是再敢和郑天一在大庭广众之下亲热,我一定饶不了你。”

“放手,放手……”她打他,好不容易挣脱他的掌握,一瘸一拐的回屋,却一头撞在易立冰的身上。

“对不起。”她闪过一边,想从易立冰的另一侧过去。

易立冰却反而闪到了她的前面,一脸鄙视的看着她:“陆小文,你好不要脸。”

“什么?”路晓晓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

“不要脸的女人,明明是弟弟的情人,却还要勾引自己的大伯。”

“你说清楚一点,我哪里勾引他了?”

“不要自鸣清高了,狐狸精就是狐狸精,想不到你居然用上了苦肉计,搏同情一向都是你最擅长的招数吧?路晓晓。”

“是,我搏同情,有本事你也打跛自己的腿试试,说不定郑东宪立马把你娶回家。”

“你说什么?”

“哼,有本事就管住你的男人,让他不要来烦我。别说我不要脸,他就在你眼皮底下,为什么不管住他?”

易立冰想不到路晓晓这般牙尖嘴利,偏又说不过她,只气得双手发抖,目送这个表面上弱不禁风的女人离去。

路晓晓也自想不明白,何以自己每一次面对易立冰,战斗力都会空前的强大,像突然变成身怀十八般武艺的吵架高手,一句都不落人后。

但吵架归吵架,那只是面子工程,仔细想想易立冰说的话也不无道理。

现在她这算是什么状况啊?

和自己的大伯这样不清不楚的,别说易立冰了,单是下午的郑三安和王大妈就已经看不惯了。以郑东宪那暧昧的言行,还有他那死不放弃的作风,再下去,事情一定会发展得不可收拾的。要是天一知道了这件事,想必一定会大受打击的。他单纯又心软,恐怕一定会悲伤得很。

不管怎么说,自己夹在这两兄弟中间,绝对会不得善终。

她路晓晓即使再聪明,也不可能可以在两兄弟中间如鱼得水,虽然不是第一次被骂成是狐狸精,但她明白自己还是离狐狸精的水平差很远的。

别说三角关系了,单单是郑东宪一个,她都摆不平。想想与郑天一真是前景暗淡,即使他能接受自己和郑东宪的过去。那自己呢,与郑天一一起,便意味着要永远的活在郑东宪的阴影之下。说不定哪一天自己定力不够,又或是郑东宪用了非常手段,那自己岂不是成了传说中的私通大伯的……,那是绝对不行的。

万万不行。

翻来翻去,又是一夜无眠。但总算是打定了主意,一早起来,便跑着去找郑天一。

郑天一见路晓晓早早的起来,跑着来找自己,心中甜蜜,轻轻的扶住了她:“怎么了,脚不痛了吗?”

“不痛了。”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两兄弟的药真的有用,早上起来,脚踝处居然不红不肿,竟是差不多康复了的样子。

不过脚不是问题,还是赶快说重点。

“天一,我想先回去。”

“回去?回哪里。”

“美富华。”

“急什么?我们请了长假的。而且,你是陪总经理的,谁敢催你回去?”他从后抱着她,呵她的脸。

她早上起来,脂粉不施,一张小脸白惨惨的,让他无端端心痛,居然还嚷着要回去:“是不是闷着你了?我知道,改天等矿业公司的事情处理好,我陪你出去玩一玩。啊?”

“不。”她欲言又止,把原来淡红淡红的嘴唇咬得变成一片猪肝色:“对不起,天一。”

“为什么要说对不起?”他的眼里有灰沉沉的雾气积聚,勉强用手刮了一下她的鼻子:“背后做了对不起我的事了?”

“不是,不是这样的。”

“那为什么说对不起?我不要听对不起,我要听你说:爱我。”

“天一,你听我说。我,我……”

他望着她那犹豫不决的、满带歉意的眼眸,心中隐隐有了不祥的预感,他想要走开:“小小,我有事,你等我回来再说。”

“不,天一,我想分手。”

“你说什么?陆小文。”

“我是说我想分手,你让我先回美富华,我想冷静一下。”

他的脸已变成灰黑色,郑东宪回来只有三天,她便决定要和自己分手,难道她已经决定重回郑东宪的怀抱了吗?郑东宪,我就真的不如你吗?

他强自冷静:“够了,你昨晚没有睡好,回去好好睡一觉,便会忘记你刚才说的只是疯话。”

她却很坚决:“不,我不想连累你,更不想给你带来更大的伤害。”她愧疚难当,却又无能为力,不管他对自己有多好,不管他有多优秀,她总不能让自己成为郑东宪的弟妇的。

“对不起,天一。”

他抓住了她的手腕:“你想要回到他的身边了吗?你的心里还是只有他吗? ”

“谁?”

“你从前的男朋友。”

“天一,你不要胡思乱想,我只是觉得我们不适合。你很优秀,我配不起你。”她的眼里闪着晶莹的泪花,却去意已决。

“我不管你在想什么?我告诉你,我不分手,不分手。”他拂袖而去,不让她看到自己那暴怒的受伤的眼眸。为什么,只是三天的时光,她便完全的改变了?

为什么,他这一生都敌不过郑东宪?在事业如此,爱情更是如此。

只因为他比自己早出生了几年?只因为他比自己更早的认识了她?

他不应该带她回来的,本以为,她成为自己的女朋友,便可以狠狠的羞辱郑东宪一把,但原来,含冤受屈的竟然是自己。

他不明白,更有太多的不甘心。

他年轻俊美、体贴入微、才华横溢,为何就敌不过一个冷酷狡猾的郑东宪?

你既然要走,那么就请你走得远远的。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他这一生,可以输给任何人,但再也不能输给郑东宪了。

他从她的房间里取出行李,把背包背到了路晓晓的背部:“你要走,是吗?那么你现在就走。”

她迟疑着,虽然明白自己会令郑天一受伤,但想不到他居然转眼间便凶巴巴的对她。一种无助的凄凉感浮上她的脑际,小嘴努力的抿紧,一言不发。

他的心升起希望,伸手抚摸她的脸:“傻的,我们不要说气话了,啊。今天不走,以后都不走了啊。我答应你,过两天我陪你一起回美富华,离这里远远的。”

“不,我自己回去,现在就回去。”

她用手提了提背后的背包,竟真的倔强的步出前院。

对她来说,离开,从来都不是困难的事。

留下,才是最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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