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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晓真是后悔死了。为什么要多事跟着来呢?如果不用跟来,便可以在古色古香的老宅中偷懒歇息了,却为什么要来凑这等热闹。
不是她个性梳懒,而是她已经好几天没睡过了,实在感到自己已经大限将至的样子。她自去年割腕自杀以来,当时失血过多,其后,身体没得到好好的调养,反而奔波劳碌、心力交瘁的走过了大半年,身体已大不如前。
郑东宪走在前面,偶而无意的回头望她,只见她那虚弱的身段,苍白的脸庞,走在崎岖的山路上,小手撑着腰间,一步一挪。
他减慢了脚步,渐渐的落于人后。
郑洁池的墓地在群山中的一个山头,沿途风景非常秀美。不知名的老树从山谷底下高高穿插着长到半山腰,巨大的枝桠伸出,差不多遮盖半山向下望的村庄的影像。
郑家果然是当地的大户,拜祭的人群散散落落的绵延了数百米。大批男子抬着各色祭品及用品,其余人一边爬山,一边享受沿途风景,过程倒是并不沉闷。
上到第一个山头,视野骤然开阔,连绵的古树渐渐换上了郁郁葱葱的特色树丛,间有清澈的溪流流过脚边,缓缓的向山下流淌,在崎岖转角处突然一个俯冲,溪水飞流而下。
一直吃力前行的路晓晓来到山头的平地,只觉爬山的劳累稍作纡解,脚步也不至于太过沉重。举目远眺,这片山头景色更加秀美,还有清澈的溪水流过,完全让人忘记了自己是来拜祭先人的。
郑天一一直与她搀扶着向前走,他的小小这般的娇怯柔弱,身体总是不由自主的靠着他,拖着她的小手走在清风沁人的山里,只觉这是他走过的最开心的一段路。从前上来时围绕的悲伤感觉在今天全部化成了另一种旖旎风情。
只愿可以从此,便这样牵着她的小手走,每一段路,都有她淡淡的笑容陪伴。
电话里传来林玛俐不悦的责骂:“天一,你在哪里?”
“啊,我后面,小小很累,走不快。”
“你疯了吗?理那个懒人干什么?你以为她真的是你的媳妇儿吗?快上来。”
“可是,妈妈,我不放心让小小一个人走。”
“怕什么?还有几步路便到了,快上来,七叔在等你。”
“好的,妈妈。”
郑天一的眼里满是歉意和不舍:“对不起,小小,妈妈催我了。我们走得太慢了。”
“没关系,我跟着队伍慢慢走,你是主人,不能跟着我落后的。”路晓晓推了推他:“快去,不要让林阿姨生气。”
“那么你小心一点,一直往前走,绕过这座山头便是了。”
“唔,我明白的。”她挺了挺胸膛:“我是成年人了,不要担心我。风景秀丽,我慢慢的走。”
郑天一提速,迈开脚步,越过队伍向前面走。
郑洁池的忌日已经成为一个象征性的日子,到了这一天,族中大小老嫩,重要的人物便会齐聚一起,除了拜祭纪念先人外,还可以与族中长辈们一起登山望远,联络感情。竟已成了一年一度的家族大事,除了拜祭的时候之外,其余时间倒是轻松散漫。
郑东宪与三叔、三叔的儿子郑东阳一起谈笑风生。却忽见刚才与路晓晓一起落在后面的郑天一竟然快速的越过他们,向着队伍的前面走去。
郑东阳略显好奇:“他为什么走得那么急?连女朋友都扔下了。”
三叔:“你真是多管闲事。不过,最近,林玛俐与七叔那一伙走得很近,估计是上去找林玛俐了。”
郑东阳:“哼,郑天一这几年来,看似能做点大事了,实际上还是母亲的裙脚仔,事事都听林玛俐的。”
郑东宪笑笑说:“七叔的女人与林玛俐是表姐妹,他们两家向来交好,这也不是秘密的事情,至于天一,对母亲孝顺,当然不是坏事。”他的心中焦躁,隐感不安:“对了,三叔,你们先上去,我过一会儿再上来。”
“你去哪儿?”
“啊,找个地方方便一下。”
“我们等你。”
“不用了,要很久。”郑东宪用手捂了一下肚子,真的向后面的树丛茂密处退了回去。
三叔那胖得快要张不开的小眼露出迷惑的神色,向儿子打了一下眼色说道:“你先上去。”
路晓晓一个人落在后头,倒也乐得耳根清静,好山好水好心情啊。
她眼见自己离大队伍越来越远,听说这次拜祭是要到黄昏才结束的,现在还不到午时,自己也无须急于赶路,倒是好好的享受一下“山高任我游”的自在闲适好了。毕竟,在郑家的任何一个人的面前,她都会浑身不自在。
她蹲下来,在脚下捧起清清的溪水洗擦自己的脸,小脸冰凉冰凉的,在这夏日的中午,让她感觉就如大热天气,在空调房狂吃冰淇淋的快活。
她坐在了旁边的石子上,把一双腿也伸进溪水中去,只见清可见底的水中居然有小小的鱼儿畅游,鱼儿排成了一队,在她的脚边游过。她童心骤起,伸出手打算去捕捉。却听得离远有人在大喊:“陆小姐,你在玩什么啊?大队人马在等你一个啊。”
这一声叫唤声若洪钟,而且听起来相当的气愤。路晓晓认得是王大妈的声音,吓得回过头来看,只见王大妈正从前面向着自己的方向赶,一边走一边还破口大骂。
路晓晓心想:“糟糕,又被这个王大妈抓到了。”她心急的想要起来,脚下的石子在水下冲刷,年月久远,滑不溜手,近岸处又有青苔隐藏,她半弯的腰还来不及抬起,便滑倒在溪水中。
她慌乱中被溪水下的石块划伤了脚踝,一点点的鲜血从她的脚下流出,在清清的溪流中泛起一小片淡红的涟漪,那一片微小的淡红色慢慢的在她的眼前越来越红,终至让她的眼前一片灰黑。
她仿佛看到了那一天的自己,她的手腕滴着血,暗红的带着糜烂灰黑的血,她似乎又能听到自己心跳搏动的声音,听到自己血液奔流的声音。
“东宪,我要死了,我又要死了。”
她“咕咚”一声栽倒在小溪中,水流漫上了她的头,她喝了一口水,带着她的血腥味的鲜甜的溪水。
她感到有人把自己从小溪中捞了起来,他叫嚷着自己的名字:“晓晓、晓晓,你醒醒。”
他用力的掐她的人中,按摩她的太阳穴,还凑上去听她的呼吸,幸好呼吸还算均匀,心跳也很有力。他松了口气,发觉怀中的人儿原先绷紧的身子已经放松,软绵绵的贴在他的大腿上。
他忽而笑了,这个女人,为什么总是在最不应该晕倒的时候晕倒啊?
总是这样,猝不及防的抓挠自己那武装成石头一样的小心肝。
那一张苍白的脆弱的脸,那两片性感的小唇瓣,多久了?多久,没这么近的凝视她了?
他低下头就要吻她,却发现王大妈在旁边双眼睁得像铜铃一样大。他顿时怒火中烧:“王大妈,刚才你明明看到陆小姐滑倒了,为什么一直干站着,不下去救她?”
“对不起,我以为溪水这么浅,她自己能起来。”
“即使她能起来,你也应该伸手扶她的。你居然只是在旁边看着?”他抱她走到树荫下,这样太阳就不会直射她美丽的眼睛。
但他仍旧余怒未消:“如果陆小姐有什么事,我不会放过你。”
王大妈吓得大气都不敢出,郑东宪处事向来严苛,表面上虽然待人和善,但是族中男女老幼都怕他,即使是德高望重的三叔、七叔等老一辈的人,也得看他的面子办事。
此刻,郑东宪铁青着脸,对王大妈严词指责。那眼神,那语气,看上去,如果这个陆大小姐要是真的有个三长两短的话,估计她王大妈就只能在这个山头陪着吃西北风了。
她也是冤枉,走得好好的,郑天一突然让她回头照顾路晓晓。
你说,她都已经年过半百的人了,走了这么远的山路,还要回去照顾那个懒女人,来回再重复走一段山路,她的心中能好受吗?
离远却见陆小姐居然在玩水,当堂气得七窍生烟,大喝一声,没曾想,这样一喝,便把她喝到溪水里了。
滑倒了就滑倒了,小溪里水的深度只刚刚到达膝盖,估计也淹不死她,正在旁幸灾乐祸的看热闹,却不想当场被郑东宪捉到了。
最大的问题还是,郑东宪居然好像很紧张这个陆小姐,甚至比起郑二少爷还要紧张。
呸,这样的女人,居然那么多男人当她是宝贝。
她唯唯诺诺的来到郑东宪和路晓晓的旁边,只见“陆小姐”闭着眼睛躺在郑东宪的大腿上,郑东宪以手在树下帮她扇风,似乎还笑着对她说话。
王大妈问道:“我可以帮忙吗?”
郑东宪回头,语气放缓了:“你去那边,对,刚才小溪那里,看看陆小姐有没有什么东西漏下了。”
“啊,好的。”王大妈赶紧飞奔到溪中找寻。
郑东宪坏笑,好不容易支开了王大妈,身边无人,他低下头,轻轻吻了一下路晓晓的嘴唇,他看到她的眼皮动了一下。更觉好笑,俯近她的耳边低声说道:“唉,看来醒不过来了,还是做人工呼吸吧。”
他真的凑近了脸,路晓晓攸地张开了眼睛,圆瞪瞪的死盯着他,他忍不住笑,却还是重重的在她的唇上咬了一口,是真的咬,狠狠的咬:“咬死你这个害人精。”
她委屈得很,为什么每一次出丑都要被他看见?为什么刚才不让她死在小溪里算了?为什么要咬她咬得那么痛?
她这一想,千言万语无从诉说,又气又恼,偏又有难以抗拒的甜蜜涌上心头。只得用力的咬紧嘴巴,不让他看穿自己的软弱。
“你啊,还是不要再上山了。衣服湿了,脚也弄伤了。”他从她的背包中拿过一件外套帮她披上,又用溪水帮她洗净了脚踝伤口沾染的湿泥,看了看表,低头对她说:“你在这里休息一下。王大妈会在这儿陪你,一会儿,我让人送干爽的衣物来给你。”
她伸出手想任性的拉住他,但还是在半途放开了。
今天,是拜祭他的父亲的大日子,不可能要求他留下来陪她的。虽然,她真的很讨厌一个人在山头孤单的无依感,虽然,她差点忘记了他现在只是她的大伯。
他叹了口气,如果可以,他一定会留下来的。她那渴望的眼神,那孤独的身影,让他在离开的时候不断的回头,三步一顾。
王大妈在旁边守着路晓晓,这一次,她再也不敢懈怠。真的是照顾有加,郑东宪离开时的眼神说得明明白白:只要这个陆小姐少了一根头发,她王大妈的日子都不怎么好过了。
“王大妈,你饿不饿?”路晓晓在问她。
“陆小姐,你吃吧。”王大妈诚惶诚恐的,心里却暗暗咒骂:“问来多余,日上三竿,爬了大半天的路,怎么可能会不饿?”
“王大妈,你过来吃。”路晓晓把早上郑天一为她准备的饭盒递给王大妈:“你吃吧,我刚才吃了一个玉米了,不饿。我喝点水就好了。”
“啊,不行,陆小姐,你要是饿坏了,我担当不起。”
“王大妈,你不要生气嘛。郑东宪他这个人太坏了,刚才要不是他来,我知道你一定会下去救我的,但是他却毫无理由的骂你。不要管他,明天,我回去帮你出气。”路晓晓本是个毫无机心的人,从来没想过王大妈在那个时刻真的是幸灾乐祸的,只觉是自己累得王大妈无端受骂,心中有愧。所以这几句话便说得情真意切。
王大妈有点诧异的望着她坦诚的眼,不好意思的低下头:“陆小姐,还是你吃吧。还要很久大部队才会下山。不然,你放着,到你饿了的时候再吃。”
“不用,你放心的吃吧。郑东宪会让人送东西来给我吃的。”
“他们上山后,便很忙的,有很多仪式要搞,没空理我们的。”
“你不用担心,他刚才说,会让人送衣物给我,肯定也会送吃的来的。”
“你那么肯定?”
路晓晓的心里也打了个问号:他还会像从前一样舍不得让我挨饿吗?要是从前,他一定会留下来陪我,或是背着我上山的,断断不会就这样把我丢给一个大妈。
不觉心中哀怨,鼓着腮长吁短叹。
王大妈见她忽然沉默,脸色木然。自己的肚子确实饿得呱呱乱叫,再也不假装推辞,捧起盒饭狼吞苦咽。
王大妈的盒饭吃完,肚子饱了,休息够了、心情也好了,看着这个陆小姐也顺眼多了。不用跟着众人奔奔波波,只是守在这树荫下乘凉,似乎还沾了福气了。
只见陆小姐懒洋洋的半倚在树荫下,看上去确实是和村里的女孩子不同,她说不出那是什么感觉。只是忽然明白,为什么那两个如此出色的男人会用那样怜爱的目光痴迷的看着她。
她陪着陆小姐呆呆出神,只见远处郑三安居然飞跑着向她们走来。
郑三安来到近前,放下背上的那一个大背包,对着路晓晓说道:“郑总让我给你送点东西来。”然后把背包递给王大妈:“你陪她到树后面换好。”
路晓晓极快的换好了干爽衣物,虽然看上去像是乡里人的短裤短衫,但干爽舒适,她也觉得满意得很,连连向着郑三安道谢。
郑三安憨厚的笑着说:“我已经让人在山下准备好车子了,陆小姐能走吗?如果不行,我背你下山。”
“啊,不用,我慢慢走。”
路晓晓便这样和郑三安、王大妈慢悠悠的下了山,至于山中的祭祀、仪式什么的,她是通通都没有参加。
下得山来,车子早已在等待。路晓晓已累得不轻,口渴,还饿着肚子。她筋疲力尽的坐到车子后座。
前面的司机递过一个汤盅给王大妈:“这是郑总让准备的,你让陆小姐吃。”
王大妈奇怪的问:“什么来的?”
“是九记的蟹粉鱼翅。旁边还有一碗冰镇酸梅汤。”
“哗。”连郑三安也夸张的咂着嘴巴,这个女人,是什么人啊?居然让郑东宪为她花尽了心思。
“啊,蟹粉鱼翅?我最喜欢吃了。”路晓晓真的饿坏了,抢过汤盅,喝了一口,说道:“酸梅汤,我等一会儿再吃。”
郑三安的心中纳闷,陆小文不是在清洁部工作的吗?不是因为郑天一的缘故才调到前台的吗?
现在看来,却是见惯了世面和排场的富家小姐的范儿。
而又为何?郑东宪对她会如此的体贴入微?虽说是弟弟的女朋友,但他们兄弟失和是人尽皆知的事实,真的是乱七八糟,理也理不清啊。
理不清的结,心中疑惑不解的人何止是一个郑三安。
三叔一直紧跟着郑东宪的身边,只见郑东宪整个祭祀过程都有点心神不属,不停的打电话,终于听到他小声的说:“真的,吃饱,睡着了?”才见他皱着的眉头舒展开来。
三叔心中的疑惑更深,他与儿子郑东阳小声的说道:“你,明天找人查一查那个陆小文。”
“陆小文?郑天一的女朋友啊,在美富华工作的前台小姐,开始的时候听说还是在清洁部。”
“不是查她和郑天一的关系,是查她和郑东宪的关系。”
“和郑东宪的关系?”他张大了疑惑的眼睛望着父亲。
如果他知道他的父亲几个小时前,在流水叮咚的小溪边偷看到了什么,他就不会再有这样的疑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