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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远行,路晓晓简直是疲于奔命。
从山西太原武宿国际机场下了飞机出来,接着便坐上轿车,上了高速路,大约2个小时后,又转入了狭窄的盘山路。
路虽然似是修葺了不久,但是路面还是常常有大小不一的坑坑洼洼,颠簸得很。对面或侧方常有巨型的大货车驶过。
“这条路怎么这么多车?”路晓晓不耐烦的问郑天一。
“没有这些车,没有这条路,我们郑家很难走到今时今日。”
“哦。”她无奈的苦笑了一下,侧过脸闭上眼睛,希望自己能够趁空闲睡一会儿。
她已经很累了,一路上,两天一夜的时间,她几乎没合过眼。虽然,郑天一在旁边,伸出胳膊让她放心的依靠,但从机上,到车上,她始终都无法入睡。偏偏郑天一似乎真的在赶路,令她有一种被赶着上刑场的感觉。
从前的她明明是一个可以随时随地熟睡的人,但现在的她,失眠却像与她成了姻亲,即使身体累得散了架,眼皮重得像一座山,脑里却还是纷纷扰扰的像有无数声音在喊,重要的不重要的问题全都纠结成藤,绕得她的脑子成了一捆捆解不开的乱麻草堆。
好不容易车子停了,她晕乎乎的以为,又要换上另一辆车子,再赶另一段路,但幸运的是郑天一温柔的对眼睛闭着的她说:“小小,到了。”
他的声音有一种难以掩饰的激动,像10岁的孩童回到了久别的母亲的怀抱。
果然,他激动的冲了下车,甚至忘记了去为路晓晓开那一边的车门。
“妈妈。”他拥抱着面前一个风韵出众的中年妇人,妇人的眼里泪痕闪闪,显是等待和思念日夜煎熬着她,她摸着儿子的帅脸:“啊,你看你,风尘仆仆的,休息一下嘛,干吗要这么着急的赶路?”
“我要赶回来见妈妈嘛。”郑天一居然在撒娇。
路晓晓忍不住微笑,她忽然喜欢这一对母子,他的母亲,居然是一个如此美丽端庄的女人。虽然年龄是女人无法战胜的天敌,但有些女人却可以把年龄变成上天对自己的恩赐。
当然,要有多么出色的父母,才可以生出这么出色的儿子?
“你看你,就把女朋友这样丢在车里吗?”她笑着责怪儿子。
“啊,小小。”他轻轻拉了一下刚从车上走下的路晓晓,对着母亲说道:“妈妈,她是陆小文。”
“阿姨,你好。”
“你就是小小啊。来,快进去坐吧。已经这么晚了,想必一定饿坏了。”
晓晓随着他们走了进去。一边走,一边忍不住心中惊叹。
踏上高高的门廊,穿过大门,是一条长长的石铺甬道,多个独立的小院把大院分为南北两排,甬道两侧靠墙有护坡。西面尽头处似乎是祠堂,与大门遥相对应。越往院子里看,越是富丽堂皇,井然有序,像极了电视上看到的北方封建大家庭的居住格调。
每走一段路便可以见到亭台楼阁,柱间雕梁画栋,堆金立粉,还有看起来足足有过百年的古树立于繁花之中,简直是人间胜境。
“这是你的家?”路晓晓不想显示自己的无知,但她还是不由自主的发出感叹。
“对啊。”他得意洋洋,志得意满,牵着她的小手,走向其中的一座主院。
江西的民宅向来以雄伟壮观、安全牢固、工艺精细而著称。而郑家虽然并不扬名天下,但居家大宅还是深具当地民宅的雄浑底蕴,而郑家近年来,不但家业未败,反而声名更显,他的故居当然保养修葺得完好无缺。
路晓晓对一切美丽的事物都有一种从心深处浮上的仰望。雄伟的大宅院,风韵迷人的妈妈,都让她那烦闷的心绪一扫而空。
吃过晚饭,她一个人信步走在庭院里。高大的落叶乔木,叫不出名字的花花草草,宁静的四周间或会有虫鸣鸟叫。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确实也是人生的一大福气来的。
郑天一刚回来,自然免不了要和妈妈畅叙离别之苦,她是自然不会去打扰的。
郑天一与母亲一起走进内屋,林玛俐怜惜的抚着儿子的脸:“辛苦吗,日夜兼程的回来?”
郑天一坐下来,把玩着桌面的陈旧铜镜:“没什么?皮肉之苦,我还受得了。不过,小小看上去是累坏了。”
“天一,陆小文真的是她?”
“是的。”
“你确定吗?”
“你没有留意吗?那一条吊坠。”
“对。”林玛俐点点头,虽然不能真的看到吊坠的全貌,但是只从路晓晓颈边露出的链子,她便几乎可以确定那是郑家家传之物。
“郑东宪也太荒唐,居然把郑家的世代相传的宝物挂在一个女人的颈上。”
“他是真的把自己当成郑家的王了。”郑天一摇头,恼怒不已。
“路晓晓这张牌,我们要小心的用,毕竟我们不知道她对郑东宪而言,究竟有多重要。”
“妈妈,可是……”郑天一欲言又止。
“你想说什么?”她望着迟疑的,眉头紧皱的儿子,拍了拍他的肩头:“好了,早点去睡吧。这几天,你会很忙的。”
“唔。”他急急的关上门从母亲的旁边离开。
大院子里,路晓晓的背影孤单的立在大槐树下。
“为什么在这里站着,不累吗?”郑天一走近她,轻轻的按摩她的肩膀:“赶了几天的路,你难道不打算去睡一会儿?”
她笑,绽开美丽的笑容:“我喜欢这里。”
“是吗?”
“唔,我觉得我像从前名门望族的大小姐,站在大槐树下,拿着一块红丝帕,然后,等待有一天,心上人翻墙而过,为我而来。”
“哈哈……,你应该想你是这里的新太太,披着红盖头,等着我来揭。”
“你想得美。”
“我就是这样想的。”他抱她,与她一起挪着进屋:“不要胡思乱想,好好的睡一觉,明天要很早起床的。”
“为什么要很早起床?”
“你想做一个贪睡的大懒虫吗?”
“我本来就是贪睡的大懒虫。”
“郑家的女人习惯了早起的。”
“我还不是郑家的女人。”
“不是吗?不是吗?”他搔她的胳肢窝,她只能陪着笑。郑天一有时候真的是一个孩子,他怎么就认为她已经是郑家的女人了呢?
这一夜,虽然这是路晓晓极其喜欢的民居宅院,虽然是她最喜欢的古香情怀,但是,她还是翻来翻去的睡不安稳,早上,被陌生大妈叫醒,她简直想把她一脚踹到床底下去。
为什么嘛?她刚刚好不容易才睡着的。
把远来的客人早早叫醒,这就是大户人家的待客之道吗?
她却不知道,未进门的媳妇,是要*的。
但林玛俐真的把她当媳妇了吗?
天还是灰蒙蒙的,院子里的树叶沾满了水雾,重重的雾气让这个古旧大院落子平添了几分暧昧迷离的味道。
林玛俐过来牵起路晓晓的手,带她在小院子里转了一圈:“天一已经起床出去了,今天,是我们家族很重要的一天,会连开两天的流水席。”
“啊?什么日子?”
“明天是先夫的忌日。”
“啊。”晓晓露出难过的神色,林玛俐却只是淡淡的笑,语气中浮过思念:“先夫是一个很受人爱戴的人,他的忌日,村中的人都会过来悼念,我们便要准备好客人的接待事宜。”
“好的,有事情你可以吩咐我做的。”她为刚才自己赖床的毛病后悔不已。
“其实也没什么?我只是想让你见识学习一下,这个家迟早都会交给你们这一辈的。”
“阿姨。”晓晓的脸已经红到耳根去了。林玛俐这是已经同意自己与她儿子的恋情了吗?但是,进门,还是言之尚早吧?
林玛俐拉晓晓来到一个小小的凉亭里坐着,伸手指挥了一下,着人把盆栽抬到西边角落去:“天一虽然此前也谈过女朋友,但带回来给我看的,还是只有你一个,他对你的心意,我当然是明白的。”她叹了口气,眼神中的慈爱伤怀让晓晓动容:“先夫死得早,天一和我在这个大家族里也是受尽了冷暖,所以,你别看天一他性格开朗,但其实他的心里也应该会有少少的怨怼的。只望他认识了你,你能好好的待他。”
“阿姨,你别这样说,我……”她的心中是真的惭愧,自己踏上来郑家这一条路之前,暗地里却是希望自己入不了这个大家族的眼的,要是被扫地出门,也是能坦然接受的事。万万料不到,林玛俐会对自己如此关爱和亲近。
这一对母子。对自己是赤诚相对的。她是否应该放下那些把自己深深缠缚起来的债?走过了那么长的轨迹,命运原是为了让她遇到这一个人吗?
大户人家,果然是大户人家,从早晨开始,来客便络绎不绝。
大小老嫩,拖儿携幼,似乎真的是村中人都陆续来齐。宴会从中午12时开始,每隔2小时重新上一批菜,也自是人头涌涌,招呼不完。
虽然郑家上下都在忙碌,但是晓晓还是无事可干。只是间中帮忙打点一下,但看着这些来来往往的陌生面孔,还是头痛得很。
偏偏又总有一些好事之人,在后指指点点。
“看到了吗?老二带回来的。”
“女朋友吧?太好看了。”
“不错,就是瘦了点。”
她只能全程陪笑,不敢说话,只觉这一天,过得冗长而沉闷。她的头重重的,感到晕眩,只愿这时能给她一张床,睡上一觉,便心满意足了。
黄昏的时候,渐渐的人便少了,似乎大家都有了默契,已酒足饭饱的客人走开,也没有太多人再来。但接着来的,又似乎都是份量重的人物。
所有的酒桌已经收起,摆了一张巨大的圆桌子在大院中间。
菜肴陆续要上,厨房里传出芬香扑鼻的菜香。路晓晓的鼻子最灵,闻得出这些菜式与此前的菜式有很大的区别。
她偷眼细瞧,竟全是鲍参翅肚等名贵菜肴。光是那在某个盘子里露出的鲍鱼,竟是极品的五头鲍。
“哗。”她伸了伸舌头,郑天一这时过来拉她:“怎么了?”
“晚上要招呼什么贵宾吗?菜式比起下午,唔……”她欲言又止,怕他取笑自己没见过世面。
“今晚,我们族中的长辈会聚首一堂,还有一个人……”他下意识的皱起了眉头,晓晓只觉得他握着自己的手突然的收紧:“小小。”
“啊。”
“唉。”
“说话啊,不要唉声叹气的。”
他似乎在挣扎,却还是松开她的手,向着刚进来的两个人迎了上去:“三叔、七叔,你们来了。”
“哎哟,天一是越来越帅了。”
郑天一与他们寒暄,还不忘与进来的人作介绍:“这是陆小文。”
“哟,真是大美人啊,天一的眼光不错。不错。”
路晓晓一边陪笑,一边点头,只差点没把腰弯到脚下去。但幸好这些不断进来的长辈们很快便对她失去了兴趣,才让她悄悄的松了一口气。
如果知道陪郑天一回来,是要过一个这么重要的大日子,她是打死也不来了的。
很快,她便发现这些老年儒者们对另一个人有更大的兴趣,他们交头接耳,问得最多的一句话便是:“还没有回来吗?”
“肯定会回来的,去年也差不多下午才回到。”
“大忙人,唉,抽身回一次真的很难啊。”
什么人物这么重要?
晓晓好奇的想要问郑天一,却见他与旁人应对有度,笑意盎然,但眼神中还是掠过一丝阴沉,她刚巧暼了一眼,便不敢再问。
这些大家族,又是有点儿历史底蕴的大家族,应该有不少秘密的事,秘密的人吧?自己还是明哲保身,不要多管闲事的好。
这样想着,她就一个人来到后面的庭院中休息,反正他们的话题,她也插不上,像花瓶一样忤在厅中,只会感到越来越别扭。
她在院子中出神,脑里胡思乱想,转过头又再昏昏沉沉,一整天,虽然没真正的干过活,但问题是精神始终极度紧张,只觉得累得散了架。
刚刚迷迷糊糊的进入睡眠状态,便被大厅中的耸动吵醒。厅中此时已是灯火通明,高声谈笑的声音一直飘到她的耳际。
“一定是那个大家等待了很久的大人物回来了。糟糕,大家都在等他,我却偷偷躲在这里打瞌睡,太失礼了。”她慌慌张张的起来,久坐的腿酸酸麻麻,她“啪”的差点摔倒,好不容易稳住了摇晃的腿,膝盖却还是狠狠的撞到了水泥台角,痛得她差点连泪水也流了出来。
她靠在门边向里张望,只见郑天一正站在大厅的右边,脸上笑逐颜开,似是很高兴那人的回来。
她蹑手蹑脚的从门外溜进去,打算偷偷摸摸的去到郑天一的身边。毕竟在这里,郑天一是她唯一熟悉的人,先去到他的身边再说。
她小心翼翼的走着,与旁边的陌生人点头甜笑,眼看就要绕过刚刚才被围成一堆的大人物的后面,三叔却偏偏在这个时候往后退了一步,肥大的身材就这样把她撞到了几步之外。
“啪”的一声,她收不住脚,直直的撞到了后面的红木沙发上,沙发上的红木雕刻成的狮子突出的角,重重的撞到她的后腰,她顿时眼泪直冒,痛不欲生。
厅中大家失声大笑,她低着头,脑子还未清醒,便感到无地自容。
有人伸手扶她,还对着众人笑说:“看来,我吓坏了……”声音突然由自然的戏谑变为尖锐的惊呼:“晓晓?”
她感到那双手握得自己越来越紧,一直掐进了她的肉里,她受痛,恼怒的抬眼看他,然后看到了那一双装满思念和惊喜的眼。
“晓晓,晓晓,晓晓……”在他的眼里能清晰的看到泪花,八个月,250多天,她就这样离开了他250多天。
他可以捉紧她了,再一次捉紧她了。
那曾经痛入骨髓的别离,那曾经被无情抛弃的耻辱,都不重要了,晓晓,你回来了,就够了。
他感觉她的手冰凉冰凉的,抖得像风中的落叶,那一双美丽的眼写满了慌张、迷茫,痴痴呆呆。他听到她那风铃一样清脆的嗓音暗哑,在傻傻的梦呓:“不会的,错了,错了,哪里错了?”
他想捧起她的脸,吻那一双泪珠晶莹的眼眸,吻那被她自己咬得红透了的嘴唇。但是,有一个人从他的手中抢过了她的手,他的手中再一次空空如也,再一次握不住她。如同8个月前的那一天,他竭尽全力去捉紧的这个女人,在他的生命中消失,一去不回。
他愤怒的对上那个人的眼,然而,那个人的脸是那样的俊美、祥和而淡定,他谦和有礼的说道:“谢谢你,大哥。”
他看见郑天一低头对她甜笑:“还不叫大哥吗?小小。”
“啊,大哥?”
郑天一温柔的抚着她的脸,在她高挺的鼻子上调皮的轻刮了一下:“对啊,我没告诉过你吗?这是我的大哥,郑东宪。”
然后,他抬头看着那个一向骄傲洒脱、不可一世的大哥,淡淡的说道:“大哥,刚才没来得及向你介绍,我的女朋友,陆小文。”
郑天一拖着路晓晓走到另一边,故意走得远远。当他转身的那一刻,他分明的看到了自己的大哥那失落、痛苦、痴狂的眼眸。
郑天一笑了,10多年来,他第一次从这个大哥的身上得到满足和快乐。
你不是不可战胜的吗?你不是不可替代的吗?
你想要她吗?
我亲爱的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