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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并骑(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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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丁三年,王令多子族征伐獐方】

金色的骄阳傲视波光粼粼的曲甸河,商对獐方的总攻即将开始。

左盾右戈,行阵中的族众勇士们,目光冷凝地注视着一望无限的昆山平原,以及平原上高高耸立的獐方邑都。

后者的城墙以坚固闻名于世。传说在它每一块夯土的下面,都埋有献给天神的生祭。有的是牛羊,有的是不超过十岁的幼童。这些献祭的优质贡品以血肉和魂灵保佑了獐方人百年的平安。

不过,我有信心将它变成商王朝坚不可摧之军最新的战利品。

以九百武士和一百射手组成的洪流寂静无声。他们全部来自于直系大宗的王族和旁系小宗多子族,是商王朝最精锐的扈从军。其中,负责指挥进退疾徐的是由王室贵族的臣仆和上层平民组成的甲士,而陡卒们多为平时务农,战时应征的平民。

甲士们多持卷头大刀,配备护身的头盔、皮甲、皮盾。徒卒配以刚从南方铜矿运来的更加轻巧耐用的铜戈和长矛。而射手们拿的是比驰弓略小些,适合步战使用的弓矢。这一百个射手,个个都是我的心头肉。

因为他们的箭筒里一只骨簇石簇也没有,全部都是带有血槽,翼末有倒刺的铜簇。每当一只箭射出,我就看见贝币长着翅膀飞了……

临行时他说,“阿好啊,我可把家底儿全给你带上了。如果你不幸惨败,千万记得通知我。趁着甘盘相姜蒙侯他们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好逃出宫当强盗去……”

我鄙视这个动摇军心的家伙,“你还爬得动墙头么,也不怕闪了腰?”

“哗!”扈从军齐齐单膝跪地,青铜铠甲将干硬的黄土压出一个个半圆的小坑。

随军的巫师们正在阵前点燃祭神的篝火。那火苗贪婪地舔食松枝香木,迎风暴涨。“大能的天帝啊,请享用我朝的血祭,保佑我们的军队所向披靡,将獐方人的头颅悬挂在宗庙前,赢得无上的荣光吧!”

头插羽毛的巫师们大步走向火堆,扯过仍在哀号挣扎的野兽,手起刀落斩断其首,麻利地丢进了火里。火焰熊熊燃烧,每个士兵的眼中,都射出狂热而嗜血的光芒。

除了某些在尸山血海里爬进爬出多次,根本不把祭祀仪式当回事的家伙们。

“这些人干卜官真是浪费,”跪倒在地的多马卫哼哼,从不离身的狼牙棒在手中转圈,“头儿,把他们调到我那里吧……宰起人来肯定不会手软。”

“老方,敢把心思动到卜官头上,你皮紧了?”我凉凉地瞥他一眼,顺手将青铜胄向上抬了抬。这个也是临行前为我特制的,比普通的青铜胄坚固,甚至无聊地把我的“好”字刻在了上面。就是太重了点,使我总有种将被压死的危机感。

而老方正悻悻地瞄不远处的青铜战车,露出遗憾的表情,很象得不到糖吃的小孩。

所有的人都知道他想要一辆战车很久了,特别是“车轴外也要包裹着青铜”的那种,如果有四匹……哦不,八匹马来拉,是再好不过了。可是连我都没有的东西,他也就是想想罢了。

“老方,”另一个多马卫者与挤眉弄眼地小声说,“你还赌不赌了?”

“赌!当然赌!后杀进城的孙子要输五百张生牛皮!”老方像打了鸡血似的响应,铜铃大眼兴奋地放光。

者与促狭地笑,热情地拍老方的肩膀,“好,到时你老小子别哭!”

我懒得理他们,只做听不到。这帮人即使日后统领三师,只怕也改不了强盗本色,包括现在坐在王座上的那个家伙。

巫师们献上最后一对剥皮的羊羔,血腥的扑鼻味道在苍茫宽广的平原上渐渐消散。不知道处于下风向的獐方人有何感想?

我站起身,铠甲在日光下闪耀着光辉。战鼓仿佛雷霆降临在人世间,发出动人心魄的节奏,风中绽放的旌旗烈烈有声。它们是战场上的眼睛和耳朵。无论是前进、后退或将兵器挺向前方,士兵们的每一步行动,都将在精确地指引下进行。

而我的战车,就是军魂所系。

登上战车,我手握代表王权的青铜钺,猛地向獐方邑都的方向挥落,高声喝道,“杀!”

铜戈长矛同时举起,犹如庞大的巨兽扬起利爪。

“杀!”他们亦齐声嘶吼。

咚咚咚咚咚!大地在颤抖,天空阴霾密布,那是商的巨兽在大地上奔跑!

去吧,勇士们,去撕裂敌人们的胸膛,踏平他们的宫阙!孱弱的獐方人只配匍匐在商王的脚下战栗不安,俯首称臣!

前方,密集的箭矢从城墙的垛口中倾泻而出,仿若冲出堤坝的潮水。一批又一批的战士倒在敌人不惜血本的箭簇下,犹如杂草一样被拦腰斩断。

“兔崽子们,给爷爷再跑快些!”急红了眼的老方在嘶吼,他那粗哑的声音甚至盖过了战鼓,“决不能输给右行的小崽子们!头儿说了,第一个冲上獐方邑城的,赏良田十亩!”

“杀啊!”战士们兴奋地叫着,视若不见地踩在同伴的尸体上,向前,再向前!!

我站在至高的战车内,目睹着冲过密密匝匝的箭雨,集结在坚固的夯土城墙下的士兵。他们在甲士们的指令声中,蹬在彼此的肩膀上,用最快的速度竖起一面面涂有老虎形象的盾牌。皮盾和持有它们的血肉之躯,组成了高高的人梯。

老方抡起狼牙大棒,怒吼道,“冲啊!”

犹如雷声平地炸起,水面的风散开,王众的将士们杀向敌人高大的城墙!

“砰!”“砰!”轰隆隆的巨大撞击声从东方传来。者与已经带领人马冲到了獐方国的城门前。他所带右行军三百余人,全部由强悍的多子族武士组成,是扈从军精锐中的精锐。放眼望去,那城门竟比殷都的还要高上三尺,一排排巨大的铜钉闪着幽光,似在不屑地望着渺小的人们。

者与挥舞旌旗,步兵们潮水般散开,隐藏在后队的两台冲车露出了獠牙。每十人一组,轮番撞击,城门边缘的土石像雨点似的纷落。顾不得满头的灰土,士兵们怒吼着再一次撞向城门!

我实在心痒难耐,呼哨一声从战车上跃出,飞身骑上老伙计九宵的背,“宇芫,你带射手去帮老方!我去东边!”

宇芫点头,拨马就走。从在松煌城时,我就一直记得他那手漂亮的鞭子,而他也从未让我失望过。这是一个哪怕被丢进千军万马堆里,仍然有本事自保的猛人。但最最要紧的,是这位车正向来沉默,无论我做什么出格的事,都传不到甘卿士的耳朵里去。

九宵快如奔雷,我将飞来的铜箭轻松架飞。百米外,多子族将士就象硕大无比的铁拳疯狂地砸向目标,它外裹的青铜层已深深地陷落成坑,里面的红色坚木像渗出皮肤的血丝一般。

“快!”我双腿夹紧马腹。

几声嘶吼般的巨响,那城门终于被生生撞出了个半人高的大洞,者与等人高声欢呼。里面身着一式软甲的獐方人惊惶失措,四下逃散。

“接着给老子撞!”者与中气十足地大喊。

托赖挣脱乌云的骄阳之福,我居然透过那摇摇欲坠的破门看清了敌军首领的模样。他三十余岁,身材粗壮,缁布冠顶的宝石在阳光之下闪闪发亮。

我心里大喜,獐方国的诸侯王草曲!

初春清冷的风骤然刮过,被血浸染的战鼓声也悠长凄凉了起来。仿佛察觉到了危险,草曲抬起头,目光与我撞在了一起。他就象被马蜂猛地蛰了一下,立刻将手中的青铜长矛横握在胸前。

他认出我的青铜钺了。

“九宵,再快一些!”我将双钺别在腰侧,用手一撑,已站在九宵的背上。扯过身畔的箭壶,四枝箭翎扣在指尖。

璀璨如花的光芒于弓弦间乍现,箭簇咆哮怒吼着劈裂长空!

我垂下挽弓的手,将草曲微诧的表情尽收眼底。事实上,这是他在世间活着的最后一瞬。

电闪火石后,这个表情被透胸而过的四支箭矢永远定格,他高大的身躯从战车上滚落,僵硬如同枯死的老树,大篷大篷的血迹冲刷着受他庇佑人们的绝望眼神。

只有白色的尾羽在残存的力量之下犹自微颤,箭尖一丛凝固的血花。

短暂的静默后,我方战士狂喜的呼喊声直冲云霄。

“獐方王死了!”

“獐方王死了!”

笔直的国道被晒得火剌剌的疼,路边大树余荫下的花草无一例外地露出干瘪的疲态。我很担心战车的木头轱辘能不能载我回到殷都。看样子,它很有可能半路上自己就自燃成灰。

仰头又往冒烟的喉咙里灌了口水,我狠狠地咒骂着该死的老天爷。我没战死在獐方国,倒要晒死在归国途中了。

“哈哈,还有九下……老方你可不许赖!”忽然爆发的笑闹声吓了我一跳。

我循声望去,原来他们正举了拱把粗的木头门栓子在比力气。真是……太狠了!你们把人家城门栓抗了来,獐方国今天晚上要夜不闭城么?

“头儿,有人来了!”者与的怪叫声打断了我的腹诽,通常他这种腔调的时候,基本上没有好事。

果然,他指着出现在地平面上的人影,用足以令千余人都能听到的声音说,“哎呀,大王这回来得真早,离王都还有八十里呐。”

“哈哈哈哈!”行进的队伍爆发出阵阵大笑。

黑衣黑马,他快得仿佛一只刺穿苍穹的利箭,将平原甩在身后,风驰电掣而来。

马上的他身手矫健、伟岸俊逸,有着阳光一样能融化冰霜的笑颜。不过,让王畿的老顽固们头疼的是,这三年来,除了签署必要的王令,他在大殿之上一个字也不说。

据宫中的医祝讲,王上是因丧父之痛打击过大,才染上了瘖哑之疾。此病令人发音嘶哑,口不能言,除了静养没有任何办法。

据我看这真是种了不起的病症,想说时就暂时痊愈,不想说就沉默到底,用来对付某些花岗岩脑袋的家伙们是刚刚好。反正他和我在一起的时候,舌尖跟百灵鸟似的好用。

我清楚地看到了他王冠上的玉片在日光的折射下熠熠生辉,绣着繁复花纹的丝衣还没来得及脱去……只怕是刚下了朝堂就只身冲出城来了吧?我眼前浮现出甘盘气得发青的脸,心里痛快得很。

有来就得有往,我一向十分明白事理。

青铜战斧在我手中高高擎起,仿佛怒潮冲过坡堤,铺天盖地的吼声从队伍中响起。

“大王万岁!”

“大王万岁!”

“大王万岁!”

沉重的铜号角在空中低低盘旋。战马仰首嘶鸣,前蹄高调地刨着土。刹那间,队伍沸腾了,百面牦牛鼓被同时敲响,人欢马嘶,声愈雷霆。战士们手中的青铜长矛在有节奏地击打着地面,那矛尖残留的腥气在晨光中不动声色地逸散。

我拍宇芫的肩头,“剩下的事情交给你。对了,者与那小子闲得发慌,让他们绕着城跑完五圈再解散。”

宇芫嘴角弯了弯,同情地看向犹自大呼小叫地倒霉蛋。

“九宵,我们走。”我甩掉沉重的青铜胄,没了束缚的长发在风中自由的起舞。

我要去迎接我的男人—商王子昭。

太阳收起火热的羽翼,在地平线间挣扎着播散余晖。它把每样东西都晒得暖融融的:白色的云、繁茂的树、清澈的河流。阳光亦给他的脸庞镀上一层温柔的金边,使得这张已经看了三年的脸格外的好看。

我催促九宵跑得再快些。

终于,他冲进了我的视野,一双带着笑意的眸子闪着兴奋的光,“阿好!”

我刚应了声,就目瞪口呆地望着他象只猴子一样跃上我的马背。可怜的九宵猛地向后顿了顿,才卸去这股忽如其来的重量。

“让我看看你瘦了没有?”大笑声中,他得意地来揽我的腰。也只有在我面前,他才不以寡人自称。

“你这个强盗,”我打飞他不老实的手,却情不自禁地笑了,“有多少人在看着呢!”

“是我考虑不周,”他若有所思地回答,“下次让者与问他们每人收一朋铜贝好啦。”

我给了他胸膛一拳,“记得啊,收来的铜贝分我一半。对了,我们要去哪?”

“一路上闷死了吧?去活动活动。”子昭用力夹马腹,一边用不怀好意的眼光在我身上逡巡。

我拽他的耳朵,“何为活动?请给你的王后我解说一下?”

他扑哧笑出声,忽然埋下头在我的唇上咬了一口,“秋高气爽,正好猎鹿。阿好想哪去了啊?”

又被耍了……只有你长了牙,只有你会咬人么?

我恼怒地勾低他的头,回吻他的唇。

离开他的五十七天里,除了青铜战斧,还有样东西我从不离身:整整一大皮袋的黍酒。即使我对刀光血海已经麻木了,但晚上一个人对着月亮和战场的时候,如果没有它在,我怕我会沉浸在血腥中醒不过来。火辣、甘香、醇美,就一小口,足够让我想起所有的美好:家、还有他。

我会一边喝酒,一边在沙地上勾勒出他的面容,眼睛微眯,嘴角上扬,总爱毫无阴霾的大笑。可惜这几年里,他只在左右没人的时候才会笑给我一个人看。其他人见到的,都是他高高在上的侧影和无声的沉默。

心血来潮时,我会用手指描着竹简上他亲手刻下的字迹,尽管上面都是无聊的官样文章。因为这样,就能触摸到千里之外的那个家伙,甚至能看到他又被甘盘咆哮一顿而无可奈何的皱鼻子的表情。

可是,我还是不会在最亲近的人面前说这些,哪怕是简简单单的四个字“我想你了”。我只好用尽力气去吻他,仿佛下一刻我们又要分离。

而他的拥抱越来越紧,像是要把我融化掉。所以我想,他是能明白我的。

忽然想起一事,我从他的怀中挣脱问,“师傅的事如何了?你不是说时机到了么?”

小武作势掐我的脸,“阿好……你就不能呆会儿说这些?”

“喂!我已经等了三年了,好不容易听你说有办法让他入朝……哎,手拿开……你到底要怎么做?”

小武微微一笑,摘下背后的长弓,又递只箭给我,“嘘……瞧那边。”我定晴一看,差点乐出声,是头很少见的白色雄鹿。它警惕地望着四周,美丽的长角象顶王冠一样。

我俩同时从马上一跃而下,一前一后偷偷伏在树后。小武忽然拉过我的手腕,系上了枚青绿色的兽面玉韘。

我把它戴到大拇指上,正好将弓弦纳到其背后的凹槽里。真不错,比原来木头的那只好用多了。小武握住我的手,和我一起屏住呼吸,张弓搭箭。他用几不可闻的声音说,“阿好,不管用什么法子,我都要起用傅师傅。不过,咱们要先解决掉另一个麻烦……”

“嗖!”利箭破空而去,百米之外的白鹿应声倒地。

“哪里又反了?”我叹了口气,就不能过几天安生日子么?

“鬼方。”吐出这两个字后,小武就象是千百年来矗立在海边的黑色礁石一样,忽然没有了任何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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