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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第 51 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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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挥刀砍死两个欲上马车的黑衣人,在更多的黑衣人过来之前,驾着马车向前驶去。黑衣人见马车离去,纷纷抽身追来,齐伯一行人即刻反扑,将黑衣人缠住。

马车在高高低低的山丘上行驶,颠簸至极,车里的咳嗽声变得愈发剧烈,转头望去,三个黑衣人在后方穷追不舍,我不敢减缓马速,只感觉那咳嗽的声音仿佛敲击在我心上。

洛邑的城门遥遥可见,只要到了城门口,那些黑衣人便不敢如此猖獗,我喜出望外的向城门口驶去,可马车哪及那些快马的速度,眨眼之间,黑衣人便到了我的两侧,左右夹击的向我攻来,我向后一闪躲过长剑,心中刚起庆幸之意,谁知上方突然闪出第三个黑衣人,挥着剑向我刺了过来,我一个翻身,向后退进了马车之中。

忽感身后一片柔软,我转头望去,随即心中一片惊慌失措,此刻的我正倒在那年轻公子的怀中,他右肘微抬,扶着我的身子,免得我撞到他轮椅的硬处,面色淡定,马车内空间拥挤,我慌忙滑坐在地上,对他说了声抱歉。

他轻声道:“无妨。”

他话音刚落,马车的帘布忽的被剑挑开对准我,不等我扬起剑身,握剑的手就被那黑衣人踩在脚下,虽看不清那人的容貌,只觉他眼神放出一丝凶狠之光,随即,他手中的剑便向我劈来。

我闭上双眼,心中哀叹自己躲过了逃宫之罪,避过了跳崖之险,却还是走到了生死边缘,难道我今天就要死了吗?死的不明所以,然后被弃尸荒野。

然而那剑迟迟未落在我身上,只听到耳边传来刀剑相接的声音,睁眼一看,那年轻公子的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把软剑,柔若无骨的缠在那黑衣人的剑伤,那软剑虽无杀气,却不由得那黑衣人靠近半分。

那黑衣人急了,不使剑的左手中忽然伸进怀中掏出一把匕首,向我刺来,想借此来分散公子的注意,谁知还未靠近我,就见银光一闪,公子的软剑忽然变得□□,直直的□□他的喉咙正中,就这样,黑衣人带着不甘的眼神向后倒去,坠下了马车。

余下的两个黑衣人相互一对视,齐齐冲了过来,公子的剑一抖,惊得他们先后退了一步,只听他说道:“我有心放你们活路,你们可此刻离去,隐居山中,我不会再做追究,不然,你们就和他一样,别想活着离开。”那声音及其淡定,但散发出的威慑力却有着语惊四座的本领,那两个黑衣人看了看死去的同伴,片刻,后退了几步,对着手持软剑的公子深深的鞠了一躬,转身离去。

我似是精魄未定,呆呆的望着他们离去的背影,半天才回过神来,转头对他道:“谢谢公子的救命之恩。”

他面色依旧,淡然而语:“不必言谢,刚刚你也曾挺身护我。”

我心中还是一片慌乱,一半是因为刚刚被吓破了胆,一办是因为他的淡然的目光神态,反倒弄得我像做错了事般的慌张,我低下头,平复了一下心情,抬头对他道:“不知他们还会不会再追来,不如我先驾车进了洛邑,也安全一些。”

他道:“也好,有劳你了。”

我起身出了马车,坐在车夫的位子上,对准马臀狠狠的抽了一鞭子,马车急速向不远处的洛邑城门驶去。

到了洛邑城中,天色已经黑透,想着齐伯他们一行人脱身之后

定会四处找寻他家公子的下落,于是便找了一家客栈安置下来,可是进客栈的时候,我犯愁了,不知道怎么把他偌大的轮椅给弄下马车,他见到的我的迟疑,便知我所思为何,教我打开马车的后身,放下一块木板搭在马车上,然后推他下车。

找到一个身强体壮的人背他上了楼上的房间,又千难万难的将他的轮椅弄了上去,坐定时,我已经累得满头大汗,心中极不爽,主要是因为刚刚那个背公子上楼的人借机勒索,管我要了五两银子,害的我还和他大吵一架,五两银子都能买个姑娘带回家当媳妇了,在他嘴里怎么就那么一文不值?我何时被人坑过银子,平时竟是我坑人家的份了。

见我在一旁沉默不语,公子开了口,口气冷淡道:“麻烦姑娘了,现在我已安全,就不耽误姑娘的行程了。”

听他的话,摆明了要赶我走的意思,一波气未消,一波气又起,我急了,口不择言的说:“为了把你送到洛邑城里,我差点成了孤魂野鬼了,我容易吗我,现在倒好,你安全了,就要赶我走,我那五两银子白花了,凭什么呀,为什么呀?”

他依旧语气清冷的对我说:“姑娘误会了,只因我不良于行,有诸多不便,恐给姑娘带来困扰,姑娘的银子和舍命相救我自当铭记于心,待我回到燕国之后,定当回一份大礼以谢姑娘的恩情。”

听了他的话,我心中一片翻江倒海,之前见他,虽然他不良于行依旧不卑不亢,身处险境却还淡定如初,但如今没了侍从和齐伯的贴身照顾,他的残疾之处不便之处便暴露无遗。想他吐气如兰,天人之姿,武功卓越,还正值人生的缤纷时代,本应是尽显才华散发光彩,可是却不得不被禁锢在一尺见方的轮椅之上,连上楼梯都要借助于外人之力,虽然没有表现出来,可必定让他心中刺痛万分,想到这,我忽然为刚刚的口不择言感到后悔。

但我还是装作若无其事的说:“我好不容易舍身奉献一回,等着以后能千古留名被人传颂呢,你偏偏要把我往不仁不义的火坑里推,告诉你,今儿我就不走了,偏要行侠仗义一回。还有,仗义归仗义,银子上咱还是要算清的,那五两银子我可要算上利息,反正看你也是富贵人家的公子哥,不在乎这点银子,至于情分不情分的也就不必说什么报答了,就当交个朋友,等到我以后坐吃山空了也好理所当然的去找你不是?……行了,管你同不同意,就先这么定了,这一天下来我都饿死了,我先下去叫点东西。”说完,我看看他,他有些微愣,估计还从来没听过那个女人跟他这么说话呢,但随即,嘴角浮现出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

我七七八八的叫了一大堆菜,饿了一天,和黑衣人打架又消耗了那么多的体力,等店小二一把菜端进屋子,我就扑过去大口的吃了起来,吃的正欢,忽然感觉前方的视线一直没离开我的筷子,我抬头一看,公子有些诧异的盯着我,很郑重的问道:“你总是很饿吗?”

也难怪他会这么问了,从见他第一面开始,我好像唯一的动作就是在吃,而且都是吃的忘乎所以极尽所能,被他这么一问,我挺不好意思的,吞下口中的食物,装作特别可怜的对他说:“谁叫我小时候家里穷,吃不上饭,长大了,一见到好吃的就控制不住。”说着,还借机摸了摸眼泪。

他刚开始表示同情的叹了口气,但我的窃笑使他识破了我的装模作样,脸上忽然浮现出一抹嘲弄的笑意,道:“这样能吃的女子,也难怪你夫家不敢娶你进门。”

我愤慨道:“这还不都是你害的,要是早知道你那么厉害,根本用不着人保护,我哪里还会那么拼命?”

他默然不语,眼中温和如春。

客栈满员,只留下一间狭窄的空房,本来老板说帮我留意一下,可能等我吃晚饭就有了,可夜至漆黑,依旧没有人退房,看着狭窄的床铺,我深叹一口气,做雷锋做到底吧,谁叫人家是个残疾人,还是个帅哥,没想到来了这一世,我的色女本色依旧未变,记得以前上大学的时候,我一学中文的朋友和我讨论同性恋的问题的时候我就说,其实是不是同性恋不重要,重要的是长得好不好看,像是米勒,就算他是同性恋,一走一过都让人镇不住多看两眼,人家好看就是有资本,占优势,我那学中文的朋友一听,白眼直翻上青天,大叹,卿乃色女,何怪苍天啊!

心思一下子被扯远了,赶快收回来对他说,“你睡床吧,我趴桌子将就一晚上。”

他道:“还是你睡床吧,我坐着和躺着没什么区别。”

我连连摆手:“得了,知道的说你是谦谦君子,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欺负弱势群体呢,你除了会把我陷于不仁不义之外还能干点儿什么?”

闻言,他没有说话,转着轮椅移到了床铺旁,十分灵巧的坐上床铺,没有躺下,只是静静的坐在那儿看着我。屋子里安静极了,安静的让我感到心虚,我就怪了,不但没做什么亏心事,还助人为乐了,怎么说也是能上光荣榜挂大红花的好事儿,不和黄蓉媲美,也算是巾帼不让须眉,怎么一见到他就想落荒而逃。其实以前就有人说我是个纸老虎,别看能侃能笑的,但太敏感,人一敏感了,那他能感受到的快乐和悲伤就超出常人很多,对事情的感触和理解也会变得更加敏锐,就像此时对着他,赞叹和遗憾并行,心中不免一阵感怀而伤。

他仿佛看出了我的情绪,道:“别老用你那哀怨的眼神看着我,不就是欠你五两银子吗?大不了等你坐吃山空了让你来我家白吃白住。”

我呵呵笑了:“开窍了,学的还挺快的。”

他笑了笑。

我一屁股坐在他的轮椅上,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四仰八叉的躺在上面,说:“我睡不着,和我说说话吧!”

他想了想,问道:“你自己走了,你的朋友怎么办?”

我腾的一下跳了起来,“对了,怎么把那死书呆给忘了?”

他道:“你无需心急,我想齐伯会带他一起来寻我。”

听他这样一说放下心来,重新坐回椅子上,只听他说:“只听你的朋友一直叫你知己,却不知道你的真实姓名。”

真实姓名,是啊,我是安慕雪,父亲在世时宠爱的女儿,靖元候府的二小姐,父亲逝世后成了二皇子宫中的小丫鬟,后来又被皇上指名为墨恒的皇子妃,安慕雪这三个字早已在民间成为灰姑娘的代言,而这个名字也在我跳下悬崖的那一刻被我丢弃,走到如今,已距离皇城遥遥,而繁杂心事也在日复一日的赶路中渐渐被人、事、景、物替代,我有了新的生活,也该有另一个新的名字,我望着深深的夜空,朗然的明月,对他道:“就叫我明月吧!”

“明月”他在口中默念道,然后问我:“明月,你口中的死书呆可是诗魁任风起?”

“是啊,怎么了?”

他眼眸深邃,“堂堂一介诗魁,不入朝为官,反倒甘愿在你身边做一位侍从,视你为知己,想必你也是才华横溢,为何你不安心嫁人,反倒四处飘荡,过着这般奔波的生活?”

我深叹一口气,说道:“我又何尝不想,可是天不遂人愿,不由得我反抗,我本来要嫁的人确是难得的人中龙凤,可是越是如此,牵涉的东西就愈多,就算现在两人心心相印,可世上有几个男子能做到从一而终,坚贞不移,难保将来会有一日,移花接木,忘却恩情,到那时岂不悲伤。更何况,他对我并非深情,娶我也全凭安排,既然这样,我何必要将自己困在他和我自己设置的牢笼中,还不如去那四海之中云游飘荡,也不枉这一世为人。”

他道:“婚事听从父母安排,男人三妻四妾本就是寻常之事,你为何要求如此严苛?”

我道:“你说的不错,这个时代就是这样的,可我虽生于这个时代,却不属于这个时代,对的,错的,坚持的,背叛的,我都在用自己的眼睛去看,用自己的心去感受,若非这世间真的有那种深情的男子,肯关照我的心思,肯终生爱我不移,那我宁肯终生一人。”

他惊讶:“不成想,世间竟有这样的女子?”

我苦笑道:“心思如此的女子这世上又何止我一人,只不过能走到今天这一步的少之又少。”

“那你爱他吗?”他忽然问。

“谁?”

“你所嫁之人。”

墨恒的影子浮现在我的面前,月下成双,叫我弹琴,与我谈心,救我护我专宠于我,只一个转身,一抹淡笑就让我神魂颠倒,可是终究还是变了,他是狼王转世,注定的生生世世的王者之命,争夺,背叛,阴谋,负心,是他生命中的一部分,最重要的,他统治一世,必将后宫佳丽成群,这样,被分割的爱与不爱又有何区别?我淡淡一笑:“爱或不爱都已成为过往,相信此刻他的身边定是佳丽绕身,我有何必牵挂于心,念念不忘?”

“拿的起放得下,你也算是奇女子了。”

我笑了:“这就算奇女子了,我的诸多本事你还没看到呢!你知道吗?不怕你不信,我的许多想法都背离了这个时代,以前我就想把我的想法付诸实践,但是没有机会,现在有了时间,我就可以去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了。”

“那你都想做什么事?”

我摇了摇头,特别认真的说:“我也没想好,但是我知道自己肯定会去做,而且会做的很好,我用我不知道为什么?但心里就是这样觉得的。”

他深深的看着我,目光里有种安定人心的力量,我望着他,忽然在想,若他不是腿有残疾,那将会是多么完美的一个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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