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22,六月初(1 / 1)
展眼到了六月,这城市越发的燥热难耐,一个午后,江培明约郑启华去健身中心,两个人比赛似的做了两个小时的器械,不禁都有些汗流浃背,到一旁的休息区休息。
“最近在忙什么?”江培明擦着额头上的汗,随口问道:“体力还不错嘛,看来,过得满有营养的?”
“还可以。”郑启华喝水:“应该比你节制。”
“那个小白兔呢?”江培明漫不经心地哼唧。
“什么?”郑启华乜了他一眼。
“少跟我来这套,我又不是刘逸民,你别想随便打个岔就把我糊弄过去。”江培明舒适地半躺在椅子上:“你跑到日本逍遥快活了一趟,就把小白兔丢给刘逸民那个大灰狼?”
“呵呵。” 郑启华不予置否地笑笑:“你的意思是,我是食草动物?”
“未必吧。”江培明想了想,才说:“听卡农的酒保说,你最近似乎对某一类型的女人情有独钟,怎么形容呢,就是……”江培明费力地用手在半空比划了半天,最后拱了拱郑启华:“总而言之,就是小白兔那一类型的,你有什么想和我说的吗?”
卡农是他们常去的酒吧,里面的老板和酒吧都是老相识,郑启华听了这话,勾了勾嘴角,冷笑:“最近热衷起玩八卦了?”
“人家对你好奇不行么?”江培明压着嗓子,尖声尖气地说,阴阳怪气的语调,惹来一众侧目的眼神。
郑启华鄙夷地看了看疑似‘变种’的江培明,毫不犹豫地站了起来:“你继续保持好奇,我先走了。”
“回见。”江培明也不拦他,索性整个人躺在了椅子上,看着郑启华的背影:“我还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你,真是有趣至极。”郑启华的脚步停了停,很快又迈开,最后听见江培明那张贱嘴说出的话是:“放不下,是因为没试过,想要让自己舒服点,很简单,抢过来尝尝滋味儿就好了,说不定事实上,根本就不对胃口……”
郑启华的唇角勾了勾,走出了健身中心。
江培明说的话,道理很浅显,而可惜的是,放在自己身上,他未必能如此清醒,他们这样的男子,感情方面,习惯了坐等其成,习惯了莺莺燕燕主动贴上来,就连婚姻大事,也自由别人做主,渐渐也就甚少去关注自己的真正想法了,更多的精力,只付诸于身体力行的方面,一享感官之快。
莫非,他还要感谢江培明,提醒了他,让他不由得去回味了自己近些日子来的反常举止,身边的女子,无一不是声音娇嗲,体态单薄的,甚至他还默许她们偶尔装出含羞带辱的模样,这意味着什么,郑启华此时倒有些嘲笑自己的后知后觉了。
活了三十年,竟然始终没意识到,原来自己也会对某个女人有如此深沉的渴望,深到藏匿在心中,险些烂在肚子里,不经别人道破,自己都没意识到。
这种情况,连江培明都觉得不好。如果不真的主动尝试一次,他恐怕一直都会在自己为自己设定的这个圈圈里打转转,这真的不像他郑启华。
真正的郑启华,从来没有如此的不自知。
离开健身中心,郑启华开车,到了第一医院,长腿阔步,直奔住院大楼。
之前订送花束的时候,早就知道了病床号,于是也没多啰嗦,推开那间八人间的病房门,他自己也愣了愣。
一屋子的人,黑压压,电视的声音开得很大,哇啦哇啦,难闻的气温冲进鼻息,场面很混乱,没有人对他的到来露出特别的神情,他的视线很快在屋子里兜了一遍,很遗憾的是,没有见到孙敏凤。
这天是工作日,林珞然理应在公司上班,所以,见到她的可能性是更小。郑启华在门口站了一会儿,看着满屋子乱糟糟的人,放弃了找个人打听的想法,推开门,朝医生办公室走去。
“咦,这不是郑先生吗?”刚走到门口,就有个迎面出来的小护士认出了他,郑启华皱了皱眉,因卓万琳的关系,他在第一医院的熟人还不少,可笑的是,他倒不认识他们。
“你好,你是病房的护士?”郑启华停下脚步,叨扰医生并非他的本意,既然有小护士主动上来攀谈,还是低调些好。
“恩,我负责108和109两个病房。”小护士胸前佩戴着名牌,米红,似乎刻意向郑启华挺了挺。
“那请问,之前住在108病房8号床的病人,现在在哪里?”郑启华心里比较明白,此行非常顺利,眼前这个叫米红的小护士,正是能解答他问题的最好人选。
“你是说林阿姨?”米红的反应倒是很出人意料,她错愕地看着郑启华:“林阿姨早就出院了。”
“哦?”郑启华哦了一声:“手术做完了?”
“做个鬼哟。”米红的脸灰沉了下来,眼中有光闪现,四下里看了看,压低了音量:“郑先生,您怎么会认识林阿姨?你不是卓……”郑启华突然扬了扬眉,双手抄进了口袋,面色僵滞,米红的话停在一半,显然被郑启华突然而来的疏离吓到了,迟疑了几秒才继续说:“林阿姨最后一期的化疗都没做完,就出院了。”
“哦?”
“没钱呗。”米红耸了耸肩:“化一期疗,就要上万块,营养啊,滋补啊,都是钱啊,林阿姨的女儿供不起了,医院下了好多次催款通牒了,实在没办法了,只能放弃治疗了,唉……”
“谢谢,我知道了。”郑启华听到这里,不顾米红还在碎碎念,掉头就走。
“哎,郑先生!”米红看着郑启华急匆匆远去的背影,不甘心地叫了两声,确定是叫不住了,才愣模愣眼地挠着后脑勺,嘀咕道:“怎么回事儿啊,林阿姨怎么会认识卓医生的男朋友呢……我是不是错过了什么新闻……郑先生真的好帅哦,卓医生命真好,啧啧,这种好事儿怎么摊不到我头上……”
驱车,一路赶到了郊外的住宅小区,凭着印象,打听了几个人,孙敏凤母女在小区里人缘仿佛还不错,很快就问清了栋数,郑启华沿着弯弯曲曲的小径,一直走到了小区的尽头,最后几栋,是从前的老厂房改建而成的居民楼,风蚀老旧的墙面,朝阳的一面爬满了青湿的苔藓。
楼下杂货铺的老人很热情地告诉郑启华,孙敏凤就住在二楼,还不无遗憾地对郑启华慨叹了好人不长寿等话,郑启华没心情和他多寒暄,几步上了楼,黑漆漆的过道,走廊里是临时搭建的灶台,上面覆满了厚厚的一层油垢。
因不通风,楼道里有一股经年的腐化味道,丝丝缕缕的阳光穿过破败的窗,看得见空气中飘满尘土,和来路不明的附着物,环境相当之糟糕。
没有门铃,敲了几下门,门内传来拖沓而沉重的脚步声。很久之后,门开了,孙敏凤弓着腰,一手撑着门框,隔着那层似有似无的防护门,诧异地看着郑启华。
郑启华只见过孙敏凤一次,就是她晕厥后送入第一医院急诊那次,只是那时候孙敏凤已经神志不清,显然对郑启华已经全无印象,她的视线,在郑启华整洁而质料上好的衣裤上逡巡了很久,才费力而沙哑地问道:“请问,您找谁?”
显然,孙敏凤的身体状况已经非常的差,连说句话都已相当吃力。
“林阿姨您好,我姓郑,是林珞然的朋友。”郑启华礼貌地点点头,指了指防护门:“可以让我进去吗?”
“哦。”许是郑启华的不菲装扮,或是他得体的笑容,让孙敏凤放松了警惕,穷苦人家,向来也没有必要保有那么高的警惕性,已经是家徒四壁,她们又怕别人来抢什么呢?
房子很小,只有郑启华这样的大男人三步开外的平方,头顶是隔断出来的一间小阁楼,阁楼低矮,用来睡觉之用。屋内的陈设也简单得不能再少,孙敏凤试图去搬凳子来给郑启华坐,郑启华眼明手快,先抽出椅子,让她坐下,自己却并未落座。
“郑先生,然然今天上班,不在,您有事?”孙敏凤迟疑地看着郑启华,这样一个身材英挺,衣着不凡的男人,树立在这样一间简陋低矮的贫民小屋里,看起来说不出的怪异,纵然不担心他是坏人,心里难免犯糊涂。
“是的。”郑启华看着孙敏凤艰难打着精神招呼着自己,索性决定放弃最基本的寒暄,他努了努嘴:“林阿姨,你跟我走吧。”
“啊?”孙敏凤错愕地半张着嘴,一时反应不过来。
“我送您去医院,您需要立刻做手术。”郑启华的视线在屋子里晃了晃:“有什么要收拾的东西么?”
“没,没有……”孙敏凤目不转睛地仰头,望着眼前这个玉树临风的年轻人,眼中渐渐蒙上了一层光。
事情发展得比郑启华预期顺利,将孙敏凤安顿到医院的病房,办理住院手续,整个过程傍晚之前就办完了,这期间,孙敏凤没有再说什么,听从郑启华的安排,小护士扶着她进入单人病房,开门的时候,看到病房内的陈设,她明显愣了愣,不过很快垂下的眼帘,听话地躺在了病床上。
郑启华办好了相关的事宜,特意跑到林珞然曾经说过的小巷,买了一份十块钱的乌鸡汤,回到病房,放到孙敏凤面前,孙敏凤安静地看着郑启华的脸,很久才慢慢地张口说:“郑先生,我想给小然打个电话。”
郑启华将手机递到孙敏凤面前,双手抄着裤子口袋,走到窗口,背对着她,看着医院外面的景致,孙敏凤确定他不准备回避,便拨了号,告诉林珞然,有位郑先生,将她接到了医院。
电话里没听见林珞然说了什么,孙敏凤身体虚弱,也没有再多说,讲完电话,就把手机放回了床头桌上,费力地将鸡汤端到手里,她折腾了这么一下午,确实需要一点热乎乎的东西暖暖胃。
年纪大的人,凡事都看得淡了,遇到措手不及的事情,反应倒沉着冷淡,随遇而安,郑启华回过身,若有所思地看着一边吹着热气一边喝汤的孙敏凤。
孙敏凤意识到郑启华在看她,也不动声色,沉着心,将鸡汤喝完才抬头,看着他:“小然说她下班过来,郑先生。”说完,脸上有一丝病态的笑意,这个四十几岁的女人,随时都在忍受着高强度的病痛,面容苍老得,形同老妪,而依稀还是可以看出一点似曾相识的味道,想必年轻的时候,也曾美好过。
郑启华扬眉笑了笑,有些事情,仿佛不需要多解释,他本也没打算要掩饰什么。
“林阿姨还想再吃点什么吗?”郑启华没有接她的话,而是笑问到。
“不了,一份鸡汤就够了。”孙敏凤回:“难为郑先生还知道我好这口,化疗之后,我的胃口一直不行,现在只能吃点稀质的东西。一点点就饱了。”
郑启华但笑不语,他背后,夕阳的余晖一寸寸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