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1 / 1)
我示意他俩闪开,自己站起身,从口袋里抽出那把大自动手枪,打开保险。那人朝我拍拍手,脸上挂着嘲弄的神色。
“你用不着这样,孩子。”他说,“根本用不着。”
他有点等不及地招呼我出去。我把枪揣回去,对他俩耸耸肩,跟着老人出去了。他带我走进一间小厨房。板凳上坐着一个颤巍巍的老妪,和老头一样是红褐色的皮肤,精瘦精瘦,就像冬天里的枯枝败叶。
“这是我姐姐。”老理发师说,“你这孩子可以提醒她过去的一些事儿,聊聊天吧。”
然后,他走到她身旁,弯下腰对着她耳朵说话。
“就是这个男孩,我跟你说过的。”他说。
她抬头看着我,朝我微笑着,就像投来一缕阳光。我从那笑容里捕捉到一丝她从前有过的美貌——那要追溯到很久很久以前。她伸过手来,我握住了,好像攥着一根戴了软塌塌的皮手套的细铁棍儿。
老理发师把我们单独留在厨房里,自己出去了。经过我身边时,他站下来提醒了我一声。
“他那些事儿,你不妨问问她。”他说。
老头蹒跚地走出去。我握着老太太的手,在她身边蹲下。她没有把手抽回来,她的手在我宽大的手掌里就像一根棕色的树枝。
“我的耳朵不太好,”她说,“你得凑近些。”
我凑着她的耳朵说话。她身上的气味闻上去就像凋谢已久的花朵。
“这样呢?”我问她。
“这样行了,孩子。”她说,“我能听见了。”
“我向你弟弟打听过‘瞎子布莱克’的事儿。”我说。
“我知道,孩子。”她说,“他把所有的事儿都告诉我了。”
“他说你认识他。”我凑着她耳朵说。
“当然认识啦,”她说,“我跟他很熟。”
“你能跟我说说他的事儿吗?”我问她。
她把头转过来,悲哀地凝视着我。
“说什么呢?”她说,“他走了很久了。”
“他长得什么样?”我问。
她仍然凝视着我。回想起六十年前抑或七十年前的事情,她眼里模糊起来了。
“他是个盲人。”她说。
有一刻,她没再说下去。她嘴唇无声地翕动着,我从她瘦骨嶙峋的手腕上感受到强烈的脉动。她晃着脑袋,像试图辨听从远处传来的什么声音。
“他是个盲人,”她又说,“可他是个甜蜜的男孩。”
她已九十多岁了,跟二十世纪一样老。她回忆的是自己二十岁至三十岁这段岁月,不是她的童年或是少年时代。她回忆起作为女性的青葱岁月,所以她把“瞎子布莱克”称做甜蜜的男孩。
“我是个歌手。”她说,“他弹奏吉他。你知道那种老式的表现方式吧?他弹奏起来就像是晃动着一串铃儿,那就是我要说的布莱克。他用他手里那把乐器弹奏快调,那些音符不停地滚出来,快得你都跟不上唱。但每一个音符都有一个小小的清晰的颤音,飘浮在空气中。我们整晚唱啊弹啊,到了早上,我领他到草坪上,我们坐在老树的树阴底下,再唱啊弹啊,就只是为了快乐,只是因为他会弹吉他而我会唱歌。”她喘息着哼哼了几段。她的声音比正常的音阶要低沉。她那么瘦那么弱,你以为从她嗓子里发出的声音会是一种尖细的调门,但她唱歌的嗓音是低沉的带气声的女低音。我和她一起回想过去的岁月,让他俩回到佐治亚旧日的草坪上。那盛开的野花散发着浓烈的气息,午后昆虫懒懒地呜叫着,他俩背靠大树坐着,只为了快乐而唱啊弹啊,拉开嗓门唱着布莱克作了变奏的狂放大胆的歌曲——那正是我非常喜欢的风格。
“他后来怎么啦?”我问她,“你知道吗?”
她点点头。 棒槌学堂·出品
“这世界上有两个人知道那件事,”她悄声说,“我是其中的一个。”
“你能告诉我吗?”我问,“我来这儿的目的之一就是想知道那件事。”
“六十二年了,”她说,“六十二年来我从没告诉过一个人。”
我屏住呼吸。她的嘴唇翕动着,她的手在我的手掌上抓挠着。
“他是盲人。”她说,“但他具有一种爽朗气质。你知道这个词吗?就是骄傲的意思。骄傲的微笑就是一种爽朗气质,精力充沛富有能量,走路很快说话很快,总是在动着,总是在笑着。但有一次,我们一起到镇上的哪个地方,走在人行道上,他大笑着。旁边没有别人,只有两个白人在人行道上向我们走来。一个男人一个小孩。我看见他们就避开了人行道,我们当时只能这样做。我站在尘土里等着他们走过去。但那可怜的布莱克是个盲人,没看见他们,撞上了那个白人小孩。一个白人男孩,大概有十岁,也许是十二岁。布莱克把他撞到了地上。白人孩子的脑袋磕在一块石头上,他站起来骂的那些可怕的话,你永远不想听到的。
“那白人孩子的父亲和他一起骂。我认识他,他是这镇上的一个大人物,他儿子尖声叫嚷着,怒气冲天,尖叫着要他的爹惩办这个黑鬼。于是那做爹的大发雷霆,用手杖猛揍布莱克。那根大手杖上镶着银把手,他就用那手杖砸布莱克的脑袋,把他砸得头破血流,像个烂西瓜似的,直到把他活活打死。最后拉起男孩转向我,要我到马槽那边把他的手杖洗干净,还警告我一个字也不许说出去,否则他也照样杀了我。于是我就躲开去,一直等到别人发现人行道上那可怜的布莱克。我这才奔出去嘶叫起来,和别人一起叫喊。我从来没敢和别人说起那天发生的事情。”
一滴大大的眼泪滚出她的眼眶,滚下她瘦瘦的脸颊。我伸过手去用手背帮她把眼泪揩去,把她的另一只手也攥住。
“那男孩是谁?”我问她。
“后来我常在这儿见到的一个人,”她说,“后来几乎天天见到的总是在冷笑的一个人,总在提醒我,可怜的布莱克头破血流地躺在那儿死了。”
“他是谁?”我问。
“那是一个偶然的事故,”她说,“谁都可以看出那是无意的。可怜的布莱克是个盲人。那男孩不必那么气势汹汹,他自己也没受什么伤。他现在已经老得能够明白这件事了。像那样的恶声恶气地发作毫无道理。”
“那男孩是谁?”我又问她。
她转向我,凝视着我的眼睛,向我吐露了这个埋藏了六十二年的秘密。
“是格罗佛·蒂尔,”她说,“现在已成了镇长,跟他老子一样,还以为他就是这儿的国王呢。而当时他还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孩,就毫无理由地杀了我那可怜的布莱克,就因为他是个黑人,就因为他是个盲人。”
第三十三章
理发店后面的小巷里,我们一个个钻入查莉的黑色宾利车,没人说话。我发动汽车,拐出小巷,向北驶去。关掉车灯,放慢速度。宽大的黑色轿车穿过黑夜,像一个蹑手蹑脚的大动物离开了它的老窝,又像是一艘庞大的黑色潜水艇驶离锚地驱入冰海。我驾车出了镇子,驶过警察局时,那儿安静得像处墓地。
“我得进去拿我的武器。”芬雷说。
我们从一片狼藉中走进里边。哈伯勒自己那辆宾利还停在集合厅里,死样怪气地趴在那儿。前轮胎爆了,车子前部都塌了下来,埋进了囚室的废墟里。四下弥漫着一股刺鼻的汽油味,肯定是油箱裂了。后备厢盖被撞得掀了开来。哈伯勒根本都没朝自己的车子看一眼。
芬雷在一地碎物中拣着下脚之处,往后面的大办公室里去了。
我和哈伯勒踩着一堆碎玻璃碴(那肯定是门上落下来的)等着他。芬雷从暗处出来时手里拿着一把不锈钢左轮枪和一板火柴,朝我们咧嘴而笑。他向我们一扬手,走过去划了一根火柴,扔在撞毁的绿色宾利车下面,随即转身跑到我们这边。
“这算是消遣节目,怎么样?”他说。
我们走到停车场时,看着火烧了起来,明亮的蓝色火苗卷过地毯,就像波浪卷过海滩似的。火焰顺着满地的碎木片向外面翻卷出去,借着剩下的大量汽油越烧越猛。火头变成了橘黄色,撞毁的大门形成一个巨大的风洞,空气不断被吸了进去。不到一分钟,整幢房子都烧了起来。我微笑着驱车奔向乡间公路。
在十四英里的大部分路段上我都开着前灯,这样走得快一些。
大约花了十二分钟时间。在靠近目标的四分之一英里处,我把灯关了。在乡间公路上调了个头,倒了一下车,然后车头朝南停下,车门打开,钥匙插在那儿。
哈伯勒拿着那把大断线钳,芬雷检查着从办公室拿来的左轮枪。
我从座位底下摸出那个灌满汽油的塑料瓶,塞进夹克衫口袋里。瓶子沉甸甸的,我衣服右边直往下坠,把“沙漠之鹰”顶到胸口上了。芬雷递给我那板火柴,我塞进另一个口袋。
我们站在路边的泥地上,互相严肃地点了点头,然后朝田野上那棵枯树跑去。
月光映出那棵树的轮廓。我们趔趔趄趄地踏着松软的泥土,花了一两分钟跑到那儿,在那棵歪脖树旁停下。我从哈伯勒手里接过断线钳,大家又互相点点头,向靠近货栈背后的栅栏进发。这时是早上四点差十分了。自从离开那个火光冲天的警察局后,没人说过一句话。
从枯树到栅栏距离约七十五码,我们花了一分钟时间摸到那儿。
我们继续往前,一直插到消防梯下面,也就是那条水泥甬道被圈住整个货栈的铁丝栅栏隔断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