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1 / 1)
我能觉察出这种征象。
“昨天晚上我是在坦帕。”我说,“半夜里上的车。有证人可以证明这一点。今早八点钟我在乡村公路和高速公路交界处下了车。如果莫里森局长是说半夜见过我,那他是弄错了。那时候我差不多还在四百英里以外呢。没有更多的可说了。你们可以调查。”
芬雷瞪着我。然后对贝克点点头,后者打开一个浅黄色的文件夹。
“被杀者尚未确认,”贝克说,“没有身份,没有皮夹。没有可辨认其身份的物品。白人男子,大致四十岁上下,身材高大,剃着光头。尸体今早八点钟被人发现,倒在大门外边的围栏那儿。尸体的一部分盖着硬纸板。我们在尸体上采集到一些指纹,结果不令人乐观,数据库里没找到可匹配的指纹。”
“那是什么人,雷切尔?”芬雷问。
贝克等待着我作出反应。他什么也没等到。我只是坐在那儿听着老式大钟的“滴答”声。时针快要转到二点三十分了。我什么也没说。贝克翻着文件,又找出了一页纸。他朝上瞄了一眼继续念下去。
“被杀者头部中了两枪,”他说,“可能是用加了消声器的小口径自动手枪打的。第一枪打在靠近左边太阳穴的地方,第二枪射在左耳后面。显然是用软头子弹(一种射中目标时能瞬间产生扩爆的子弹)打的,因为子弹射进去几乎把这人的脸都轰掉了。雨水把火药冲刷掉了,但从伤口烧灼面来看无疑是装了消音器。第一枪肯定是致命的。头颅里没留下子弹。现场也没发现子弹壳。”
“枪在哪儿,雷切尔?”芬雷问。
我正对着他那张脸,不吭声。
“被杀者死于昨晚十一点三十分至一点之间,”贝克说,“夜间值班员十一点三十分时巡逻时那儿还没有尸体。他可以确认这一点。是白天当班的人开门进去时发现的。大约是八点左右。他看见你离开现场,并打电话向我们报案。”
“他是谁?雷切尔?”芬雷又问。
我没理他,看着贝克。 棒槌学堂·出品
“为什么是在一点钟之前?”我问他。
“昨晚从一点钟开始雨下得很大。”他说,“尸体下面的人行道地面完全是干的,所以,尸体肯定是在一点钟下大雨之前就在那儿了。法医鉴定他是在半夜里被枪杀的。”
我点点头,朝他们微笑一下。这个死亡时间会让我脱去嫌疑。
“告诉我们接下来发生的事吧。”芬雷平静地说。
我对他耸耸肩。
“你们告诉我吧,”我说,“我不在那儿。半夜时我在坦帕。”
贝克身体向前倾俯着,又从文件夹里拿出一页纸来。
“接下来你的行为完全是变态,”他说,“你真的是疯了。”
我对他摇摇头。
“我半夜时不在那儿。”我又说,“我在坦帕上了车。这事儿没有什么变态的。”
那两个警察对此毫无反应。他们一副神色严厉的样子。
“你第一枪就打死了他。”贝克说,“接着你又开了一枪,然后你像疯了似的拼命踢打尸体,因为尸身上有许多死后的伤痕。你开枪打死了他,还想把他踢散了架。你把那具尸体乱踢一气,把那地方弄得血肉狼藉。最后你定下神来,打算拿硬纸板把尸体遮掩起来。”
我沉默了好长一阵子。
“死后的伤痕?”我问。
贝克点点头。
“一阵疯狂的施虐,”他说,“这人全身像是被卡车辗过。每根骨头都被踢坏了。法医认为这行为发生在他死去之后。你是个不可思议的疯子,雷切尔,他妈的这一点完全可以肯定。”
“他是谁?”芬雷第三遍问我。
我只是看着他。贝克说得没错,这事情真是不可思议,怪透了。
凶杀的狂暴已经过分了,而死后的施虐更是可怕。我曾经有几次遇到过这种情况,再也不想遇见这种事了。但他们向我描述的这番情景却是完全没有来由。
“你是怎么遇上那个人的?”芬雷问。
我继续看着他。没有回答。
“普路里巴士是什么意思?”他问。
我耸耸肩,保持沉默。
“他是谁,雷切尔?”芬雷又问了一次。
“我不在那儿,”我说,“我什么也不知道。”
芬雷不做声了。
“你的电话号码是多少?”他突然问。
我看着他,好像他疯了似的。
“芬雷,你到底他妈在说什么?”我说,“我没有电话。你难道没听见?我没有住址。”
“我是问你的移动电话。”他说。
“哪来的移动电话?”我问,“我没有移动电话。”
一阵恐惧铿然有声地在我脑子里冒了出来。他们以为我是一个凶杀惯犯。一个四处飘泊性情乖戾的外国雇用兵,拿着手机从一个地方转到另一个地方接受杀人指令。杀了人后把尸体踢得稀巴烂。通过一个地下组织寻找下一个凶杀目标。总是在不停地转移地方。
芬雷倾身向前。他把一张纸片推给我。那是一张撕下来的电脑广告页。不太旧。纸张很光滑。这闪着光泽的纸张是一本月刊上的插页。上面的印刷标题下划了杠杠。标题是:普路里巴士。标题下面是电话号码。我看着那纸,没有去动它,不想把那上面的指纹弄乱。
“是你的号码吗?”芬雷问。
“我没有电话。”我又说,“昨天晚上我不在这儿。你们越跟我瞎扯,就越是耗你们自己的时间,芬雷。”
“这是一个移动电话号码,”他说,“据我们所知,这是亚特兰大广播公司运营商经营的移动电话。我们星期一才能追踪到这个电话,所以我们要问你。你得配合我们,雷切尔。”
我又看了看那张纸片。
“在哪儿找到的?”我问他。
芬雷掂量了一下这个问题,决定回答。
“在被你杀害的那人鞋子里发现的,”他说,“折起来藏在鞋子里。”
我默不作声地坐了很长时间,心里有点担忧起来。我觉得这就像是在孩子的故事书里,某个人掉进了一个洞里,发现自己到了一个奇异的世界,所有的一切都很古怪,跟自己的世界完全不同。就像爱丽丝在仙境里。她不是掉进一个洞里了吗?抑或她搭乘灰狗长途车来到了一个错误的地方?我是在一个奢华的办公室里。我曾在瑞士银行见过装饰得更离谱的办公室。身边这两个警察很专业,也很机智。也许他们有着三十年多年的专业经验。这是一个成熟而有能力的部门。硬件软件都不错。最大的软肋倒是坐在最高位置上的狗屎莫里森,但就我的观察来看,这还算是一个很不错的机构。不过,他们总是一条直道走到底,不撞南墙不回头,就像以为地球是平的。广阔的佐治亚天空严严实实地罩在头顶上。我是这儿惟一知道地球是圆的的人。
“两件事,”我说,“这人是被装了消音器的自动武器击中头部。第一枪就撂倒了他,第二枪是为了保险起见。子弹壳不见了。你们是这么说的吗?从专业角度是这么认定的吗?”
芬雷缄口不言。他的主要嫌疑犯居然像自己的同事似的和他讨论案情。作为一个调查人员,他不该允许出现这样的情况。他应该打断我的话。但他又很想听我说出来。我可以看出他的自我矛盾之处。他外表静如磐石,内心却像被装在袋子里的小猫一样在扑腾。
“说下去。”他最后肃然开口,像是作了一个重大决定。
“这是一种死刑执行,芬雷。”我说,“不是抢劫或是争执引起的凶杀。这是精确、冷静的枪杀行动。没有留下证据。事后那个机敏的家伙还拿着手电筒找那两颗小口径弹壳。”
“说下去。”芬雷又说。
“从近距离击中左边太阳穴这一点来看,”我说,“被杀者可能是在车里。射手隔着车窗跟他说话,然后举起了枪。砰!他探身进去又开了第二枪。然后捡起子弹壳离开现场。”
“他离开了?”芬雷说,“那其他的事儿怎么解释?你是在暗示说还有一个人?”
我摇摇头。
“有三个人。”我说,“那是很清楚的,不是么?”
“为什么是三个人?”他说。
“实际上至少是两个人,是不是?”我说,“那被害人是怎么到货仓那儿的?他是开车去的,对不对?从任何地方走路过来都太远了。所以,想想他的车到哪儿去了?杀手也不是走路到那儿的,不管是他们中的哪一个。所以,实际上至少应该是一个两人小组。他们一起开车到了那儿,然后分头驾车离开,其中一个开的是被害人的车。”
“但是?”芬雷问。
“但是,确凿的证据却指明这至少是一个三人团队。”我说,“从心理学角度来想想吧。这是案情的关键所在。用无声小口径手枪精确地射中那人头部的人,不会是那个事后突然发狂似的把死者踢得稀巴烂的人,而那个举动乖戾的施虐者也不可能是那个冷静地用硬纸板把尸身盖起来的人。你从中可以看到,三者完全是三种不同的处事方式,芬雷。所以这案子有三个人牵涉在内。”
芬雷朝我耸耸肩。
“也可能是两个,”他说,“事后也许是那个射手在那儿收拾现场。”
“根本不可能。”我说,“他不可能等在那儿处理这事情。他不可能像是那种变态狂。呆在那儿会让他感到局促不安。他担心被人看见,增加整个行动的风险系数。像他那样的人,如果事后会把现场清理干净,他不如一开始就打理妥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