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三十一、地狱冥差2785号(1 / 1)
“活着时可以被买卖,死了依然可以生财,哈哈,”悲伤的讲述里有不和逻辑的笑声,是痛苦的笑,“我看到了属于自己的标签,八岁,典型乳牙转换期,这就是我在人界曾经存在过的唯一标志了。”
“并不一定是卖的,也有可能的捐赠啊!”我试图去开解他,虽然连我自己也都不能说服自己接受这个理由。人界对肉体有着莫名的重视,要成全一次遗体捐赠,需要众多高尚的情操,超越了许多人类的精神。何况,以他当时身处情况,更是不能够的。
“尊神,感谢您,感谢您的善良.” 冥差的眼神渐渐坚定起来,不再躲闪我的疑问, “我在冥界经过三十几年的努力才通过考试,我发誓过要好好干,我很珍惜现在拥有的,我虽为那点东西流泪,但对人界真的没有一丝留恋,这次事件让我也很害怕,我也想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
“此事是否存在可疑之处?”我问。
他点点头,然后摇摇头,用不确定的语气说:“对于为何我能出入人界我还是一无所知,但此事发生前确实有过一件事,我当时心情波动极大。”
我望着他,静候他的下文。
“尊神,我不愿意说出此事。”他给我的答复是隐瞒。
“人界有三个孩子,因你的现形而无故遭殃,地魂和两魄都被你所拘,你也明白,你虽只是一小小冥差,但只要入了人界,便具有拘人魂魄的能力,人界与冥界是对立的两个空间,唯一的联系便是死亡,他们见了你,即使阳寿未尽,也是生不如死,这于他们是飞来横祸命非如此,于你是违反禁令滥用能力,两败俱伤。”我淡淡地开口,“你对我谈珍惜,珍惜自己的努力,以及你隐情之下要珍惜的人或事,但是对人界的孩子而言,青春和生命更该被珍惜,你也曾是人界一孩童,比我更懂得生命的珍贵。”
在一旁轻声打呼的谛听突然动了动,我以为它是想换个姿势再睡,不料看到了一双毫无睡意的眼睛,用一种探究的神色打量我。我的淡定瓦解了,我知道,不过三年的人界生活,我的改变超过了以往的三千年,对于生命有了更深层的理解和尊重。这样的转变究竟是好还是差,我无从追究。
谛听是上古神兽,传说是原始神的坐骑,之所以会在冥界,有两种说法,一是说原始神的转世便在冥界,至于是哪位,谁也说不清楚,至少谛听在冥界一直处于独立状态,未曾表现出对于某位的亲昵感来。另一说是谛听因能坐地听八百,卧耳听三千而自愿来到冥界,为冥界判别鬼魂善恶最后定刑发挥自己的光和热,事实上,谛听的能力虽未被夸大,但实际的使用能力被无限制夸大了,它基本处于懒散中,能力和积极性不成正比。
不过它确实一直藏身于冥界,当然也一直处于半朦胧状态。
在这样非凡的来历和能力的神兽面前,我的淡定能坚持不变才是传说,而我也确实有点心虚,堂堂一神仙,被小小一凡人给改造了,说出来丢的面子可大了。
我不敢去直视谛听,转身用屁股对它。听到它在后面哼了一声,然后又没了动静,看来它的好奇心也很有限,这倒是种优良美德啊。
我与谛听心神交战时,跪着的冥差也处于思索中,他的纠结明明白白写在那张小脸上,虽然十分诡异,但胜过我假装淡定。
我唤了偏殿当值的冥差进来,吩咐他将三日前过奈何桥的生魂登记簿拿来,然后成功的看到了八岁的脸上挫败的神情。我的猜测一贯灵验,这是身为狐族的本能。
三十年前,白发人未能亲自送黑发人,两人隔着茫茫人海花落人亡两不知,三十年后,黑发人在奈何桥亲自接收白发人,两人殊途末路相见不能相认。无论做人为鬼,世道的残忍从未停止。
于是一个自称对人世毫无留恋的冥差被暴露了,他对人世的亲情还有一点期盼,那个被他称为妈妈的人,为他咬破嘴唇宁死也不放手的女人,是他心底最温暖的留恋。他努力成为冥差就是希望在奈何桥畔再见她一面,在心底默默喊一声妈妈。
可他一直不愿意去正视的是,她认不到他,在她眼里,所有的冥差都有一张相同的脸,黑绸缎衬托下恐怖的代表。
亲手捧给她的孟婆汤,浇灭了他最后的留恋,他突然觉得这三十几年过得好累,冥界无日无夜的状态他是如何熬过来并且成就了自己的梦想,可这梦想来得太突然,结束得太仓促,他还来不及调整心态,来不及在心底喊一声妈妈,就这样,从今往后,他的生活将毫无期盼。
当他强撑着回到居处,门后的场景是这样的残忍,他忍不住痛哭,是对人世的恨和对三十几冥界的厌。
跪着的冥差哀求我,此事与她无关,只望她能顺利投胎,莫要牵连了她,一切后果,他愿意一力承担。
无故拘人魂魄,这样的后果他承担不起,虽则他亦是无辜者。
“你将拘来的魂魄置于何处了?”如今最紧要的是先取回魂魄,让其归位,人界的医学再发达,也突破不了极限,再让三个学痴处于无知无觉不吃不喝的状态,他们就要真的变成痴呆了。
“尊神,我成为冥差不过几年,平日里只能在奈何桥上端送孟婆汤,是最低等的差使,哪里就会拘束魂魄,当时我伤心欲绝,等我清醒过来时,又是在居处,那些魂魄我从来不曾见过。”
去处不明,看来要费些周折了。
我敲敲梨花木桌,一只毛笔探出头来,我早就看到它了,在我踏进偏殿开始审讯冥差之始,它便随之而来,偷偷摸摸藏身于桌下,它能离开死神,自然是得了死神的命令,对于我,死神终究是不能放心的。想来,我昔年在冥界胡作非为的威力还是惊人的。
不过有了它,我也无需再向死神去报告这些细节了。
在冥界折腾了许久,怕是到了学校熄灯时间,我得赶紧转回人界去。手忙脚乱扯掉身上的符咒,检查了下衣着,转身要离去。
却被冥差拦住。
“尊神,我请求您了,此事与外人无关,都是我尘心未泯才会惹此大祸,我宁愿上剐魂台,形神俱灭,只希望能保她无事。”冥差孩童的脸上有赤子的真诚,第一次他的脸和神能重合起来,只是一个对生身母亲充满真挚爱的孩子罢了。
“此事因你尘缘未了而起,与她是否有关,我说了不算,”我虚空一扶,他被我强行拉起,略一思索,“但我会关注此事发展。”
冥差对我俯身鞠躬,我受之坦然,忙于要离去,便匆匆往外走去,脚下被一个东西绊住。低头一看,是个黄色的锦囊,破旧的厉害,应是许多年的旧物了,打开锦囊,一挂七彩璎珞荧光夺目,在偏殿不甚明亮的光线里流光溢彩。
《妙法莲华经》有载,用金、银、琉璃、砗磲、玛瑙、珍珠、玫瑰七宝合成众华璎珞,《维摩诘经讲经文》中亦有云,整百宝之头冠,动八珍之璎珞,表明了璎珞由众宝所成的尊贵身份,原是是无量光明的代表。
我回头去看谛听,只见他耷拉了眼皮又朦胧入睡的样子,在门口说了声多谢。
这挂璎珞,来历必然不凡,至少我可以不用再用各种符把自己贴成了圣诞树似的。往脖子上一挂,璎珞的长度自动收缩,正好贴合在锁骨上,皮肤处一凉,我伸手去摸,居然只触及到自己的皮肤。看来璎珞是隐入了身体里,偏殿没有镜子之类的反光物,我只得把领口一整,先回了校园再说。
手中的锦囊针线断开,一抖手丝絮飘飞,看不出来历,我把锦囊扎好口子,往须弥一纳,我马不停蹄地赶回人界。
玩得过了点,回到学校已是熄灯多时后,陈虹嚼着桔子在黑暗里端坐,见我回来才放下心来。扔给我一个桔子,我没什么食欲,便往上铺一放。
其余四个女孩都还醒着,这回全冒出头来审问我逃学的目的。
袁莉妹妹由己及人的推理很让人惊悚:“怎么滴,是跟恩泽么?情人坡那对被团委抓住的不会是你们吧?”
团委除了指导青年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外,何时多出了这职能,看来我昔日推卸班级团委书记的职务是个错误的决定了。
一旁的床帘被拉开,细语出来辟谣:“不是不是,那是上一届护理班和化验班的,谈了好久了,听说父母都点头了。”
关于这一八卦,陈老大给予肯定的赞同,表明了细语的小道消息有正规来源:“嗯,细语说得没错,他两是老乡,双方家境相当,长得都一样丑,很配,就是女的脾气差了点,我就奇怪了,她哪来的自信可以冲人发火,瞧她那张脸,青春豆快长鼻孔里了。”
幸灾乐祸的笑声响成一片。
我暗暗叹了口气,这些个女娃的八卦,真愁人,这集体生活越来越没法自由了,乘着她们聊开了,我躲到卫生间去洗漱。
宿舍的每个楼层仅一个卫生间,几十个水龙头排成一溜,一些老化的水龙头还在滴滴答答往下滴水,可以想见熄灯前众女生争用的盛况。地面潮湿的厉害,苍白的灯光打在湿漉漉的镜子上,折射出明晃晃的光亮来,让人头昏眼花。
我照着教科书的指导用足三分钟刷牙,一边刷一边照镜子,璎珞在毛衣里依然能透出光彩来,我对着亮光敞开脖子,璎珞赫然在目,栩栩如实物在颈,琉璃翠、珍珠白,玛瑙红,煞是好看,手指一触,依然是皮肤的温度。谛听的藏物,跟他的个性一样无法理喻啊。
也不去刻意隐藏,这璎珞落在行家眼里,怕是价值连城了。不过在这种由十几岁孩子组成的群体里,只要我自己不去炫耀,基本也就只是一条挺好看的项链罢了。
恍惚了一阵子,又忍不住想着,谛听那身皮下怎么藏住这些宝物的,那家伙生性孤僻,这么多年了,也就只有我能近得了它的身。不晓得能不能得寸进尺地摸索下,说不定能摸出个宝藏来。
回到寝室,那群少女还在叽叽喳喳,但话题已由我的逃学转到了师兄的书法上去了。我悄悄爬上床,再不敢挤进卧谈的话题里,不声不响地睡了。
第二日的晚自习我依然还是逃课了,这让我的同桌佳佳十分不解,一个热爱在自习课上睡觉的同学突然放弃这么美好的事业而不知去向,又不是去谈了恋爱,实在透着种种怪异。
我对待少女的心思一直不能完全理解,所以,当我偷偷摸摸往门口溜时,佳佳的眼光一直无言追随,我只能当做不知道,但今晚一定要早点回来,并且编好足够正常的理由,否则我难以自保了。
进入冥界,直奔无常殿,居然没看到那个工作狂,我一直以为他的屁股是被钉在办公椅上的,今天□□去干嘛了,稍稍低头瞄一眼桌子底下,也是空的。别这样啊,这么大的地狱玩捉迷藏,我哪有这时间。
愤愤地拍了一下桌子,准备闯出去找人,一点黑乎乎的东西从抽屉里冒出来,我一看,乐了,又是毛笔君,这货,哪来的积极性,什么事都要参和。
它一本正经地挤着抽屉的缝隙出来,在空中写出三个字:黄昏岩。
看来是死神留给我的踪迹。
我一把抓住毛笔,要看看它是什么来头。
毛笔君在我手里乱扭,笔尖残留的墨汁飞出来,我用眼瞪它,它吓了一跳,笔杆明显一颤,那滴行将染上我衣的墨汁顺着来时的轨道被吸了回去,死神的东西果然都很变态。
我强行拔下毛笔头,扔进桌上一杯清水里,黄泉之水可以涤荡尘世罪孽,用来洗墨,算是委屈了这杯水。眼见得墨汁分离出来,一把毛呈现出紫色来,我把笔尖捞出来,动作生猛地插回笔杆,可怜的毛笔君一贯活泼惯了,这回蔫在我手里像是只受惊的兔子,瑟瑟发抖。
还别说我这比喻真是精准,毛笔果真是用兔毫制的,毛纯质佳,紫气富贵,我没看错的话,该是秦时的古物,泰将蒙恬南伐楚国,路过中山,得到了一批兔毛,征战之余找点娱乐,改良制作了一批毛笔,成为后世第一批秦笔。这毛笔君的年岁还真的长的很,可惜落在冥界,连个人身都未能修成。冥界的工作环境确实够糟糕的。
我把毛笔君一丢,它哆哆嗦嗦抖得不成样子,这熊样,对不起蒙恬一世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