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和谐”失败了吗?(3)(1 / 1)
高个子保安却坚定地摇头:“不许。”
看得出他当保安有些年头了,还看得出那中等个子的保安是新人,一直沉默不语,仅仅以不反对高个子保安的态度表现他的支持。在我们的生活中,这类以不反对的态度表现的支持,我们已司空见惯。而那高个子的保安,似乎要为中等个子的保安做铁面无私之榜样。
那女人妥协了,她说:“那就别用三角架了,合影时请别人给照一张算了。”
而那丈夫势不两立起来了,掏出手机大声嚷嚷:“我还偏不信这个邪!我通知电视台!”
接着一通拨手机。
高个子保安冷冷一笑:“我奉陪。”
两保安一动不动站在原地,监视着那一对夫妇。
婴儿车里的婴儿却始终甜甜地睡着,对于大人们的冲突浑然不觉。
我不愿劝人不成,自取其辱,便转身走开了,但也不想回家。我打定主意,要看这一件事究竟怎么个了结。
当我绕了一圈又经过那儿时,那丈夫不给电视台打电话了,开始给派出所打电话……
我又绕了一圈,派出所来了两名年轻的民警,在听双方各执一词……
我绕了第三圈回来,两名年轻的民警同志还在那儿调解。看得出,就这么一件小事,还真使他们感到为难。
一方据理力争的是正当的公民权,抗议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一方寸步不让的是执法权威,坚持有章必行。
至于那规定本身,不用说初衷肯定是好的,是为了维护大多数公民的利益。
但事情怎么就闹成这样了呢?
我那时又忘了友人们经常对我进行的闲事莫管的教导,指着那高个子保安厉喝:“住口吧你!就为不许人家照几张相,你们两名保安站在这儿都四十几分钟了,成心犯浑啊!”
这时保安队长闻讯赶来了,也冲我嚷嚷:“这儿正调解呢,你多的什么嘴?”
我大声说:“看不过眼去的事,每个公民都有说话的权利!”
于是围观者七言八语,都说事情根本不值得那么较真儿。
而两名派出所的同志趁机将保安们推走了。
那一对夫妇终于可以照相了,但他们并没开始照——脸上的表情那么不悦,照出来的效果会好吗?
回到家里的我,却吃不下早点了,为自己所见的事生气,却又不知究竟该生哪一方的气。虽然我当时认为保安们不对,但冷静一想,他们都那么年轻,而且是外地人,能在北京当上保安那也不容易,如果上司确曾对他们说过“支起三角架即算‘大规模’摄影”——这是很有可能的。那么他们明明看见了有人在支起三角架摄影,不禁止行吗?万一管他们的人看到了,斥责他们失职,兴许还会开了他们,那他们又怎么担当得起呢?因为小小的过失开一两名保安,还不是家常便饭吗?这么一想,我不免又理解起两名保安小伙子了,并因为我对他们的态度感到深深的内疚和羞惭。
那么说来说去,是那一对中年夫妇有什么不对喽?可他们究竟又有什么不对呢?我看得出来他们并不住在附近。想想吧,在星期日的上午,一家人高高兴兴地前来公园,本打算为孩子拍几张纪念照,只因为架起了不足一米高的三角架却被视为进行“大规模”摄影,再三辩说也不许照,那么多人帮之说情也无济于事——换了谁,都不会乖乖地服从。
但如果哪一方都无错可责,又怎么会在一个明媚的上午,在一处美丽而又人气和谐的公园里,双方大煞风景地僵持四十几分钟,以至于不得不呼来派出所的民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