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和谐”失败了吗?(2)(1 / 1)
那小狗蹲于地,看着一男一女两个人恶色相向,不明所以,一脸困惑。
我见他们越吵越凶,趋前劝之。我是有立场倾向的——暂且不论狗屎是否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垃圾,看一个女人一直拿在手里总不是回事儿,所以侧重于劝那环卫工退让一步……
环卫工则指着那女人说:“你看她那凶样子!反倒来劝我?今天我偏陪她较这个真,你别管闲事!”
斯时那女人的样子确实已快失控——换位替她想想,手里一直捏着一纸包狗屎呢,样子能和谐得了吗?
劝解无效,我只得去散我的步。
半小时后再经过原地,环卫工不见了,被警车拉走了;女子也不见了,被救护车拉走了。满地血点子,一名警察在向些个人了解流血事件的过程。而我听到的情况是这样——后来那女子将狗屎摔到了环卫工的脸上,后者用垃圾桶的盖子狠狠拍了她……才半个小时,倒也算是速战速决。
我还听到有人评论道:“唉,这个女子也是死心眼儿,不许往垃圾桶里扔,走几步扔那片草坪上得了嘛,正好做肥料。”
闲人们皆道:“是啊,是啊。”
我心里边就有点儿自责,怪自己半小时前没想到,所以劝得也不得法。若那么劝了,一场街头流血事件不就避免了吗?
紧接着又有人说:“没见草坪那儿正有人推着剪草机剪草吗?我要是那人,往草坪扔狗屎,我还不许呢!”
想想,这话也是有预见性的。
那,狗屎除了往人脸上摔,还能怎么个“处理”法呢?
我困惑。
几天前的一个早晨,我在家附近的元大都遗址公园散步,见一高个子和一中等个子的公园保安正与一对中年夫妇理论。公园管理处有一条新规定——不得在公园内进行“大规模”摄影。这无疑是一条好规定。若此公园成了随便拍广告、影视外景的地方,显然会影响人们晨练、健身,也必增加管理难度。那对中年夫妇是推辆幼儿车到公园里来的,车里的孩子看上去还不满周岁,中年得子,多高兴的事儿,丈夫想多拍几张照片,散步的人们于是都绕开走,他们很能理解那一对夫妇的愉快心情。但是两名保安不知为什么对此事认真起来,上前阻止他们拍照。他们自然要问:“为什么?”
答曰:“有规定,禁止‘大规模’摄影。”
那丈夫诧异了:“我们这是‘大规模’摄影?”
高个子保安肯定地说:“对。因为你架三角架了,架三角架就算‘大规模’摄影。”
“可我这三角架这么小,只不过是为了相机稳定和能够自拍。”
“别跟我们说这么多,我们在执行规定。”
“哪儿规定的?”
“上级。”
“你们的上级是哪儿?”
“这你就无权过问了。”
“我要找你们上级提出抗议。”
“我们又没侵犯你的人权,只不过是在执行规定,所以有理由不告诉你。”
“你们侵犯了我的人权!”
“我们怎么侵犯你的人权了?”
“你们凭什么不许我们拍照?!”
“凭规定。”
“你看那儿,那儿,他们都在照!”
“他们没支三角架。”
“支这么个小三角架就算‘大规模’摄影了?!”那丈夫吼起来了。
“对,我们这么认为。”高个子保安的口吻听来一点儿商量都没有。
于是引起围观。
几位息事宁人的老者对两名保安说:“别这么较真嘛,什么都不影响,一会儿就照完了呀!”
我也附和着那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