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最好不相知(1)(1 / 1)
孟云起独自待在一家旅店的客房中,他已在这里等了三十八天。
他在等待杀人的机会。
可这个机会似乎很难出现。
孟云起的目标是毒枭“黑龙”毕雄,毕雄狡猾如狐,谨慎异常。他每天身上都穿着防弹衣,出门坐着防弹车,四周都是摄像头,别人非但无法要他的命,而且根本无法接近他的身。
就算拥有绝世武功,保卫如此森严,要想杀他,也难如登天。
唯独孟云起例外。
作为全世界排名第三的赏金猎人,在这世上,还没有孟云起杀不了的人。
他先花了六天的工夫将目标的生活环境、生活习惯、甚至连每天的一举一动都打听得清清楚楚。
他终于探到毕雄最致命的弱点:喜欢男色,最近迷上了春夜酒吧的一名绝色MB。
孟云起在春夜酒吧对面的旅店蜇伏一个多月,终于等到一个机会。
那晚毕雄带着四个保镖出门,来到春夜酒吧。
孟云起早就守在那儿,找了一个绝妙的位置。
当毕雄从防弹车下来,四保镖拥着,进入了春夜酒吧。
就在毕雄和春夜酒吧一名绝色MB饮酒时,孟云起子弹射出。
射中毕雄的咽喉。
鲜血激飞,雾一般的血珠四溅。
血雾迷漫了每个人的眼睛,惊飞了每个人的魂魄!
血雾正好喷到毕雄身边的MB身上,他脸色惨白,神情却出乎寻常的镇定。
也许是那位MB的表情过于镇静,孟云起记住那张绝色脸庞。
这张脸还让他想起了关叔叔。
关叔叔,影响孟云起一生的男人。
关叔叔,玉面丹唇,俊美非凡,举手投足尽见优雅。
童年时代,在孟云起即将被人贩子卖到泰国当人妖时,关叔叔出手相救。
少年时代,亲生父亲几乎无视他的存在,是关叔叔教他武功,教他做人。
作为亚洲第一毒枭孟泽龙的后人,长大以后的孟云起非但没有成为父亲的有力臂助,反而成为父亲眼中钉肉中刺,全都缘于关叔叔。
孟云起,宁愿当刀中舔血的赏金猎人,也不想继承父业,成为第二个孟泽龙。
一切,源于他童年的记忆,更源于关叔叔。
由此可知关叔叔对孟云起的影响之深。
而面前的绝色MB长相有七分像关叔叔。
关叔叔已死,听说他儿子尚在人间,如今大约二十岁,难道面前这位MB就是……?
所有想法如同电光石火般孟云起的脑海深处一闪而过。
但也仅仅一闪而已,当时的情形已不容孟云起再去思索什么。
毕雄血雾散的时候,孟云起已经消失无踪。
一个月后,孟云起独自到酒吧喝酒。
他没有想到,就在那家酒吧,他再次遇见了毕雄身边的绝色MB。
他知道那个男人叫容秋若。
凌晨二点,容秋若一身黑衣,独自在酒吧喝酒,身边没有任何男人。
两人距离不远,各喝各的酒,谁也没有搭理谁。
在孟云起坐在酒吧中的前半个小时,有三个衣着不菲的人来到容秋若的身边和他搭讪。
容秋若只闷头喝酒,对任何搭讪充耳不闻,就像个哑巴,让前来搭讪的人讪讪而去。
很奇怪,像容秋若这类职业的男人,不应该拒绝男人搭讪的,这不是他做赚钱的最好机会吗?
可容秋若还是拒绝了。
这个MB真的跟别的MB不一样。
事有反常必有妖,出于赏金猎人的警觉,孟云起对任何反常的人或物都容易上心。
所以他注意到了容秋若。
此时,酒吧的门开了,从门外冲进几个男孩子。
这群男子都很年轻,头发染得五颜六色,穿的衣服时髦新潮,眼神流里流气,有的很邪,有的很妖。
孟云起眉头微皱,他认出领首的男孩子,男孩正是毕雄的侄子毕子宪。
毕子宪此人根本不足为惧,他的父亲已死,以前仗着伯父的势力胡作非为,现在伯父又死,他再无势力可靠,只不过是个徒有其表的混混而已。
另外,毕子宪和他的伯父有同样的嗜好。
毕子宪一伙四人直奔离孟云起与容秋若中间空着座位的那张桌子。
毕子宪叫了一箱纯生啤酒,两瓶白酒,一堆零食,几叠小食,便大吃大喝起来。
其间男孩拿出几个鹘子,哗啦啦地玩起来,就这样,这些男孩一边喝酒吃零食,一边甩鹘子起哄打闹。
孟云起本想到酒吧安安静静地喝酒,此时却来了一群吵闹的少年,令他甚烦,心想还是离开吧,正欲埋单。也许心有同感,容秋若同样也不喜欢这么吵闹,隔着这群少年,孟云起看到容秋若站起来朝酒吧收银台走去。
此时,正在大吃大喝毕子宪眼角无意间撇向容秋若,眼前一亮,他蓦地站起来,晃悠悠地站起来,朝容秋若奔去。
毕子宪拍了一下容秋若的肩膀,用夸张的语调嚷道:“容秋若,是你哇!我今晚正想去春夜酒吧找你呢,你倒跑到这儿来了。真是太好了,容秋若,你还认得我吗?”
“认识,认识,毕先生也来这儿玩儿?”说这话时,容秋若的眼神一暗,真是倒霉透顶,他在一个正正当当经营的酒吧中喝酒,也会碰到毕子宪这个胡作非为的小太岁,但在表面上他不敢丝毫显示自己的不快。
“当然,我来好几次啦。”毕子宪嘻皮笑脸地把容秋若拖到自己的桌边,然后他故意用夸张的语气像播音员似的声音宣布:“容秋若,春夜酒吧的大红牌!”
然后又回头看着容秋若调笑着说:“容秋若,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喝酒,失恋了吗?哈哈,哪个小白脸让我们的大红牌这么伤心呢?啧啧,我对那个小白脸好羡慕哇!要是我能让容秋若这么难过就好了。哈哈哈……”
其他人被毕子宪逗得哄笑起来。
容秋若面无表情地坐在那儿,一言不发。
毕子宪也知道要适可而止,不然就不好玩儿了,所以故作正经的给容秋若介绍他的那些狐朋狗友和情人们。
他指着那个一直在他身边坐着的那个女里女气的少年说:“阿昕,我的二老婆。”然后指着另外一圆脸少年说:“小齐,我大老婆。”然后依次指着两个男孩说:“小波,小利,我的哥们儿。”
然后他伸手从桌子上拿起香烟盒子,用嘴唇从里面叼起一根烟来,阿昕很自然的为他点着了火,他把烟盒子送到容秋若的面前,示意让容秋若自己取一根烟。
容秋若摇摇手说:“我不想吸。”毕子宪也没有勉强。
收起笑容,毕子宪对容秋若懒洋洋地说:“好了,不闹了,容秋若,开心点好吧?就算陪我玩一玩吧。你也放松一下,怎么样?”
“抱歉,我不能喝酒了,”容秋若俊眉微蹙,声音低沉:“今晚喝太多,现在头很晕,肚子也不舒服。我刚才正想去埋单呢。”
说罢容秋若推开毕子宪,转身欲走。
“这怎么行?容秋若,你自个儿在这里喝了那么多酒,就不能陪我喝?你今晚一定得陪我玩。”毕子宪一边嘻皮笑脸地说话。一边向小利使个眼色,两人把容秋若按在椅子上。
看来一时是走不了了,容秋若只好坐着。正好在毕子宪与小利中间。
小波离那箱啤酒最近,毕子宪道:“小波,给咱们的大帅哥倒酒,今天他是我的客人哦。”
小波问毕子宪:“宪哥,再叫服务生添一个杯子吧?”
毕子宪指着饮水机边上的托盘里的杯子说:“你睁开眼睛看看,用点脑子好不好?”说到这儿,他很诡秘的向小波使了个眼色:“快,给容秋若倒酒,好不容易碰到他,我们可要好好同他玩呢。”
“好的。”小波嘴角露出会意的微笑,他赶快拿起啤酒瓶子,转过身倒了一杯酒。
小波倒完酒,回转身递给容秋若,之后他依次给其它人倒酒,一会儿功夫,这六个少年的酒杯就满了。
蓦地,容秋若双眸直直地望着不远处的墙上,奇道:“咦,那是什么?”
因他的脸色太过怪异,所有的人都朝那边望去:
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一切都很正常啊?
趁他们眼睛转移射线,容秋若不动声色地将自己的酒杯和小利的酒杯换了。
小波刚才本来是面对他的,可要倒酒时却突然转身背对着他,他不能不防。
他已非十八岁的单纯少年,一年的欢场生涯,让他学会保护自己。
因毕子宪离他太近,他怕他发觉,便和离得远一点的小利换了。
“你看到什么了?”毕子宪嚷道。
容秋若揉了揉眼睛,道:“我看错了,我还以为这里有老鼠。”
“这间酒吧是本市有名的酒吧,怎么会有老鼠?”毕子宪不已为然地说。他不再理会这件事,端起杯子来,往空中举着说:
“来!为我们的大帅哥容秋若干一杯!”
所有的人和容秋若把杯子举到一起,大家都把玻璃杯子碰得很响,然后大口大口地喝着带着丰富洁白泡沫的冰镇啤酒,好像每一个人都忘记了所有的事情,唯一还存在的就是那啤酒花和麦芽的味道。
容秋若被轮番劝酒,好像每个人都要和容秋若喝上几杯,才算过瘾。由于喝太多酒,他的头有些晕了,好在他的酒量一向大,脑子还是清醒的。
这时毕子宪拍拍容秋若的肩膀哈哈大笑:
“操,我说你怎么会是头牌呢,原来你不单模样长得好,能力也不错!早知道,我包你了。”
听到这些,容秋若眉头微蹙,微微侧身,他苦笑着:“别拿我开心了,比我强的多了,也没看见谁被包了。”
毕子宪把脸埋在容秋若身上:“容秋若,今晚我要你。你说多少钱吧?”
容秋若推开毕子宪的头,低沉着声音道:“毕先生,今晚不行,我喝太多酒了,很想吐,如果我吐得满地都是,就不好玩了。你也会不开心。”
若在以往,他可能不会拒绝。但今晚他真的没有心情。
再说,就算他想做生意赚钱,也不会和这群喝得半醉的年轻男孩在一起,这种人喝多了就容易发酒疯,到时耍起流氓来,那可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到时他钱没赚到手,只怕命会少了半条。
“我会不开心?我看你不想陪我才是真的?你这贱货一向爱钱,连庞老头这种又老又丑的男人你都肯接,今晚怎么突然变性了?怕我没钱?”毕子宪大声嚷道:“老子手顺,赌赢了,现在有的是钱,你能让老子高兴的话,老子会给你很多钱的。告诉我,和你过夜要多少钱?”
说到这儿,毕子宪从怀中取出一叠钞票:在容秋若面前哗哗地响着。
毕子宪的狐朋狗友们在旁一个径儿起哄道:“容秋若,快答应宪哥,宪哥很大方的,他会给你钱的。”
容秋若望着哗哗作响的钱,他呆立当场,一言不发,只是额头里青筋暴露,嘴角紧抿,乌黑的双眸迸出摄人的冷茫。
看到容秋若呆立当场,一言不发,醉眼迷朦的毕子宪以为他动心了,张嘴大叫道:“容秋若,这才对嘛,来,先亲我一个。亲了老子就赏钱。”
此时容秋若紧按软椅的手已经把椅子软垫弄凹个坑,他几乎用尽力气才压抑住自己内心燃烧的熊熊火焰:“毕先生,不好意思,我真的不能陪你们了。”
容秋若的声音低沉之极,压抑之极。
“他奶奶的,你算那根葱啊,不就是MB吗,居然敢拒绝老子。”毕子宪本来就喝了半醉,此时遭到容秋若的拒绝,更是气急败坏。他怒不可遏地朝容秋若扑过去,充满酒气的唇就要去吻容秋若的红唇。
一股浓重的酒味扑面而来,容秋若几欲呕吐,他迅速转过头去,用手挡住自己的唇,阻止毕子宪吻他的红唇。
“贱货,贱货,平时骚得要死,现在却在老子面前装纯洁,你把老子看成什么人了?”毕子宪气得几乎发狂,嗷嗷叫道:“你们还站在这里干什么?快去修理这个贱货。”
就在毕子宪想鼓动大家围攻容秋若时,在这个节骨眼儿,场上“哇”的一声,小利忽然捂着肚子,连洗手间也去不了了,就倒在地上不住地呕吐,他吐得几乎抽搐,全身冒汗,脸色苍白如纸,神情痛苦之极。
“孬种!”毕子宪朝小利怒吼:“平时喝几瓶酒都没事,怎么今晚才喝两杯就吐成这样?”
“是他,肯定是他……是他偷偷换了我的酒。”小利痛苦地指着容秋若,颤声道:“宪哥,你看,他还好端端的,到现在还没吐呢?”
“混蛋,你们这些混蛋!”还没等毕子宪说话,容秋若突然发出惊天动地的怒吼声。
就在小利呕吐的瞬间,容秋若就全明白了,小波刚才果然偷偷在他酒杯里下药,倘若不是他有所准备及时换了酒杯,现在呕吐的人就是他。他若是吐得全身没力气,岂不是成为这群不良少年的砧板上的鱼肉,任其宰割?
顿时,内心燃烧着愤怒火焰已经完全冲破了他的所有隐忍与克制,容秋若再也不能忍受了,他什么也不管了,他红着眼,俊脸扭曲了,像一头猛虎般扑向他们。
同样,毕子宪也异常愤怒,除了小波之外,其它四人把容秋若团团围住,五人大打出手。
他们每个人年龄都在二十左右,每个人今晚都喝了不少酒,血性方刚兼酒精作祟,打起架来就像一群不要命的疯子
这群少年在酒吧里闹哄哄的,乒乒乓乓地打得不可开交,弄得杯盘狼藉,附近座位的人都知道可能会发生什么事,但没有一个人过来阻止,大家都冷眼旁边,包括孟云起。
因为谁都看得出来,那群少年是不良少年,不良少年酒醉时就发酒疯,到时谁敢惹?
这年头,谁都不想多管闲事,更何况里面有MB。MB的工作不就是赚钱吗?为了金钱可以出卖自己的肉体,被人打也是活该。
而孟云起更是从来都不会去管这种闲事。
所以他一直在旁边默默地看着这一幕。
其实,别说普通客人,连酒吧的保安都不知到那里去了。
终于,胜负就分出来了,令所有人大出意外:容秋若赢了,他把四个少年打趴在地上。
在四个少年的呻吟声中,容秋若站在他们中间,高大的身材一动不动,俊美的脸庞就像一尊最冷漠的雕塑。
容秋若冷冷地望着躺在地板上的四个同龄人,缓缓走到酒吧收银台,在收银小姐的古怪目光中,道:“服务员,刚才损失了多少,全记在我帐上。我埋单。”
结帐后,容秋若离开酒吧。
周围的人好像看怪物一样看着容秋若离开酒吧门口:谁也想不到,这个去当MB的男孩,居然还会武功。谁也想不到,他还会承担起酒吧的所有打架损失。
他的行为一点都不像MB,真的,一点都不像,可他偏偏就是。
孟云起也露出不可思议之色。如果他不是亲眼所睹,他不敢相信也很难想象,面前这个愤怒勇敢的男孩,会是个MB。
容秋若,你究竟有几个面孔?像你这种人,为何会当MB?
为了钱?你就那么缺钱?为了刺激为了爱好为了打发无聊的时光?你也不像!
又一次,孟云起对容秋若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
毕子宪躺在地板上,目送着容秋若远去,小脸完全扭曲了,他怒气冲冲地对犹在地板上痛苦呻吟的小利道:“小利,快给我起来,马上去找人,我今晚非得收拾这个家伙不可。”
——
夜,已经很深了。
曾几何时,天空下起了倾盆大雨。
容秋若走出酒吧,一个人慢慢地走入雨中。
雨点劈头盖脸般朝他扑他,但他没有躲藏,他依然走在无人街道上。
雨,很大,可是,雨很干净。
雨,是否能洗净他满身的污垢,能洗去他心灵的灰尘?
不知道,他不知道!他只感到透骨的寒冷,透骨的心痛。
痛楚,容秋若的心底里蔓延,一波波地,无边无止。
即使刚才疯狂发泄,打倒了四个挑衅他的少年,他依然痛苦。
人生,从来没有如此失意过,从来没有这种痛楚过,那种痛苦几乎可以让他发狂。
半年前,他经历了人生最可怕最屈辱最痛苦的夜晚,这个夜晚改变了他的一生。
他以为他已经失去了一切,他以为他会沦为行尸走肉,可在一个月前,出现一个天使般的少女,她唤起了他内心最温柔最深沉最激烈的爱情,她给他最完美最激情的夜晚,当他以为他会重生时,她却丢给他五十块钱服务费后消失无踪。
她离开了他,他却因为她,再也不想和别的男人做那种生意了。
是的,不能了,每次做生意时,他的脑海中都会出现她的俏影,让他心如刀绞,无法正常工作。
她是他的天使,是他的至爱,可她整个人都消失了,他根本找不到她,他再也看不到她如水般纯净的双眸,再也听不到她清脆悦耳的声音,更无法亲近她的红唇,无法抚摸她娇嫩光滑的肌肤,他是多么希望能够拥有她,哪怕只是和她一个拥抱,他也知足。
可是,别说是拥抱,连她这个人,他都不知道在哪里,只怕一生都不会知道。
现在,他只配和形形色色的男人在一起做那种他根本不想做的事情。
刚才那群不良少年来污辱他,他看到他们,想要呕吐。可在他们眼中,他只怕比他们还要下贱,在其它人眼中,只怕他理所当然要承担这种侮辱,谁叫他是MB?
他的人生,就像面前这个黑夜的雨夜,长路漫漫,只有飘摇的风雨,只有无尽的黑暗。
他不知道他要怎么走下去?更不知道他还能撑多久!
他真的不知道!他只知道,他不能再这样下去了,真的不能了。
今夜,他和一个男人出来做生意,做完后,那个男人没有留他过夜,他便到酒吧喝酒。
本来,春夜酒吧还有夜场,只要他愿意,他还可以赚钱,可是,他就是不想回去,他根本就不想回春夜酒吧。
他宁愿在大路上淋雨,也不想再回春夜酒吧。他对那地方厌恶到了极点,可他知道她最终还得回到春夜酒吧——他已经和酒吧签了合同,如果他不履行合同期限,将会付巨额赔款,如果他擅自离开,酒吧会把他当MB的资料传给他就读的学校,会传给他的家乡的人,让他身败名裂。
他还不想身败名裂,他只能这样熬下去。
风雨飘摇,城市的闪烁的霓虹灯似乎变得越来越黯淡。
他已经被雨淋得浑身湿透了,既然他不想回酒吧,今夜他应该找个宾馆住下。
他走到街头,正想拦计程车时,迎面来了一辆越野大吉普车,从车里嗖的跳下七八个少年,个个气势汹汹,就像一群野兽,个别人还手持明晃晃的匕首。
容秋若心里往下沉,领头的少年,就是今晚被他打倒在地的毕子宪。
“他奶奶的,你这个死MB!”毕子宪指着他怒吼:“你居然敢打我,看我今天怎么收拾你。”
他转头对背后男孩道:“快点把他抓了,今晚我们就把这个死MB抓在床上玩个够。看他还横?”
群中有个少年嘻嘻笑道:“宪哥,太好了,这么帅的MB,我喜欢。”
容秋若心往下沉,往下沉……他知道,他一个人对付不了这么多男孩,难道他注定……
他知道,他今夜就算被他们奸淫致死,也没有人会吭一声,更遑论主持公道。
他该怎么办?难道束手就缚,任由他们宰割?
不,决不能。他宁愿被他们打死,也不能承受这种耻辱。
就在这时,这群不良少年朝他紧逼过来……
雨,越下越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