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朱明(3)(1 / 1)
“不会追来,必勒格自顾不暇。入兵蓟州镇不过是计,鞑靼真正的目的是居庸关。蓟镇向来只为牵制九边其他边镇及京营,防备叛乱。而居庸关是燕京城的门户,居庸关一破,关外敌军长驱直下,京师危矣。不过这招声东击西太过拙略,京师必有应对,他无暇分心来追杀我们。”
李洛卿不紧不慢道:“现今我们已入辽东地界,不咸山位于辽东腹地,继续向东走。此处距锦州大约有五日路程。”
前提是他们能找到人家,露宿荒野并不困难,只是单凭双脚走路,恐怕前途甚为遥远。
“你可能联系到手下?”宁惜问道,她不信他全无谋划。
李洛卿顿了顿,只开口道:“不在此地。”
而后他颦眉思虑片刻:“若我不曾记错,再往东三十里地可见人烟。”
宁惜点了点头:“好,明早我们便启程吧。”
这夜,两人分别和衣而卧,暮春时节,山野间尚有寒气,便只能将就一夜。
宁惜阖眼快睡去之时,忽闻他的声音问道:
“你叫什么名字?”
她愣了愣,答道:
“宁惜。”
“哪个字?”
“‘惜缘惜福’的‘惜’。”
她想也不想道。
这便是爹爹与娘亲为她取名之期许,不求大富大贵,不求锦衣玉食,只愿她珍惜所有,福缘长留。
自此,一夜无话。
翌日清晨,二人埋了马尸,启程上路,因彼此身上都有伤,故而行程缓慢,一路沉默。
这日从早便天色阴沉,铅云堆积,晌午时终是一场大雨瓢泼而下,宁惜与李洛卿避无可避,双双被淋成了落汤鸡。
荒山野岭里好容易寻到了一间破庙,却也真真是座“破庙”,狭□□仄,布满灰尘蛛网,四处漏雨,香案倒塌,山神像残破,勉勉强强有一块还算干的落脚处,聊胜于无。
两人对望,宁惜看着李洛卿滴着水的衣裳头发,像是从水里刚捞出来一样,冷着一张脸,再也不复平日淡然从容,一时有些好笑,但料想自己这时也是这般模样,也便悻悻。
墙角有一堆烧了一半的木柴,不知谁人曾在此过夜,倒是便宜两人了,千辛万苦用火折子点燃了一堆火,冰冷的四肢终于暖和了起来。
湿衣穿在身上自然不适,极易受寒,宁惜有心烤一烤衣裳,只是此时李洛卿在旁,到底不妥。
正为难之时,身边人突然开口:“借剑一用。”
而后剑出鞘,一阵噼里啪啦,李洛卿不知拆了庙中哪处的木梁,劈成三段,两根立在栽进地里,一根横在其上,成了支架,而后他将外衫脱下,搭在上面,正如一道屏障将二人隔了开。
宁惜微怔,自己为难之事便被他轻而易举的解决,只是方才见他额头冒汗,面色惨白,想必是肩上伤口又裂了开。
既如此,她也不再迟疑,利落脱下了外衫里衣,以剑鞘撑举在火边烘烤,身上终是留下贴身小衣,不敢□□。
想她这把破烂的剑,一路上立了大功,杀人切肉砍柴,如今还能充当个支架,真是物尽其用。
外面天色暗沉,电闪雷鸣不断,更是衬得屋中这团火光明亮温暖,二人隔着一道薄衫,安静的烤着火。
他的身影借着火光映在帘子上,清晰可见侧颜的轮廓,肩颈,胸膛,线条精劲干练。这是习武之人的身子,鬼面军师既然穿琵琶骨以废他武功,必然是有所忌惮,方才他出剑那几招便可见其身手不俗,只是他毕竟是曾是皇孙王子,又是从何处学得精妙武学?
一只黑色的小蜘蛛,角落里织完了网,迈着八条长腿,优哉游哉的爬过来,一点点顺着木头架子上垂下的衣袂往上爬。
宁惜正望着帘子上的身影漫无目的的思索着,忽而瞥见那只蜘蛛,心中猛然一惊,想也不想迅速披上外衫,拿起手边的长剑,一剑挥去。
蜘蛛知否中剑有待商榷,木架倒是应声而断,本就不甚牢固的支架直挺挺的向一边倒去,李洛卿猝不及防被砸个正着。
本来以李洛卿身手,即便内力全失,也不会连这样巨大的“暗器”也躲不过去,怪只怪那一瞬间,他也心不在焉。
火光将他的身影映在了帘子上,便自然也映上了她的。
她身量高,却极瘦弱,黑色劲装下包裹的身子,何其纤细。惯常高束的长发此时柔柔披散在肩头,她的背脊永远挺拔,更显得胸前轻柔的起伏如此明显,还有纤细修长的手臂,和乍然收紧不盈一握的腰身......
视线的阻隔似乎卸下了她冰冷的伪装,咫尺之间再无疏离防备,那柔美的剪影投在帘子上,她也不过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年轻姑娘家。
然而便是这样清瘦柔弱的身子,毫不迟疑的背起他,将他从暗无天日的地牢里救出,从兵荒马乱两军交战的边关中一路杀将出来......
猝不及防架子砸在身上之时,脑海中下意识便只有一个念头:
自作孽,不可活。
然后迅速被从架子下衣裳中拉了起来,那姑娘即便衣发未整,仍是恢复了一贯的冷漠坦然,面无表情下强自镇定,对他道:
“抱歉,有...蜘蛛。”
李洛卿顿生哭笑不得之感,她居然,怕虫子?
经年血雨腥风,刀光剑影,宁惜早已杀人见血,面不改色,她若有惧,她若有怕,从一开始便不会敢拿起手中剑。
然而这世上一物克一物,她偏偏有一物自幼惧怕,无论如何也克服不了。
大约四五岁的年纪,她每日跟在林官后面上树掏鸟蛋,下水捞鱼虾,满山疯跑,那时林官也年幼,调皮捣蛋,时不时捉弄她,有一次甚至骗她吃下了虫子,道那虫子会在她肚子里生好多小虫子,她吓得哇哇大哭,怎么哄也哄不好。后来林官再三保证,只是骗她,她仍是害怕,总觉得腹中有东西爬来爬去,以致于十年八年长大后仍是惧怕四条腿以上的蚊虫。
这些年来,她一直将这一点隐藏得很好,毕竟身为杀手有这样可笑的弱点实在荒谬,刺杀目标时不用别的招数,对方一条蜈蚣扔过来就能让她慌了手脚。
此番贸然让李洛卿发现了此事,让宁惜甚为懊恼,两人离开破庙后,她冷着眉目闷头走在前面,一声不吭。
这般近乎别扭的模样让李洛卿颇感无奈,他慢悠悠踱步走到她身边,轻咳了一声:
“我不会说出去...其实,我什么也不知。”
宁惜面无表情:
“你方才笑了。”
“没有。”
“真的笑了。”
“...真的没有。”
她有些羞恼:“你莫笑了!”
他侧眸望着她,唇边是自己也不曾察觉的轻巧弧度:
“好。”
暮色四合,二人终于远远看见了炊烟人家。
放眼望去,村头是大片平整的田野,刚冒出嫩绿的麦芽,田间一条蜿蜒的小径,茅屋村落隐在青山绿水间。
今夜本该顺理成章在此借宿一晚,而临近村口时,宁惜却顿住了脚步。
这样平凡朴实的农户人家,轻而易举的让她想起昔日那个与此无二的李家庄,然而最后终究是因她引来祸患,往日的宁静再也不复存在,只余遍地无辜尸骸。
这般祥和之地,她不该涉足。
李洛卿回头看她,不禁道:“你在顾虑什么?”
握着长剑的手紧了紧,她定定的望着他,轻声问:“真的不会有人追杀过来么?”
他刚欲张口回答,忽而察觉她周身不易察觉的紧绷,犹如拉满的弯弓一般,蓄势待发,她小心翼翼的在向他寻求确认,与其说是顾虑,不如说是...恐惧。
眸色微沉,他低声道:“放心,不会有事。”
而后他直接拉着她上前去敲一户农家的院门,主人前来开门,是一对面善的老夫妇,见二人风尘仆仆,二话不说让二人进门,端上了热乎的饭菜。
“这位老先生老夫人,在下姓洛,与...舍妹本是前往锦州探亲,不料路遇贼人,被抢去盘缠银两,狼狈不堪,今夜还请二位收留一晚,洛某不胜感激。”
李洛卿诚恳对老夫妇道,他这人气度不凡,举手投足间怎么也挡不住三分贵气,虽说是随口编的理由却真是毫无说服力,宁惜低着头,恨自己忘把手里的剑拿布包一包藏起来。
老夫妇面面相觑,那位大爷哈哈一笑:“小伙子你是读书人吧?说话的调调和村里教书的秀才一样文绉绉的。我们两个女儿都嫁人了,家里就剩我们老两口,你们随便住,不碍事的。”
“多谢老先生。”
宁惜松了一口气,老夫妇好心为两人热了饭菜,宁惜早已饥肠辘辘,道过谢后,拿起那碗熬的烂熟的白菜叶小米粥就喝起来。
那位大娘突然开口:“你们两个...莫不是私奔出来的小两口吧?”
宁惜一口粥差点都喷出来,李洛卿也小小呛了一下,深感莫名,分明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二人,不过是恰好一男一女而已。
大娘笑呵呵道:“我说你们两个半点不像兄妹,多半是大户人家家里不同意亲事,偷偷私奔出来的吧?像是戏文里写的似的,这种事大娘我是过来人,见多了!”
宁惜忍了忍,还是道:“不是......”
“诶?那,那难道是走江湖的拿着大刀大剑那样的,叫,叫什么来着......”
大爷提醒她:“大侠!”
“对,大侠!”
大爷不满:“我都说了那小伙子是读书人。”
“那是读书人和大侠私奔?”
“嗯,应该是。”
而后大爷和大娘齐齐转头问道:“我们猜得是不是?”
大娘还打量了一下李洛卿清瘦的身量,好心问道:“小伙子,你打得过你媳妇儿么?”
宁惜垂头默默喝粥,已是放弃了解释。李洛卿面色冷淡,敷衍的点头不欲多说,只是那微红的双耳,早已出卖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