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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第 17 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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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时候,我都不是个特别勇敢的人,这也是为什么我钟爱和那些天不怕地不怕的姑娘们在一起厮混,人家都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也半点儿那气质都没给染上。

我很怂地跟路燃说,早晚都得分开的,要不咱还是早点散了吧,让我习惯习惯。

路燃说,可是我想再试试。

我不知道他什么意思,只说,让你未婚妻看到不好吧。

路燃没再说话。

我承认,我是在等他挽回我,但我又知道他其实无计可施。我故意把他堵到无话可说,心里一边有一种得逞的快感一边痛得要死。

我真是,真的是希望自己能把这个别扭又懦弱的性格稍微改掉一点。我又怕自己最后一败涂地,什么都剩不下,又不想放开手边的温暖,纠结得快要疯掉了。

这个时候我就在想,如果是她们几个的话会怎样呢?

如果是情水的话,可能会潇洒放手,一点都不拖泥带水。如果是Fiona的话,应该一开始就不会跟他在一起。

如果是玲珑的话,大概早在知道结局的时候就全身而退了。

至于念奴,她总是会找到某种方法让自己不想结束的事情继续下去的。

可是那种方法我总也找不到。

在那个寒冷的雪夜之后,念奴退出了我们几个人的聊天群,她去了欧洲取景拍摄新片,我们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只能从媒体的报道里得知她的近况。

刚认识的时候,念奴说,你知道我为什么要管自己叫这个名字吗?

念奴,是唐朝时期的歌女,歌声既出,万人噤声。响彻云霞之上,清越卓然,虽管笛声不能盖之。

“我喜欢这两个字。”念奴说,“念念不忘的事物,终会令你甘心一世为奴。”

她赢了,她永远为了自己想要的东西,想达到的目的不惜一切代价。她变成了她所演绎过的每个角色,我不知道她是否还能再找回她曾经还是念奴的时候,那些哭和笑的理由,但现在,她脸上所有的表情都已经属于戏中的人。

我不止一次地怀疑,她和胡小刀的决裂,Fiona对她愤怒的指责,是不是都是她有意引导的结果。会不会,这一切都正好是她想要的。

她想要成为真正的悲情女王,所以才会想去体验更多的悲痛。

但同时,我又在质疑着这么想的自己——念奴真的是这样的人吗?她真的宁可离开爱人与朋友,并让他们承受与自己相等的痛苦,也不愿意用更平和方式去体验人生吗?

我本以为我可以回答,但,我真的不知道这个答案。

一世为奴。

她是承受得起更巨大的成功的。

在办公室小小的格子间里,我想起那些出现在我生命里的人们的时候,最后总是归结于同一个问题,我们到这世界上来,究竟是为了什么?

为了给社会做出贡献,推动历史的发展,振兴民族精神什么的,这样的想法基本上不属于我认识的每一个人。

他们大多想的是,我想要更多的钱,我想要成为人上之人,我想去看看这个广阔的世界,我想让更多的人爱我,崇拜我。

康德说,这并不是真正的自由。

追逐欲望的人,其实是被欲望禁锢着。只有恪守内心真正的理念,才有可能挣脱这种看似美妙的枷锁,得到无垠的天空。

可是我似乎从来没有,除了潜伏在本性里贪图安乐的欲望之外,我似乎并没有念奴那种“一定要成为最好的演员”的梦想,也没有情水那寻求一个最终答案的执念。

我生命里太多的时间都用来思考应该怎么去做自己,但这恰恰没有让我成为自己。

Fiona在博客里写道,听说,今天纽约下雨了,不知道他有没有记得带伞。

很巧的是,北京也在下雨呢。

你听,是思念。

我做了件非常愚蠢的事情,我一面跟路燃分手,一面还偷偷地和他保持着来往,那种感觉就好像地下党偷情,我忽然想,如果他结婚了以后我们还是这样藕断丝连,是不是和现在的情形也差不了多少。

其实大家的生活里都是这样啊,不停地做各种愚蠢的决定,但重新来一次,还是如此。

我对所有人都声称我们已经分手,然后和路燃约会,甚至陪他去挑给另一个女人的钻戒,我就沉溺于这种病态的关系里,无法自拔。

我真的一直都是清醒的,只是有时候人明明知道自己错了,却舍不得改。

玲珑曾经唱给我们听,我愿为你慨然赴死,翻越崇山峻岭,我为你无所不能,只因你已完整了生命。若我们无以为继,爱将使我们永生。

可其实,爱甚至不能支撑我们熬过一场婚姻。

“早晚都要过去的啦。”玲珑坐在柜台后面一边头也不抬地核对账单一边说,“谁会那么恋爱大过天啊?大家都有自己的事要忙。你看我,当初以为和她可以一直到老,觉得有她在我就能变身超人打败一切敌人,后来越过重重阻碍,家长都接受了,我忽然不爱了。”

“为什么?”我麻木地看着她,“难道你当初爱的她身上的那些地方都已经不在了吗?还是说你已经不再爱那样的她?不爱了这件事,要么是你变了,要么是她变了。”

玲珑咬着笔盖想了想,道:“是么?我没想过,我一直觉得爱是一种消耗品,时间长了总会没有的。只是当初,我以为它的保质期起码可以有一辈子。”

没想到这么短。

周末和Fiona约出来喝下午茶,她显而易见地被父母连轴转的洗脑和一轮接一轮的相亲攻势折磨得憔悴不已,很没精神地听着我给她讲最近在公司发生的趣事。

我停下来喝水的时候,她忽然想起什么似的问道:“对了,前一阵我还没回国的时候,你在聊天群里说,你同学聚会回了趟母校……”

“哎呀。”我看着她的表情就知道她要问什么了,连忙打断,“别提了,现在的小孩子真是异想天开。”

上次同学聚会回了高中的学校,老校区翻新了变漂亮了不少。我到原来的教室去看了一圈,和一个周末早早返校的学弟聊了一会儿,结果被他要去了手机号,开始每天嘘寒问暖。

我想说我有男朋友,又一想现在算是分手中,只好一边找各种借口推脱他的约会,一边给姐妹们发消息求支招。

他很不高兴,问我是不是因为他年纪太小。

“姐弟恋怎么啦?”他在电话里这么说,“看对眼就要在一起嘛!我不管,我就是看上你了,你不跟我谈一场恋爱我的青春不圆满。”

我说:“你不懂。”

“……”我感觉到他在电话那一头露出了不悦的表情,低声道,“不懂的是你。”

随即挂了电话。

其实,我又有什么资格说他异想天开呢。

很多自恃资格老而进行的训话,其实不过是一家之言而已,没有谁真的能妄自断言他人的做法是对是错。

“其实也不错啊,人总要往前走的。”Fiona靠在沙发椅里说,“我记得以前咱们一起看过那个电影,女主角失恋了以后,反而遇到了真正的良人,你们分手或许也是好事。”

我一时间觉得喉头有些堵塞,过了半天才艰难地开口道:“可是我不想要王小贱,把陆然还给我吧。”

把路燃还给我吧。

我在梦里看见他一遍遍对我说着再见,没有声音。

黑白的画面,他的嘴唇一开一合,然后老式留声机的旋律响起来,掩盖了我记忆里所有的嘈杂。

篮球拍打在地上的声音,教室最后排的同学窃窃私语的声音,空牛奶盒被扔进垃圾桶的声音,自动铅笔被按动的声音,还有,马蹄在遥远牧场飒踏的声音。

那是我独一份儿的青春,全宇宙,到时间尽头,都只有我才能拥有。

正在茶座里仰着头努力忍住马上就要流出来的泪水的时候,对面的Fiona忽然直起身来。

她的动作太过突兀,吓了我一跳,猛然回神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刚才被混乱思绪占据的五感渐渐归位,我才逐渐听到了坐在我们隔壁桌的一对男女正在兴致高昂地讨论的话题主角,竟然是此时正在欧洲拍片的念奴。

两人谈论得浑然忘我,声音都不由自主地拔高了,我定神之后便听见那男人信誓旦旦地说:“别不信啊,我哥们就是那圈里的,念奴那人为了上位不择手段,据说上次搞过……”

我陡然睁大双眼,这才意识到Fiona那挺身的动作所代表的意义,连忙伸手去拉她:“Fi,等一下……”

我伸出去的手捞了个空,Fiona已经迅速地站起身来走到了那人身边,干脆利落地一脚下去,把他剩下的话都踹得没影了。桌椅翻倒,杯盘滚落在地上的声音响出去好远。

女人尖叫起来,那男人想要反抗,Fiona的钉鞋却根本没给他起身的机会。

我太久没有见到过她发飙了,上次可能还是在她家小住一起出去买东西,她的妈妈被人冲撞了的时候——那已经是很多年以前的事情了。

在大学里学了四年跆拳道的女孩子,加上那一刻她周身几乎能让人感觉到的具象化了的怒气,我竟然被震得愣在那里半天没反应过来。

“你懂个屁。”Fiona冷冷地俯视着被她踩在身下的男人。

她素面朝天,一身平日宅在家里的打扮,但那时候,我却觉得她比之前参加比赛的时候化着精致淡妆,穿着高贵礼服的时候,更加美艳不可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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