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第 15 章(1 / 1)
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都曾经有过这样的经历:你盯着一个字一直看,看久了,就会变得不认识这个字。
当你和一个人相处久了,会忽然变得不认识这个人。
这就是我常常在清晨的低气压里感觉自己的生活一团糟的原因。我觉得天花板,床铺,梳妆镜和地板上的高跟鞋都是陌生的,那都不属于我。
而在我枕边躺着的那个人,我也忽然间认不得了。
我在床上坐了很久才找回零零碎碎的记忆,然后动作迟缓地起身穿衣。半小时后,我们牵着手出门,我忍不住偷偷用余光打量他。
路燃鼻子上架着大大的框架眼镜,不知他抽了什么风在自己的无框眼镜报废后配了这样一个宅男气息爆棚的款式,不过说实话他戴起来还真的瞬间有种减龄的感觉。
直到坐上车,我还在偷瞄他,路燃终于发现了,笑着转过头来问我看什么。
我分不清他到底是我十七岁的仓促盛夏,还是我压在心底说不出口的那句话,我分不清他到底是我世界尽头的富士山,还是我记忆最初的伊甸园。
但我什么都没有说,我只是沉默地摇了摇头。
路燃挑起一边嘴角笑了,他从车门里的储物槽里摸出一盒口香糖,叼了一个在嘴上凑过来喂我,我下意识地张嘴接了。
好吧,不管你是谁。
“我他妈就是忍不了了,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你以为你是谁?”胡小刀罕见地怒气冲天了,用筷子指着念奴咆哮。
我和玲珑僵在位置上一动不动,情水慢悠悠抱着怀里的花猫移开了目光。
念奴看也没看他,垂着眼爱理不理地说:“胡小刀你胆儿肥了。”
胡小刀把筷子扔到桌子上,吼道:“你走火入魔了不让我说?上次就为了演个什么鲛人你丫差点没淹死在我家海域,怎么着下次演个间谍是不是要管我借把枪崩了自己啊?”
念奴一手支着下巴,闲闲道:“杞人忧天,只是为了进入角色而已,我有分寸。”
“你有分寸?”胡小刀气笑了,“你别以为我不知道,自从上次演了那个什么公主,你到现在还没走出来,半夜里说梦话都是血刺呼啦的!”
念奴微微皱了眉:“你知不知道,要是现在这里坐的不是她们几个,我就跟你翻脸了。”
胡小刀:“你翻啊,我哪句话说错了么!”
他说的那个角色,我也印象深刻,那是一个剧本非常优秀的话剧,但却并不卖座。和念奴合作的男主角是圈里非常有名的戏骨,在剧中为了念奴扮演的公主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而公主则为了复仇以身殉国,总之,是制作十分用心的悲情戏码。
在念奴筹备和演出那个话剧的日子里,我们和她见面都能明显地感觉到她身上的改变,她会因为某些奇怪的事情触动而落泪,整天都保持着沉默的状态,食量大减,黑眼圈几乎粉底都盖不住,有人在她毫无防备的时候靠近,她会被吓一跳。
情水判断她这是神经衰弱。
念奴却让我们放宽心,说只要这部戏过去,她就会进入下一个角色的世界里,忘掉之前角色的所有心情。
但我想她并没有做到。
饶是这里雅间的隔音不错,他们二人的吵架声也让我们几个有些坐立难安了,我想说点什么,又感觉完全插不进去。
胡小刀嚷嚷着:“你以为你就很了不起了吗?卖给人看的东西做得再好有什么用?”
念奴面色更沉:“卖给人看?”
“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为了个主角不惜跟导演睡……”
“啪”地清脆一声,打断了胡小刀气势汹汹的指责。念奴那总是微微弯起的凤眼里此时半分笑意也无,挥过去的手尚未收回,在空中停了下来。
胡小刀摸了摸迅速红起来的左脸,看向念奴的表情忽然由怒转悲。
“别用这种可笑的话来侮辱我。”念奴一字一顿地说。
胡小刀慢慢低下了头。
我已经记不清他当时的表情,但那种绝望和无助的感觉,却迅速地传染给了我。在我的印象里,他从来都是一个内心强大的黑帮少爷,分分钟上下几十条人命的那种。
念奴洁白如瓷的脸颊忽然凝结成了冰雕似的温度。
我们都清晰地听到了,在这个屋子里,他们两人之间,有什么东西碎裂开来的声音。
原来建立起来要很久的东西,毁灭只需要一下子。
路燃摊开一本参考书遮在脸上,身体后倾,椅子一晃一晃地,好像躺在摇椅上睡午觉。
这是午休时间的教室,没几个人在座位上,路燃趁我的同桌不在,占据了她的位置。
我趴在桌子上看着他滑稽的姿势,小声说:“你悠着点,小心一会儿乐极生悲。”
路燃停下来不玩了,把书拿下来,伸了个懒腰:“无聊。我出去买根冰棍去,你要什么味的?”
“别去了,你该赶不及下午第一堂课了。”
“我现在上课又没用。”
他说完这话,我们两个不约而同地愣了一下,然后我撇过了头。
在那个已经初通人事却又不甚明晰的年纪,我们都还不是很懂得离别的含义。我以为应该悲伤,却又恍惚发现自己并不身在那个青山绿水杨柳依依的年代。
我们有那么多方法可以不让每次离别都成为永别的。
路燃摸了摸鼻子,道:“很多事……我也没办法的。”
我低低地嗯了一声。
他看着我,迟疑了一下,忽然道:“要不,我……”
“没关系。”我打断了他,“毕业就分手吧,不是很多人都这样吗。”
他垂下了眼睫,没有做声。
Fiona在博客里写道,每天早上七点一刻起床,凭借阳光的角度,就可以分辨出纽约现在的季节。
逛街,吃饭,赶稿子,被boss骂,加班到深夜,看路边的灯一盏盏亮起来,那是生命。
我怕这个城市,但又爱这个城市。我们都是咸鱼,梦想着翻身,却被海风压着抬不起头。
每个城市都埋葬过无数人的梦想,又捧起了无数人的向往。
累了也不行,也还是要撑着自己往前走,只要前面还有光,我就必须要到达。如果一件事,即使所有人都反对,你还是要继续下去,那只会有两种结局。
日志到这里戛然而止了,她没有说是哪两种结局。
我在最近上传的照片里看到了她的自拍照,Fiona喜欢拍自己的侧脸,多年来已经练就了一番“一张定位最准确角度”的手艺。
照片被处理成黑白,她站在河边,一手轻轻抓着铁制的栏杆,长发被风吹得向后飘扬,露出下巴优美的弧度。
她闭着眼,仰望星空。
然而十七岁的星空已经一去不复返。
北京的夏天一直都是炎热而躁郁的,人在这种天气里很容易发火,最好的解决方式是空调和西瓜。
路燃拎了熟透的沙瓤西瓜回来,用长长的切刀一切两半。
那把被他称作整间屋子里最实用的东西的刀,是我们之前一起去逛家居商城买的。我总是在想是不是全天下的女生都会喜欢和男朋友一起逛商场,不必非要是大包小包地买漂亮衣服,反而两个人一起挑花纹称心的骨瓷餐具和油盐酱醋更加有生活气息。
我会指指点点地说以后家里哪个地方要布置这个,哪个地方要装扮那个,我把我自己对于未来的家庭应该有的样子都讲给他听,却没说这个幻想里最重要的部分就是有他在的客厅。
还记得我特别喜欢的那盏吊灯,路燃一边说这个清理起来太麻烦,一边照着型号表去查价钱。
“天,你知道这个多少钱么……”他看着价格表咋舌。
我说:“等结婚的时候,我要用自己赚的钱买一个。”
路燃说:“我买给你。”
我鼻子一酸,拽着他往前走了。
我们只能停留于今天的狂欢,没办法妄想明天的相伴。
每一秒都是有借有还。
我用吃冰淇淋的勺子挖出西瓜瓤最中间那一勺,塞进路燃嘴里。忽然想起来以前不知在哪看到的一句话,说喜欢你就是把西瓜最中间那最甜的一块给你吃。
喜欢一个人,就想要对他好,把最好的都给他,这其实并没有看上去那么的高贵伟大。
同一块西瓜,送到路燃嘴里时我感受到的甜,是我自己吃掉时的很多很多倍。
所以,其实我只是为了让自己感觉到更多的甜。
情水说,有些人对别人好是为了让自己感到舒服。我渐渐地发现,这句话或许并没有错,我们想要对方感到开心,是因为那会让自己更快乐。
甚至于,那些想要为了对方付出生命的念头,也是因为无法承担独自生存的苦楚。
所有的人,做出的所有的事,归根结底,都是自私的。
这一年,我二十四岁。这是我爱上他的第八年,路燃已经回到北京,回到了我身边,但我却觉得他早已在十八岁那年的暑假消失在火车站。
那个时候,我们都还年少,有关于未来无数的幻想,有大把好时光可以挥霍,有一帮可以秉烛夜谈的至交好友,有一个放在心尖上不敢说出口的名字。
高三寒假之前的成人舞会上,我们穿着最好看的裙子,在舞池边一个个抽签交换礼物。
我们的礼物都被别人抽走了,我有些失望,和路燃跳舞的时候,他从袖子里拈出一张纸条来,趁着我下腰的动作塞进了我舞裙的领口。
“喂!”我低低地叫了一声。
路燃偷笑,在我耳边说:“拿着,送给你的。”
那一年,我十八岁。路燃在舞会上塞给我一张储物柜的密码纸。那时候我想,如果我曾经去过他的心里,我也会在那里留下一滴泪,教他彻夜难眠,不敢或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