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第 14 章(1 / 1)
和路燃复合以后,每一天都是机械地重复着上班下班约会回家的生活。
周末和他去看电影,我正在生理期,忽然腹痛发作,强忍着不叫出声来,路燃伸过温暖的大手,轻轻覆在我的腹部,低声问我要不要去医院。
“不要,让我就这样待一会儿。”我回答。
其实,我只是贪恋他在电影院昏暗灯光下显得特别温柔的声音。
那个时候,我忽然想起来大二的时候,有一次也是生理痛发作,李未然来寝室帮我打了热水,把我冰凉的双脚抱在他的怀里。
我觉得有些尴尬,让他拿来热水袋给我捂着就好。
爱和不爱的界限就是那么明显,他靠得太近,会让人觉得沉重。
有时候我宁可被撕烂假面揭穿谎言,也不要强颜欢笑的梦里贪欢,可是我还是在放任自己的虚伪,给自己找各种借口,为自己的无能狡辩。
如果我此刻站在被告席,陪审团也许都不愿意听我的呈堂证供。
这世界上大部分的人,明明都是一样的,有五官有四肢,但就是有种与众不同的特质,让我们把自己爱的人和其他人清清楚楚地区分开来,好像落入水中的油滴,再怎么样都不会泯然众人。
那究竟是一种什么东西,我们谁也不知道。
它让对方在我们眼里,一天一天地变得更加好看,它让消失了四年的人,刚在我眼前一出现,就害得我小鹿乱撞,脸色绯红。
它好像是一副眼镜,当你爱的时候,对方在你的眼里熠熠发光。一旦摘下来,这光芒就消失了,你再也分不清曾经爱过的那个人,和其他的人有什么区别。
玲珑和琴酒的恋爱关系只维持了不到一年时间,刚上大一,她们就分手了。
当她发信息来告诉我这件事的时候,我竟然没有一点松了一口气的感觉——明明,一直以来,我都是对这段感情抱着忧虑和不赞成的心情的。
我竟然觉得难过了。
玲珑淡淡地说,不爱了,就是不爱了,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我熟悉她,我知道她没有说谎,可是我觉得浑身发冷。
玲珑辍学了,找了个僻静街道开了一家小面馆,名叫富士山下。后来有一天我下午没课,去店里找她玩,隔着临街的落地玻璃窗看见了琴酒的身影。
她独自一个人坐在那里,喝完了一杯柠檬汁,把钱塞在账单里,起身走了。
我在原地愣了会神,推门进去,玲珑正靠在吧台里发呆。
“刚才……”我下意识地指了指身后,不知该如何开口。
“哦,你看到了。”她却没什么表情,“每个月都这个时候来,喝一杯水就走,不知道这人怎么那么奇怪。”
我想起那个长发飘飘的女生在地铁站里对我说,换了别人的话,我不放心。
言犹在耳,她们却已陌路。
我问,你为什么要给这个店起名叫富士山下?
玲珑说,很多人都想拥有富士山,可没人能做到。不过,放开手的那一刹那,就真正拥有它了。
没人可以带走一座山,但心里可以装下大千世界。
念奴在病情渐渐好转的日子里,开始迷上了话剧。在还不能行走自如的时候,她就在家里堆满了许多话剧的录影带,用它们来打发自己复健之余的无聊时光。
我几乎没有一个看得下去,感觉完全比不上高清好莱坞大片的震撼效果,她却坐在地毯上看得津津有味,还和胡小刀眉飞色舞地抒发自己对那些演员表演方式的评价。
也难为胡小刀还能从头到尾坚持着陪她看完。
绝对是真爱。我笃定地想。
“最有趣的地方是,每一场话剧都是不一样的,独一无二的,不可复制的。即使是念错台词,走错位置,那都是绝妙的烙印,现场直播的表演是多么有魅力啊!”念奴一脸心驰向往的表情,手上马不停蹄地撬开了一瓶新的辣椒酱。
情水:“哦,以后要演的话别忘了给我们留第一排的票。”
我说:“那我就不要了,我对这个比较无感。”
情水:“谁说我要去看了,留着卖钱。”
我们哈哈大笑,念奴幽怨地转过头来:“我都认识些什么人啊。”
不过这话说归说,后来她真的开始出演话剧的时候,我们还是有空必至的,奇怪的是,看她的表演,我从来都不会打呵欠。
那跟电影是不一样的,那是……更加活生生的东西。
路燃把手从我的肚子上拿开,低头询问:“好点了么?”
“好多了。”我说,然后抓着他的手往下拉,“别动啊……放在这里感觉舒服一点。”
路燃轻笑了一声,听话地把手掌放在我的小腹上,然后转过头去看大屏幕,那时候我恍惚间有一种感觉,我们是新婚期出来看电影的小夫妻,我刚对他说孩子在踢我,他就安抚性地把手掌放上来,说着宝贝乖,不要踢你妈妈。
我沉浸在自己美好的幻象里想要流泪,是真的,我竟然有那么一瞬间,真的感受到了孕育着一个生命的幸福,那感觉稍纵即逝,来不及抓住就不见了。
那天看的是一个狗血恶俗的爱情片,男女主角经过一系列小儿科的误会折磨之后终成眷属,我走出电影院还在念叨这是什么大烂片。
路燃偏过头看了看我的表情,忽然道:“那个……我很久以前就想问你了,你为什么喜欢悲剧?”
我:“啊?”
路燃:“如果一个故事是悲剧结尾的话,你一般评价就会比较高,就算两部片完全是差不多的情节,你也会比较偏爱那个悲剧。”
我想了想,好像还真是这样的。
我低下头,踢了踢路边的石子:“因为,这样会觉得自己比较幸福啊。”
幸福往往来自于生命中令人措手不及的那些意象,一旦一件事情太常出现在身边,就会平常得令人忘了欢喜。
在我们还相信半夜出现在马路上的独角兽,藏在烟囱里的守护巫女的时候,再小的事情都很容易让人笑起来。
一朵野花,一根棒棒糖,一阵夏日的微风,一只在你摔倒时伸过来的手。
对于这个世界,知道得越少就越让人感到安全。
这似乎是一个悖论,好像在说“你吃得越少就会越有饱腹感”。
在见过了风风雨雨之后,意外变得越来越少,任何不按常理出牌的剧情发展也开始在我们眼中变得司空见惯,谁说不是呢,欺骗,背叛,阴谋诡计,再多都一样。
人,看多了的话,也都是一样的,没有谁会给我特别的惊喜,没有谁会让我觉得与众不同,就算他的发型再夸张,个性再不羁,最终也要被轰然而过的时光碾碎在脚下。
到了今天,生活里越来越少新鲜的今天,就只能在别人的悲剧里想想自己过得也不错。
有点卑劣。
如果我们注定要分离的话,让我越晚知道这个消息越好。骗我也好,瞒我也好,不说出来就好。
在我的收藏夹里,一直静静地躺着一个博客地址,那是Fiona在出国之前开的私人博客,设置的访问密码只告诉了我们四个人。
我不知道其他几个人是否还会去看,但我这些年来一直保持着定期浏览的习惯,Fiona已经从最开始的每天更新降低到了几周才更新一篇日志,但好歹还坚持着。
她在上面简单地分享最近的生活,记录一些随心所欲的感想。偶尔也会提到她的男友,她写道,认定一个人的过程是很奇怪的,奇怪到你事后根本想不起来他是哪一个细节打动了你。
在你跟别人说起来他的温柔体贴时,你会深深地感到,苍白无力的文字难以描述出他的万一。爱就是不讲道理的,哪怕他在旁人眼里再平凡,你都觉得他光芒万丈。
其实这世界上,很多人追寻的事物都是最简单又最难求的。
不要帅气多金,也不要才华横溢,我想的很简单,就要一个不离不弃。
恰好,他也如此。
我深吸一口气,关掉了网页,重新投入到无休无止的工作总结中去。
在疲惫的生活中,总有些人会忽然冒出来告诉你,这一切都是值得的,你的等待、彷徨、寂寞、失落……
最终都会有一个安放之处。
李未然说他配不上我,其实不是这样。配不上的人是我,我利用了他。在这世界上,从来没有一个人值得我们改变自己而曲意逢迎,如果不能做自己,那么我们也不配爱别人。
不幸的是,我们都是那个甘心改变自己的傻子。
在我生命里出现的那些女孩早已教会我普世的法则,但我想,也许爱就是在知晓这一切之后,依然愿意为了对方做一个蒙昧莽撞不计后果的笨蛋。
就算征服过乱世,万人为我写诗,幸福也不过是你在我练习册上留下的那一行小字。
高三那一年,路燃说,对不起,我要去当兵了,或许不会回来了。
二十五岁的时候,路燃说,对不起,我要结婚了。
情水说,既然早知道结局,为什么还执迷不悟。
我说,爱就是不讲道理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