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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第 12 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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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学后的小巷里,我踩着路燃的影子走,一蹦一跳,好像溜进厨房偷到了糖的孩童。夕阳的暖色调打在他的侧脸上,我在心里许愿这段路能够再拉长一点。

胡同两侧外墙剥落,露出里面整齐堆砌的红砖,斑驳墙面上,有不少城市涂鸦师留下的画作,还夹杂着调皮的小孩用石子刻得歪七扭八的字体。

从胡同这一头走到另一头,一共是三百一十四步。

路燃在胡同尽头的小店买了两杯热奶茶,顺手把那杯香芋味道的递给我。不可否认的是,抛开所有的主观原因,路燃是个体贴温柔的恋人,从不会忘记照顾对方的感受,也不会忘记与人分享手中的一切。

“快到你生日了。”他把玩着手里的车钥匙,问道,“想要什么?”

我反问:“什么都可以么?”

路燃低头找着奶茶里面的珍珠吸,说道:“我尽量。”

“哦……”我拉长了尾音,半真半假地说,“那我要一匹马。”

路燃挠了挠头:“玩具?”

“不,要真的。可以带着我们绕着四环跑一圈的那种。”

路燃沉默了一会,说:“首先你得有地方养它。”

五年后,我还是没有地方可以养马,家里无法拥有让骏马奔腾的草原,想要同时拥有禁锢与自由本来就是一个伪命题,然而,路燃没有食言。

我们有了一匹只属于我自己的白马。

这个日新月异的世界每一天都在减少着人们心底不可能的愿望。你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和千里之外的某人通话,可以不用站起身来就飞越万水千山。

你可以随心所欲地改变自己的容貌,你可以让卧室的温度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对于同一件物品,你可以既拥有它,又让它自由。

“我知道,爱就应该给她自由。”冷清清的地铁站里,琴酒忽然开口对我说。

我转过头去看她没表情的侧脸,淡紫色的唇彩,恰到好处地压下了她嫣红得有些轻浮的唇色,她习惯性地眯着眼睛,好像永远在看着一个远方的归人。

她似乎叹了口气,又似乎没有,然后用轻轻的声音说:“可是啊,换了别人的话,我不放心。”

玲珑啪嗒啪嗒的脚步声由远及近,拿着三张地铁票回来,分发给我们:“快进去啦,不然末班车都要没了。”说着,便朝安检口走过去。

琴酒伸出手来拉住了她,动作自然地把她在奔跑中掉落了一半的围巾系好。

后来,我问过她,你没有想过,这样做相当于让你们同时陷入了一个解不开的牢笼,你们会饱受诟病,众口铄金,积销毁骨。

琴酒说,没什么好怕的,Love will keep us alive,只要还活着,一切都还有机会。

只要还活着。

念奴用骨瘦如柴的手指抓着我的双手,她用了很大力,可仍然虚弱得难以抓牢。

她说话困难,故此也不再白费力气尝试,只是定定地看着我的双眼,她的眼神清澈如昔,我忍不住落下泪来。

我读懂了,她是想告诉我,不管是多艰难的手术,她都一定能活下来。

可是,她实在是太优秀的演员,这个时候我竟然分辨不出她只是为了安慰我,还是发自肺腑地表达了想要说的话。

我想起来外婆临终时的表情,宁静,安详,在她闭上眼十分钟之前,刚刚从枕头下摸出了一把零钱塞给我,我在很长时间里都不确定当时她是否还能认得出我,只是她的目光太热烈,仿佛只要把这最后一件事交付于我,就再无牵挂。

我不想要她们了无牵挂地走,我想要她们留下。

念奴说,如果你想要骗过别人,那就先让你自己也相信。

那么,是不是如果她自己也相信的话,最后这件事就会成真?

胡小刀那辆跑车独特的刹车声在楼下响起,病房的窗户敞开着,微风吹起了半面窗帘,我倾身过去挨着念奴躺在床上。

那一晚北京的夜空是暗红色的。

不知道什么原因,站在学校的操场上仰望夜空的话,十有八九都是红色的。

很难说清楚是那几年北京的光污染呢,还是其他被传得玄乎的原因。

十八岁的生日,我的手机信息提示音响个不停,我像是从全世界叛逃出来,躲到无人的操场上,和路燃一起等一场流星雨。

我们头挨着头躺在柔软的草地上,春风吹过的时候有些凉意,他与我十指紧扣。

“如果……流星雨没有来的话怎么办?”我问。

路燃想了想,说:“那对着我许愿好了,我尽量当一个有求必应的神。”

我笑笑,真的闭上眼双手合十。

路燃问我许了什么愿,我说,如果说出来就不灵了。他掐我的脸,我嘻嘻哈哈地躲开。

在清清冷冷的月光下,我们感到一无所有,但眼前的整片天空都是玫瑰色的。

多希望每一年的生日都有你陪啊。

只是我们那天最终没有等到流星。

大学毕业第二年,情水在她的小公寓里养了一只黑白相间的虎斑猫,取名叫厚脸皮,同年,她换了第三个男朋友。

我去她家做客,正好看到她在指挥男友清理猫砂盆,一米九的大男人委委屈屈地缩着身子,旁边还有一只神态倨傲的小猫冷眼旁观,这画面怎么说都有点喜感。

“哎哟,朗哥也在。”我招手打招呼。

“脉脉啊,你们坐。”朗哥摆了摆戴着手套的手,“马上给你们沏茶。”

情水半倚在阳台上的摇椅上,不慌不忙地修着指甲,做过了近视手术摘掉了眼镜以后,时光将她打磨得愈发精致了。

早在高一的时候,我们讨论过以后想要嫁给什么样的男人,当时情水听完我们几个的美好幻想之后说,人都是不完美的,也不会因为生命里多出一个人就会变得更完美,与其指望着遇到一个符合理想的对象,不如先让自己的内心充实起来,充实到不需要别人来填补吧。

她一直身体力行着自己说过的每一句话,我们从未见过她为哪个男人痛哭流涕,抓心挠肝,她是寒冷而柔软的,一面向俗世的规矩毫无抵抗地妥协,一面对懦弱的祈祷者和空想家嗤之以鼻。

有的时候我分不清自己是爱她更多,还是敬她更多——她太独特,明明对我们足够坦诚,我却依然觉得她神秘而晦涩。

情水剪完了指甲,抬起头来,奇怪地看着我:“在发什么愣?”

我很难从她淡妆的脸上辨认出昔日平刘海黑框眼镜抱着厚厚卷子走过的女孩,我不知道她去了哪,正如我不知道自己十七岁的冲动都已在何方。

或许是去了同一个地方。可我们再也无法重逢了。

路燃从我生命中缺席的四年,我开始前所未有地喜欢上了社交网站。

我每天可以发几十条状态,更新许多张随手拍的照片,我把关注首页刷到底,然后会觉得巨大的空虚感袭来,这时候就只好开始新一轮的刷新。

即时性的状态记录的永远都是当下的心情。

如果我在写下这一条的时候是开心的,看的人就会觉得我现在也很开心,如果我写下这一条时很暴躁,看的人就会觉得我一直都很暴躁。

只是人这种动物,很难有个常态。人没法一直保持愉快,一直难过下去,聪明的人也会马失前蹄,胆小的人也会挺身而出。

长恨人心不如水。

好在我们可以不断地在网络上让自己的形象更丰满。我什么都拍,走廊里夕阳的光,广场上发传单的学弟学妹,李未然破旧的单车,还有他为我专门做的多加了一根香蕉的飞饼。

甜腻腻的,空荡荡的,我无处安放的大学生活。

后来路燃在有兴致的时候,会给我讲他在军队里的趣事,但我却避免着一切可能会提到自己那四年里的经历的机会。

我的旧手机里,保存了许多发给他那个已经废弃不用的号码的短信。我唾弃着那个在孤独的时候只会想起他的自己,也唾弃着这个连过去的自己都羞于面对的自己。

我觉得路燃很笨,总是要我说得明明白白,他才懂。

我又觉得幸好他很笨,这样我不想要他知道的部分,他可以不用知道。

路燃说过他第一次拿枪的场景,那是在他年纪还小的时候被祖父握着手教的,他稚嫩的手被后坐力震得生疼。

他说:“我其实想像爷爷那样,为国出征,血洒疆场,虽然再多的豪情壮志,也许都比不过一颗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子弹。”

我想,幸好没有,幸好你好好地在我身边。

他说:“人生不管怎么过都是充满遗憾的,不过这样也挺好,总是有新的目标。”

也对,不管怎么着都有遗憾的话,那就放手去做吧。

你不在我身边也好,你还在这世界上某个地方好好地活着,我觉得老天就对我不薄了。

路燃说,对不起啊,我还想为了你好好努力一次。

够了,有这句话就足够了,不管你以后娶的是谁,你爱过我了。

医院的走廊里,阳光灿烂,我却浑身都在发冷。

药水的味道,点滴的声音,雪白到刺眼的墙面,我看着胡小刀从衣服里掏出烟盒来又放回去,皮鞋在地上不轻不重地摩擦着。

Fiona站在窗边祈祷,在胸口画下了十字。

情水神色如常地坐在墙边的长椅上,手中的诗集又翻过了一页。

玲珑脱了鞋,光脚蹲在长椅另一边,她很喜欢蹲在椅子上思考,总说这样比较容易集中注意力。

念奴说过,死亡并不可怕,我们都总要接受的。我一定会死,但,绝不是这次。

脚步匆忙的护士,身穿白色的制服经过,好像一片片雪花,洒落在青翠欲滴的竹苑里,那一点绿意被濡湿了,发出脆弱游离的声响。

感应玻璃门无声地从内部滑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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