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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第 11 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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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军营生活的概念,自始至终都只是来自于每次升学之后的短暂军训而已,我对那个地方有着好奇和充满隔阂的新鲜感,想要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环境留住了路燃四年,又让他最终掉头而去。

路燃从来不是个惧怕前路艰险的人,这似乎是我对人最大的好感来源之一,而他也绝不会因为环境的恶劣而选择放弃,所以,我最终还是问出了口。

“你为什么选择了退役?”

路燃用浴巾胡乱擦着水淋淋的头发,随口说:“父母之命。”

“那,其实你还是想在那里待下去的么?”我趴在床边探头看他。

路燃笑笑,坐到我身边,柔软的床铺塌下去一个细微的弧度,他说:“那个地方很适合我,如果是在打仗的时候,我可能会选择战死沙场,可……现在是太平盛世。”

所以呢?所以你只能听命返乡,几年后,和一个名门之后喜结连理。

我没有再问下去,我想起了等在学校外的黑色林肯轿车,在丽江忽然消失的路燃和他留下的□□,他西服袖口的香槟污渍,碎裂的巨大黑胶唱片。

我没有那么勇敢,一而再再而三地苛求一个不存在的答案。

路燃很快睡着了,我在旁边安静地看着他。同居以来,我每天都是这样看着他入眠,我不喜欢被睡眠占据太多彼此共处的时间,舍不得闭上眼。

当现实比梦境更让人觉得美好而不可割舍的时候,当我不是被脑中叫醒而是被对躺在身边的你的思念唤醒的时候,我知道我没救了。

我对他的呼吸声都是如此熟悉。

在清晨的阳光里梳妆的时候,路燃懒洋洋地起身去洗漱,路过我身边的时候,俯下身来在我的发间印上了一个浅尝辄止的吻。

我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注视着他□□的脊背上的那道疤痕。

那里曾经被手术刀割开,经过了这么长的岁月,痕迹已经很难辨认,但我每次拥抱他的时候,还是能清晰地感觉到那里的凸起。

其实,那也许只是我的错觉,已经长好了的伤口,无法单凭触觉发现。

已经没结局的故事,无法单凭一腔热忱继续。

直到Fiona暑假回国,我们才告诉她念奴真正的病情,她连夜从远郊的家里奔过来,神情紧张地攥着念奴的衣角。

而我们却没太大的感觉,在紧绷的状态下久了,也就习惯了,很难再有什么情绪的波动。

念奴握着她的手,苍白着脸却神采奕奕地说:“你那么赶做什么,我又不是明天就要挂了。”

“你在乱说些什么啊?”Fiona不满地噘着嘴,“一定要早点好起来。”

那时念奴口齿还清楚,她环视了一圈我们的表情,慢慢说道:“我这个人,你们还不知道吗?世界上没有任何疾病可以杀得死我。”

她的右手覆在Fiona的手上,食指上有一个小小的刺青,是字母H的形状,一侧长出了半边翅膀。

我很不愿意回想起那个时候念奴手掌的触感,好像可以透过皮肤直接摸到她的骨头,而那皮肤的温度又凉得让人感觉不出一丝生气。

胡小刀说,你在看一个人的手的时候,往往最先看到的是食指。

高考的最后一天,北京在下暴雨。

在这场雨落下之前的一周,路燃就已经离开了北京。

那一天中午,我们在学校食堂吃饭的时候,念奴津津有味地给我们分享她随身带着的辣椒酱,我们几个不吃辣的都躲着她张牙舞爪的筷子。食堂里的学生渐渐走光了,一排排整齐的桌椅像是寂寞的棋盘,无声地承托着我们这几个未知命运的棋子。玲珑的手机依然打不通。

我和玲珑被分到了另外一个学校里的考点,却没有在那一天的校车上看到她。Fiona在那两天也来“陪考”,我们四个人中午在食堂里的老地方等了玲珑很久,她才姗姗来迟。

最后一科是情水的强项,她难得地没有随身携带复习资料,有一搭没一搭地跟我聊着天,忽然双眼一眯:“迟到的家伙总算来了啊。”

念奴闻言从窗户边抽身回来,我们抬眼看去,玲珑浑身湿透地走了进来。

“喂!中午回来的车上怎么没看到你?”我冲过去抓住她的手腕,彻骨的冰冷,“没带伞的话为什么不给我们打电话啊?”

玲珑摇了摇头,低声道:“我……有点事。”

情水站起身走过来,秀气的眉毛微微蹙起:“你嗓子怎么哑了?是不是病了?”

“没有,我……”玲珑话说了一半,便腿一软直直向前栽倒,被情水眼疾手快地接住了。

“没有什么好怕的,脉脉,所有杀不死你的,只会让你更强大。”念奴抓着手里的粉笔,在黑板上画了一个大大的绞刑架。

周末无人的教室里,我们总是喜欢早早来玩一会猜词游戏。

绞刑架一点点搭建起来,瘦小的囚犯被吊起来。

如果猜不中,他就会在黑板上被绞死。

不知道全世界的黑板上是不是都曾经有过这样一个屡屡被行刑的倒霉蛋呢?

我说:“有S?”

“哈哈,没有。”念奴笑着在黑板上画上了小人的脑袋:“我只是想说别太把路燃那小子当回事儿了,不是一路人。”

我:“嗯,我知道,可我不是你。”

念奴在黑板上又画了一笔:“就算害怕也要勉强自己往前冲,高考完,就天各一方了,谁也别太在乎谁了。”

我问:“刀哥呢?”

“嗯……”念奴抱着手臂思考了一番,“随缘吧,虽然碰上这么喜欢的一个人不容易,但谁知道以后会怎样呢。”

“我挺羡慕你的。”我发自内心地说,“有没有A?”

“有,在这里。”念奴填上了空缺字母,“这回应该能看出来了?”

“Accompany!”我立刻猜到。

“好啦,这次它不用死了。”念奴擦掉了黑板上画了一半的小人。

死亡可以被豁免,记忆可以被抹除,所有我们曾经以为是既定的规则,其实照样有人破坏得不亦乐乎。

如果故事都是从结尾逆序而行,走到一切最开始的地方的话,我还会像现在这样对路燃那么着迷吗?

很多人可以说得出自己动心的瞬间,可是爱本来就是一个沦陷的过程。

嘭地一下爆炸的是吸引,难以维持长久的缠绵。

我在一种奇妙的旅程中重新翻阅这些年来的经历,不得不承认时间是一个如此巧妙的设定,我们可以相遇得平凡无奇,然后活得波澜壮阔。

从操场走到音美楼去上课的路上,会经过大片的玉兰花,春天的记忆对我来说就是玉兰花香。在这段路上,存放着我们年少的歌声。

每当这时,男孩子们总是刚刚打完一场酣畅淋漓的球赛,每个人身上都是汗湿的,路燃会把他脱掉的校服外套朝我扔过来:“帮我拿一下!”

不同的人身上会有不同的味道,我想,应该所有人都可以准确分辨出自己亲近的人身上独特的味道吧。譬如,路燃的身上十年如一日,都是那种温和的,毫无侵犯性的味道,有一点像被阳光暴晒过的棉布,这种味道,无论我们分别多久,我都可以迅速认出来。

水泥路上,他穿着湿透的白色衬衫,伸手撸了一把汗淋淋的短发,冲我一笑,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瞬间黯淡了身后的明朗天光。

距离考试的日子越近,我就会越记不清那些本来已经倒背如流的公式,正如靠你越近,我就会越分不出自己对你的情感有多汹涌。

我们在医院手术区外的走廊里等待念奴出来的时候,我情不自禁地想起那个中学时期末尾的一天,我和情水架着意识模糊的玲珑往医务室跑,Fiona跟在后面,一手抱着书包一手撑着一把乌黑的旧雨伞举到我们头顶,而念奴在前面大声呼喝着让过往的行人让路。

食堂和医务室隔着小半个校园,Fiona的伞只能罩住玲珑头顶上的一小片天空,等到了目的地,我们几个浑身上下也都湿透了。

医务室的老师诧异地说:“你们是下午要高考的学生吧?怎么还不去考场,迟到了可不是开玩笑的!”

情水推了我一把:“脉脉快走!我和念奴都在这里考,临时奔过去也来得及,你要是错过校车就不好办了。”

Fiona抬起手腕看表,放下手上东西拉着我就往出走:“只有半小时了,校车肯定已经出发了,我打车送你。”

“不行。”我挣脱了她的手,“玲珑怎么办?这不是一般的考试啊!她去不了的话,我也不去。”

有福同享很简单,可不是所有人都有权利去承担另一个人生命中突然而至的苦难。更多时候,会让人觉得负累。

玲珑最后不顾劝阻地拔掉了针头,Fiona十万火急地叫了她的爸爸开专车来送我们奔赴考场,一向冷静自持的叔叔破天荒地在城区把速度飙上了一百二。

我在考场撸起袖子来,以免湿透的布料浸润考卷,额前的湿发滴下来的水渍在试卷一角洇开,像是山水画收尾时白发画工提起的羊毫笔,墨色猝不及防地被水色击中,在纸张细密的分子结构里相互纠缠着蔓延开去。

十年寒窗,苦中作乐,那些错了又错的古体字,算不清楚的方程式,总是背串的单词表,错综复杂的电路图,在漫长人生中,只有这么一次机会可以和我们相遇罢了。

衣上酒痕诗里字。点点行行,总是凄凉意。

走出考场的时候,天气还没有放晴。头发已经差不多干了,衣服潮湿而黏腻,我站在一楼大堂,刚开启的手机里收到了路燃的短信:祝顺利。

抬起头,玲珑在门口不远处和跑来的琴酒紧紧相拥。

岁月静好,我们谁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会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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