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第 10 章(1 / 1)
二十二岁的末尾,暌违四年之后,我和路燃重新在一起。
年少时的甜蜜心思并不能支撑那么久,所有的经历都在告诉我这一点,所以我说不清为什么,过了那么长时间,见到他还会有晕头转向的奇妙感受。
我不觉得爱能永恒,可是我改变不了对他的执念。
是这个人啊,他的勇敢教会我面对挫折时不后退,他的担当教会我有了麻烦时不推诿。我学会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可是每当我为了达到目的虚与委蛇,卑躬屈膝,我总会想起他在夕阳下微微驼着却无比高大的背影。
我想起来他爱憎分明的眼眸,仗义执言的薄唇,坚定不移的脚步,落子无悔的手掌。
那是我青春里最长的一节课,我学着学着,就停不下来了。
念奴说,他那么多情史你数的过来吗,你以为你自己很特别吗?他就跟你玩玩而已,不要陷太深了,韩脉!
如果一个人谈过太多女朋友,是不是就会觉得每一个都没那么重要呢?
我想知道他的想法,于是自从上了大学,开始尝试跟不同的人恋爱。
我不是为了要跟他们在一起,我只是为了更了解他。
我想要在他身上学到更多更多的东西,却没想到最后把自己弄丢了。
玲珑的小女友姓高,名叫高琴酒,是个身材颀长,秀发飘逸,神情冷漠,浑身散发着御姐气场的姑娘,但跟在玲珑身后却收起了所有张扬气势,乖得像一只恪尽职守的牧羊犬。
我从不会觉得她们离经叛道不知悔改,只是由衷地担心起来,想要跟这个社会固有的观念斗争,我真的想不出办法来避免她们今后会受到的伤害。
所以我有相当一段时间都在想,怎样让她们放弃彼此。
这很愚昧,可我想这么做。
“你知道我为什么选择先告诉你吗,脉脉。”玲珑在她的小房间里,温暖的橘色灯光下趴在地毯上看着我,自问自答道,“我并不是因为觉得你会比她们几个更容易接受这件事,想要让你帮我说服她们。”
我不解地看着她:“那是因为什么?”
“啊,是因为啊……”玲珑顿了顿,道,“因为你是最有可能反对我的人啊,我要先花点时间来告诉你,我所做的一切,都没有错。”
爱一个人从来都没有错,无论对方是谁。
路燃帮我搬家,我全程都机械一般地回答着他的问话,全然没有这四年来在教授同学堆里混出的冷静模样,一夕之间又回到了十六岁,在春游爬山时犹豫着要不要抓住他伸来的手的那个小女孩。
那个时候,路燃二话不说地拽住了我的手腕,将我拉了上去。
路燃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喝着我给他倒的一杯水,我忽然觉得眼前的画面令人神迷,仿佛已经身在多年后,华发初生,他躺在摇椅里,唤我给他递水。
这些年……你会不会偶尔向别人提起我?
许多年后,你将会怎样形容我。你爱过的,或者只是朋友。
我问,你这次回北京来是因为假期吗?
部队的戒律森严,很长时间里他都和全班脱离了联系,好似生活在不通网路的世外桃源。
路燃说,不去了,我退役了。
我说,那挺好的,老是联系不上还怪想你的。
路燃似乎笑了一下,然后说,那以后可以天天见啦。
我说,我喜欢你,你知道吗。
他愣住了。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路燃常常被我的话锋逼到死角。
他是一个那样坦坦荡荡的人,虽然耿直到有些不懂变通,却很少会在别人面前哑口无言。我一面在心里嘲笑自己,一面出声嘲笑他,竟然会在女孩子面前走神得这么明显。
路燃:“我没有走神。”
“是么。”我面色平静,心里却七上八下着,“那么你是不知道该如何回应我了?没关系,你就照实说,我神经粗,不介意的。”
路燃说:“不是这样的。”
他明显地停下来思考着什么,我耐心地等着。
我总是这样的,就算心里已经一败涂地,表面上也要装得胸有成竹。我都知道啊,你在全班面前宣布与我在一起,只不过是害怕我丢了面子,你对女生有一种本能的保护欲和绅士风度,或许来自于你的家教原因。
我从来没有过自作多情,我只是想要一次次利用你性格里的弱点,来填补我身体里巨大的空虚。
这所有的一切,我都知道。我比任何人都清醒地,看着自己一步步错下去。
路燃叹了口气,终于说道:“你不要再闹了,我们和好吧。”
玲珑第二天就像没事人一样勾着情水的胳膊跟她坦白了自己的恋爱,我顶着两个黑眼圈看着她在天台给Fiona和念奴打电话邀请她们一起吃饭。
繁忙的高三时间我们确实难得一聚。
情水听完了玲珑的话,只哦了一声就回去帮化学老师抱习题集了,甚至连惊讶都没有表现出来。
周末的饭桌上,念奴哈哈大笑着去掐玲珑的耳朵:“为什么!为什么跟女孩子谈恋爱不选姐?姐明明才是你身边最靓的啊!”
玲珑:“我打不过刀哥。”
Fiona喝完了一碗热气腾腾的蛋花汤,心满意足地抬起头来说:“好久不见居然一来就这么爆炸性的消息啊,你们是不是在一起挺久了?”
玲珑:“没有,还不到一周。”
Fiona:“下次一起出去玩吧,顺便让我鉴定鉴定。”
念奴拍桌子:“我做东!去我男人家那个射击场打枪。”
我笑得勉强。
情水斜睨我一眼,小声说:“你是不是早知道了?”
我嗯了一声。
情水收回目光,手指轻轻在椅子扶手上敲着,略长的指甲和打了蜡的木头撞击发出清脆的声音。
她似乎摇了摇头,道:“你总是想得太多,殊不知你自以为为别人考虑了很多,其实在对方反而是一种负累。人呢……喜欢就去追,相爱就在一起,想要就去拿,放弃的时候别犹豫。世间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我:“……你说我是庸人。”
情水:“你能拣点有用的听么?”
念奴病得最严重的那一年,我几乎翘掉了学校里一大半的课程,天天都跑去医院里,但又怕被她知道我逃课太多,大部分时间都只是坐在病房外面发呆。
我太怕失去她了。
肿瘤压迫神经,她最终难以站立,甚至话都说不清楚。
而她参加试镜之前拿着剧本通宵诵读的声音,仿佛还回响在我耳畔,我就从时光的轨迹上走了那么一会儿神,她就病倒了。
我躲在走廊的拐角,听见念奴的爸妈在门外小声交谈,啜泣,沉重叹息。
我拿出手机给路燃拨了个电话,不在服务区。听见这个提示,我又安心地发了条短信过去:为什么你不在我身边?
君子于役,不知其期。还好,我只要发一条他看不到的短信,就足以安慰自己了。
你还在这世上某个角落,在我左心房,在天涯海角,在苍茫人海。
我们还能共饮一江水,共赏一轮月,江上之清风,山间之明月,我们依然共同拥有,即使我无法和你同情共命。
这些思念,你不必都知道。
胡小刀有时会在病房碰到我,点点头就算是打招呼。和路燃比起来他算是寡言内敛得多,家世背景有些复杂,另外,他才是真正的拥有纵横半个胳膊的纹身的人。
念奴午睡的时候,我们会在走廊里聊天,那个时候我才发现他虽然不爱说话,却比想象中更善言辞,神态语气中流露出来的都是远超越年龄的成熟气质。
我对他说:“谢谢你在这个时候愿意陪伴她。”我说出口来才觉得自己这话十分奇怪,按理来说,他也是念奴最亲近的人,怎么着都轮不到我来说谢谢。
胡小刀叼着烟含混不清地说:“不陪着反而才奇怪吧,那可是我女人。”
我说:“嗯,看出来了,你很爱她。”
“……”胡小刀转过头看了我一眼,“我不是爱她。我是……被她迷住了。”
我问:“有什么区别?”
胡小刀笑笑,递给我一根烟:“爱她是想要让她成为自己的所有物,但我不是,我是想要成为她的所有物。”
我犹豫了一下,接过烟来,用他的打火机点了火,吸了一口就被呛得直咳。
胡小刀大惊:“你不会抽为什么要接?”
我边咳边说:“我以为这是你们道上的礼节……”
胡小刀被逗乐了:“咳……没事啊,我这人挺好对付的,一般不会见人就砍。”
他抬起的左手食指上,有一个小小的刺青,刻着一个字母C,末端长出了半边翅膀,随着他的动作颤抖着,好像随时就要从皮肤上脱离出来飞走。
高三末期,我们在胡小刀名下的酒吧里聚会,玲珑上台去自弹自唱,还是那首歌,在天台上,她对我唱的最后一首歌。
我愿为你慨然赴死,翻越崇山峻岭,我为你无所不能,只因你已完整了生命。若我们无以为继,爱将使我们永生。
琴酒斜倚在沙发上,在她指尖拨下最后一个音节时,两人的目光遥遥相对。琴酒举起杯来对台上的玲珑示意,然后一饮而尽。
酒吧里灯光昏暗,眼前画面被镀上一层蓝紫色的滤镜,显得人脸上的表情格外疏离。
胡小刀说,爱是占有,是自私的。
玲珑唱着,When we hungry,love will keep us alive。
爱给我们生命。
爱是一切的最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