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变数(2)(1 / 1)
我来到了赫斯特剧场。这是一个相对于整座伯克利加大其中一个比较安静的风水宝地,阳光毫不吝啬地普照在赫斯特大楼的正门前,整座建筑显得恬静而又安详。不可否认的,我对这里的一切情有独钟,我立刻把它列为了除了教室之外我唯一能够感到赏心悦目的地方,庞大的安静让我有种遗世独立的心满意足,内心对一切充满置身事外的祥和。
没有阳光的日子我会渐渐枯萎,就如同没有修邑的日子我的灵魂会昏昏欲睡。我是一个失去灵魂的躯壳,暗无天日地走在光明如炬的人世间,等待着灰飞烟灭。
朦胧间,我仿佛又听到了修邑的箫声,低沉婉转犹如大漠上缱卷缠绵的风沙,他的忧伤总是铺天盖地,带着撕裂沙哑般凄凄声中是化不尽的悲伤长河,让我有种溺亡的恐惧。我深深地被他的箫声迷惑着,为此神魂颠倒。
我一直穿梭在现实和梦幻之间,这一切都拜修邑所赐,这是他离开之后我唯一能够行将就木生活下去的精神支柱,让痛苦成为生活中唯一的调味剂,我心甘情愿。
修邑是个十分受欢迎的孩子,不管身处在哪里他都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他像一个流落民间的天使,忧伤的双眸不知道俘获了多少少女的芳心。即便是如此众星捧月、天之骄子的他,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总让周围的人群望而却步,只剩下他自己孤零零的一个人。直到有一天我成了例外,他亲手把我带入到了他的世界,而他也闯入了我的世界。真正的修邑是让人如沐春风的,他笑容甜美优雅,眼睛像琥珀一样色泽明亮,声音如梦似幻,当我真正了解这一切之后心中无限惊喜,这一切的美妙都是他给我一个人的,那个时候我恍惚看见幸福似乎已经悄然来临了。
自和修邑相熟相知以后,我曾原有的生活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因为修邑是从外地转来的,所以身边没有亲人的照顾,独立意识很强,强到做任何事情都是率性而为。比如他能在临考的阶段大摇大摆地逃课,并在逃完课之后从容不迫地回去继续上课,处变不惊地迎接老师暴风骤雨般的政治教育,然后气定神闲地从座位上站起来,用轻飘飘的声音告诉老师他那些令人毛骨悚然、匪夷所思的理由:我困了、我想晒晒太阳、或者……这堂课我不需要听。当他面不改色地告诉老师这些荒唐的理由时,眼神真诚无辜,到了我差点信以为真的程度。
我和修邑在学校里开始成双入对,甚至引起了轰动,因为我成了他的同伙。我们一起上课、一起逃课、一起挨训,天可怜见我的确是个听话的好孩子,只是一时误入歧途。令我抓狂的是,到了末考修邑的成绩依旧出类拔萃,我的成绩却是跌入谷底。这样的反差让我倍受打击,在父母和老师的双面夹击之下,我有一段时间拒绝和他同流合污。不过,每每撑不到一个月,我就会被他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加上那张魅力无敌的天使面孔给策反赤化了,并且屡教不改。能够让我如此痴心不改、一往无前的原因是:修邑答应帮我补落下的所有课程。我迷恋着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
他会带我到他的家,在全部是白色调一尘不染的房间里弹着他新作的钢琴曲,让我说说听完的感受,我毫无技术而言的品头论足总是能在我的恶作剧之下气得他横眉竖目,直到我心满意足之后我才会用蹩脚的词汇来修饰他的琴声。对我来说,只要跟他有关的一切,都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不管是什么。但是,不论是钢琴还是萧,在他灵活的手指下发出的声音都透着无止境的伤感,这是让我唯一感到美中不足的地方。我不停地问他,你为什么伤心?他就会用修长的指尖轻揉着耳垂,皱着眉毛看着我,说,你猜猜?然后邪气地笑。
问题和答案永远都是问句,我猜不到。
我听到了有人弹吉他的声音,这不是幻觉。
声音是从赫斯特剧场里面传出来的。我走上前去,门是虚掩着的,我轻轻地推开门走了进去,空无一人的赫斯特剧场中回荡着吉他的铿锵声,我沿着观众席旁的小道朝着声音的源头走去,下了三个台阶看见了正在弹吉他的人。一位男生,他坐在演讲台边缘的台阶上,低着头,怀中抱着一把吉他,弹出仿佛金属般厚重的单调弦音。
我不是一个懂音乐的人,但这并不妨碍我对它的爱好。
我坐在旁边的观众席上,不动声色去聆听。如果说这个世界上能有什么更能牵动人心的东西的话,不是奢靡的物质需求,也不是一句我爱你,而是音乐,它能够无孔不入、随时随地渲染并改变你的情绪。
高尔基说:“用胸中灼热的鲜血创造出永不凋谢的诗歌的花朵,他巧妙地把发自不安的心灵中的苦闷呼声谱写成乐曲”。
声音突然煞然而止,庞大的寂静回归赫斯特剧场,我讶然地抬起头,看见那名男生正提起包把吉他背在身上,快速而冷静地离开,自始至终都没有看我一眼。我在怀疑,他是否看见了我,我是否看见过这个人。
我暗自掐了自己一下,我没有做梦。
这是一个不错的地方。我把我的书本拿出来,我决定以后到这里来看书学习,可以免去很多无厘头的打扰。我需要考虑是否把这个好地方告诉艾拉,这个热情的、善解人意的姑娘。
当我想起来看手机上的时间的时候,我才发现一个十分严重的事情,我看书的确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因为中饭的时间已经过了。“忘食”是名正落实了,我打算今晚回去把“废寝”也给拿下。现在是十二点半,也就是说距离下午两点的课程还有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回去做的话时间显得紧迫,我当下决定到学校旁边的商业街去,找家餐厅勉为其难地将就一顿。那里的有机食品几乎是绝迹了。
也许,我可以买些汉堡或吃肯德基,对于这两样我不排斥。
吃饱喝足之后已经是下午一点半了。我不能够保持像修邑那样永远从容不迫、实话实说,但是我在迟到之后可以镇定自若地告诉老师我精心编造的理由,绝对不会像修邑那样把老师气个半死,因为那样对我没有半分好处。在大学这一切似乎都不重要,只要你能够满学分,成绩优异,随你怎么折腾,老师一概不管。这里真是个言论自由、行为自由的好地方。我真心希望修邑能够看到这一切,这完全符合他的洒脱。也希望他能够看到绝望的我,然后就不忍心离去,回来找我。我们还是成双成对。
我在上课前五分钟进了教室,里面几乎是座无虚席。所有学生学习几乎都在以命去搏,我讨厌这种风气。
艾拉在人群中冲我招手示意,我也冲她点了点头。她旁边已经没有座位了,我只能选择坐在最后方,有些人把目光停留在我的身上。我知道他们看我是为什么,因为我总是带着一顶帽子,也可能他们好奇帽子下面我有没有头发,毕竟整天都戴帽子是一个很奇怪的举动。
好在伯克利加大里面全部都是有文化、有涵养的超人,所以,即使他们好奇也只是片刻的事,没有什么能比得上他们挣学分来得重要。一群怪物!
我一直都有一种错觉,修邑似乎从来都没有离开过我。让我伤心欲绝的是,我亲眼看见他消失在我的生命中的。
错觉永远是错觉,我永远也见不到活生生的修邑。
他绝情地丢弃了我。
我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我把包放在桌子下面,无意中瞥到了旁边靠着一把吉他,下意识地抬起头,我没猜错,我旁边正做着上午在赫斯特剧场碰到的吉他男孩儿。在不知道对方名字的情况下,请允许我这么称呼他。
他用蓝色的瞳仁淡淡地瞥了我一眼,然后把目光移开到不知名的地方,他的目光完全没有聚焦,显得空洞而又迷离,如果刚刚他没有看我,此刻我正怀疑他是不是一个盲人。这是一名特别而又十分醒目的男生。他的特别醒目不单单是那双茫然的瞳孔,还有他出众的外貌。
他像是一位年轻的神抵。冷漠的气质和修邑如出一辙,带着高不可攀的尊贵。
造物主是多么巧夺天工。但有时,他也会偏心。
这节课上的是近东文明,讲课的教授是个中年男子,纽约人。我听过他两次的课程,我不太喜欢他。高谈论阔的言谈技术和身为西方民族国家的一份子让他像一只开屏的高傲孔雀,他卖弄着蹩脚的言词中总是隐藏着看不见的荆棘,用充满暗讽的话,毒辣而又无情地鞭策东方学子血淋淋的伤口。
这不是对等性的较量,而是压倒性的、明目张胆的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