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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乡楼(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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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都知道我是高傲的,并且十分确定这绝对不是褒奖。来自公子门的优越感在很多时候都可以体现,可是谁没有缺点,最重要的是我清楚自己的缺点,能把它控制在不伤害他人人格的情况下,所以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改掉这个缺点。

这件小事没有影响我游湖的兴致,湖水很清澈,越往下望,绿色越深,仿佛有漩涡能把人的视线吸进去,这种颜色很像野兽暗夜中的眼睛,特别恐怖,也特别特别迷人!

我想,如果有人拥有如此的双眸,我大概会爱上他(她),对,就是你所看到的,不分男女的那种纯净的爱。

“公子,起风了,加一件披风吧。”绯色永远都是管家婆的本质,实在不明白有内力护体,有什么寒气可以伤到我。

“不必。”我摆手,惊觉南方有人靠近,这种超乎寻常的绝对不是普通渔船画舫能做到的,看来这人的轻功很好,只是带着一股没有掩藏的杀气,来者不善!

我低头继续看着湖里经过的鱼儿,如果不是冲我来的,我就无需操劳,再说,就算是冲我来的,他也要有命让我处理。暴风雨来临之前,我只要做一个安安静静的美少年。

接着,一道斩风横扫最豪华的画舫,也就是我们刚刚才碰到的“大人物”,被扫过的地方都有人旋转三百六十度落入水中。

听到噗通噗通的落水声,我才抬头看向戏剧开演的地方。只见一黑衣男子站在画舫前的船头上,一手提着剑柄,一手拿着剑套,满脸肃然。正对着他的是一位妙龄少女,风扬起他们的发丝,吹皱了一湖春水,多么美妙的画面,很像久别重逢的一对丽人,前提是忽略他们之间一触即发的凛冽气氛。

我猛然回头看向岸边,刚抽芽的柳树边立着一个卓越的男子,身姿挺拔,面容……清俊之下有着一丝邪妄,最重要的是他身体由内散发出的戾气!那是经过多少鲜血洗礼出的煞性啊。

这是我和传说中的邪宗少主之间第一次碰面呢,面容比画像上更胜一筹,看看湖边远远围绕的无数怀春女姓便知,那张脸真是迷倒了所有年龄段的女人。

好似察觉到我的视线,他侧目看向我,愣了一下,笑着转身留下一个神秘的背影。可以肯定他没能认出我的身份,长年不出公子宅院,哪怕是如今的任伯都认不出我了吧。整个宅院里的仆人都是死士,没有人有途径得到我的画像,好在那个笑容没有任何恶意。

再回头时,画舫上的剑客早已不知所踪,只留下被血染红的人棍,手法的确不和善,这才只是一个下属而已,真是有其主必有其仆!

“真脏,回吧。”湖赏得也差不多了,让我着迷的只是那一瞬间的绿色,有那么一瞬间的惊艳也不算白来,而血色,果然只有恶心!

那画舫上的大人物出了事,当地的官府应该很快就派人到场,让凌御风看不顺眼的人,死多少人都会变成无头案,更别说只是多一条人棍。

回到客栈没有停留,收拾过东西赶着马车离开,搅进官府的案子中估计是要耽误我见我传说中的舅舅的。

穿过龙江县就能看到圣地亚哥的城墙,龙江县最有名的不是当地土特产,而是一家花楼——醉乡楼。

这楼占地面积是龙江县的二分之一,里面聚集了整个大陆的美人,这些美人不只是有过人之姿,更有头脑、才华、甚至不乏高手,并且只此一家,别无分店。

多少人为了一睹绝世美人的风华特地翻山越岭赶来捧场,而我途径此地,怎能放弃这大好机会,毕竟,飞虎国的皇后可是从这醉乡楼出去的,那位皇后艳冠天下依旧不是醉乡楼的头牌花魁,楼中佳人可见一斑。

最让我感兴趣的还有醉乡楼的背景,能拿一国皇后做活招牌吸引顾客的,肯定有把握不会被上位者的火气灭门,醉乡楼背后的势力怎么也要是玛雅地域五大家族那样的存在。此番我只有一个主要目的——赏花。

“公子今天穿这件袍子如何?”绯色提起一件深蓝色的袍子撑开站在我面前笑。

这些天下来,我已经完全适应她偏爱蓝色的眼光了,往日挑什么衣服随她去,今朝却不能。

“白色。”我一手抵住她伸来的手,淡淡的表达了看法,同时用了从未有过的认真眼神。

绯色和无叶跟我时间不久,却也知道我是个比较随和的主子,没什么大忌讳。而我这种看似随和的人一旦对某件事情讲究起来,往往都是固执的,比如:越在肮脏血腥的地点我越要穿白衣,且不希望任何人的触碰。

和外公切磋那么多日子里,我的衣柜里没有一件杂色的衣服,每天对练结束,我要做的第一件事永远是沐浴更换另一套白色的衣袍,这几乎成了一种怪癖。

绯色第一次被我拒绝,手僵在半空,继而回过神,利落地拿出另一个包裹摊开在床上,我从中拿出一件镶蓝丝边的素衣。或许她现在才明白那天出门前,外公对这个包裹的重视。绯色整个过程不发一言,直到我最后在发上绑了月白锦带。

绯色对我的成果很满意,破天荒在我面前大胆品评了一句“公子穿白衣的风华…无与伦比。”

是吗?我闻言侧目看她,似怒非怒,她马上噤声双手递上无字的锦面玉骨扇,我拿起扇子,顺手敲了敲她的额头。今日出门去烟花之地,肮脏倒算不上,胭脂水粉的味道必然很浓。我一个赏花人,在明知道白衣更贴合我气质的情况下依然这么做,不只是因为那个强大的怪癖,更是因为,我现在是一个男子。再漂亮也是一个男子,试问有几个男人不想让自己更有女人缘?就算我是一个冒牌货,也希望自己有美人缘啊。

马车停在醉乡楼东门,绯色掀起门帘,无叶立在马车旁,我握着折扇,撩起衣摆走下马车,仆人牵着马和绯色一同去往侧门。

这醉乡楼的招牌是镶金的,三个字也是出自当年的书圣沈忆安之手。两座石狮子比寻常王府门口的都大,朱红大门敞开着,里面的假山正对着门外,若不是这等壮观的客流量,多数人会以为这是一座大人物的气派府邸。

走进大门没多远,鼻翼间便是脂粉花香,陆陆续续看到男男女女嬉闹的影子。无叶冷着一张脸吓走了不少姑娘,这一异常让鸨母闻讯而来。鸨母是个中年美妇人,风韵十足,一路走来不停地和客人打招呼,看来很受客人喜爱。

“呦,两位公子是第一次来我们醉乡楼吧,长得可真俊俏。不知公子瞧上了哪一位姑娘?云姑帮公子介绍一番?”鸨母进退有度,没有一上来就动手动脚。

“我想瞧瞧你们楼里的第一美人。”我合上折扇。

“公子赶得可真巧,今儿晚上正是我们楼里一年一度的花魁大赛,第一美人恰巧在。公子不妨等到晚上好好欣赏一番歌舞?”云姑笑着引我走过石板桥。

天色也差不多快要黑了,不在乎多那半个时辰喝喝茶。

“也罢,麻烦云姑给个靠近台子的座儿,上壶花茶。”我想着近距离应该能看得清楚些。

无叶二话不说扔给云姑一锭金子,云姑看也不看便收进袖子里,很识趣。

“云姑办事,公子放心,这边请。”她伸出手让出大厅的路,“公子想坐哪,随便挑。”说完又附耳冲跟在身旁的丫头说:“准备上好的花茶和点心送来,待会守远点伺候。”

那丫头行了一个好看的万福离开低头离开。

我和无叶坐了一会,厅里人渐渐多了起来,绯色也走了进来。

“公子。”她轻轻唤着,一看便是有话要说。

“坐下说。”我不想抬头,依旧摆弄着手里的折扇。

“属下打听到了关于第一美人的消息。”绯色谨慎地说道。

虽然我很想看第一美人,但绯色大概仍然无法估量我是否迫切,也不知道我会不会想听这些消息,她去探听也只是做了一件本职工作。

我点头,示意她继续,对于第一美人我还是有些好奇的,在醉乡楼胜任了第一花魁,想来也算是当之无愧的第一美人了。

“醉乡楼每年都会举行一次花魁大赛,这第一花魁已经连任了两年,如今也只有十六岁。这花魁名叫梅落,见识过他风姿的人都说不是凡人。这梅落虽是第一美人,但是从不接客,架子很高,除却每年这一天从不见人影。”绯色停顿一下,发现我没有任何异常,才接着说下去,“而且,梅落是男子,常客都管他叫梅君,看样子,对他十分尊重,甚至可以说是尊敬。”

终于说完了,绯色喝了一口茶水静坐。

男子?我还在思考她最后说的那段话。这醉乡楼有男子我是知道的,说的好听了是小爷,难听了就是小倌,和楼里的娘子一样,也分卖艺和卖身两类。这梅落若真如绯色所说,就觉不是后者,一名男子,竟能在群花荟萃的醉乡楼拔得头筹,并且无人动摇,除了比赛里需要的才艺,最不可缺少的正是传言中不似凡人的容颜。

我端起茶杯,将茶水缓缓送入口中,但愿他能比云烟更让我满意,我的爱好着实太少了。

------题外话------

匪发现前面好像在写流水账,大概是情节太少的错觉……阿Q精神一下就素:情节嘛,总要分轻重,该一笔带过还是要不拘小节带过滴!

这话听着……觉得像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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