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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悼花会(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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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国公柳知然原也是个满肚子算计的精明人,两个庶出的女儿都攀上了别人求不来的好亲事——一个是成淑妃,另一个便是桃容夫人。如今年岁大了,倒合了这个“逸”字,人富态了许多不说,性子也懒,只是时不时想些花样热闹热闹,免得别人忘了这么个闲散国公。朝堂上的老狐狸们都看得出来,皇上不怎么待见这位老丈人,迎来送往也有,不过谈不上深情厚谊。逸国公笑呵呵地转脸同年轻后辈们打成一片,果真有几个寒门学子甚是感念国公爷的好,站稳了脚跟后也晓得什么叫提携之恩。

至于这“悼花会”也是他想出来的名头。逸国公在城郊建了个新园子,遍植花卉,然而完工的日子一拖再拖,拖到四月,好好的花儿全都谢了,弄得他分外伤心,故而举办“悼花会”,邀佳人名士共悼落花。说白了,他自己没了乐子,便要旁人陪他一同伤春,他瞧见大伙儿都一副做作样儿,乐子才能找回来。

薛枕水那日为着悼花会的事儿去找沈青瓷,看见他受了重伤也便没有再提,不曾想沈公子有如她肚子里的蛔虫一样自觉主动地写好了派阿临送来,还叫阿临带了句话。

“要把诗写到像你自己写的水平,也是挺不容易的。”

薛枕水很想冲过去踹沈蛔虫一脚。

“哦对了,公子还有句话。”阿临口气哀怨,“他说吃了你的糖醋面疙瘩近来肠胃不适,你要是想踹他的话就算了,不如省点力气背诗——另外,再学学怎么煮面。”

四月下旬,悼花会举办的当天,老天爷很赏脸,日头很好,又不至于热。沈青瓷决不会辜负这么好的天气,多睡了半个时辰才换好衣服赴会。逸国公特别要求赴会者统一穿白衣,体现“悼花”的主题。沈青瓷自认那多睡的半个时辰充分展现出他善良的内心,不然大清早那么多白衣人都在往一个方向走,场面实在惊悚。

他到的时候人并不太多,只是见到卫起望有些惊讶。靖远将军卫起望是三天前回来的,天子亲迎,阵势十分浩大。城里很多人都去凑了这个热闹,为的就是要看一眼这个活着的时候就成为话本子主人公的年轻将军。他少年时起就被称为“儒将”,薛相私底下告诉沈青瓷,这乃是因为昔日卫起望嘴皮子功夫相当利索,骂人骂得引经据典,所以大家一致得出“他读过书”的结论。奉承人的套路么,凡是读过书的武将,都可以称作“儒将”。撇开这个名头,他好歹还是逸国公的女婿,虽是武将,出现在这里倒也合情合理。

只是还是扎眼。

饶是他也穿着一件白色长衫,但眉宇间的英气却无论如何也掩藏不了,站立的姿势挺拔如松,更是与周围摇头晃脑自命风流的才子们格格不入。不远处就是桃容和程益怀,桃容瞧见了沈青瓷,嫣然一笑,微微点头算是打过了招呼。程益怀原是背朝他,也转身笑眯了一双凤目。程益怀的气质也很特别,似乎不论身边站的是谁都很搭调,完全不像卫起望那样分明。但他常带在身边的铁骨描金扇,足有二十四骨,一尺三寸长,并非寻常文弱书生负担得起的。

小姐们需梳洗打扮,这个点到的不算多。亭子里拨琵琶的倒是个熟人,沁娘。沁娘身边一个白衣公子——这么说很容易引起歧义,因为这里到处都是白衣公子——不过这一个全身上下除了脸都一副纨绔子弟样,还算比较有个人特色。这人做了一个毫无自知之明的举动,把脸凑了过去,道:“我新作了一阕好词,姑娘可愿唱与我听?”

沁娘的眼神很微妙,不过沈青瓷能毫不费力地辨认出这是一个微妙的白眼。

“沁娘的词可都是沈公子手笔,宋兄的词虽好,只是常年分心杂务,只怕一时难与长安第一公子争锋。”开口的是礼部尚书林溯本家的二公子林抒磬。

那人姓宋,又这副做派,沈青瓷料想他定是文贵侯的嫡孙宋则玉。则有效仿之意,只是这位爷既无宋玉之貌,又无宋玉之才,除了名字真是和宋玉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去。

“沁娘愿赠宋公子一曲。”沁娘有些羞赧地笑了,好像想起了什么甜蜜的事,抬手弹了一曲李后主的《子夜歌》,“寻春须是先春早,看花莫待花枝老……同醉与闲平,诗随羯鼓成。”

宋则玉也知道顺着台阶下,没有再纠缠,只是回头瞥了程益怀一眼。

而程益怀不曾注意。

沈青瓷却知道沁娘的心思。那日放先走的四个刺客都死了,最后一个眼睁睁地看着,招出了幕后主使的名字:程益怀。

加上那些信,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他。沁娘方才不挑他的词是有意给宋则玉面子,挑中这首却是有意挑拨,至于宋则玉到底会不会为她刁难程益怀,她根本无所谓,反正是个无本买卖。沁娘很聪明,比阿临和阿凛加起来都聪明,可是那两个人的脑筋虽然不太灵光,却能遵守他按兵不动的指示,沁娘却不同,或许因为她是女人,而女人的小心眼是必须被理解的。

沈青瓷知道沁娘这样的人,又是如此大庭广众之下,绝无可能被宋则玉之流占去了便宜,便安心地寻个不起眼的地方晃悠。长安第一公子的名头虽响,沈青瓷却并不想在这里大展风头,毕竟那不是他真正的目的所在。再说,这样的名声,不知道的还以为长安城的小倌馆也评出了花魁呢。

世家公子们大都穿着上好的绫罗绸缎,料子光滑,颜色染得雪白,纹样也是精致的。都是白衣裳也可以分出个三六九等,他们就能看得出哪些是同类,哪些需要高攀,哪些可以不予理会。沈青瓷本人不是个清心寡欲的,素来都懂得享受,今天这身却算得上三六九等里的第九等,那是他和阿临借的。阿临一度幻想自己可以做一个潇洒脱俗的气质白衣男,幻想破灭后这衣服就搁在角落里积灰,一天前才拿出来洗,颜色黯淡,还有些发黄。

临出门前,阿临帮他理衣服上的褶皱,理着理着便道:“公子你看这衣服才搁了几年就这副鬼样子,可见不是什么好料子,你要不要考虑一下给我加月钱!”

“你院子门口一棵杏花树下面埋着个酒坛子,你说坛子里是什么?阿临啊,你钱多得花不完我也很替你苦恼,不如再扣一些,才能帮你收支平衡。”沈青瓷一本正经。

“公子你穿这身真是英俊得沉鱼落雁天地失色惨绝人寰!”阿临晓得一脸谄媚,忽然又疑惑起来,“咦,你这种表情是什么意思?阿拎留给我的《沈府实用手册》上似乎没写……”

“你帮他补上,这叫‘为自己多年言传身教却毫无效果而深刻反省’。”

此时此地,托了衣服的福气,没人来打扰。长安城都知道沈公子深居简出,很少出来参加诗会,认得他的也不多,故而沈青瓷乐得清闲。这绝不是因为他好静,而是因为“人和低等生物之间是有沟通障碍的”——这是当年他嘲笑薛枕水时的一句名人名言,在沈府一度成为流行语。

逸国公正和卫起望说着什么,看起来和乐融融,发福的脸上喜气洋洋,好像下一秒就该被当作弥勒佛放到庙里供起来。而事实是,下一秒,他向沈青瓷这边看了一眼,神情依旧,眼神里却闪过一些复杂难以辨认的成分,卫起望顺着他的视线也看了过来眼中一丝了然,刹那后二人又有说有笑地聊开。

不一会儿,宫里的顺公公也来了,带了皇上的一声恭喜和一株红珊瑚树,逸国公笑得更加开怀,连声道“谢主隆恩”,一双眼睛眯得快陷进肉里去了。

小姐们陆陆续续到了,莫成玉因为离得远些,事务又繁杂,昨晚上出发,也是这时候才到。白衣玉冠,风姿卓然,状元郎的意气风发还未散去,比起那些贵公子也不差。但真正让沈青瓷脸色一沉的不是这些,而是他身边的薛枕水。

其实沈青瓷有一个苦恼,就是天生嘴角上扬。就算沉着一张脸,只要沉得不那么浮夸,或是对方神经太粗,也看不出来有什么不同。比如此刻薛枕水看见了他,还兴高采烈地挥手打了个招呼。

沈青瓷笑了笑,遥一拱手。你早就知道了不是么?阿凛送来的宾客名单上,明明就有莫成玉三个分明的大字。你说,若没有这三个字,那个不通文墨的丫头怎么会兴致勃勃地参加什么诗会?意料之中的事而已。

门口又是一阵喧闹。

是林抒雁,林抒磬同岁的姐姐。礼部尚书林溯本有两儿两女。大女儿林抒雁比老二抒磬大了三个月,今年都十七了。三女儿林抒盈今年十三,最小的儿子林抒励才五岁。其中抒雁抒励都是庶出,抒磬抒盈则是嫡出。不过林抒雁这庶出的女孩儿,名声可比唯一的嫡子林抒磬还来得大。

长安城里的年轻父母,大约不少都对孩子说过这么一句恨铁不成钢的话:“人家林大小姐十岁就会写诗,你呢,就知道玩玩玩,书背了吗字练了吗文章会作吗你!”

其实这样说不太符合实情。实情是,林抒雁十岁之前就会写诗了,不过十岁上才流传出来而已。

那首诗叫《秋风》。

黄茅挂枯桠,红炉暖烟斜。秋风太冷情,偏向寒苦家。

穷人家屋顶的茅草被秋风卷起挂在了树枝上,而对于富贵人家,秋风不过是把红泥香炉里熏的暖烟微微吹得倾斜。秋风太过冷酷无情,偏偏要吹向贫寒的人家。

诗很浅显,立意却深,对于一个十岁孩子来说,实在是远超出她年纪所对应的水平了。

这首《秋风》一出,谁都知道林家出了个大才女。更难能可贵的是,这位才女样貌和才华一样出众。庶出的身份,让那些原本攀不上礼部尚书的年轻人似乎也有了娶她的资格。

连薛枕水这样的千金小姐们,也忍不住好奇地看向门口,看那是怎样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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